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25日

◎誰去為貓咪掛銅鈴--龍應台,請用道理說服我!◎

by munch

當拜讀完龍應台《我怎麼上「陳水扁」這一課---一個「甘犯眾怒」的微小聲音》的文章後,心中一陣錯愕!這怎麼會是一位堅持正義不容折扣的精神導師之作?

忽然間,我想起了醬缸,龍應台在野火裡,大力批評是非不分、馬馬虎虎的醬缸文化。

龍應台文章的深慮,在於陳水扁該下台,但是因為方法、人選有所疑懼,一旦暴亂傷害民主,甚至將容忍陳水扁留在位置,視為對人民當初錯誤選擇的懲罰。

這樣的深慮,我想到老鼠為貓掛銅鈴的故事,一個有關清談與行動的故事。


那先從各國貓咪講起。

名嘴、媒體爆料之惡,人人痛惡,但是很不幸就算批死媒體、告死名嘴,也無法遮掩那十件說中三件的事實,對任何以清廉自居的領袖,三件事實還不夠髒嗎?內線抄股案從不知道演變成聚餐有購賣,百貨禮券案從不可能突變至沒有直接收,更不幸的國務機要費中還真找到傳說中的奇觀發票,人民的憤怒不是空穴來風,更不是專事無中生有的媒體所能無風起浪,就算罵死人民弱智,鬥臭這些名嘴、媒體,還是掩不住這些存在的事實。

事實,當然還不是司法的判決,在有罪與無罪的認定,司法是最後防線,但是姑且不論未能證實的統治權勢與司法體系是否交相勾結,回顧在政治上的罪衍,通常不是司法審判,而是人民的感受,一種對於事務的判準,足以讓他們選出總統,或是請人下台。

正如龍應台所提的尼克森、藤森、盧泰愚和馬可仕四人,除了盧泰愚在卸任後遭到逮捕起訴,其他三位都是在任內辭職下台,都是在醜聞東窗事發後,在法律未起訴與政治未彈劾前,再也做不下去。

但是,如果以為是他們良善發現自行下台,那可大錯特錯。

1974年8月尼克森辭職下台,離水門案事發其實已經兩年,他的辭職是在媒體窮追不捨,司法積極偵辦,53%民意要求彈劾下,在國會決定彈劾之前,閃電宣佈辭職,其實在尼克森下台時刻,並無直接證據指向他涉案,但是人民已經做出裁決。

1986年2月馬可士搭機流亡,在此之前他剛舉辦過選舉舞弊後的就職典禮,在他長達24年的獨裁政權,任內不會有司法的起訴或判決,但是最終在人民力量的包圍反抗中,掌握軍隊也不敢動用,只能黯然流亡,客死異鄉。

2000年11月藤森辭職,在非法行動的錄影帶曝光後,根本等不到司法起訴,人民群起反對,內閣重臣眼見大勢已去,藤森只得宣佈下台,在出訪行程中潛逃日本,最近想回秘魯選舉,遭到引渡回國審判。

這三人都不是等待何種司法判決後,才心甘情願的離職。他們下台,是政治道德感的嚴厲苛求,是人民未審先判的政治意向,失去民心,有羞恥的領導人,作不下的領袖,通常自己會走。

在這四位中唯一做滿任期的盧泰愚,1993年卸任,1995年11月被捕,光州事件的殘暴鎮壓,以及鉅額的貪瀆,讓他成為階下囚,刑期長達十七年,四人之中盧泰愚以強勢政治力干預,讓自己任滿離職,但是隨後而來的轉型正義,下場卻是最悲慘。

這些例子,犯錯的人不會認錯,多數人民等不及龍應台所言制度下的「刪除」鍵,更沒有人民願意忍耐著,讓錯誤者留任,當成人民看走眼、選錯人的懲罰,那些國家人民正呼應龍應台文中呼籲,總統,請把國家還給我們。

問題是,我們的總統要等司法判決,而且他深信司法不會辦到他。

貓咪不想走,那該怎麼辦?再談談老鼠的策略。

老鼠,這是必須承認的!當有人齊聚想為貓掛銅鈴,沒有人不被抹成老鼠,當然也包括暴民和愚民。

這無所謂,其實對於錯誤與反錯誤,已經不是某某人的恩怨情仇,那是一種集體氛圍,是對於錯誤不容模糊的情緒,甚至是「正義,你為什麼不生氣!」的選擇,就算一隻老鼠要求正義公理,也有不能忽視的價值。

民主的點滴累積,當然應該珍惜,但是珍惜民主的真諦,是讓一個國家能夠更加民主,而不是拿著民主來反民主,或是劃下民主程序的紅線,成為政權鞏固的應和,政治不該是僵化的教條,人民意願絕不是被限縮在幾年一次的投票行為之上,時時刻刻都會有人要求官員下台,但是並非時時刻刻都是百萬人民發出怒吼,一旦人民展現集體的意願,如果不能賦於公投之權,讓人民意願成為依循法則,也千萬別說此刻不宜。

人民上街有其神聖意義,總不能說參與總統直選的人民是睿智,上街反抗的人民是愚蠢,那樣的切割太過權謀,也太把人民視為誘之即來、趕之即去的老鼠。更重要是,有些時刻別弄混目的或糢糊意義,沒人吃飽閒閒愛上街,日曬雨淋外加靜坐絕食,不是人人或中產的日常生活,萬一衝突爆發流血抗爭,更是習慣文化風情的人民,不能承受之痛。但是,一旦有人不畏懼,紛紛從家園走出,那就是一種不願妥協的決心與氣勢。

在這種決心與氣勢的人民行動中,多數要求的是一項議題的澈底解決,不會是上街開會,從治國方略談到人生哲學,所有的運動或革命,都是嚐試推倒一座巨牆,巨牆之後才是光明坦途。那麼,別為實踐的行動,添加太沉重的偉大責任,沒有民主會在一場行動後一夕完美,有些民主深化,適宜開課、適宜清談,也適宜出書,但是激情的人民行動,就是正義的對決,不能灰色、不能妥協。

龍應台說,「人民革命式的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裡是沒有一席之地。」那麼必須很不幸的說,許多民主體制都是透過人民革命開創出來。

人民能上街,合理正當,接下來就是表達的方式。

靜坐、絕食、衝撞到革命,當然挑戰當權者的每一根神經,如果能夠和平的聚集,溫和的展現人民意願,被抗爭的人事物也知所進退,就如前述幾位他國領導人,官民合謀的完成一場民主大戲,讓孩子們學到民主的價值,當然是極度完美。

問題是台灣如果比不過美國、菲律賓或秘魯,當人民表達強烈意願,卻在強力鎮壓下潰散,事後搜捕與懲罰的行動展開,不該有人以睿智的口吻說,沒看見誰誰誰組織「自衛隊」來防禦「外侮」?誰誰誰有權帶著人民去犧牲?請記得!因畏懼國家暴力而噤聲,不是一個民主課程該告訴人民的戒律!

沒人希望事件演變成為血腥衝突,但民主不能因為畏懼血腥衝突而退縮妥協,太多掌權者深懂這種道理,於是從貪瀆到鐵幕,蠻橫的國家正是建立在怯弱的人民之上。

對於人民行動到革命情勢的轉變,我推崇一位作家在多年前的細膩描繪,當時她這麼寫著。

--我懷孕的那一年,柏林圍牆被人民推倒;蘇聯帝國轟然解體。事後,我們知道,當呼嘯的人民像洪水一樣自街頭流過,這些黨的領導人躲在高樓的辦公室裡激烈地辯論是否也採用「天安門模式」來保住政權。但是天安門的屠殺太過殘酷,給世界的震撼太過劇烈,被過於巨大的罪行所震懾,兩個城市的領導人,在最緊迫的時刻,按住了槍口。

柏林圍牆崩潰前夕,東德領導階層亂了手腳,譬如說,對試圖越牆逃跑的人民,是否還是一律「格殺」?一個高階領導後來回憶說,「當時,我就給自己立了一個分清是非的標準:天安門發生屠殺時,你是站在哪一邊?站在人民這一邊的,就是對的。這麼一想,我就知道該怎麼辦了。」

北京的天安門,成為動盪中的東歐用來判別是非的準則、分辨真假的測謊器。

...(中略)

孩子,你是否想過,你今天有自由和幸福,是因爲在你之前,有人抗議過、奮鬥過、爭取過、犧牲過。如果你覺得別人的不幸與你無關,那麽有一天不幸發生在你身上時,也沒有人會在意。我相信,唯一安全的社會,是一個人人都願意承擔的社會,否則,我們都會在危險中、恐懼中苟活。

對於那些死難的人,我們已經慚愧地苟活;對於那些在各個角落裏用各自的方法在抵抗權力粗暴、創造心靈自由的人,孩子,我更覺得徹底地謙卑。

爲了你,孩子,不會有一天上了街就被逮捕或失蹤,我不得不盡一切的努力,防止國家變成殺人機器,不管我們在哪一個國家。

在這個意義上,告訴我,誰,不是「天安門母親」?

《誰,不是天安門母親?》---獻給丁子霖

龍應台 930604 --


是的!誰,不是凱達格蘭大道的母親?

台灣,正在一個歷史的決擇點上,面對失去核心價值的退縮,或是堅持民主正義的勇氣,當人民選擇走上街,該受責難、懲戒的不該是人民,而是引發人民憤怒的政體,當追求公義的人民,在街頭遭到鎮壓,像龍應台筆下的天安門,該譴責的是拿槍的橫暴政權,而不是悲憤的上街人民。

龍老師,請用道理說服我!如果不願動手打蒼蠅,也請祝福老鼠去掛銅鈴。



Posted by munch999 at 樂多Roodo! │01:49 │回應(18)引用(0)◎繆思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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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在法官沒有作出判決前
誰都不能點名誰是有罪的
女婿犯錯為什麼丈人要頂罪?
你出門在外時會曉得養在家裡的狗去偷吃嗎?
狗去偷吃,所以主人是有罪的?
Posted by 路人 at 2006年08月25日 09:52
我知道阿扁有錯
也希望他勇於負責
但是想到老K等待接收的嘴臉
我無法出聲
我懂事件對錯的堅持
我希望能有第三種選擇
Posted by 第三種選擇 at 2006年08月25日 10:45
法治國家還是要有法治國家的程序,不過狗如果咬人,我覺得主人應該負責,就是因為不負責任的狗主人,我八十歲的外婆才會被咬傷的....
Posted by 小結 at 2006年08月25日 10:46
好文借轉貼。
謝謝!!

樓上的,幫忙問一下狗飼料錢誰出的?
Posted by unice at 2006年08月25日 11:31
也為龍應台那篇文章感到錯愕!
不過她的風格始終是太平盛世的梵音,你又如何期待她太多。

老鼠掛銅鈴,這個比喻妙。
munch,我越來越佩服你喔,觀察深入。
Posted by 駱駝客 at 2006年08月25日 12:16
感動落淚,借轉貼。謝謝。
Posted by 會上街的小民 at 2006年08月25日 13:28
台長您好:

拜讀您的大作,令人沸騰,明瞭自己的堅持並未錯誤。
不知該如何表達心中感受,那種是非不分的時代。
我會上街,家人都會,去為惡貓掛銅鈴。
謝謝您!!
Posted by 周士偉 at 2006年08月26日 00:06
人民不應該害怕政府,政府才應該懼怕人民!
Posted by ez072 at 2006年08月26日 08:28
我無法離解的是「十件中三件,還不夠髒嗎?」
若台長希望所有政客都要清廉自持到這種"潔癖"程度,
那台面上所有政客通通都該下台了!
陳水扁確實做得很差,辜負選民的託付,但他還沒像尼克森一樣跑去干預司法偽造證據耶。
為了一些周遭人士的貪婪,就將以建立好的法治民主精神破壞殆盡,
這百萬人倒扁活動完全只是痛很陳水扁的不理性手段。
用常識想想,為了一個只剩不到2年的總統,激化這麼強的對立,
為什麼不用力氣去建立一個更可長可遠的制度,以防這種情況再發生。
Posted by CHWu at 2006年08月26日 11:37
潔癖?那該多不潔?
其實政治像捉迷藏,被抓到要甘願。

一堆人說「百萬人倒扁活動完全只是痛很陳水扁的不理性手段?」

那不倒扁是很理性?
還有從不覺得只是倒扁,比較像是衛生大掃除,誰被抓誰下,包括扁、包括馬,包括藍綠紅橙黃,包括那些曾經強調自己潔淨獲得權力的。
Posted by munch re all at 2006年08月26日 13:51
人民要當老鼠
又要當衛生糾察隊
又要提供狗飼料
工作好像太多了

不過在變動的時代
任何坦途之前
總有一翻跋涉

但往往是政客
坐享其成
坐享其福

換個理由批評
或許大家都會比較服氣
就好像老師在管秩序的時候
第一個說話的人沒有指正
第二個說話的人也沒有糾正
等到第三個人開始說話
聲音大了起了
老師指責了第三者
這時
如果你是第三個人
你會服氣嗎

孩子會抱怨
他也有講話
老師為什麼不抓他
現在的教育制度
非讓孩子抱怨不可
因為他有權利
可是以前呢

試想
什麼時候開始
台灣人民終於可以說出自己的聲音
走出自己的路

台灣
我們從她身上拿走的
要比給她的還要多太多了

不管今天
你是不是走上街頭
想想看你自己給自己的理由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
Posted by 123 at 2006年08月27日 14:38
我想龍應台的重點是:台灣人民有權換下不好、令人不滿的政權,但是手段方法也要有正當性。她的重點是既然有選票,為何要上街頭?如果你嫌等到2008才投票換人太晚,那還可以公投罷免,可以彈劾,有體制內的和平方法。今天會走上街頭不就是因為想倒扁的人覺得罷免彈劾做不成嗎?但做不成並不是因為這個政權的作為,而是無法取得大多數人民的支持。也就是說,或許有一半的人覺得阿扁應該盡快下台,裡面又有約1/3的人對此憤恨不已,但是可能還有另外1/3的人覺得不那麼嚴重,或是有其他顧慮。那麼,如何說服這1/3(最有可能是淺藍淺綠的),才是應做的功課。如果無法說服這1/3,那上街倒扁也只是一種意見表達而已,不具備准革命的正當性。
Posted by 阿宏 at 2006年08月28日 10:58
>內線抄股案從不知道演變成聚餐有購賣,

請這位媒體人先去了解一下何謂內線交易的定義。

>百貨禮券案從不可能突變至沒有直接收

請這位媒體人以後女兒生了小孩也別收別人給的禮,因為那都可能是別人的貪污所得,讓你間接的接受貪污所得。

>更不幸的國務機要費中還真找到傳說中的奇觀發票,

請這位媒體人去了解一下所有政府首長的公關費是用那些發票核銷的。看誰的運氣不好被抓到就有罪的話,這叫對人不叫對事,因為如果檢調對某人不爽就可以利用職權去對付他...,喔~我忘了,媒體也是這樣搞的,相必十分認同這樣的行為。

最後,讓我們為這些媒體人相互吹捧自己的偉大,與合作無間的進行卸責的行為掌聲鼓勵鼓勵!!!
Posted by 也是路人 at 2006年08月29日 16:31
123

感謝你的123理論,會有567理論嗎?


阿宏

不用擔心人民的感受,反正一個人的學運也上演過,100倒扁,別怕!沒人信就不會有人上街,不上街就不會有流血衝突,不衝突就是太平盛世。所以別怕!


路人

祝福你的和樂國家。說的太完美了。鼓掌囉!
Posted by munch re 123 阿宏 也是路人 at 2006年08月30日 23:12
評斷別人

往往是看到鏡子裡滴自己

永遠是左右相反滴

喵~
Posted by 貓咪女孩 at 2006年09月2日 05:53
請這位媒體人以後女兒生了小孩也別收別人給的禮,
因為那都可能是別人的貪污所得,讓你間接的接受貪污所得。
Posted by Stop→也是路人 at 2006年09月7日 00:55
續上文
別開這麼大玩笑了
生甚麼樣的小孩需要這麼大的禮?
這麼大的禮,只是單純的祝賀?
不管這禮券來源是正當與否
在收受這樣龐大的禮金就是錯的了
沒聽過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嗎?
身為總統夫人更不能如此收禮,你懂不懂阿...也是路人
Posted by Stop at 2006年09月7日 00:58
誰能保證阿扁沒干預司法?
在弊案頻傳時,司法好像隱藏一條死亡界線!
所有案件總指向一個中心,但總停止在線的前面!
人民還是需要一位不怕死的來對抗不要臉的!
..........
Posted by 也是路過 at 2006年09月11日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