2006年11月30日

◎Take me home, blog roads◎

by munch


當一位堂堂正正的格主,竟然找不到回家的路!

在旋風式的網路平台大搬風後,循著慣用的連結路徑,竟然無法登入,就只看著自己的格子越形陌路。那感覺算鮮,頗符合羅蘭‧巴特的「作者已死」的觀念,寫完了,不關我的事,連要改錯字補說明的機會都沒,頂多以讀者身分到留言版,為文章添點延異的文本。


那感覺奇妙,就像費盡心力佈置一棟房子,隔天上門就被查封,連門都進不去,就只能站在門外感傷一番。

有點不捨。不過心想也好,寫久也有點累,加上熟識的朋友紛紛登門,偷罵不行、奉承太膩,寫得有點不自在。那麼就當BLOG情人分手,大門鑰匙一帶,閃電搭機出國,這下不用進門,也就不用觸景情傷,或是依依不捨。

好吧!算是自由身,要雲遊,要造新窩,都算自由自在。

不料!瀏覽網路看著一堆人嚷嚷,樂多有新站,跟著指示前來瞧瞧。天啊!竟然家在這裡,拿了鑰匙還能開門登入,而且傢俬全在、一樣不缺。這可讓人有點迷糊,倒底兩邊那算真家?那張床睡得舒服?

累!

打從寫BLOG開始,換上好幾個地方,自己走、被趕走,從明日報後台風波的大戰一場,到蕃薯藤分家換手的黯然神傷,越來越相信,一堆網路進化論的人人發聲力量哲學,終是敵不過平台提供者的一根電線,就像第三波革命作者所言,掌控開關的大老闆,才是網路真正的老大。

是的!大老闆們玩整併遊戲,小格主只能忍氣吞聲,反正通往BLOG路一條,愛上不上兩種選擇,再拿翹,改天再來整併一翻,氣炸!也只能自己敷藥療傷,慢慢重建。

回家吧!也算習慣這裡了!至少不必重打鑰匙,或是半夜不睡搬家搞裝潢,至於通往家門的路徑變了,那不打緊,還高興趁此時舉家搬遷換新窟,那就樂得自在。不過,好不容易找到回家的路,可別外出晃盪三四天,一回來又要玩上找家遊戲,有點讓人冒火噴血。

BLOG越翻越新,平台資本越下越重,不是廣告,就是整併,開始有點懷念以前的BBS,低成本、省空間,筆戰打爛,網站還不倒的石器時代,朋友說電子產品「太精密的壽命短」,果然有理!

Take me home, blog roads.外面冷,有窩真好,此刻的心情寫照。

Posted by munch999 at 樂多Roodo! │02:08 │回應(4)引用(0)◎繆思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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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背影可以換一下顏色嗎??
最近開始眼花了,看久了,黑影重重。**
Posted by olivia at 2006年11月30日 16:52
更正
背影-->背景
Posted by olivia at 2006年11月30日 16:53
Hi friends!
Nsd67NbEsdw34
ryvus
Posted by Bedgetrywus at 2007年09月19日 01:24
where are you?
Posted by shelly at 2007年10月17日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