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3,2008
克莉絲蒂+文化大學戲劇系,捕鼠器
我終於有機會寫克莉絲蒂了!
一連串的鬼使神差,一個個精心安排的巧合,是「謀殺天后」克莉絲蒂的標準配備。
案件的相關者彷彿被魔鬼召喚般集合在同一地點,而這個地方又倒楣地被切斷所有對外的聯繫,成為一個大型的秘室(“金田一少年事件簿”最愛玩這一招了)。所以這齣戲的前半場,我們一個個認識被害者和兇手候選人,等全員到齊,暴風雨困住莊園旅館,然後電話線被切斷,交通工具全無用處(滑雪機也很快就要被藏起來了),屍體就會出現了。
上半場最好玩的就是猜誰會被殺,因為克莉絲蒂一定會讓所有人彼此心結不斷,人人都是別人的眼中釘、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當一個角色說著討人厭的話時,我的心裡就嚷著:「完啦,他/她剛簽下自己的死亡證明!」果然,最惹人厭的、逢人就批評、被罵是老處女的前法官就被掛了。
上半場結束前的這場兇殺場景非常精彩。老太太一個人在起居室(為了保持獨幕劇的簡單,這個起居室也得兼做兇案現場),轉開收音機,音樂聲流出,遠方的房間傳來簡單的鋼琴聲彈奏著主題曲”三隻瞎眼的老鼠”(什麼嘛!好creepy的童謠!克莉絲蒂超愛用童謠殺人的,”一個都不留”是經典代表)… 然後燈光一暗,一個人影閃出,從容地轉大收音機的音量,蓋住老太太的叫嚷聲,再從容地勒死她,甚至還大搖大擺地從我們這些坐得很近的觀眾面前離開現場。因為場地小,特別有臨場感,在黑暗中我們的神經也跟著收緊,喘息和掙扎的聲音聽來格外驚心動魄,黑暗中糾纏的兩個人影反而因模糊而異常地有份量,那個包得很緊、從我們當中穿過的兇手,彷彿在嘲笑我們的無能為力…
最可惜的是老太太的戲分太少了。我個人很欣賞她的演出呢!不論是造型、口條、聲腔和肢體語言,她都成功地表現出一個終身習慣自己是權威、表面很tough內心其實很不安的退休女法官的樣子。不過演屍體也需要好演技啦,對不?
發生在戲開場之前的另一場兇殺案與發生在旅館現場、我們親見的這一場組成了連續殺人案(這裡好像應該有音效...)。原來這是一場親情倫理大悲劇(克莉絲蒂的強項,使用次數之多讓我幾乎相信英國人總是有秘密的家人)!十年前被寄養家庭虐死的小男孩,留下了一兄一姐和失聯的父親,前來追討沒有死在獄中的養母和做出錯誤判決的法官的性命。
所以人人都有可能假造身分了,再加上一個尚未自白的關係人,整間旅館充滿了祕密與謊言,所有人都彼此猜疑。我不禁感慨古人找資料的管道實在太貧乏了,線索到一半總是會斷掉。雖然大家口風都不緊,卻常只是道聽塗說而已,尤其更因為焦慮常彼此亂放話,連旅館主人夫妻都忍不住互相猜疑了啊…
不過,即使因為「兇手就在我們當中」而快抓狂、即使擔心自己被殺或被當成兇手,這些英國人還是死不肯合作!克莉絲蒂的案子的難度往往都在這裡:(英國)人太多秘密了,而且往往不計代價地要守住這些秘密!(但老實說,真相揭曉時,我常會忍不住覺得,拜託,這也算不可告人的秘密?!)
但我還是很驚訝真相的揭曉居然不是透過推理,而是乾脆讓我們目睹一場謀殺(未遂),讓兇手和最後一個受害者同時現身對質,拼起真相的最後一塊拼圖。這個從一出現我就高度懷疑(沒辦法,我畢竟是讀過克莉絲蒂全集的人,他的完美身分實在太可疑了!)、神經兮兮的年輕人果然就是小男孩的哥哥喬治,而旅館的女主人茉莉則是──小男孩的老師(天哪!),他寫信求援卻陰錯陽差錯過的對象。
我覺得假藉「重建案發現場」名義支開大家以大膽進行第三件謀殺很異想天開地有創意(雖然後來被用老了)。克莉絲蒂似乎也就輕鬆地、理所當然地把這些怪異行為歸為「精神分裂」,再用姊弟相認來解救他。(這部戲的另一個趣味在我們回憶之前場景時會記起這名假警察還曾義正詞嚴地提醒大家「喬治」是一名危險的精神病患!他其實頭腦還滿清楚的嘛!哈哈!) 不過我覺得真正的驚喜是:原來還有一個真正的警察!而他唯一的貢獻是把滑雪機藏起來。
最後克莉絲蒂還是給了我們一個溫馨的、闔家觀賞式的結尾──剛被謀殺未遂立刻就能交換禮物和處理烤焦的派。
這是一部巧妙的獨幕劇,尤其與中山堂光復廳古意盎然的建築風格結合很有味道。雖然台詞很拗口(有一堆「有趣」「有意思」和明顯英式中文語句),但幸好有克莉絲蒂冷冷的英式幽默補救(比如經典台詞『你對你自己很有信心,可是我對你卻沒有』,又比如因為大家都在期待下一個受害者,所以每次有人被呼喚沒立即出現時,大家的心就會一起抽一下!)。雖然年輕演員表現有些生澀,很難傳神地表達那些應該比他們實際年齡大上許多的角色(最大的敗筆倒不在聲音,反而是走路的方式),但還是瑕不掩瑜,畢竟他們才只是大三的學生,光是對表演藝術的熱情就足以感動我,在此向這群可愛的年輕人致敬。
也要向克莉絲蒂這位偉大的天才致敬。她能以不斷地重複她自己帶來驚喜,將通俗發展到極致細膩成為獨一無二的icon,讓人百看不厭,故事之神下凡也不過如此。
容我抄錄一段詹宏志的話:『推理小說在從前輩柯南道爾等人的發明中出現力量時,誕生了一位”天方夜譚”故事中每天說故事說個不停的王妃薛斐拉柴德,也就是「謀殺天后」克莉絲蒂,整個世界才有如此的熱情,他們捨不得睡覺,每天問後來還有嗎,還有嗎,永遠不肯離去。這就是克莉絲蒂對推理小說的最大貢獻。』
這是我認為對克莉絲蒂最棒的比喻和讚譽。
克莉絲蒂是我的推理啟蒙,我熟悉她的寫作風格,包括「人人有動機,個個有嫌疑」的氛圍、點到為止的心理分析、永遠冷靜而優雅的推理,當然還有她獨一無二的人物刻畫和幽默感,早就上了癮不肯離去。雖然現在的我破案的類型已逐漸從古典、本格派轉往社會派,但「謀殺天后」在我心中的地位永遠不變。
(我看的是五月九日晚上那一場)
一連串的鬼使神差,一個個精心安排的巧合,是「謀殺天后」克莉絲蒂的標準配備。
案件的相關者彷彿被魔鬼召喚般集合在同一地點,而這個地方又倒楣地被切斷所有對外的聯繫,成為一個大型的秘室(“金田一少年事件簿”最愛玩這一招了)。所以這齣戲的前半場,我們一個個認識被害者和兇手候選人,等全員到齊,暴風雨困住莊園旅館,然後電話線被切斷,交通工具全無用處(滑雪機也很快就要被藏起來了),屍體就會出現了。
上半場最好玩的就是猜誰會被殺,因為克莉絲蒂一定會讓所有人彼此心結不斷,人人都是別人的眼中釘、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當一個角色說著討人厭的話時,我的心裡就嚷著:「完啦,他/她剛簽下自己的死亡證明!」果然,最惹人厭的、逢人就批評、被罵是老處女的前法官就被掛了。
上半場結束前的這場兇殺場景非常精彩。老太太一個人在起居室(為了保持獨幕劇的簡單,這個起居室也得兼做兇案現場),轉開收音機,音樂聲流出,遠方的房間傳來簡單的鋼琴聲彈奏著主題曲”三隻瞎眼的老鼠”(什麼嘛!好creepy的童謠!克莉絲蒂超愛用童謠殺人的,”一個都不留”是經典代表)… 然後燈光一暗,一個人影閃出,從容地轉大收音機的音量,蓋住老太太的叫嚷聲,再從容地勒死她,甚至還大搖大擺地從我們這些坐得很近的觀眾面前離開現場。因為場地小,特別有臨場感,在黑暗中我們的神經也跟著收緊,喘息和掙扎的聲音聽來格外驚心動魄,黑暗中糾纏的兩個人影反而因模糊而異常地有份量,那個包得很緊、從我們當中穿過的兇手,彷彿在嘲笑我們的無能為力…
最可惜的是老太太的戲分太少了。我個人很欣賞她的演出呢!不論是造型、口條、聲腔和肢體語言,她都成功地表現出一個終身習慣自己是權威、表面很tough內心其實很不安的退休女法官的樣子。不過演屍體也需要好演技啦,對不?
發生在戲開場之前的另一場兇殺案與發生在旅館現場、我們親見的這一場組成了連續殺人案(這裡好像應該有音效...)。原來這是一場親情倫理大悲劇(克莉絲蒂的強項,使用次數之多讓我幾乎相信英國人總是有秘密的家人)!十年前被寄養家庭虐死的小男孩,留下了一兄一姐和失聯的父親,前來追討沒有死在獄中的養母和做出錯誤判決的法官的性命。
所以人人都有可能假造身分了,再加上一個尚未自白的關係人,整間旅館充滿了祕密與謊言,所有人都彼此猜疑。我不禁感慨古人找資料的管道實在太貧乏了,線索到一半總是會斷掉。雖然大家口風都不緊,卻常只是道聽塗說而已,尤其更因為焦慮常彼此亂放話,連旅館主人夫妻都忍不住互相猜疑了啊…
不過,即使因為「兇手就在我們當中」而快抓狂、即使擔心自己被殺或被當成兇手,這些英國人還是死不肯合作!克莉絲蒂的案子的難度往往都在這裡:(英國)人太多秘密了,而且往往不計代價地要守住這些秘密!(但老實說,真相揭曉時,我常會忍不住覺得,拜託,這也算不可告人的秘密?!)
但我還是很驚訝真相的揭曉居然不是透過推理,而是乾脆讓我們目睹一場謀殺(未遂),讓兇手和最後一個受害者同時現身對質,拼起真相的最後一塊拼圖。這個從一出現我就高度懷疑(沒辦法,我畢竟是讀過克莉絲蒂全集的人,他的完美身分實在太可疑了!)、神經兮兮的年輕人果然就是小男孩的哥哥喬治,而旅館的女主人茉莉則是──小男孩的老師(天哪!),他寫信求援卻陰錯陽差錯過的對象。
我覺得假藉「重建案發現場」名義支開大家以大膽進行第三件謀殺很異想天開地有創意(雖然後來被用老了)。克莉絲蒂似乎也就輕鬆地、理所當然地把這些怪異行為歸為「精神分裂」,再用姊弟相認來解救他。(這部戲的另一個趣味在我們回憶之前場景時會記起這名假警察還曾義正詞嚴地提醒大家「喬治」是一名危險的精神病患!他其實頭腦還滿清楚的嘛!哈哈!) 不過我覺得真正的驚喜是:原來還有一個真正的警察!而他唯一的貢獻是把滑雪機藏起來。
最後克莉絲蒂還是給了我們一個溫馨的、闔家觀賞式的結尾──剛被謀殺未遂立刻就能交換禮物和處理烤焦的派。
這是一部巧妙的獨幕劇,尤其與中山堂光復廳古意盎然的建築風格結合很有味道。雖然台詞很拗口(有一堆「有趣」「有意思」和明顯英式中文語句),但幸好有克莉絲蒂冷冷的英式幽默補救(比如經典台詞『你對你自己很有信心,可是我對你卻沒有』,又比如因為大家都在期待下一個受害者,所以每次有人被呼喚沒立即出現時,大家的心就會一起抽一下!)。雖然年輕演員表現有些生澀,很難傳神地表達那些應該比他們實際年齡大上許多的角色(最大的敗筆倒不在聲音,反而是走路的方式),但還是瑕不掩瑜,畢竟他們才只是大三的學生,光是對表演藝術的熱情就足以感動我,在此向這群可愛的年輕人致敬。
也要向克莉絲蒂這位偉大的天才致敬。她能以不斷地重複她自己帶來驚喜,將通俗發展到極致細膩成為獨一無二的icon,讓人百看不厭,故事之神下凡也不過如此。
容我抄錄一段詹宏志的話:『推理小說在從前輩柯南道爾等人的發明中出現力量時,誕生了一位”天方夜譚”故事中每天說故事說個不停的王妃薛斐拉柴德,也就是「謀殺天后」克莉絲蒂,整個世界才有如此的熱情,他們捨不得睡覺,每天問後來還有嗎,還有嗎,永遠不肯離去。這就是克莉絲蒂對推理小說的最大貢獻。』
這是我認為對克莉絲蒂最棒的比喻和讚譽。
克莉絲蒂是我的推理啟蒙,我熟悉她的寫作風格,包括「人人有動機,個個有嫌疑」的氛圍、點到為止的心理分析、永遠冷靜而優雅的推理,當然還有她獨一無二的人物刻畫和幽默感,早就上了癮不肯離去。雖然現在的我破案的類型已逐漸從古典、本格派轉往社會派,但「謀殺天后」在我心中的地位永遠不變。
(我看的是五月九日晚上那一場)
April 5,2008
約翰勒卡雷,永遠的園丁
好決絕的告別──『他要離開的似乎不只是蝶莎,他要離開的還有外交生涯、奈洛比、生下即死的兒子,以及到目前為止的一生。』
好沉痛的內幕──『全世界最窮的一群人被全世界最有錢的人拿來當作白老鼠。』
好深情的諒解--『我為國家效勞,所以我才有所感受。然而,我現在所有的感受是:對抗他們一大票人的只有妳;他們贏得一點也不令人訝異。』
好溫柔的復仇──『消滅自己的身分,讓她的身分復活;殺掉賈斯丁,讓蝶莎重見天日。』『他很滿意的是,蝶莎的使命自此開始成為他個人的使命。』
我是先看電影”疑雲殺機”的,非常緊湊、激進卻不煽情,純粹的、鮮明的非洲影像生猛活潑又怵目驚心,震懾住我。天真善感、有著絕對正義感的女主角瑞秋懷茲無疑是個令人心折且心疼的角色,理所當然地擄獲美國人的心贏得奧斯卡(可惜只能是女配角)獎;但真正打動我的卻是「英倫情人」Ralph Fiennes不慍不火的演出,他的內斂自持彷彿與生俱來、他的深情藏在固執的有禮後,他的決絕甚至是理性思考的結果──用個人力量去實現人類的正義,雖是悲壯的,卻也是傻氣的,但他還是要踏上愛人留下的足跡,了解她、寵愛她,以自己性命作陪。
這樣的天真卻不顯得俗氣,因為議題是深刻而真實的、因為導演掌握了原著的含蓄情感。在看電影的過程中我心中不斷浮現葛林在”沉靜的美國人”裡說的『一具屍體足以囊括整個世界感受的全部苦難』而數度哽咽,那排山倒海而來的非洲人間情景提醒著我們:和賈斯丁的蝶莎一樣,他們也是某人心愛的人。
電影自然是將厚達五百頁的原著簡化的──在這裡勒卡雷有餘裕去抽絲剝繭、深入淺出;去完全地發展、形塑每一個人物;去窺看人性的幽微處;去細膩地、緩慢地揭露外交界、警界、製藥界裡內行人才知的細節;還有,去溫柔地編織賈斯丁和蝶莎的戀愛史(尤其這些「軼事」以蒙太奇的方式與賈斯丁失去蝶莎後所經歷的殘酷現實相映,再加上賈斯汀不斷地與已不存在的蝶莎對話,教人心碎)。
蝶莎與賈斯丁是微妙的組合。她年輕貌美,帶著與生俱來的熱情與專注,正直且絕對,『以她的理論來說,旁觀痛苦卻束手無策的人,沒有比加害人好到哪裡去』,沒有轉圜的餘地,但卻可以是溫柔俏皮的:『上帝如果存在的話,怎麼會允許無辜的兒童受苦受難?我拒絕相信。/「那我們為什麼要在教堂結婚?」/為了融化上帝的心,她回答。』而他已步入中年,有的是天生的老成穩重與後天養成的世故深沉,『講話是他對別人戴起面具的方式』,他習慣用禮節掩飾內心的感受,小心地不引人注意、不給人困擾、不流露真情,他是犬儒的:『賈斯丁對任何形式的理想主義都保持最深的懷疑態度,如今卻愛上一個凡事必先思考道德涵義的女子』,多麼諷刺卻又命定!動情的那一刻卻是脆弱的:『他瞭解到美麗也可以是一種負擔,知道總是會引起騷動的苦惱…他知道自己缺乏自信的地方,也看出她心中缺乏自信之處蠢蠢欲動。』如此相對的兩人卻又相似的脆弱、相似地不確定自己…
我想這段感情的複雜與深刻超過我的描述能力,而且我好像把它當成一部愛情小說了!愛情是支持賈斯丁穿越人間煉獄的力量,是他決定用蝶莎的方式單槍匹馬地對抗大企業的理由(而蝶莎卻試圖以他的方法,從「體制」內奮鬥,引起英國官員的注意──這是何等地諷刺,卻又如此深情!)這個冰山似的男人原來可以燃起不輸蝶莎的熱情!他的推理之途是串起點與點、因與果,串起所有相關人士、串起所有被廉價犧牲的卑微生命,也串起他和蝶莎經歷過的和錯過的一切。
勒卡雷從容地敘說這個綿密而複雜的故事,從兇殘的謀殺案開始,先在婚外情醜聞的疑雲上仔細探查,再從相關人物的可疑態度上導向製藥界的內幕、官商勾結的真相和第三世界的絕望處境(『非洲是全世界製藥廠的垃圾桶』)。牽涉規模之大,賈斯汀卻只是孤獨一人,轉身(真的是轉身,他已經回到英國卻還偷渡回肯亞)與這巨獸相搏。所有他接觸的人都無力對抗三峰及其黨羽,而他也不是英雄、也不特別勇敢機智敏捷,只是固執。勒卡雷仔細描寫了他笨拙的小心翼翼、他狼狽的逃亡、他拿電腦完全沒有辦法(讓人會心一笑)、他被痛揍的不堪,反而更教人因理解而敬重他──他不過就是用園丁辛勤的心去追索真相、追索公道。面對他,伍卓哭了,羅貝爾哭了,他們都背叛了蝶莎,也注定背叛賈斯丁。
而賈斯丁本來就是不要命的了,他不是烈士,他只是想回家,有蝶莎的地方才是家。
我喜歡電影的結局,那封在賈斯丁紀念會上由漢姆公布的信大快人心,還賈斯丁、蝶莎和每一條人命一個公道。但我知道勒卡雷的結尾才是實際的,現實會是打不完的官司,大藥廠會砸更多錢、買通更多人遮掩醜行;也許律師團會鍥而不捨,但真相會不斷被否認、汙衊,賈斯丁和蝶莎會一再被抹黑、嘲弄,正義會來得很遲,甚至永遠不來。
但是,對賈斯丁來說已經夠了。他終於瞭解了、陪伴了蝶莎。求仁得仁,夫復何求?
PS 勒卡雷在最後寫了篇註記,彷彿早已知道我們這些讀者會情緒激動、忿忿不平。想他老人家還能精神矍鑠地訪談這些人、收集整理資料、說一個動人的故事,並仍不忘安慰和鼓勵讀者,我就不禁大為振奮和感動啊。
(永遠的園丁,約翰勒卡雷作,宋瑛堂譯,全集03,木馬文化)
好沉痛的內幕──『全世界最窮的一群人被全世界最有錢的人拿來當作白老鼠。』
好深情的諒解--『我為國家效勞,所以我才有所感受。然而,我現在所有的感受是:對抗他們一大票人的只有妳;他們贏得一點也不令人訝異。』
好溫柔的復仇──『消滅自己的身分,讓她的身分復活;殺掉賈斯丁,讓蝶莎重見天日。』『他很滿意的是,蝶莎的使命自此開始成為他個人的使命。』
我是先看電影”疑雲殺機”的,非常緊湊、激進卻不煽情,純粹的、鮮明的非洲影像生猛活潑又怵目驚心,震懾住我。天真善感、有著絕對正義感的女主角瑞秋懷茲無疑是個令人心折且心疼的角色,理所當然地擄獲美國人的心贏得奧斯卡(可惜只能是女配角)獎;但真正打動我的卻是「英倫情人」Ralph Fiennes不慍不火的演出,他的內斂自持彷彿與生俱來、他的深情藏在固執的有禮後,他的決絕甚至是理性思考的結果──用個人力量去實現人類的正義,雖是悲壯的,卻也是傻氣的,但他還是要踏上愛人留下的足跡,了解她、寵愛她,以自己性命作陪。
這樣的天真卻不顯得俗氣,因為議題是深刻而真實的、因為導演掌握了原著的含蓄情感。在看電影的過程中我心中不斷浮現葛林在”沉靜的美國人”裡說的『一具屍體足以囊括整個世界感受的全部苦難』而數度哽咽,那排山倒海而來的非洲人間情景提醒著我們:和賈斯丁的蝶莎一樣,他們也是某人心愛的人。
電影自然是將厚達五百頁的原著簡化的──在這裡勒卡雷有餘裕去抽絲剝繭、深入淺出;去完全地發展、形塑每一個人物;去窺看人性的幽微處;去細膩地、緩慢地揭露外交界、警界、製藥界裡內行人才知的細節;還有,去溫柔地編織賈斯丁和蝶莎的戀愛史(尤其這些「軼事」以蒙太奇的方式與賈斯丁失去蝶莎後所經歷的殘酷現實相映,再加上賈斯汀不斷地與已不存在的蝶莎對話,教人心碎)。
蝶莎與賈斯丁是微妙的組合。她年輕貌美,帶著與生俱來的熱情與專注,正直且絕對,『以她的理論來說,旁觀痛苦卻束手無策的人,沒有比加害人好到哪裡去』,沒有轉圜的餘地,但卻可以是溫柔俏皮的:『上帝如果存在的話,怎麼會允許無辜的兒童受苦受難?我拒絕相信。/「那我們為什麼要在教堂結婚?」/為了融化上帝的心,她回答。』而他已步入中年,有的是天生的老成穩重與後天養成的世故深沉,『講話是他對別人戴起面具的方式』,他習慣用禮節掩飾內心的感受,小心地不引人注意、不給人困擾、不流露真情,他是犬儒的:『賈斯丁對任何形式的理想主義都保持最深的懷疑態度,如今卻愛上一個凡事必先思考道德涵義的女子』,多麼諷刺卻又命定!動情的那一刻卻是脆弱的:『他瞭解到美麗也可以是一種負擔,知道總是會引起騷動的苦惱…他知道自己缺乏自信的地方,也看出她心中缺乏自信之處蠢蠢欲動。』如此相對的兩人卻又相似的脆弱、相似地不確定自己…
我想這段感情的複雜與深刻超過我的描述能力,而且我好像把它當成一部愛情小說了!愛情是支持賈斯丁穿越人間煉獄的力量,是他決定用蝶莎的方式單槍匹馬地對抗大企業的理由(而蝶莎卻試圖以他的方法,從「體制」內奮鬥,引起英國官員的注意──這是何等地諷刺,卻又如此深情!)這個冰山似的男人原來可以燃起不輸蝶莎的熱情!他的推理之途是串起點與點、因與果,串起所有相關人士、串起所有被廉價犧牲的卑微生命,也串起他和蝶莎經歷過的和錯過的一切。
勒卡雷從容地敘說這個綿密而複雜的故事,從兇殘的謀殺案開始,先在婚外情醜聞的疑雲上仔細探查,再從相關人物的可疑態度上導向製藥界的內幕、官商勾結的真相和第三世界的絕望處境(『非洲是全世界製藥廠的垃圾桶』)。牽涉規模之大,賈斯汀卻只是孤獨一人,轉身(真的是轉身,他已經回到英國卻還偷渡回肯亞)與這巨獸相搏。所有他接觸的人都無力對抗三峰及其黨羽,而他也不是英雄、也不特別勇敢機智敏捷,只是固執。勒卡雷仔細描寫了他笨拙的小心翼翼、他狼狽的逃亡、他拿電腦完全沒有辦法(讓人會心一笑)、他被痛揍的不堪,反而更教人因理解而敬重他──他不過就是用園丁辛勤的心去追索真相、追索公道。面對他,伍卓哭了,羅貝爾哭了,他們都背叛了蝶莎,也注定背叛賈斯丁。
而賈斯丁本來就是不要命的了,他不是烈士,他只是想回家,有蝶莎的地方才是家。
我喜歡電影的結局,那封在賈斯丁紀念會上由漢姆公布的信大快人心,還賈斯丁、蝶莎和每一條人命一個公道。但我知道勒卡雷的結尾才是實際的,現實會是打不完的官司,大藥廠會砸更多錢、買通更多人遮掩醜行;也許律師團會鍥而不捨,但真相會不斷被否認、汙衊,賈斯丁和蝶莎會一再被抹黑、嘲弄,正義會來得很遲,甚至永遠不來。
但是,對賈斯丁來說已經夠了。他終於瞭解了、陪伴了蝶莎。求仁得仁,夫復何求?
PS 勒卡雷在最後寫了篇註記,彷彿早已知道我們這些讀者會情緒激動、忿忿不平。想他老人家還能精神矍鑠地訪談這些人、收集整理資料、說一個動人的故事,並仍不忘安慰和鼓勵讀者,我就不禁大為振奮和感動啊。
(永遠的園丁,約翰勒卡雷作,宋瑛堂譯,全集03,木馬文化)
October 13,2007
桃樂絲.榭爾絲,強力毒藥
這是英國古典黃金時期推理三女傑的最後一位了。果然不輸克莉絲蒂和鐵伊,尤其科學證據那部份更是毫不含糊、紮紮實實,而且還有唐諾寫了一篇極為引人入勝的的導讀加持(又害我幾乎鬥志全無,遲疑著不敢動筆)!
我其實有破這個案子喔。當進入倒數第三章溫西在那裡賣關子說原來作案手法是那麼簡單時,我心裡就有譜了:下毒者死者表哥一定也在用餐時吃下了含有砒霜的食物,只是劑量不夠致命而已;我甚至也推斷出毒是放在那顆「破掉」的蛋裡,然後被死者自然地挑出做成蛋捲和兇手分著吃了。不過我的科學「常識」顯然還是不夠──原來,有人可以服砒霜上癮來美白的!唉,美啊美,多少惡行假汝之名以為之。
不過這個案子的特色不在詭計(雖然唐諾特別指出了她的『詭計比較原創,而且事先透過知識性的研究捶打』,這點我舉雙手贊成),而是在溫西爵爺辦案的風格:率領一群貌不驚人的僕人、打字員等小人物(柯林森和布思小姐值得被記上一筆!),滲透到犯罪相關人士身邊甚至是敵營,然後適時地與警方(以準姊夫為首)交換資訊──這一點他和瑪波小姐有的拼,只是瑪波小姐是單槍匹馬,而且她的推理通常是根據她對人的「分類」;辦案的驚險刺激和之後帶來的驚喜,真的非常之英國味。
唐諾說『有相當一批人(我相信他自己是其中之ㄧ)…堅信榭爾絲的小說無疑更準確傳達了那個時代的真正形貌和訊息,包括從維多利亞時期一路貫穿下來那種守禮的、典雅的、有點硬充派頭的、不好好講話總披披掛掛一堆詩句掌故再夾個冷笑話的老英國氣味,(對對對!一直掉書袋正是此書特色!只有某一個時代某一群特定的人才能這麼裝模作樣、理所當然的不事生產、活在帝國回憶的氛圍中) 還有對推理小說本身無疑更該計較的,某種英式古典推理的真正典型。』
是的,溫西讓我想起福爾摩斯──遺老貴族味、時間很多、過度自信、愛釣人胃口、不到最後絕不全盤說明真相、總是一副什麼都知道的樣子、理所當然地發號施令主導一切…唯一不同的是他會戀愛!而且是在法庭上一眼就愛上了嫌犯!但他還是會要邦特提醒自己:『看來我好像藏不住心事。這種表現有違我的意願。設或類似狀況再次發生,麻煩給個提示如何?』有夠ㄍㄧㄥ的,連戀愛都要有所節制、熱情也有配額。
整個作品的機智風格在溫西探哈莉葉監的對話中展露無遺,他們既談情、說笑、又鬥智,一樣聰明一樣犀利一樣追求著真相。所以我很喜歡唐諾那極大膽的推論:榭爾絲一定是愛上了自己創造出的溫西爵爺了!『我們有理由相信,是榭爾絲把他藏起來的,她已雕塑完他並擁有了他,不再樂意讓他和世人分享。』
很抱歉我成了唐諾的應聲蟲,但是和榭爾絲與溫西爵爺經歷這場華麗的冒險後,真的會忍不住浪漫起來的。
(關於推理三女傑,有人認為我不喜歡克莉絲蒂,冤枉啊,大人,我收藏了全套「謀殺天后」的作品,並早在這個部落格開張前就讀完了,只是當時不知會有今天,沒有寫下破案筆記,而我欠的書債又太多,沒時間回去重讀──等我的老年癡呆症發作,把白羅和瑪波的案子都忘得差不多了時,我一定會再耐心讀一遍並做筆記的,I promise.)
(強力毒藥,Dorothy L. Sayers著,易萃雯譯,唐諾導讀,臉譜出版)
我其實有破這個案子喔。當進入倒數第三章溫西在那裡賣關子說原來作案手法是那麼簡單時,我心裡就有譜了:下毒者死者表哥一定也在用餐時吃下了含有砒霜的食物,只是劑量不夠致命而已;我甚至也推斷出毒是放在那顆「破掉」的蛋裡,然後被死者自然地挑出做成蛋捲和兇手分著吃了。不過我的科學「常識」顯然還是不夠──原來,有人可以服砒霜上癮來美白的!唉,美啊美,多少惡行假汝之名以為之。
不過這個案子的特色不在詭計(雖然唐諾特別指出了她的『詭計比較原創,而且事先透過知識性的研究捶打』,這點我舉雙手贊成),而是在溫西爵爺辦案的風格:率領一群貌不驚人的僕人、打字員等小人物(柯林森和布思小姐值得被記上一筆!),滲透到犯罪相關人士身邊甚至是敵營,然後適時地與警方(以準姊夫為首)交換資訊──這一點他和瑪波小姐有的拼,只是瑪波小姐是單槍匹馬,而且她的推理通常是根據她對人的「分類」;辦案的驚險刺激和之後帶來的驚喜,真的非常之英國味。
唐諾說『有相當一批人(我相信他自己是其中之ㄧ)…堅信榭爾絲的小說無疑更準確傳達了那個時代的真正形貌和訊息,包括從維多利亞時期一路貫穿下來那種守禮的、典雅的、有點硬充派頭的、不好好講話總披披掛掛一堆詩句掌故再夾個冷笑話的老英國氣味,(對對對!一直掉書袋正是此書特色!只有某一個時代某一群特定的人才能這麼裝模作樣、理所當然的不事生產、活在帝國回憶的氛圍中) 還有對推理小說本身無疑更該計較的,某種英式古典推理的真正典型。』
是的,溫西讓我想起福爾摩斯──遺老貴族味、時間很多、過度自信、愛釣人胃口、不到最後絕不全盤說明真相、總是一副什麼都知道的樣子、理所當然地發號施令主導一切…唯一不同的是他會戀愛!而且是在法庭上一眼就愛上了嫌犯!但他還是會要邦特提醒自己:『看來我好像藏不住心事。這種表現有違我的意願。設或類似狀況再次發生,麻煩給個提示如何?』有夠ㄍㄧㄥ的,連戀愛都要有所節制、熱情也有配額。
整個作品的機智風格在溫西探哈莉葉監的對話中展露無遺,他們既談情、說笑、又鬥智,一樣聰明一樣犀利一樣追求著真相。所以我很喜歡唐諾那極大膽的推論:榭爾絲一定是愛上了自己創造出的溫西爵爺了!『我們有理由相信,是榭爾絲把他藏起來的,她已雕塑完他並擁有了他,不再樂意讓他和世人分享。』
很抱歉我成了唐諾的應聲蟲,但是和榭爾絲與溫西爵爺經歷這場華麗的冒險後,真的會忍不住浪漫起來的。
(關於推理三女傑,有人認為我不喜歡克莉絲蒂,冤枉啊,大人,我收藏了全套「謀殺天后」的作品,並早在這個部落格開張前就讀完了,只是當時不知會有今天,沒有寫下破案筆記,而我欠的書債又太多,沒時間回去重讀──等我的老年癡呆症發作,把白羅和瑪波的案子都忘得差不多了時,我一定會再耐心讀一遍並做筆記的,I promise.)
(強力毒藥,Dorothy L. Sayers著,易萃雯譯,唐諾導讀,臉譜出版)
September 2,2007
Richard Hull,謀殺我姑媽
雖然詹宏志顯然很推崇這部作品,在再版"謀殺專門店”時還以其打頭陣,但我卻沒有特別滿意。之前我對劇情有一個錯誤的認知,以為男主角在設法殺害姑媽的過程中姑媽卻死於他人之手,所以反過來做偵探澄清自己的清白,(有哪位好心人士告訴我這到底又是哪一部小說的內容?) 但看完他彆腳的種種犯罪嚐試之後,映入眼簾的竟是”姑媽的後記”,我心裡就有底了,這個兇手最後成了受害者啦!想不到庸庸碌碌、婆婆媽媽(這兩個詞也非常適合殺人未遂的男主角愛德華)的姑媽才是真正的狠角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甚至聰明地記得要先拿走愛德華的筆記『以防萬一事蹟敗露保護我自己』。
當然聰明的人知道不可以小看姑媽這類人物。除了篇首引用的She Stoops to Conquer (我記得之前看過翻譯成”屈身求愛”,雖然也沒完全掌握原文中「以退為進」的狡黠,但總比這裡翻成”委屈求全”好) 『天下的姑姨嬸妗都不是好東西』之外,大家再想想克莉絲蒂筆下的珍姑媽瑪波小姐,就知道小看他們可是要付出慘痛代價(包括失去小命)的啊!
我最喜歡的是結尾的部份:
『我現在要給這些筆記加上標題了。或許我該為書名解釋幾句。
嗯,「謀殺我姑媽」這幾個字可以調動一下,不是嗎?
比方說,「姑媽謀殺我」。』
英文The Murder of My Aunt的確可有兩解,一是the case in which my aunt was murdered,另一則是the murder which my aunt committed。雖然聰明又幽默,我還是忍不住打了一個寒顫,可憐的愛德華到死都還以為自己是個高明的罪犯,渾然不覺自己已犯下致命的錯誤──第一不該就是把自己犯罪計畫和過程寫下來。
後來讀了詹宏志的導讀,他引用同性戀文學研究者的觀點,把這本小說歸為『第一本通過同性戀角色的主觀觀點來敘述』的推理小說,所以愛德華犧牲的挺有價值的嘛!我在讀的時候也的確覺得他gay得厲害,而且不斷讓我想起另一個高明也幸運多了的犯罪者”聰明的瑞普利先生”。只是同為犯罪心理小說,後者精采、也深刻多了;我的確會為瑞普利捏一把冷汗,但卻只覺得愛德華可笑復可悲。有一張囉唆且惡毒的嘴的姑媽、有一個沒出息又只想殺了自己的甥兒的確可厭,但因此引發了一件兇殺案?!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把謀殺還給有理由做這些事的人』(錢德勒語)?
(謀殺我姑媽,Richard Hull著,薛絢譯,遠流出版)
當然聰明的人知道不可以小看姑媽這類人物。除了篇首引用的She Stoops to Conquer (我記得之前看過翻譯成”屈身求愛”,雖然也沒完全掌握原文中「以退為進」的狡黠,但總比這裡翻成”委屈求全”好) 『天下的姑姨嬸妗都不是好東西』之外,大家再想想克莉絲蒂筆下的珍姑媽瑪波小姐,就知道小看他們可是要付出慘痛代價(包括失去小命)的啊!
我最喜歡的是結尾的部份:
『我現在要給這些筆記加上標題了。或許我該為書名解釋幾句。
嗯,「謀殺我姑媽」這幾個字可以調動一下,不是嗎?
比方說,「姑媽謀殺我」。』
英文The Murder of My Aunt的確可有兩解,一是the case in which my aunt was murdered,另一則是the murder which my aunt committed。雖然聰明又幽默,我還是忍不住打了一個寒顫,可憐的愛德華到死都還以為自己是個高明的罪犯,渾然不覺自己已犯下致命的錯誤──第一不該就是把自己犯罪計畫和過程寫下來。
後來讀了詹宏志的導讀,他引用同性戀文學研究者的觀點,把這本小說歸為『第一本通過同性戀角色的主觀觀點來敘述』的推理小說,所以愛德華犧牲的挺有價值的嘛!我在讀的時候也的確覺得他gay得厲害,而且不斷讓我想起另一個高明也幸運多了的犯罪者”聰明的瑞普利先生”。只是同為犯罪心理小說,後者精采、也深刻多了;我的確會為瑞普利捏一把冷汗,但卻只覺得愛德華可笑復可悲。有一張囉唆且惡毒的嘴的姑媽、有一個沒出息又只想殺了自己的甥兒的確可厭,但因此引發了一件兇殺案?!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把謀殺還給有理由做這些事的人』(錢德勒語)?
(謀殺我姑媽,Richard Hull著,薛絢譯,遠流出版)
August 13,2007
約翰勒卡雷,冷戰諜魂
『間諜活動又不是板球賽。』
的確,它是以性命相搏的激烈競賽,不問是非、只有輸贏,所以敵對的雙方可以祭出一致的手段:
『我敢說,二次大戰之後,我們的手段和敵人的手段已經變得大致相同。我認為啊,總不能只因為自己政府採取仁慈親善的政策,我們在心狠手辣的程度上就甘願被敵人比下去了吧?』男主角英國情報員利馬斯的上司如此說。
而他的對頭、被他利用反間計滲透的東德情報頭子費德勒則說:『我們所有的工作─你和我的工作─根據的理論都是大局比個人重要。所以共產黨才將特務工作視為手臂的自然延伸部分,因此你自己國家的情報單位也籠罩在一種英國風度的面紗裡。唯有在顧全大局的情況下,剝削個人的舉動才能合乎情理。』
但這些被剝削的個人卻也都是擁有血肉之軀和真實情感的普通人。逃亡中,連最後一點點信念都失去的利馬斯於是不耐煩地對小女友麗姿解釋:『你以為間諜是什麼樣的人?難道是神父、聖人、烈士嗎?他們只是一列又臭又長、愛慕虛榮的傻瓜,也是叛國賊。』
這些充滿機鋒、卻也坦率實在的對話給了這本輕薄短小的小說十足的份量,讀完之後一顆心沉甸甸的,連叫好的口氣都是語重心長的。
英國情報員利馬斯,為了替犧牲的部屬復仇、為了釜底抽薪除掉東德情報頭子穆恩特,於是自願加入一個精心設計的反間計畫:先是假裝在情報局失意,因領不到全額退休金而不滿,之後成為落魄失業的遊民,靠打工度日,然後失手打了不肯讓他賒帳的雜貨店老闆入獄,等到他出獄時,東德已經準備好要吸收他了。他表面上成為叛國賊(原來為了退休金不夠而叛國在間諜界是合理的),其實卻一步步引君入甕,直搗東德情報中心,用他以假亂真的情報和拿捏的恰到好處的演技,讓穆恩特以下的頭號人物費德勒坐實自己對長官的懷疑,信心滿滿地控告穆恩特叛國。
其間,利馬斯完全沒有自己提出對穆恩特的質疑,甚至還一副自以為無所不知的樣子不願相信費德勒的推論,但就是因為這樣費德勒才更堅信自己的懷疑──這樣的心機教人毛骨悚然。而利馬斯本人對於陷害一個和自己一樣「精忠報國」的情報頭子就那麼幹勁十足、熱血沸騰嗎?在回答費德勒『假設是你設下的陷阱…假設他們想殺的是我…?』的問題時,他只淡淡地說『不一定…要看需要而定。』我想他早已洞悉反間行動背後的空虛:他捨命維護的,不是理想和信念,只是利益而已。
但真正教我驚訝與感慨的是費德勒『以滿意的口吻說「要看需要而定。事實上就像史達林一樣。車禍與數據。我大大鬆了一口氣。」』令這樣一個歷經大風大浪的情報頭子心安的,是再次確認對錯本來就無關緊要,彼此無不無辜也不重要。
法庭審判卻又使局勢一百八十度大逆轉。利馬斯此時才得知英國情報人員的「善後」動作扯了自己後腿、讓自己曝光,而當他一見到麗姿便知大勢已去,他就錯在不該戀愛,動了想去尋找『對小事物的關心──對日常生活的信念』的念頭。全不知情又不會說謊的麗姿成為穆恩特的利器,讓利馬斯一敗塗地,全身而退無望,而被除掉的人成為費德勒。
但他也終於明白,原來任務其實成功了。給他任務的,就是出賣他的人。穆恩特真的是英國的人,他殺英國間諜是為了滅口也為了取信東德;利馬斯演的這一齣戲,是為了鞏固他的地位、洗清東德對他的懷疑、除掉費德勒這個真正無辜、忠於自己國家的一流情報員。連與麗姿的邂逅都是設計好的:利用她的年輕、天真、共產黨員身份使演出更逼真。
我的文筆寫不出那種一個局外還有一個局的震懾,謊言變成真相、真相又變成謊言的恐怖。這個扭曲的間諜世界讓人越陷越深、越了解越絕望,彷彿走入了一望無際的荒蕪沙漠。而勒卡雷仁慈地給了利馬斯一個悲壯的結局:逃亡的最後關頭,麗姿遭到射殺(也許也是安排好的,用她的命換利馬斯的命,使演出逼真到最後),而他,枉顧圍牆另一端同志的聲聲呼喚,決定死在麗姿身邊。老總那一句『一個人總有辦法從寒冷的外面走進來』(呼應著英文書名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終究只是一句空泛的承諾。他沒有辦法走進來了,雖然他的國家贏了。他還是絕望地讓自己成為統計數字的一部分。
勒卡雷還原間諜的人性,因此他的間諜故事比那些充滿出生入死的冒險動作大戲更為驚心動魄,因為踩在人性邊緣、踩在那一條曖昧的敵我分隔線上才是最危險的,一旦發現『真正的敵人極可能不是你要殺他他也要殺你的那些敵對間諜,他們其實只是你意識型態背反,但處境雷同的相濡以沫可憐蟲,而是整個荒唐間諜世界的構成』(這當然是引自唐諾)時,他在這個間諜世界就會變得脆弱不堪。
二十一世紀的人們,還有許多活在「意識形態(美其名曰理想、信念、神的旨意,whatever)高於個人生命」的迷思當中啊。感謝勒卡雷一直提醒著我們「個人」的完整和價值。
(冷戰諜魂,約翰勒卡雷著,宋瑛堂譯,木馬文化)
的確,它是以性命相搏的激烈競賽,不問是非、只有輸贏,所以敵對的雙方可以祭出一致的手段:
『我敢說,二次大戰之後,我們的手段和敵人的手段已經變得大致相同。我認為啊,總不能只因為自己政府採取仁慈親善的政策,我們在心狠手辣的程度上就甘願被敵人比下去了吧?』男主角英國情報員利馬斯的上司如此說。
而他的對頭、被他利用反間計滲透的東德情報頭子費德勒則說:『我們所有的工作─你和我的工作─根據的理論都是大局比個人重要。所以共產黨才將特務工作視為手臂的自然延伸部分,因此你自己國家的情報單位也籠罩在一種英國風度的面紗裡。唯有在顧全大局的情況下,剝削個人的舉動才能合乎情理。』
但這些被剝削的個人卻也都是擁有血肉之軀和真實情感的普通人。逃亡中,連最後一點點信念都失去的利馬斯於是不耐煩地對小女友麗姿解釋:『你以為間諜是什麼樣的人?難道是神父、聖人、烈士嗎?他們只是一列又臭又長、愛慕虛榮的傻瓜,也是叛國賊。』
這些充滿機鋒、卻也坦率實在的對話給了這本輕薄短小的小說十足的份量,讀完之後一顆心沉甸甸的,連叫好的口氣都是語重心長的。
英國情報員利馬斯,為了替犧牲的部屬復仇、為了釜底抽薪除掉東德情報頭子穆恩特,於是自願加入一個精心設計的反間計畫:先是假裝在情報局失意,因領不到全額退休金而不滿,之後成為落魄失業的遊民,靠打工度日,然後失手打了不肯讓他賒帳的雜貨店老闆入獄,等到他出獄時,東德已經準備好要吸收他了。他表面上成為叛國賊(原來為了退休金不夠而叛國在間諜界是合理的),其實卻一步步引君入甕,直搗東德情報中心,用他以假亂真的情報和拿捏的恰到好處的演技,讓穆恩特以下的頭號人物費德勒坐實自己對長官的懷疑,信心滿滿地控告穆恩特叛國。
其間,利馬斯完全沒有自己提出對穆恩特的質疑,甚至還一副自以為無所不知的樣子不願相信費德勒的推論,但就是因為這樣費德勒才更堅信自己的懷疑──這樣的心機教人毛骨悚然。而利馬斯本人對於陷害一個和自己一樣「精忠報國」的情報頭子就那麼幹勁十足、熱血沸騰嗎?在回答費德勒『假設是你設下的陷阱…假設他們想殺的是我…?』的問題時,他只淡淡地說『不一定…要看需要而定。』我想他早已洞悉反間行動背後的空虛:他捨命維護的,不是理想和信念,只是利益而已。
但真正教我驚訝與感慨的是費德勒『以滿意的口吻說「要看需要而定。事實上就像史達林一樣。車禍與數據。我大大鬆了一口氣。」』令這樣一個歷經大風大浪的情報頭子心安的,是再次確認對錯本來就無關緊要,彼此無不無辜也不重要。
法庭審判卻又使局勢一百八十度大逆轉。利馬斯此時才得知英國情報人員的「善後」動作扯了自己後腿、讓自己曝光,而當他一見到麗姿便知大勢已去,他就錯在不該戀愛,動了想去尋找『對小事物的關心──對日常生活的信念』的念頭。全不知情又不會說謊的麗姿成為穆恩特的利器,讓利馬斯一敗塗地,全身而退無望,而被除掉的人成為費德勒。
但他也終於明白,原來任務其實成功了。給他任務的,就是出賣他的人。穆恩特真的是英國的人,他殺英國間諜是為了滅口也為了取信東德;利馬斯演的這一齣戲,是為了鞏固他的地位、洗清東德對他的懷疑、除掉費德勒這個真正無辜、忠於自己國家的一流情報員。連與麗姿的邂逅都是設計好的:利用她的年輕、天真、共產黨員身份使演出更逼真。
我的文筆寫不出那種一個局外還有一個局的震懾,謊言變成真相、真相又變成謊言的恐怖。這個扭曲的間諜世界讓人越陷越深、越了解越絕望,彷彿走入了一望無際的荒蕪沙漠。而勒卡雷仁慈地給了利馬斯一個悲壯的結局:逃亡的最後關頭,麗姿遭到射殺(也許也是安排好的,用她的命換利馬斯的命,使演出逼真到最後),而他,枉顧圍牆另一端同志的聲聲呼喚,決定死在麗姿身邊。老總那一句『一個人總有辦法從寒冷的外面走進來』(呼應著英文書名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終究只是一句空泛的承諾。他沒有辦法走進來了,雖然他的國家贏了。他還是絕望地讓自己成為統計數字的一部分。
勒卡雷還原間諜的人性,因此他的間諜故事比那些充滿出生入死的冒險動作大戲更為驚心動魄,因為踩在人性邊緣、踩在那一條曖昧的敵我分隔線上才是最危險的,一旦發現『真正的敵人極可能不是你要殺他他也要殺你的那些敵對間諜,他們其實只是你意識型態背反,但處境雷同的相濡以沫可憐蟲,而是整個荒唐間諜世界的構成』(這當然是引自唐諾)時,他在這個間諜世界就會變得脆弱不堪。
二十一世紀的人們,還有許多活在「意識形態(美其名曰理想、信念、神的旨意,whatever)高於個人生命」的迷思當中啊。感謝勒卡雷一直提醒著我們「個人」的完整和價值。
(冷戰諜魂,約翰勒卡雷著,宋瑛堂譯,木馬文化)
May 6,2007
約瑟芬鐵伊,歌唱的砂
『亞倫‧葛蘭特自己也缺乏家人陪伴的溫暖,但是因為他的生命充滿了人,所以回到空盪的住處反而是一種奢侈,一種精神的愉悅。』這是我鍾愛的葛蘭特探長的退場之作,也是鐵伊的最後一本著作。它超越了偵探/推理類型的水平,達到心靈探索和真理追尋的另一層次,是大師級的通俗傑作。
葛蘭特居然和(徐四金筆下的)夏先生一樣患了幽閉空間恐懼症!而這個猝死於火車上,『有著率性眉毛』的年輕人雖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卻拯救了葛蘭特的生命,使他不至於陷入心理的恐慌,使他藉由追尋,找到了事件的真相,也找到了他自己,更回過頭來找出這個年輕人該在的位置、該被記住的事蹟。
很溫暖,尤其是葛蘭特鍥而不捨和苦幹的傻勁(和馬修史卡德一樣,辦案全無捷徑可走。唐諾果然是對的,這兩個角色有極大相似處)。那種試圖去了解一個人的長相、氣質和個性,以推論其言行乃至行事動機的細膩,都是教我深深著迷的。這一次,他更是毫無保留地露出自己的脆弱;但我欣賞他在絕境中仍展現的幽默、執著以及隨之產生的勇氣。我更喜歡他指出自己的矛盾:如果恐懼是非理性的,那難道對真相的執迷就理性了?!
值得一提的是,葛蘭特這次差點陷入情網、結婚、甚至退休了呢!這部傑作是這麼結尾的:
『他把報告放在布萊斯(他的長官)面前時,隱約想起自己曾計畫過的驚人之舉:把辭呈丟在布萊斯面前。
度假的人會有多麼古怪的念頭啊!
像是辭職去當個牧場主人什麼的,或者結婚。
多麼不尋常的念頭啊!真是最不尋常的念頭!』
也許這也是終身獨身的鐵伊的心聲吧。能夠做自己最喜歡的工作,獨身便成了最大的享受。
我也很欣慰當兇手寄出自白信、壯烈地自殺時,葛蘭特也早已找出他犯罪的證據(他忘了拭去的指紋)。那句『兇手絕對不可能想得天衣無縫』大大地安慰了我。
唐諾是這麼說葛蘭特的:『葛蘭特的兩眼發亮有很大一部份很單純只是發現的樂趣。發現的實踐方式,不是雷厲風行的辦案行動,而是沉著耐心的找尋;不是環環相扣的嚴密邏輯推理或甚至找出具體法律效力的證據,而是包含著感受、理解和同情;最終,當真相順利揭開,也不是一種唯我獨尊式的得意勝利,而是一種涉過長路的疲憊欣慰滿足之感。』他還說葛蘭特『外冷內熱,像大地一樣,冷凝堅硬的地殼底下流動著炙熱的熔岩。』
是的,他總是如此深情地關注那些「事不關己」的受害者和罪犯。以這樣一個溫柔的故事和美麗的結局(比爾‧肯瑞克以阿拉伯的亞特蘭提斯發現者之名被記住,就像”時間的女兒”裡,理查二世終於自污名中平反)為葛蘭特與鐵伊的演出謝幕,是非常美好的姿態。
再次向鐵伊致敬。
歌唱的砂,約瑟芬鐵伊著,吳麗娟譯,唐諾導讀,臉譜出版。
葛蘭特居然和(徐四金筆下的)夏先生一樣患了幽閉空間恐懼症!而這個猝死於火車上,『有著率性眉毛』的年輕人雖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卻拯救了葛蘭特的生命,使他不至於陷入心理的恐慌,使他藉由追尋,找到了事件的真相,也找到了他自己,更回過頭來找出這個年輕人該在的位置、該被記住的事蹟。
很溫暖,尤其是葛蘭特鍥而不捨和苦幹的傻勁(和馬修史卡德一樣,辦案全無捷徑可走。唐諾果然是對的,這兩個角色有極大相似處)。那種試圖去了解一個人的長相、氣質和個性,以推論其言行乃至行事動機的細膩,都是教我深深著迷的。這一次,他更是毫無保留地露出自己的脆弱;但我欣賞他在絕境中仍展現的幽默、執著以及隨之產生的勇氣。我更喜歡他指出自己的矛盾:如果恐懼是非理性的,那難道對真相的執迷就理性了?!
值得一提的是,葛蘭特這次差點陷入情網、結婚、甚至退休了呢!這部傑作是這麼結尾的:
『他把報告放在布萊斯(他的長官)面前時,隱約想起自己曾計畫過的驚人之舉:把辭呈丟在布萊斯面前。
度假的人會有多麼古怪的念頭啊!
像是辭職去當個牧場主人什麼的,或者結婚。
多麼不尋常的念頭啊!真是最不尋常的念頭!』
也許這也是終身獨身的鐵伊的心聲吧。能夠做自己最喜歡的工作,獨身便成了最大的享受。
我也很欣慰當兇手寄出自白信、壯烈地自殺時,葛蘭特也早已找出他犯罪的證據(他忘了拭去的指紋)。那句『兇手絕對不可能想得天衣無縫』大大地安慰了我。
唐諾是這麼說葛蘭特的:『葛蘭特的兩眼發亮有很大一部份很單純只是發現的樂趣。發現的實踐方式,不是雷厲風行的辦案行動,而是沉著耐心的找尋;不是環環相扣的嚴密邏輯推理或甚至找出具體法律效力的證據,而是包含著感受、理解和同情;最終,當真相順利揭開,也不是一種唯我獨尊式的得意勝利,而是一種涉過長路的疲憊欣慰滿足之感。』他還說葛蘭特『外冷內熱,像大地一樣,冷凝堅硬的地殼底下流動著炙熱的熔岩。』
是的,他總是如此深情地關注那些「事不關己」的受害者和罪犯。以這樣一個溫柔的故事和美麗的結局(比爾‧肯瑞克以阿拉伯的亞特蘭提斯發現者之名被記住,就像”時間的女兒”裡,理查二世終於自污名中平反)為葛蘭特與鐵伊的演出謝幕,是非常美好的姿態。
再次向鐵伊致敬。
歌唱的砂,約瑟芬鐵伊著,吳麗娟譯,唐諾導讀,臉譜出版。
April 23,2007
Graham Greene,哈瓦那特派員(1958)
『如果人人都對自己所愛的人忠誠,而非對國家,這個世界還會這麼亂嗎?』
這是女主角貝翠絲問男主角伍爾摩的話。為國家奉獻再被犧牲是沒有意義的,為心愛的親人摯友而活著才有意義。葛林的經典間諜小說”哈瓦那特派員”其實是小人物的、啼笑皆非的悲喜劇:落魄商人被意外吸收成為間諜,而他會答應是為了騙取經費;他大喇喇的說謊、編故事、甚至擴展部署規模,像是遊戲般的輕盈與漫不經心,直到他虛擬的情報為他招致殺機,讓他失去好友,讓他想逞英雄(做一個「真正的」間諜執行殺人任務)───結局居然是意外撿回一命、獲得上級原諒(其實是因為家醜不可外揚)、成為間諜指導員(外行領導內行?!),並抱得美人歸!
幾乎是個喜劇版的阿Q故事,尤其是伍爾摩在被情報局約談後等待處置時的念頭:『但無論如何,伍爾摩絕對拒絕把錢還給他們。那些錢是要給梅莉(他年輕美麗天真的女兒)的。他覺得那些錢是他掙來的,不是因為奧倫特山巔的圖,而是因為他有能耐把自己搞成敵方暗殺的對象。』多麼諷刺!他的間諜成就就是他的胡亂攪局,用他的瞎掰讓正牌的間諜緊張、動員起來。
另一段也寫得很好的是他為了替好友海斯巴契大夫報仇(他的死也讓伍爾摩驚覺自己玩的是非常危險的遊戲),灌醉了警長後,奪槍去尋卡特。這一段的節奏忽然拉快──但當然不會比007或Mission Impossible快,”哈瓦那特派員”的節奏本來就慢,適合古巴那種懶洋洋的的熱帶氣氛──但葛林仍有時間讓伍爾摩拉著卡特到處消磨時間(和精力),這種「閒情」展現了大師的驚人功力,先是悲劇英雄式的自戀與自憐:
『殺人兇手沒有思鄉的權利,殺人凶手應該如同機器,而我也必須變成冷血的機器,伍爾摩心想,口袋裡的手帕只合用來擦拭作案留下的指紋,而不是眼淚。』
他帶對方去紅燈區,看見他脆弱(因而完整)的一面。『「卡特,你對女人很害羞。」但他怎麼能夠下得了手殺這麼一個可笑的人呢?』
接著他開始意識到自己和對方的「普通人」身分,兩人的相似。『在他對我推心置腹、告訴我更多個人的事情之前,我一定要趕快殺掉他。這個男人分分秒秒愈來愈像個人,像我自己一樣的人,可以同情、可以悲憐,就是不能殺。』這是合情合理的掙扎,只有極執迷或極瘋狂的人才能毫不猶豫地取人性命的!龐德的英姿離人性也太遠了。
接著來了一個大轉折:他坦承自己情報是假,但他開槍了,因為以為對方要掏槍,卻只是射爛了他的煙斗。這裡掀起的緊張還是喜劇性的。
『「進去吧,裡頭的人會招呼你,或許你現在需要個女人,卡特。」
「你──你這個小丑。」
卡特說得對極了。他把槍放下,回到他的駕駛座上。突然間他覺得好快樂。他剛才差一點就殺了人。他終於向自己證明:他並不是執法者,也不是個暴力份子。』
正當感動(人性終於還是戰勝了)的時候,冷不防卻又冒出一句:
『這時候,卡特朝他開了一槍。』
驚訝之餘,我仍幾乎大聲叫好。當然不是因為這一槍開得好,而是葛林處理得太好了,居然直指人性荒謬,用不理性為理性作結,讓伍爾摩以自己性命為代價學到間諜事業的本質即是以假亂真、真假不分。而正當我為他擔心、悲憤他就糊裡糊塗地為一場不存在的戰爭丟掉性命,在下一章的開頭,他又生龍活虎地對貝翠絲解釋:『他當然有權回我一槍。這是場真槍實彈的決鬥(瞧他仍以英雄姿態回溯一切呢!),只是我發動了第三槍,命中了他。』
一場鬧劇成就了這麼一個英雄。我一邊鬆口氣一邊噗哧一笑,但仍覺得悲涼。終於他還是殺了人,為間諜遊戲付出了代價。
貝翠絲得知真相時的反應也很經典,當伍爾摩說『你一定覺得我很蠢』時,她的答覆是『蠢的是倫敦…如果彼得(她前夫)曾經──只要一次就好──愚弄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我會離開他嗎?但聯合國是那麼神聖,文化會議是那麼神聖…』她早就看清這些理想口號的空洞,把一切都當真的人才蠢。
雖然那麼幽默聰明,”哈瓦那特派員”卻也和”摯友”一樣,指出了間諜這一行的荒謬與荒涼。伍爾摩和孟迪一樣,撒下『凡人無奈的謊言』(詹宏志語)。
哈瓦那特派員,Graham Greene著,吳幸宜譯,詹宏志導讀,遠流出版。
這是女主角貝翠絲問男主角伍爾摩的話。為國家奉獻再被犧牲是沒有意義的,為心愛的親人摯友而活著才有意義。葛林的經典間諜小說”哈瓦那特派員”其實是小人物的、啼笑皆非的悲喜劇:落魄商人被意外吸收成為間諜,而他會答應是為了騙取經費;他大喇喇的說謊、編故事、甚至擴展部署規模,像是遊戲般的輕盈與漫不經心,直到他虛擬的情報為他招致殺機,讓他失去好友,讓他想逞英雄(做一個「真正的」間諜執行殺人任務)───結局居然是意外撿回一命、獲得上級原諒(其實是因為家醜不可外揚)、成為間諜指導員(外行領導內行?!),並抱得美人歸!
幾乎是個喜劇版的阿Q故事,尤其是伍爾摩在被情報局約談後等待處置時的念頭:『但無論如何,伍爾摩絕對拒絕把錢還給他們。那些錢是要給梅莉(他年輕美麗天真的女兒)的。他覺得那些錢是他掙來的,不是因為奧倫特山巔的圖,而是因為他有能耐把自己搞成敵方暗殺的對象。』多麼諷刺!他的間諜成就就是他的胡亂攪局,用他的瞎掰讓正牌的間諜緊張、動員起來。
另一段也寫得很好的是他為了替好友海斯巴契大夫報仇(他的死也讓伍爾摩驚覺自己玩的是非常危險的遊戲),灌醉了警長後,奪槍去尋卡特。這一段的節奏忽然拉快──但當然不會比007或Mission Impossible快,”哈瓦那特派員”的節奏本來就慢,適合古巴那種懶洋洋的的熱帶氣氛──但葛林仍有時間讓伍爾摩拉著卡特到處消磨時間(和精力),這種「閒情」展現了大師的驚人功力,先是悲劇英雄式的自戀與自憐:
『殺人兇手沒有思鄉的權利,殺人凶手應該如同機器,而我也必須變成冷血的機器,伍爾摩心想,口袋裡的手帕只合用來擦拭作案留下的指紋,而不是眼淚。』
他帶對方去紅燈區,看見他脆弱(因而完整)的一面。『「卡特,你對女人很害羞。」但他怎麼能夠下得了手殺這麼一個可笑的人呢?』
接著他開始意識到自己和對方的「普通人」身分,兩人的相似。『在他對我推心置腹、告訴我更多個人的事情之前,我一定要趕快殺掉他。這個男人分分秒秒愈來愈像個人,像我自己一樣的人,可以同情、可以悲憐,就是不能殺。』這是合情合理的掙扎,只有極執迷或極瘋狂的人才能毫不猶豫地取人性命的!龐德的英姿離人性也太遠了。
接著來了一個大轉折:他坦承自己情報是假,但他開槍了,因為以為對方要掏槍,卻只是射爛了他的煙斗。這裡掀起的緊張還是喜劇性的。
『「進去吧,裡頭的人會招呼你,或許你現在需要個女人,卡特。」
「你──你這個小丑。」
卡特說得對極了。他把槍放下,回到他的駕駛座上。突然間他覺得好快樂。他剛才差一點就殺了人。他終於向自己證明:他並不是執法者,也不是個暴力份子。』
正當感動(人性終於還是戰勝了)的時候,冷不防卻又冒出一句:
『這時候,卡特朝他開了一槍。』
驚訝之餘,我仍幾乎大聲叫好。當然不是因為這一槍開得好,而是葛林處理得太好了,居然直指人性荒謬,用不理性為理性作結,讓伍爾摩以自己性命為代價學到間諜事業的本質即是以假亂真、真假不分。而正當我為他擔心、悲憤他就糊裡糊塗地為一場不存在的戰爭丟掉性命,在下一章的開頭,他又生龍活虎地對貝翠絲解釋:『他當然有權回我一槍。這是場真槍實彈的決鬥(瞧他仍以英雄姿態回溯一切呢!),只是我發動了第三槍,命中了他。』
一場鬧劇成就了這麼一個英雄。我一邊鬆口氣一邊噗哧一笑,但仍覺得悲涼。終於他還是殺了人,為間諜遊戲付出了代價。
貝翠絲得知真相時的反應也很經典,當伍爾摩說『你一定覺得我很蠢』時,她的答覆是『蠢的是倫敦…如果彼得(她前夫)曾經──只要一次就好──愚弄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我會離開他嗎?但聯合國是那麼神聖,文化會議是那麼神聖…』她早就看清這些理想口號的空洞,把一切都當真的人才蠢。
雖然那麼幽默聰明,”哈瓦那特派員”卻也和”摯友”一樣,指出了間諜這一行的荒謬與荒涼。伍爾摩和孟迪一樣,撒下『凡人無奈的謊言』(詹宏志語)。
哈瓦那特派員,Graham Greene著,吳幸宜譯,詹宏志導讀,遠流出版。
January 7,2007
約翰勒卡雷,摯友
根據唐諾的指示,讀過葛林之後就該讀勒卡雷(John Le Carre)──他稱之為「間諜小說的第一人」(這個詞同時表明他在此一領域的開創與成就)。木馬為他出的全集系列第一集、成書於二零零三年底(還熱騰騰的呢)的”摯友”,是一部厚達四百多頁的長篇小說,敘述的是一段橫跨三十多年的友情。氣勢磅礡、夾敘夾議的敘事,因豐富的細節(這要感謝作者自己的間諜經歷)和真摯的人物而流暢動人(但不能否認讀起來挺辛苦的)。
不只是為國效忠、冒險犯難而已,間諜的人性世界沒有這麼單純,何況孟迪與沙夏都是雙面諜,他們販售自己的理想、信念、生活與人格,然後在尚未認清自己最終的理念前,被冠以恐怖份子的罪名謀殺…讀到兩人慘死的結局時我既震驚又傷心──他們沒有死在冷戰時期衝突一觸即發的東柏林,而是死在九一一之後所謂「維持世界和平」的一場宣傳戰、死於自己同志之手,卻連申辯的機會都沒有。表面上那麼重視人命的政府,毫不留情地解決掉兩個「無用」之人。
這麼現代、這麼貼近現實的”摯友”力道是很大的,就像卜洛克的”小城”,逼著我們要與新聞面對面、狠狠檢視自己所站的位置和懦弱的後果。在最後一章,勒卡雷借阿諾先生(兩人冷戰時期間諜工作的英國長官)之口,試圖為兩人平反,也直指反恐戰爭的殘暴不仁。雖然就小說書寫技藝的標準看來,這樣毫不修飾、直接的長篇大論實在太明白了,讓作者的憤懣擠滿在字句中而沒有留下任何「言外之意」,但這種對歐美當權者幾乎是連名帶姓的指控,還是讓我忍不住想為這位高齡七十二歲的老先生鼓掌叫好。
勒卡雷要寫的是刻畫人性的好小說;他不給我們英雄或傳奇,反而是茫然的、失敗的人。他是那麼溫柔(卻也直接)地深入孟迪這個角色,一個不曾真的有過什麼政治信仰,只是用直覺去愛、去關心、保護朋友,單純依朋友道義行事的人,漸漸地被間諜生活消耗,直至面目模糊;而沙夏這個充滿熱情的革命青年,則是被自己陳義過高的理想消耗掉,他一廂情願地相信利用他的政客,不甘面對現實的世界局勢,最終只能被delete掉。這兩人的友誼是冷酷無情的間諜世界裡最溫馨的一盞燈,標題”absolute friends”那絕對的、不容置疑的直率正是這段情誼的最佳註解。這單純的友情被冷戰和反恐戰爭雙方充分利用再回收後,終成完全的廢棄物。但至少他們能與摯友共赴黃泉。
南方朔在書末的導讀裡提到這本小說在美國評論界反應兩極。本著知識份子的良心,在九一一之後全美民眾都被催眠似地恐懼和仇恨「邪惡軸心」的氣氛下,勒卡雷仍大著膽子批判政府,揭露反恐戰爭是將『奪取石油的殖民地征服戰爭』『包裝成好像是宣揚西方式生活與自由的十字軍』(引自小說),這樣的坦白等於是在『美國軍事特務的霸權意識形態』(南方朔語)臉上打了一巴掌,會引起爭議是當然的。而從上列引文不難看出勒卡雷犧牲了他作品的美學形式來傳達理念,文評家對此一定也很有意見。我則十分欣賞這樣就是要說個明白的坦然;他當然可以把小說寫得更好、隱藏得更巧妙,但他選擇不要,寧願露出敗筆,因為有比小說書寫技藝更重要的東西要保存下來。
與南方朔『他的間諜小說不像龐德小說系列那麼鮮亮,反而是充滿了破碎、無奈與荒涼』相呼應的,是唐諾的評論:『當他們不再只是個名字、是個職稱或代號,而是個完完整整的正常人時,某種被延遲下來的批判、被延遲下來的忿怒和哀傷蓄滿了的情感的風雷出現了──這個憤怒和哀傷由同情轉換而生,用最普遍素樸的人性支撐起來。』是的,人性,勒卡雷目光的停留處。
(摯友,約翰勒卡雷著,張定綺譯,唐諾、南方朔分別導讀,木馬出版。)
不只是為國效忠、冒險犯難而已,間諜的人性世界沒有這麼單純,何況孟迪與沙夏都是雙面諜,他們販售自己的理想、信念、生活與人格,然後在尚未認清自己最終的理念前,被冠以恐怖份子的罪名謀殺…讀到兩人慘死的結局時我既震驚又傷心──他們沒有死在冷戰時期衝突一觸即發的東柏林,而是死在九一一之後所謂「維持世界和平」的一場宣傳戰、死於自己同志之手,卻連申辯的機會都沒有。表面上那麼重視人命的政府,毫不留情地解決掉兩個「無用」之人。
這麼現代、這麼貼近現實的”摯友”力道是很大的,就像卜洛克的”小城”,逼著我們要與新聞面對面、狠狠檢視自己所站的位置和懦弱的後果。在最後一章,勒卡雷借阿諾先生(兩人冷戰時期間諜工作的英國長官)之口,試圖為兩人平反,也直指反恐戰爭的殘暴不仁。雖然就小說書寫技藝的標準看來,這樣毫不修飾、直接的長篇大論實在太明白了,讓作者的憤懣擠滿在字句中而沒有留下任何「言外之意」,但這種對歐美當權者幾乎是連名帶姓的指控,還是讓我忍不住想為這位高齡七十二歲的老先生鼓掌叫好。
勒卡雷要寫的是刻畫人性的好小說;他不給我們英雄或傳奇,反而是茫然的、失敗的人。他是那麼溫柔(卻也直接)地深入孟迪這個角色,一個不曾真的有過什麼政治信仰,只是用直覺去愛、去關心、保護朋友,單純依朋友道義行事的人,漸漸地被間諜生活消耗,直至面目模糊;而沙夏這個充滿熱情的革命青年,則是被自己陳義過高的理想消耗掉,他一廂情願地相信利用他的政客,不甘面對現實的世界局勢,最終只能被delete掉。這兩人的友誼是冷酷無情的間諜世界裡最溫馨的一盞燈,標題”absolute friends”那絕對的、不容置疑的直率正是這段情誼的最佳註解。這單純的友情被冷戰和反恐戰爭雙方充分利用再回收後,終成完全的廢棄物。但至少他們能與摯友共赴黃泉。
南方朔在書末的導讀裡提到這本小說在美國評論界反應兩極。本著知識份子的良心,在九一一之後全美民眾都被催眠似地恐懼和仇恨「邪惡軸心」的氣氛下,勒卡雷仍大著膽子批判政府,揭露反恐戰爭是將『奪取石油的殖民地征服戰爭』『包裝成好像是宣揚西方式生活與自由的十字軍』(引自小說),這樣的坦白等於是在『美國軍事特務的霸權意識形態』(南方朔語)臉上打了一巴掌,會引起爭議是當然的。而從上列引文不難看出勒卡雷犧牲了他作品的美學形式來傳達理念,文評家對此一定也很有意見。我則十分欣賞這樣就是要說個明白的坦然;他當然可以把小說寫得更好、隱藏得更巧妙,但他選擇不要,寧願露出敗筆,因為有比小說書寫技藝更重要的東西要保存下來。
與南方朔『他的間諜小說不像龐德小說系列那麼鮮亮,反而是充滿了破碎、無奈與荒涼』相呼應的,是唐諾的評論:『當他們不再只是個名字、是個職稱或代號,而是個完完整整的正常人時,某種被延遲下來的批判、被延遲下來的忿怒和哀傷蓄滿了的情感的風雷出現了──這個憤怒和哀傷由同情轉換而生,用最普遍素樸的人性支撐起來。』是的,人性,勒卡雷目光的停留處。
(摯友,約翰勒卡雷著,張定綺譯,唐諾、南方朔分別導讀,木馬出版。)
December 31,2006
Graham Greene,沉靜的美國人
我硬是要把這部精采、深刻、聰明又睿智的傑作歸為推理小說,是因為之中牽涉了一樁(政治)謀殺──儘管它的背景是每天死去許多無辜(以及有罪)的人的法越殖民戰爭,也就是讓美國輸得很慘的越戰的前身;而它的形式也比較接近confession而不是detective story。
葛林大師說故事的功力一流,害我有點後悔這麼晚才讀到他,當年看完”愛情的盡頭”電影後,並沒有用心更了解他一點;幸好唐諾安慰我像葛林這樣的作者,是需要有點年紀才能讀懂的,我想也是啦。儘管走的是最寫實、由豐富細節撐起的大敘事(Grand Narration),葛林還是巧妙地融入象徵和隱喻(三個主要角色的國籍、性別和互動關係,正是三個國家的擬人化,因此派爾的死也預言著美國的慘敗命運);藉由私情與「任務」的不相容與其帶來的掙扎,他也寫出了國家命運裡微妙的、人性的那一面。
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是一部間諜小說,弗勒外籍記者的身分讓他有機會認識不同來路的人、探知許多內幕,也因而在判斷(政治的和愛情的)局勢後,捨棄了自己「旁觀者」的身分,與越南人合作,剷除派爾這個意圖扶植第三勢力(和奪走自己心愛的女人)的美國間諜。
透過一個衰老殖民帝國的眼睛來看逆來順受的殖民地以及新興的、野心勃勃的『民主帝國』(這個詞本身似乎有點弔詭,但卻能十分準確地形容美國),當中的感情是相當複雜的。在嘲諷(也包括自嘲)的背後,敘事者英國記者弗勒還是被逼著要檢視自己的內心:到底有沒有一條命會比另一條重要?要除去的,是他的情敵,還是會讓這個國家陷入更大危險的人?是出於愛情還是忌妒,使他做出背叛朋友的決定?他給越南女子鳳的交代,是不是只是自己的一廂情願?弗勒的happy ending其實是蒼涼的,他再一次否認了、抹去了天真。『自從他死後我一切都很順遂,但我多希望有這麼一個人存在,我能對他說:對不起。』還是悲傷的。
小說裡不時出現的精闢評語讓我著迷,尤其是在剖析、控訴「天真」這項罪名的部分非常出色:
『天真總是自然地招來保護,我們卻常自以為聰明,而疏於提防它。它就像一個失去警示鈴的愚蠢痲瘋病患,在世界中遊蕩,但沒有傷人之意。』(卻不表示沒有帶來傷人之實──正因為不知自己會傷到人才危險)
『我羨慕那些信仰上帝的人,但我並不相信他們。我覺得他們是靠不變和永恆的寓言來維持勇氣。死亡遠比上帝來的真切。有了死亡,愛情日漸枯竭的可能才會終止,來日的枯索和冷寂的惡夢才會免除。』
『「我祈求上帝,希望你(派爾)知道你在搞什麼。唉,我知道你的動機是好的,很多事情動機總是好的。」他的神情顯得困惑和狐疑。我繼續說道,「有時候我倒情願你生些壞的動機;那樣你可能對人心會有多一點的瞭解,這句話對你的國家也很適用。」』
懷抱理想的天真之士(派爾、美國),對他亟欲解救的受苦之人(鳳、越南),帶來比壓迫(舊殖民帝國)更大的傷害。於是世故、講求利益的弗勒有了這樣激情的控訴:『在你開拓民主的疆土時,要殺死多少殖民國的軍人才能使一個無辜的小孩或一個三輪車夫之死,死得有代價?』
當他自問『我有什麼權利把她(鳳)看的比廣場的屍體還輕?苦難不因數字的多寡而有高下之分:一具屍體足以囊括整個世界感受的全部苦難。』時,我明白了整部小說仍是十分溫柔的──世故卻溫柔。新舊殖民帝國都是罪人,理想是虛妄的,政治是空泛的,只有苦難是真實的。
在出租店裡,由Philip Noyce執導的電影版居然被歸為動作類,讓我有點無言。大概是為了方便觀眾了解,人物和故事都做了相當簡化,使幾乎所有人都有了雙重身份,諜對諜的緊張氣氛似乎凌駕了三人之間的情愛糾葛;不過男主角米高肯恩表現可圈可點(他也得了一脫拉庫的獎),他的懦弱、驚慌、自私和偶而的真情流露都有很強的感染力,導演也成功地把電影變成控訴越戰和美國政府的一則歷史軼事。
亦敵亦友的派爾和弗勒愛上了同一個女人,在危難時以性命相見,最終又為了不同的理念,使這段友誼只好跨越陰陽兩界。在電影裡,弗勒選擇了留在越南,應是抱著贖罪的心理,要給鳳、給越南一個交代;但對比於原著小說,這樣的他卻顯得有點太天真了,原著裡的他應是明白自己的渺小和懦弱的。
(沉靜的美國人,格雷安葛林著,何勁松、徐嘉俊譯,唐諾導讀,時報出版)
葛林大師說故事的功力一流,害我有點後悔這麼晚才讀到他,當年看完”愛情的盡頭”電影後,並沒有用心更了解他一點;幸好唐諾安慰我像葛林這樣的作者,是需要有點年紀才能讀懂的,我想也是啦。儘管走的是最寫實、由豐富細節撐起的大敘事(Grand Narration),葛林還是巧妙地融入象徵和隱喻(三個主要角色的國籍、性別和互動關係,正是三個國家的擬人化,因此派爾的死也預言著美國的慘敗命運);藉由私情與「任務」的不相容與其帶來的掙扎,他也寫出了國家命運裡微妙的、人性的那一面。
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是一部間諜小說,弗勒外籍記者的身分讓他有機會認識不同來路的人、探知許多內幕,也因而在判斷(政治的和愛情的)局勢後,捨棄了自己「旁觀者」的身分,與越南人合作,剷除派爾這個意圖扶植第三勢力(和奪走自己心愛的女人)的美國間諜。
透過一個衰老殖民帝國的眼睛來看逆來順受的殖民地以及新興的、野心勃勃的『民主帝國』(這個詞本身似乎有點弔詭,但卻能十分準確地形容美國),當中的感情是相當複雜的。在嘲諷(也包括自嘲)的背後,敘事者英國記者弗勒還是被逼著要檢視自己的內心:到底有沒有一條命會比另一條重要?要除去的,是他的情敵,還是會讓這個國家陷入更大危險的人?是出於愛情還是忌妒,使他做出背叛朋友的決定?他給越南女子鳳的交代,是不是只是自己的一廂情願?弗勒的happy ending其實是蒼涼的,他再一次否認了、抹去了天真。『自從他死後我一切都很順遂,但我多希望有這麼一個人存在,我能對他說:對不起。』還是悲傷的。
小說裡不時出現的精闢評語讓我著迷,尤其是在剖析、控訴「天真」這項罪名的部分非常出色:
『天真總是自然地招來保護,我們卻常自以為聰明,而疏於提防它。它就像一個失去警示鈴的愚蠢痲瘋病患,在世界中遊蕩,但沒有傷人之意。』(卻不表示沒有帶來傷人之實──正因為不知自己會傷到人才危險)
『我羨慕那些信仰上帝的人,但我並不相信他們。我覺得他們是靠不變和永恆的寓言來維持勇氣。死亡遠比上帝來的真切。有了死亡,愛情日漸枯竭的可能才會終止,來日的枯索和冷寂的惡夢才會免除。』
『「我祈求上帝,希望你(派爾)知道你在搞什麼。唉,我知道你的動機是好的,很多事情動機總是好的。」他的神情顯得困惑和狐疑。我繼續說道,「有時候我倒情願你生些壞的動機;那樣你可能對人心會有多一點的瞭解,這句話對你的國家也很適用。」』
懷抱理想的天真之士(派爾、美國),對他亟欲解救的受苦之人(鳳、越南),帶來比壓迫(舊殖民帝國)更大的傷害。於是世故、講求利益的弗勒有了這樣激情的控訴:『在你開拓民主的疆土時,要殺死多少殖民國的軍人才能使一個無辜的小孩或一個三輪車夫之死,死得有代價?』
當他自問『我有什麼權利把她(鳳)看的比廣場的屍體還輕?苦難不因數字的多寡而有高下之分:一具屍體足以囊括整個世界感受的全部苦難。』時,我明白了整部小說仍是十分溫柔的──世故卻溫柔。新舊殖民帝國都是罪人,理想是虛妄的,政治是空泛的,只有苦難是真實的。
在出租店裡,由Philip Noyce執導的電影版居然被歸為動作類,讓我有點無言。大概是為了方便觀眾了解,人物和故事都做了相當簡化,使幾乎所有人都有了雙重身份,諜對諜的緊張氣氛似乎凌駕了三人之間的情愛糾葛;不過男主角米高肯恩表現可圈可點(他也得了一脫拉庫的獎),他的懦弱、驚慌、自私和偶而的真情流露都有很強的感染力,導演也成功地把電影變成控訴越戰和美國政府的一則歷史軼事。
亦敵亦友的派爾和弗勒愛上了同一個女人,在危難時以性命相見,最終又為了不同的理念,使這段友誼只好跨越陰陽兩界。在電影裡,弗勒選擇了留在越南,應是抱著贖罪的心理,要給鳳、給越南一個交代;但對比於原著小說,這樣的他卻顯得有點太天真了,原著裡的他應是明白自己的渺小和懦弱的。
(沉靜的美國人,格雷安葛林著,何勁松、徐嘉俊譯,唐諾導讀,時報出版)
December 25,2006
約瑟芬鐵伊,萍小姐的主意
可能因為自己是老師,而且是那種覺得『青春的一蹋糊塗』(沒錯,是唐諾叔叔的用語,請參考本書導讀)的少男少女個個都很可愛的老師,所以一開始便被鐵伊(Josephine Tey)勾勒出的那個單純的學校世界和人物吸引。唐諾在導讀裡大談flat characters和round characters以稱頌鐵伊,我也高舉雙手贊成。鐵伊姑姑(對於我所景仰的女性,我一律以姑姑稱之,像楊過稱呼小龍女一樣)和克莉絲蒂不同,克莉絲蒂為了在答案揭曉時能有戲劇性、出乎意料的效果,常刻意隱去人物性格、甚至外表的真實面目,所以除了幾個主要角色(尤其是偵探本人)以外,大部分人物的個性和情緒都是隨著劇情流轉的,所以破她的案子主要的難度就是不要被她刻意的營造牽著走,要找出她龐大的敘述和對話到底在那個「小」地方露了餡;鐵伊則完全相反,她『永遠眼睛有焦點,有她要、而且不怕我們清楚看見的東西』,唐諾在”博來法拉先生”的導讀裡如是說,每遇到一個人物,她就會找到一個切面,拉近鏡頭,仔細地觀察,因此她的人物牽著劇情走,她的人物描寫也符合「相由心生」的信念,她關注的焦點不在解謎,而是「犯罪」的磁場所牽動的連鎖反應(很自然地讓我想起了宮部美幸)。本次案件幾乎是在小說最末五分之ㄧ才出現(這也是一個很不符合推理小說公式的新鮮作法),之前的鋪陳之所以耐看正是因為所有人物都是「圓」的,都是活生生、會隨外在情況有一系列反應,因而牽動劇情、引起犯罪的──於是我們透過萍小姐的眼睛,觀察、推敲、質疑、反思。
當然萍小姐也是有自己的缺點和盲點的,也因為這樣她的point of view變得很有想像空間,隨著她看眾人時,我們也開始擔心起她的天真。她的遲疑、掙扎和懦弱是如此符合人之常情,讓我沒辦法不喜歡她啊!她「心理學家」的身份也意味深長──透過她,並以「面相」做映襯,鐵伊似乎在說:與其用理論,不如身體力行地去生活、去與人相處,聽其言而觀其行,然後一邊修正自己的偏見,才能真正了解一個人行事做人的脈絡,不被表象牽著走。
當然,我也一直期待案件發生,努力嗅出犯罪氣息,猜測誰會是受害者;發現魯絲就位後,又猜測誰是加害者。我居然就傻傻地被鐵伊牽著走,以為自己原先的猜測(寶兒,因為她是可以不經思索就犯罪的人──如果她覺得這個世界不如己意的話)是錯的,被茵格斯(我不猜她是因為她自尊心太強,不會容許自己被忌妒擊敗,也不會容許自己的成功心有芥蒂)和萍小姐動人的對話唬住了;於是在震驚、惶恐、懷疑正義不能伸張之際,又驚覺寶兒才是真正(不知悔改)的兇手!茵格斯的品格簡直高尚得不像話,她的確也像是會自己承擔好友錯誤、因未及時制止犯罪而懲罰自己的人。
英文書名Miss Pym Disposes應該是「萍小姐處理掉…」(證物)的意思,她因此舉而自願成為共犯(諷刺的是,她保護的並不是她原本想保護的人),也多了解人性和她自己一些。這個結局挺英國式的──英國人的確像是為了信守承諾、甚至只是為了保持禮貌,而守口如瓶的一支民族;他們也像是很快就會忘記死亡和它所帶來的教訓,而快快回到生活「常態」的民族。藉由一所單純女子學園發生的、偽裝成意外的凶殺案,我們看見人性的黑暗無所不在,自以為世故的萍小姐其實心眼仍不夠,在「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處理中,她的確也處理掉自己的一點天真,但仍帶著一點傻氣地相信人性,相信放棄菁英生活為好友贖罪的茵格斯是值得託付的。這就是她的可愛。
但我也不禁想,學校裡用來衡量學生的標準並不能用來衡量生命,也沒有任何決定是可以完全公正的。只能衷心希望那套摽準的評比和獎勵,無論是衡量成績或生命的,都能是多元而更有彈性的。
最後,還是要引唐諾的話作結:『至於她選擇了辨識不易、解讀不易、而且傳述不易的方式寫小說,從而把「全球總行銷逾五億」、「推理小說女王」的世俗榮銜讓給和她一時瑜亮的克莉絲蒂,甘心站立在一個層次較高而掌聲不易到達的位置,我想,這是求仁得仁罷!』雖然有因西化而冗長之嫌,唐諾的這個句子仍是精采極了。
當然萍小姐也是有自己的缺點和盲點的,也因為這樣她的point of view變得很有想像空間,隨著她看眾人時,我們也開始擔心起她的天真。她的遲疑、掙扎和懦弱是如此符合人之常情,讓我沒辦法不喜歡她啊!她「心理學家」的身份也意味深長──透過她,並以「面相」做映襯,鐵伊似乎在說:與其用理論,不如身體力行地去生活、去與人相處,聽其言而觀其行,然後一邊修正自己的偏見,才能真正了解一個人行事做人的脈絡,不被表象牽著走。
當然,我也一直期待案件發生,努力嗅出犯罪氣息,猜測誰會是受害者;發現魯絲就位後,又猜測誰是加害者。我居然就傻傻地被鐵伊牽著走,以為自己原先的猜測(寶兒,因為她是可以不經思索就犯罪的人──如果她覺得這個世界不如己意的話)是錯的,被茵格斯(我不猜她是因為她自尊心太強,不會容許自己被忌妒擊敗,也不會容許自己的成功心有芥蒂)和萍小姐動人的對話唬住了;於是在震驚、惶恐、懷疑正義不能伸張之際,又驚覺寶兒才是真正(不知悔改)的兇手!茵格斯的品格簡直高尚得不像話,她的確也像是會自己承擔好友錯誤、因未及時制止犯罪而懲罰自己的人。
英文書名Miss Pym Disposes應該是「萍小姐處理掉…」(證物)的意思,她因此舉而自願成為共犯(諷刺的是,她保護的並不是她原本想保護的人),也多了解人性和她自己一些。這個結局挺英國式的──英國人的確像是為了信守承諾、甚至只是為了保持禮貌,而守口如瓶的一支民族;他們也像是很快就會忘記死亡和它所帶來的教訓,而快快回到生活「常態」的民族。藉由一所單純女子學園發生的、偽裝成意外的凶殺案,我們看見人性的黑暗無所不在,自以為世故的萍小姐其實心眼仍不夠,在「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處理中,她的確也處理掉自己的一點天真,但仍帶著一點傻氣地相信人性,相信放棄菁英生活為好友贖罪的茵格斯是值得託付的。這就是她的可愛。
但我也不禁想,學校裡用來衡量學生的標準並不能用來衡量生命,也沒有任何決定是可以完全公正的。只能衷心希望那套摽準的評比和獎勵,無論是衡量成績或生命的,都能是多元而更有彈性的。
最後,還是要引唐諾的話作結:『至於她選擇了辨識不易、解讀不易、而且傳述不易的方式寫小說,從而把「全球總行銷逾五億」、「推理小說女王」的世俗榮銜讓給和她一時瑜亮的克莉絲蒂,甘心站立在一個層次較高而掌聲不易到達的位置,我想,這是求仁得仁罷!』雖然有因西化而冗長之嫌,唐諾的這個句子仍是精采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