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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阿青推理事件簿-歐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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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Leonie Swann，綿羊偵探團</title>
	<description><![CDATA[
			我一邊讀這本小說一邊為自己的這篇文章擬了幾個開場，比如有一個是：瑪波小姐終於重出江湖啦！真是千呼萬喚始出來。(有這麼多人為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狗尾續貂，克莉絲蒂筆下的瑪波小姐卻得等這麼久…) 而且這次她不是只憑著自己到處八卦、察言觀色、卸除人們心防、訴諸自己的直覺和常識來嗅出犯罪氣息；她這次可是領導了一群羊咩咩──和牠們善於嗅聞的鼻子！


另一個則是：原來羔羊們一點也不沉默嘛！(“沉默的羔羊”在小說的最末也有出現──新的牧羊人蕾貝卡甜蜜地告訴羊群們她要唸這個故事給牠們聽…) 嘴裡嚼著牧草的羊群們，同時也可以七嘴八舌地討論案情、分析人類奇異的行為和評論人類荒謬的思維；更重要的是，吃草之餘，牠們也動腦(不過要等到思考完各種可口的草之後)，比起昆蟲偵探完全不遑多讓，真是令人敬畏的生物啊！


還有一個(也是我最喜歡的)是：格倫基爾平靜的、綠油油的牧場上，點綴著低頭吃草的羊群，讓我想起了兩年前在清境農場被一大群綿羊包圍的毛絨絨的觸感。牠們緊挨著彼此、漫無方向，空氣中有一股說不出的…騷味！這本小說的廣告語下得好，它果然是『有史以來最騷的小說！』不只羊兒要聞出真相，我恍惚間彷彿也聞到牠們的氣息。


雖然是厚達近四百頁的小說，但其中笑點不斷、枝節橫生，看得人目不暇給。從發現牧羊人喬治插著鐵鍬的屍體開始(『他又不是病死的，鐵鍬又不是一種病。』帶頭公羊裡奇費爾說。)，羊群們就既好奇、愛管閒事，又貪吃、有一搭沒一搭地追索起案情來。當然首先牠們要先放下羊的身段，試圖去理解(因為嗅覺奇差所以靈魂小得可憐的)人類──他們對屍體的反應、他們彼此之間的新仇舊恨、他們的組織(誰是牠們的「帶頭公羊」？誰又是「上帝」，那個將自己比喻為牧羊人的傢伙？誰會從喬治的死獲得好處？喬治有什麼祕密？)、他們的情緒。這一切除了偷聽、跟蹤外，牠們居然就用聞的！聞出誰在害怕、誰在說謊，甚至聞出來自外地、假裝是觀光客的女子蕾貝卡，其實是喬治的親生女兒！


而羊群也有自己的故事身世要說。比如黑色的四角公羊奧賽羅(另一個有典故的名字！)在馬戲團的過往、帶頭公羊理奇費爾多年前神祕消失的雙胞胎弟弟梅莫斯、愛待在崖邊思考的黑頭綿羊左菈、擁有絕佳好記性和大胃口的巨鯨莫普樂…當然還有全格倫基爾最聰明的羊瑪波小姐！就是她鼓舞了、組織了「綿羊偵探團」，為了「公平正義」而戰！這些對個別羊隻刻劃的部分也是我最喜歡的，讓每隻羊都生動起來。我們這些人類讀者也得放下身段去親近、認識牠們，像牠們的牧羊人喬治一樣，為牠們取名字、唸故事給牠們聽，還給牠們一個歐洲旅行的夢想！


作者用非常幽默討喜、但仔細想想卻也頗合情合理的方式來描述羊群的習性(和惰性)，每次牠們驚慌起來、無頭蒼蠅般地忙亂，或者又因為想吃草而分心時，我就會忍不住笑出來！牠們要克服的還真多呢！(不過羊群也能動員起來訓練自己『讓別人管不動自己』，擺出大無畏的『羊目光』，再活靈活現地演出得到傳染病的病徵，嚇得想把牠們變肉羊的牧羊人屁滾尿流，所以絕不能小覷他們。) 牠們的思考還意外地有哲理：『他不知道，既然世上有肉販這種人存在，世上的羊為何還要吃草。』牠們更不能理解人類為何要「擁有」東西：『你唯一能擁有的東西是活著的東西，一隻小羊或一大群羊，在你擁有他們的同時，他們也擁有你。』 


多麼美的思維！羊群的相依相偎、相互信賴扶持，正好對比牧羊人喬治的離群索居和憤世嫉俗，與其他村民格格不入。但人難道不是群居的生物嗎？蕾貝卡諷刺地指出：『怎樣才能讓大家相信一個地方將引起舉世矚目，讓人近悅遠來嗎？其實只要告訴大家那裡的環境非常孤寂就夠了。』最後，號稱可以享受孤寂的世外桃源，將成為人們「聚集」在一起享受「孤寂」的熱鬧地方。 


羊和人雖有些相似，但彼此還是會有好玩的誤解。像是羊群因懊惱毀了喬治的菜園而將某一塊草地封為『喬治廣場』，不能在那裡吃草，以紀念喬治；而人們卻以為那裡的草出了問題。另一個誤會也來自於草：喬治幫忙走私的(菸)『草』在他死後去處成謎，當羊群發現其他人在找這批『草』後非常驚訝：『群羊覺得這似乎有點超過人類的智慧了，一般來說，人類很少追求這麼睿智的目標。』哈哈！


當然最大的誤會是瑪波小姐帶領的小組在「格倫基爾杯綿羊智力大賽」演出的劇碼──牠們要演出喬治被謀殺的真相，直指兇手的身分。(但牠們用一條很臭的抹布來代表她身上腐朽的氣味？！這對人類的嗅覺也太有信心了吧？！) 『瑪波小姐樂觀地想，人類在情況好的時候，不會比羊笨太多。』──我好開心人類被當成笨的動物喔，就像"冰原歷險記"裡那些又酷又呆的史前動物同情地看著人類說『他們又不會說話，怎麼讓他們懂啊？！』 主持人果然不解風情地下了結論：『感謝他們今天的表演，牠們讓我們知道，原來綿羊也懂偵探劇。』人類果然還算有點頭腦，只是他們拒絕相信綿羊的智慧罷了。


可惜瑪波小姐只推到表面的真相，那被控的兇手卻看懂了暗示，挺身揭露更深一層的真相。但這真的超乎羊群的理解了──人類為什麼要「自殺」呢？還請別人在自己屍體上插了隻鐵鍬做為象徵來警示、控訴村民、抗議這群人對之前另一個謀殺的視而不見，如此決絕地告別他看不下去的人世。


『「自殺」。一個新名詞，一個喬治再也無法對他們解釋的名詞。
「他們有時候會這麼做──人類，」佛斯科說，「他們會看看這個世界，然後決定再也不想活了。」
「但是，」莫普樂說，「活著和想要活著──這不是一樣嗎？」』 


天哪！我覺得莫普樂真有智慧！


自殺，是其他生命無法理解、人類的枷鎖吧？！


我非常喜歡作者(非常後設地)讓這群羊不斷討論，牠們到底是在一個推理故事、羅曼史故事、或是一本介紹介紹綿羊疾病的書(故事)裡。真實世界裡人類的愛恨情仇是複雜到無法如此歸類的。但羊群幸運地得到了牠們的happy ending，有喬治的女兒做牠們的新牧羊人，而且還能去歐洲旅行──就像『剪一次毛，感覺就像被捏又被掐，最後還暈頭轉向，但剪完後神清氣爽、既輕鬆又涼快。』我又想起清境農場的綿羊秀了…


人類如果能像剪一次毛一般卸下包袱、忘掉悲傷，世界就會美好得多吧。


雖然真相對羊群和部分的人(比如我)有點莫名──人為什麼要為一個大於自身的理由放棄生命呢？而且所謂的「大於自身」完全是見仁見智的──但我很喜歡作者用「羊性」來對比、觀照、探索「人性」的巧思，下筆輕盈，卻不是沒有力道。一個平靜小村裡的暗潮洶湧，透過羊群清澈的眼睛來看，別有趣味也引人遐思。人類「自利」的行為常常是羊(和其他動物)所不解的；人類思考著「活著」的意義既是一種自由也是一個限制。


寫到這裡我發現自己完全沒有認真評論這本書，因為我太喜歡這群羊了！(可能是讀兒童文學的後遺症，我對動物故事情有獨鍾…) 七嘴八舌又鬆散膽小的『綿羊偵探團』真的可愛極了！


(綿羊偵探團，Leonie Swann著，闕旭玲譯，皇冠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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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我一邊讀這本小說一邊為自己的這篇文章擬了幾個開場，比如有一個是：瑪波小姐終於重出江湖啦！真是千呼萬喚始出來。(有這麼多人為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狗尾續貂，克莉絲蒂筆下的瑪波小姐卻得等這麼久…) 而且這次她不是只憑著自己到處八卦、察言觀色、卸除人們心防、訴諸自己的直覺和常識來嗅出犯罪氣息；她這次可是領導了一群羊咩咩──和牠們善於嗅聞的鼻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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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則是：原來羔羊們一點也不沉默嘛！(“沉默的羔羊”在小說的最末也有出現──新的牧羊人蕾貝卡甜蜜地告訴羊群們她要唸這個故事給牠們聽…) 嘴裡嚼著牧草的羊群們，同時也可以七嘴八舌地討論案情、分析人類奇異的行為和評論人類荒謬的思維；更重要的是，吃草之餘，牠們也動腦(不過要等到思考完各種可口的草之後)，比起昆蟲偵探完全不遑多讓，真是令人敬畏的生物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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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也是我最喜歡的)是：格倫基爾平靜的、綠油油的牧場上，點綴著低頭吃草的羊群，讓我想起了兩年前在清境農場被一大群綿羊包圍的毛絨絨的觸感。牠們緊挨著彼此、漫無方向，空氣中有一股說不出的…騷味！這本小說的廣告語下得好，它果然是『有史以來最騷的小說！』不只羊兒要聞出真相，我恍惚間彷彿也聞到牠們的氣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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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厚達近四百頁的小說，但其中笑點不斷、枝節橫生，看得人目不暇給。從發現牧羊人喬治插著鐵鍬的屍體開始(『他又不是病死的，鐵鍬又不是一種病。』帶頭公羊裡奇費爾說。)，羊群們就既好奇、愛管閒事，又貪吃、有一搭沒一搭地追索起案情來。當然首先牠們要先放下羊的身段，試圖去理解(因為嗅覺奇差所以靈魂小得可憐的)人類──他們對屍體的反應、他們彼此之間的新仇舊恨、他們的組織(誰是牠們的「帶頭公羊」？誰又是「上帝」，那個將自己比喻為牧羊人的傢伙？誰會從喬治的死獲得好處？喬治有什麼祕密？)、他們的情緒。這一切除了偷聽、跟蹤外，牠們居然就用聞的！聞出誰在害怕、誰在說謊，甚至聞出來自外地、假裝是觀光客的女子蕾貝卡，其實是喬治的親生女兒！<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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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羊群也有自己的故事身世要說。比如黑色的四角公羊奧賽羅(另一個有典故的名字！)在馬戲團的過往、帶頭公羊理奇費爾多年前神祕消失的雙胞胎弟弟梅莫斯、愛待在崖邊思考的黑頭綿羊左菈、擁有絕佳好記性和大胃口的巨鯨莫普樂…當然還有全格倫基爾最聰明的羊瑪波小姐！就是她鼓舞了、組織了「綿羊偵探團」，為了「公平正義」而戰！這些對個別羊隻刻劃的部分也是我最喜歡的，讓每隻羊都生動起來。我們這些人類讀者也得放下身段去親近、認識牠們，像牠們的牧羊人喬治一樣，為牠們取名字、唸故事給牠們聽，還給牠們一個歐洲旅行的夢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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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用非常幽默討喜、但仔細想想卻也頗合情合理的方式來描述羊群的習性(和惰性)，每次牠們驚慌起來、無頭蒼蠅般地忙亂，或者又因為想吃草而分心時，我就會忍不住笑出來！牠們要克服的還真多呢！(不過羊群也能動員起來訓練自己『讓別人管不動自己』，擺出大無畏的『羊目光』，再活靈活現地演出得到傳染病的病徵，嚇得想把牠們變肉羊的牧羊人屁滾尿流，所以絕不能小覷他們。) 牠們的思考還意外地有哲理：『他不知道，既然世上有肉販這種人存在，世上的羊為何還要吃草。』牠們更不能理解人類為何要「擁有」東西：『你唯一能擁有的東西是活著的東西，一隻小羊或一大群羊，在你擁有他們的同時，他們也擁有你。』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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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麼美的思維！羊群的相依相偎、相互信賴扶持，正好對比牧羊人喬治的離群索居和憤世嫉俗，與其他村民格格不入。但人難道不是群居的生物嗎？蕾貝卡諷刺地指出：『怎樣才能讓大家相信一個地方將引起舉世矚目，讓人近悅遠來嗎？其實只要告訴大家那裡的環境非常孤寂就夠了。』最後，號稱可以享受孤寂的世外桃源，將成為人們「聚集」在一起享受「孤寂」的熱鬧地方。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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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和人雖有些相似，但彼此還是會有好玩的誤解。像是羊群因懊惱毀了喬治的菜園而將某一塊草地封為『喬治廣場』，不能在那裡吃草，以紀念喬治；而人們卻以為那裡的草出了問題。另一個誤會也來自於草：喬治幫忙走私的(菸)『草』在他死後去處成謎，當羊群發現其他人在找這批『草』後非常驚訝：『群羊覺得這似乎有點超過人類的智慧了，一般來說，人類很少追求這麼睿智的目標。』哈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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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最大的誤會是瑪波小姐帶領的小組在「格倫基爾杯綿羊智力大賽」演出的劇碼──牠們要演出喬治被謀殺的真相，直指兇手的身分。(但牠們用一條很臭的抹布來代表她身上腐朽的氣味？！這對人類的嗅覺也太有信心了吧？！) 『瑪波小姐樂觀地想，人類在情況好的時候，不會比羊笨太多。』──我好開心人類被當成笨的動物喔，就像"冰原歷險記"裡那些又酷又呆的史前動物同情地看著人類說『他們又不會說話，怎麼讓他們懂啊？！』 主持人果然不解風情地下了結論：『感謝他們今天的表演，牠們讓我們知道，原來綿羊也懂偵探劇。』人類果然還算有點頭腦，只是他們拒絕相信綿羊的智慧罷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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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瑪波小姐只推到表面的真相，那被控的兇手卻看懂了暗示，挺身揭露更深一層的真相。但這真的超乎羊群的理解了──人類為什麼要「自殺」呢？還請別人在自己屍體上插了隻鐵鍬做為象徵來警示、控訴村民、抗議這群人對之前另一個謀殺的視而不見，如此決絕地告別他看不下去的人世。<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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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一個新名詞，一個喬治再也無法對他們解釋的名詞。<br />
「他們有時候會這麼做──人類，」佛斯科說，「他們會看看這個世界，然後決定再也不想活了。」<br />
「但是，」莫普樂說，「活著和想要活著──這不是一樣嗎？」』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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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我覺得莫普樂真有智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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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是其他生命無法理解、人類的枷鎖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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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歡作者(非常後設地)讓這群羊不斷討論，牠們到底是在一個推理故事、羅曼史故事、或是一本介紹介紹綿羊疾病的書(故事)裡。真實世界裡人類的愛恨情仇是複雜到無法如此歸類的。但羊群幸運地得到了牠們的happy ending，有喬治的女兒做牠們的新牧羊人，而且還能去歐洲旅行──就像『剪一次毛，感覺就像被捏又被掐，最後還暈頭轉向，但剪完後神清氣爽、既輕鬆又涼快。』我又想起清境農場的綿羊秀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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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如果能像剪一次毛一般卸下包袱、忘掉悲傷，世界就會美好得多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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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真相對羊群和部分的人(比如我)有點莫名──人為什麼要為一個大於自身的理由放棄生命呢？而且所謂的「大於自身」完全是見仁見智的──但我很喜歡作者用「羊性」來對比、觀照、探索「人性」的巧思，下筆輕盈，卻不是沒有力道。一個平靜小村裡的暗潮洶湧，透過羊群清澈的眼睛來看，別有趣味也引人遐思。人類「自利」的行為常常是羊(和其他動物)所不解的；人類思考著「活著」的意義既是一種自由也是一個限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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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裡我發現自己完全沒有認真評論這本書，因為我太喜歡這群羊了！(可能是讀兒童文學的後遺症，我對動物故事情有獨鍾…) 七嘴八舌又鬆散膽小的『綿羊偵探團』真的可愛極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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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羊偵探團，Leonie Swann著，闕旭玲譯，皇冠出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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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stry/archives/877408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stry/archives/8774089.html</guid>
	<category>歐陸</category>
	<pubDate>Wed, 22 Apr 2009 20:56:0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麥‧荷瓦兒＋派‧法勒，羅絲安娜</title>
	<description><![CDATA[
			這是馬丁貝克系列的第一集，平淡而細膩，有非常慢的節奏(只有在趕去救做誘餌的女警時，稍稍緊張慌亂一下)、非常實在(也寫實)的辦案細節。查案全無捷徑，只能鉅細靡遺地訪查、比對篩選資料、再收集更多的資料；也不能逞英雄，而是要沉著、苦幹、不厭其煩。(『你堅守岡位，能做邏輯的思考，而且非常冷靜。你不允許自己失去鎮定，而且不管什麼案子，你永遠表現得很專業。「不情願的」、「可怕的」、「殘忍的」這種字眼只屬於報紙，跟你的思考毫無關係。』馬丁貝克對自己說。他不是個耍酷蠻幹的硬漢，他是個冷靜盡職的公務員──守護人命的公務員。) 


最動人的是那份執著。先是花去了三四個月查出死者身分(因為她是個獨自旅行的外國女子──這會害我不敢一個人去自助旅行啦！)、追溯她的動線、她接觸過的人，然後從照片、影片中追索出一個模糊的影像(還不能像CSI一樣用電腦的高科技提高清晰度，那畢竟是六○年代啊)，然後大海撈針地去尋找他。同時，他們試圖還原(不只是拼湊)她為一個「人」──她受什麼樣的人吸引？她又吸引什麼樣的人？又是什麼樣的人要以死懲罰她？


找到兇手需要一點運氣(他就這麼被巡邏的員警認出來了)、許多耐心(他們跟監了許久卻始終找不出任何破綻)和一點直覺(馬丁貝克不得已只好約談此人，與之握手告別後確認『是，我確定是他』)，於是他們研究此人近乎性潔癖的奇異心理，設局引此君入甕。被動的查案成了主動的出擊。


我幾乎都要覺得是陳腔濫調了，但仔細一想，這可是一九六五年的作品，這樣的「警匪鬥智」在當時應當算是新奇而危險的。不過這群北歐人連設局都要慢慢來，先放聖誕假期好好休養生息、與家人團聚(心裡卻掛念著案子)。(這種慢吞吞好有異國情調喔！但又格外的有人味。沒有英雄式的旋風辦案，只有公務員的低調和按部就班；不是因為馬虎敷衍，正是因為認真謹慎所以才要慢慢來。) 接著再不斷排練、釋出誘餌、放假消息、適當施壓、終於使兇手現形。這一幕兩路人馬衝去救人的畫面夠刺激的，黃羅的導讀寫得好：『書末的雙線平行敘述更襯托出千鈞一髮的危機感，其繁複的場面調度幾可媲美電影”不可能的任務”開場的暗殺戲。』(怪了，我怎麼毫無印象，Mission Impossible這種芭樂戲不是大家都該看過的嗎？)


結尾的偵訊、與犯人的深層自我對談，和今日的犯罪小說相比，只能算陽春了。(『謀殺兇手也是個普通人，只是比較不幸或不適應環境吧。』──這是馬丁貝克另一個很貼近人性的認知。) 但是，那種一直把受害者放在心上，一直試圖還原她為一個真正的、有血有肉、有感情有缺陷的人的真心誠意，非常教人感動。


(我忍不住再多嘴一句：同樣是被斥為「花痴」的女性，比起”惡人”裡的石橋佳乃，羅絲安娜作為一個角色，卻是完整深刻、會令人心驚她的浮濫卻又心疼她的無知的。她死於一個憤世嫉俗的男人手上，固然是因為自己濫交，卻也是整個社會的悲劇──每個人的解放步調不一樣、嚮往的自由也不一樣。)


馬丁貝克和他的弟兄們展現了真正的警察精神，永遠為受害者而戰，永遠把受害者放在心上。


詹宏志在”偵探研究”裡說這對夫妻作家搭檔『是忠誠的共產黨員，相信描寫犯罪的推理小說是解剖資本主義社會疾病最好的手術刀，透過偵探解剖一場犯罪就是揭發資本主義社會的一顆毒瘤…』抱持這種「傳道」的信念卻仍寫出質感這麼好的小說，這兩人太神了。(請前面那幾本小說的作者們學著點！)


(羅絲安娜，麥‧荷瓦兒＋派‧法勒，廖曉泰譯，遠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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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這是馬丁貝克系列的第一集，平淡而細膩，有非常慢的節奏(只有在趕去救做誘餌的女警時，稍稍緊張慌亂一下)、非常實在(也寫實)的辦案細節。查案全無捷徑，只能鉅細靡遺地訪查、比對篩選資料、再收集更多的資料；也不能逞英雄，而是要沉著、苦幹、不厭其煩。(『你堅守岡位，能做邏輯的思考，而且非常冷靜。你不允許自己失去鎮定，而且不管什麼案子，你永遠表現得很專業。「不情願的」、「可怕的」、「殘忍的」這種字眼只屬於報紙，跟你的思考毫無關係。』馬丁貝克對自己說。他不是個耍酷蠻幹的硬漢，他是個冷靜盡職的公務員──守護人命的公務員。)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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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動人的是那份執著。先是花去了三四個月查出死者身分(因為她是個獨自旅行的外國女子──這會害我不敢一個人去自助旅行啦！)、追溯她的動線、她接觸過的人，然後從照片、影片中追索出一個模糊的影像(還不能像CSI一樣用電腦的高科技提高清晰度，那畢竟是六○年代啊)，然後大海撈針地去尋找他。同時，他們試圖還原(不只是拼湊)她為一個「人」──她受什麼樣的人吸引？她又吸引什麼樣的人？又是什麼樣的人要以死懲罰她？<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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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兇手需要一點運氣(他就這麼被巡邏的員警認出來了)、許多耐心(他們跟監了許久卻始終找不出任何破綻)和一點直覺(馬丁貝克不得已只好約談此人，與之握手告別後確認『是，我確定是他』)，於是他們研究此人近乎性潔癖的奇異心理，設局引此君入甕。被動的查案成了主動的出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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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幾乎都要覺得是陳腔濫調了，但仔細一想，這可是一九六五年的作品，這樣的「警匪鬥智」在當時應當算是新奇而危險的。不過這群北歐人連設局都要慢慢來，先放聖誕假期好好休養生息、與家人團聚(心裡卻掛念著案子)。(這種慢吞吞好有異國情調喔！但又格外的有人味。沒有英雄式的旋風辦案，只有公務員的低調和按部就班；不是因為馬虎敷衍，正是因為認真謹慎所以才要慢慢來。) 接著再不斷排練、釋出誘餌、放假消息、適當施壓、終於使兇手現形。這一幕兩路人馬衝去救人的畫面夠刺激的，黃羅的導讀寫得好：『書末的雙線平行敘述更襯托出千鈞一髮的危機感，其繁複的場面調度幾可媲美電影”不可能的任務”開場的暗殺戲。』(怪了，我怎麼毫無印象，Mission Impossible這種芭樂戲不是大家都該看過的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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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尾的偵訊、與犯人的深層自我對談，和今日的犯罪小說相比，只能算陽春了。(『謀殺兇手也是個普通人，只是比較不幸或不適應環境吧。』──這是馬丁貝克另一個很貼近人性的認知。) 但是，那種一直把受害者放在心上，一直試圖還原她為一個真正的、有血有肉、有感情有缺陷的人的真心誠意，非常教人感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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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不住再多嘴一句：同樣是被斥為「花痴」的女性，比起”惡人”裡的石橋佳乃，羅絲安娜作為一個角色，卻是完整深刻、會令人心驚她的浮濫卻又心疼她的無知的。她死於一個憤世嫉俗的男人手上，固然是因為自己濫交，卻也是整個社會的悲劇──每個人的解放步調不一樣、嚮往的自由也不一樣。)<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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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貝克和他的弟兄們展現了真正的警察精神，永遠為受害者而戰，永遠把受害者放在心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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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宏志在”偵探研究”裡說這對夫妻作家搭檔『是忠誠的共產黨員，相信描寫犯罪的推理小說是解剖資本主義社會疾病最好的手術刀，透過偵探解剖一場犯罪就是揭發資本主義社會的一顆毒瘤…』抱持這種「傳道」的信念卻仍寫出質感這麼好的小說，這兩人太神了。(請前面那幾本小說的作者們學著點！)<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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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絲安娜，麥‧荷瓦兒＋派‧法勒，廖曉泰譯，遠流出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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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stry/archives/869005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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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歐陸</category>
	<pubDate>Sun, 12 Apr 2009 18:53:0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Andrea Maria Schenkel，謀殺村</title>
	<description><![CDATA[
			這本小說的長處是簡潔流暢，但是作為一本懸疑/推理小說，其接力敘事的方式和謎底的複雜程度都只能算初階。


先說敘事方式。雖然正文的前前後後被一堆讚譽的文字簇擁著(不知為何，我一直有一種這是「國王的新衣」的感覺，大家心照不宣地營造一個幻覺，只聽得見叫好的聲音…)，甚至將其敘事的方式媲美”羅生門”，我卻覺得根本是兩個層次。其實熟悉日本推理小說的人會知道，「接力」敘事幾乎是一個已經用老的招式，其迷人之處在於每個敘事者的視角限制(盲點或偏見)，需要拼貼與取捨(不可避免地總有人說謊)才能讓真相慢慢浮現。但”謀殺村”的作者根本沒有做這種處理，她的人物全都實話實說且面目模糊，(冬陽：『這群村民太良善了，基本上可以相信沒有人扯謊。』──連心防都不用突破，那破案難度何在？更糟的是，這樣沒有呈現人性的真實面。) 而且居然這麼巧，小村裡所有的罪惡都只集中在受害者丹納一家。


我當然知道這種先集罪惡於一身再洗滌(消滅)罪惡是一個國族命運的隱喻，也可以想見這本小說在德國獲得高度認同與評價，是因為它以二次大戰受創的德意志民族心情激起了讀者的共同回憶和情感，正視那個扭曲的年代。(不過就這點而言，The Reader處理得更為綿密、細膩、深刻。) 但是就事論事，寓言和象徵讓人物、人性平面化，雖然謎底還算合情合理(所以可以輕易猜出)也挺沉痛，雖然有『一個人只殺得了他所愛的人』這樣的警句，卻沒有撼動人(至少是我)心的力量。


我的確無法理解或者想像德國人背負的十字架，因此我也只能以一個推理讀者的身分讀這本小說，然後誠實地說這本獲獎無數的暢銷作品其實普通得很。改編自真實案件並大膽以二次大戰後的德國小村為背景，不過是噱頭，人的邪惡和殘酷不該這麼表面、這麼淺薄、這麼聳動，人在自己的欲望裡掙扎和沉淪也不是加入幾篇禱文就能交代的。


推理這個文類是需要高超技藝和恢弘氣度的。缺一不可。


(謀殺村，Andrea Maria Schenkel著，夏荷立譯，高寶出版)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這本小說的長處是簡潔流暢，但是作為一本懸疑/推理小說，其接力敘事的方式和謎底的複雜程度都只能算初階。<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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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敘事方式。雖然正文的前前後後被一堆讚譽的文字簇擁著(不知為何，我一直有一種這是「國王的新衣」的感覺，大家心照不宣地營造一個幻覺，只聽得見叫好的聲音…)，甚至將其敘事的方式媲美”羅生門”，我卻覺得根本是兩個層次。其實熟悉日本推理小說的人會知道，「接力」敘事幾乎是一個已經用老的招式，其迷人之處在於每個敘事者的視角限制(盲點或偏見)，需要拼貼與取捨(不可避免地總有人說謊)才能讓真相慢慢浮現。但”謀殺村”的作者根本沒有做這種處理，她的人物全都實話實說且面目模糊，(冬陽：『這群村民太良善了，基本上可以相信沒有人扯謊。』──連心防都不用突破，那破案難度何在？更糟的是，這樣沒有呈現人性的真實面。) 而且居然這麼巧，小村裡所有的罪惡都只集中在受害者丹納一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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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知道這種先集罪惡於一身再洗滌(消滅)罪惡是一個國族命運的隱喻，也可以想見這本小說在德國獲得高度認同與評價，是因為它以二次大戰受創的德意志民族心情激起了讀者的共同回憶和情感，正視那個扭曲的年代。(不過就這點而言，The Reader處理得更為綿密、細膩、深刻。) 但是就事論事，寓言和象徵讓人物、人性平面化，雖然謎底還算合情合理(所以可以輕易猜出)也挺沉痛，雖然有『一個人只殺得了他所愛的人』這樣的警句，卻沒有撼動人(至少是我)心的力量。<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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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無法理解或者想像德國人背負的十字架，因此我也只能以一個推理讀者的身分讀這本小說，然後誠實地說這本獲獎無數的暢銷作品其實普通得很。改編自真實案件並大膽以二次大戰後的德國小村為背景，不過是噱頭，人的邪惡和殘酷不該這麼表面、這麼淺薄、這麼聳動，人在自己的欲望裡掙扎和沉淪也不是加入幾篇禱文就能交代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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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這個文類是需要高超技藝和恢弘氣度的。缺一不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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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村，Andrea Maria Schenkel著，夏荷立譯，高寶出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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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stry/archives/83987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stry/archives/8398771.html</guid>
	<category>歐陸</category>
	<pubDate>Fri, 27 Feb 2009 19:43:4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麥．荷瓦兒＋派．法勒，大笑的警察</title>
	<description><![CDATA[
			事實上，馬汀貝克並不愛笑，無論他可愛的女兒如何逗他開心，他還是無法由衷地笑出來，甚至連破案時他也沒有如釋重負、自得地笑出來(又一次，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最後讓他笑出來，也給我們驚喜的，是慢了半拍的情報──原來答案(兇手的名字)就在他們殉職同伴的桌墊下，好端端地躺在那兒等著他們去發掘。那個獨自辦案想立奇功的年輕警察，儘管代價慘痛，卻真的如願立了奇功，馬汀貝克於是釋懷一笑。


馬汀貝克不斷讓我想起鐵伊筆下、我鍾愛的葛蘭特探長。生活的質地、辦案的細節、員警的個性，都樸實細膩地展現出來；對於受害者和加害者心理的關心和分析也都合情合理而不陷入執迷。這樣的警察並非轟轟烈烈的英雄，卻是值得敬重的。


幾篇導讀都盛讚這對作家夫婦對社會種種不公義現象的關注與熱情。這只是此一系列我的第一個案子，讓我感覺強烈的是它的聰明──將對特定人物的謀殺，包裝成公車上的無差別大屠殺，以混淆兇手動機與身份(但犧牲那麼多無辜的人實在太殘忍了！一個人願意為財富地位所付出的代價可以是很大的)。另一則是它的真誠──無論是人物描寫、破案過程、敘事方式，都踏實而不瑣碎，在平凡中見真情。對了，還有它的北歐風情，「斯德哥爾摩」對我來說真的很有異國味！


我很喜歡馬汀貝克和他的夥伴們，所以一定會努力看完這一系列的。


(大笑的警察，麥．荷瓦兒、派．法勒著，丁世佳譯，遠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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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事實上，馬汀貝克並不愛笑，無論他可愛的女兒如何逗他開心，他還是無法由衷地笑出來，甚至連破案時他也沒有如釋重負、自得地笑出來(又一次，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最後讓他笑出來，也給我們驚喜的，是慢了半拍的情報──原來答案(兇手的名字)就在他們殉職同伴的桌墊下，好端端地躺在那兒等著他們去發掘。那個獨自辦案想立奇功的年輕警察，儘管代價慘痛，卻真的如願立了奇功，馬汀貝克於是釋懷一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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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汀貝克不斷讓我想起鐵伊筆下、我鍾愛的葛蘭特探長。生活的質地、辦案的細節、員警的個性，都樸實細膩地展現出來；對於受害者和加害者心理的關心和分析也都合情合理而不陷入執迷。這樣的警察並非轟轟烈烈的英雄，卻是值得敬重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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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篇導讀都盛讚這對作家夫婦對社會種種不公義現象的關注與熱情。這只是此一系列我的第一個案子，讓我感覺強烈的是它的聰明──將對特定人物的謀殺，包裝成公車上的無差別大屠殺，以混淆兇手動機與身份(但犧牲那麼多無辜的人實在太殘忍了！一個人願意為財富地位所付出的代價可以是很大的)。另一則是它的真誠──無論是人物描寫、破案過程、敘事方式，都踏實而不瑣碎，在平凡中見真情。對了，還有它的北歐風情，「斯德哥爾摩」對我來說真的很有異國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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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馬汀貝克和他的夥伴們，所以一定會努力看完這一系列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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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笑的警察，麥．荷瓦兒、派．法勒著，丁世佳譯，遠流出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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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stry/archives/4195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stry/archives/4195171.html</guid>
	<category>歐陸</category>
	<pubDate>Wed, 26 Sep 2007 22:19:5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徐四金，香水</title>
	<description><![CDATA[
			我對葛奴乙的世界──not the world of countless scents, but the world of absolute solitude──著迷不已，尤其對他發現自己完全孤絕的狂喜之態情有獨鍾：


『葛奴乙費了好多時間才相信自己聞不到味道。對這種幸福沒有心理準備，所以懷疑和事實爭鬥了好久…確實完全孤獨了。他是全世界唯一的人！/他欣喜若狂，像落海的人經過幾個星期漂流，看到第一個有人住的小島，欣喜地打招呼，葛奴乙慶祝自己到達孤寂之山，高興地尖叫…在原地踏步，手舉向天空，繞園圈跳舞，向四面八方喊自己的名字…』(這個充滿機智與反諷的比喻簡直是個魔鬼般的比喻！葛奴乙尋求孤獨的渴望竟等同於人類找尋同伴的本能，與生俱來。他要用自己「填滿」無人世界，又是何等孤傲！)


『在法國最荒涼的山裡，在地底五十公尺的地方，有如躺在自己的墳墓裡。他這輩子從來不曾感到這麼安全，連當時在娘胎裡都沒有…他開始默默哭泣，不知道該感謝誰使他這麼幸福。』


這些段落我像著魔一般讀了五六遍之多，不忍翻頁，就像葛奴乙不願離開那庇護所一樣。我震懾於徐四金筆下的魔法，彷彿有一個黑洞一直要把我吸進去，要我陷入他的文字世界無法自拔。


這份狂喜的、催眠的、強烈的孤絕，是電影鏡頭無法捕捉的。當然，這是電影語言本身的限制：第一，通俗片無法負擔長期的「無聲」狀態(默片也要有配樂)，為了怕觀眾無聊(就先別討論這樣是不是太寵觀眾了)，自然會有旁白，但「旁白」就是一種「他者」，一種額外的存在，就算他唸的是徐四金自己的文字也是一樣，因為我們心靈裡的聲音不是透過聽覺來感知的；第二，更牽涉到電影的本質的是，電影，作為一種透過「鏡頭」的敘事方式，是一直有「觀者」的，鏡頭的存在隨時提醒著我們螢幕上的人物不可能是孤身一人的，因為我們在盯著他看──和閱讀時不同，閱讀時我們沒有看到具體的形象，我們只在自己腦中刻畫我們自己的葛奴乙。


電影還有另外一個限制：它不能重現味道。葛奴乙的王國，由氣味構成的美妙世界，和影像構成的視覺王國不同。電影只能給你發出味道的物或人的影像，但徐四金給你細膩、曖昧的描述，給你充滿想像(與誤導)的比喻──紅髮少女的味道可以像牛奶、像絲、像一條『牽引葛奴乙的緞帶』。(想想電影若真的拍出這條緞帶有多可笑。)對於表達葛奴乙「嗅聞」的精密與豐富層次，電影也只能讓他閉上眼睛、誇張地抖動鼻翼，但其實他的功力應當是像內力極高的武林高手一樣，呼吸吐納之間全無殺氣才是。(話說回來，男主角的演出仍然精采萬分，他有種讓人窒息的熱切眼神，有讓人打冷顫的天賦。)


感謝世上有徐四金這樣的作家，他們向世界證明了影像不能完全(或者，完全不能)取代文字，後者可以激發的想像與感情比前者複雜多了；他們用自己獨特的敘事風格，讓故事不只是故事，而是無限可能的開端。


我並沒有要批評電影的意思。在種種限制下，”香水”的電影版仍俐落地、流暢地、生動地、甚至充滿幽默感地說了一個好故事，尤其幾個主要演員都表現得可圈可點。就算無法模擬、比喻與想像味道，電影仍呈現了豐美的視覺意象、仍成功地製造和延長懸疑恐怖的氣氛(雖然這些並不是小說的重點，徐四金更關注的，毋寧是葛奴乙那顆魔鬼之心)。電影也讓葛奴乙的執迷有一個目標：to love and to be loved，使觀眾不感覺那麼冰冷與虛無(小說則幾乎是哲學地處理這部份)。


葛奴乙超人的天賦使他注定是個化外之民，不能被了解、不能被接納。他的悲劇不在於沒有人愛(或恨)，而在於people cannot sense his existence while their existence is too much for him。一個擁有全世界最棒的嗅覺的人、一個老是被眾人味道糾纏的人，卻聞不到自己──那麼活生生的存在(已經只有自己一人的地方)卻沒有任何味道證明，這豈止悲劇，簡直恐怖！


他謀殺少女收集體香以製造自己的香水(讓我想起”沉默的羔羊”裡以人皮為自己縫製一件女性外表的殺人魔──但和葛奴乙比起來他簡直像個小丑)帶來的是「恨」與「愛」兩種強烈感情的極端組合(請注意：恨與愛並不是相反的感情喔，和它們相反的是「漠視」indifference，而葛奴乙已經嚐夠了)。叫我驚恐的正是人們如此脆弱，可以如此輕易、無知地被味道操弄。當葛奴乙心知肚明，人們卻都沒有意識到自己「不由得」喜歡、討厭、注意、忽略一個人其實是因為他/她身上散發的味道，不知道自己的情感是無意識地被感官操控著、欺騙了。在此看到人類生物性的那面很教人覺得無助啊！而能夠透視、超越這個生物性，激起人強烈愛慾的葛奴乙，便成了神。


只是成功來得太容易，讓他立刻鄙視、痛恨拜倒在他膝下的子民。真正恐怖的是在『西元前二世紀以來最大的狂歡』裡，所有人都用充滿愛與渴望的眼神望著他時，葛奴乙心中只有恨。他痛恨崇拜他的人，因為只有他清楚他們的崇拜是出於無知。(“香水”因此也可以被理解為一則關於「權力」的寓言：站在盲目服從的群眾之上、「高處不勝寒」的獨裁者，心中只剩下恨，因為他知道自己只征服了愚蠢的人，而崇拜自己正是最愚蠢的行為，因此何樂之有？)我一再震懾於那虛無：他幻想Laura的父親要為她復仇，『刀子穿透香水胸甲，和一團黏糊糊的霧，直接命中他好冷的心…終於，他的心終於有東西了，除了自我以外的東西！』


不被味道迷惑的他，也不會因味道而動情。這是永恆的虛無、真正的「不存在」。『別人都只被行動控制，卻根本不知道這是一種能對他們起作用，使他們著魔的香水，至今只有我知道它真正的美，只有我，因為是我創造的，而同時我也是唯一不為它著魔的人。只有我，它對我沒有意義。』我有種魔鬼般的念頭──這會不會也是上帝的獨白？！只要把「香水」換成「世界」…


原諒我一直抄書，實在是這些文字本身就像咒語、就有念力。”香水”的恐怖感也許在最後男男女女『因為愛』而分食葛奴乙時達到最高點，但絕沒有嘎然而止。那份恐怖感會一直在，在我們讀到不同面目的獨裁者或殺人狂、讀到天安門大屠殺、讀到納粹虐殺猶太人，當察覺我們當中有人對同類懷著難以理解卻很透徹的恨時，那份恐怖感就會回來。


(香水，Patrick Süskind著，黃有德譯，譚石導讀，皇冠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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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對葛奴乙的世界──not the world of countless scents, but the world of absolute solitude──著迷不已，尤其對他發現自己完全孤絕的狂喜之態情有獨鍾：<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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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奴乙費了好多時間才相信自己聞不到味道。對這種幸福沒有心理準備，所以懷疑和事實爭鬥了好久…確實完全孤獨了。他是全世界唯一的人！/他欣喜若狂，像落海的人經過幾個星期漂流，看到第一個有人住的小島，欣喜地打招呼，葛奴乙慶祝自己到達孤寂之山，高興地尖叫…在原地踏步，手舉向天空，繞園圈跳舞，向四面八方喊自己的名字…』(這個充滿機智與反諷的比喻簡直是個魔鬼般的比喻！葛奴乙尋求孤獨的渴望竟等同於人類找尋同伴的本能，與生俱來。他要用自己「填滿」無人世界，又是何等孤傲！)<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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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國最荒涼的山裡，在地底五十公尺的地方，有如躺在自己的墳墓裡。他這輩子從來不曾感到這麼安全，連當時在娘胎裡都沒有…他開始默默哭泣，不知道該感謝誰使他這麼幸福。』<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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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段落我像著魔一般讀了五六遍之多，不忍翻頁，就像葛奴乙不願離開那庇護所一樣。我震懾於徐四金筆下的魔法，彷彿有一個黑洞一直要把我吸進去，要我陷入他的文字世界無法自拔。<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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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狂喜的、催眠的、強烈的孤絕，是電影鏡頭無法捕捉的。當然，這是電影語言本身的限制：第一，通俗片無法負擔長期的「無聲」狀態(默片也要有配樂)，為了怕觀眾無聊(就先別討論這樣是不是太寵觀眾了)，自然會有旁白，但「旁白」就是一種「他者」，一種額外的存在，就算他唸的是徐四金自己的文字也是一樣，因為我們心靈裡的聲音不是透過聽覺來感知的；第二，更牽涉到電影的本質的是，電影，作為一種透過「鏡頭」的敘事方式，是一直有「觀者」的，鏡頭的存在隨時提醒著我們螢幕上的人物不可能是孤身一人的，因為我們在盯著他看──和閱讀時不同，閱讀時我們沒有看到具體的形象，我們只在自己腦中刻畫我們自己的葛奴乙。<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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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還有另外一個限制：它不能重現味道。葛奴乙的王國，由氣味構成的美妙世界，和影像構成的視覺王國不同。電影只能給你發出味道的物或人的影像，但徐四金給你細膩、曖昧的描述，給你充滿想像(與誤導)的比喻──紅髮少女的味道可以像牛奶、像絲、像一條『牽引葛奴乙的緞帶』。(想想電影若真的拍出這條緞帶有多可笑。)對於表達葛奴乙「嗅聞」的精密與豐富層次，電影也只能讓他閉上眼睛、誇張地抖動鼻翼，但其實他的功力應當是像內力極高的武林高手一樣，呼吸吐納之間全無殺氣才是。(話說回來，男主角的演出仍然精采萬分，他有種讓人窒息的熱切眼神，有讓人打冷顫的天賦。)<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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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世上有徐四金這樣的作家，他們向世界證明了影像不能完全(或者，完全不能)取代文字，後者可以激發的想像與感情比前者複雜多了；他們用自己獨特的敘事風格，讓故事不只是故事，而是無限可能的開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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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我並沒有要批評電影的意思。在種種限制下，”香水”的電影版仍俐落地、流暢地、生動地、甚至充滿幽默感地說了一個好故事，尤其幾個主要演員都表現得可圈可點。就算無法模擬、比喻與想像味道，電影仍呈現了豐美的視覺意象、仍成功地製造和延長懸疑恐怖的氣氛(雖然這些並不是小說的重點，徐四金更關注的，毋寧是葛奴乙那顆魔鬼之心)。電影也讓葛奴乙的執迷有一個目標：to love and to be loved，使觀眾不感覺那麼冰冷與虛無(小說則幾乎是哲學地處理這部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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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奴乙超人的天賦使他注定是個化外之民，不能被了解、不能被接納。他的悲劇不在於沒有人愛(或恨)，而在於people cannot sense his existence while their existence is too much for him。一個擁有全世界最棒的嗅覺的人、一個老是被眾人味道糾纏的人，卻聞不到自己──那麼活生生的存在(已經只有自己一人的地方)卻沒有任何味道證明，這豈止悲劇，簡直恐怖！<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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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謀殺少女收集體香以製造自己的香水(讓我想起”沉默的羔羊”裡以人皮為自己縫製一件女性外表的殺人魔──但和葛奴乙比起來他簡直像個小丑)帶來的是「恨」與「愛」兩種強烈感情的極端組合(請注意：恨與愛並不是相反的感情喔，和它們相反的是「漠視」indifference，而葛奴乙已經嚐夠了)。叫我驚恐的正是人們如此脆弱，可以如此輕易、無知地被味道操弄。當葛奴乙心知肚明，人們卻都沒有意識到自己「不由得」喜歡、討厭、注意、忽略一個人其實是因為他/她身上散發的味道，不知道自己的情感是無意識地被感官操控著、欺騙了。在此看到人類生物性的那面很教人覺得無助啊！而能夠透視、超越這個生物性，激起人強烈愛慾的葛奴乙，便成了神。<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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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成功來得太容易，讓他立刻鄙視、痛恨拜倒在他膝下的子民。真正恐怖的是在『西元前二世紀以來最大的狂歡』裡，所有人都用充滿愛與渴望的眼神望著他時，葛奴乙心中只有恨。他痛恨崇拜他的人，因為只有他清楚他們的崇拜是出於無知。(“香水”因此也可以被理解為一則關於「權力」的寓言：站在盲目服從的群眾之上、「高處不勝寒」的獨裁者，心中只剩下恨，因為他知道自己只征服了愚蠢的人，而崇拜自己正是最愚蠢的行為，因此何樂之有？)我一再震懾於那虛無：他幻想Laura的父親要為她復仇，『刀子穿透香水胸甲，和一團黏糊糊的霧，直接命中他好冷的心…終於，他的心終於有東西了，除了<u>自我</u>以外的東西！』<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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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味道迷惑的他，也不會因味道而動情。這是永恆的虛無、真正的「不存在」。『別人都只被行動控制，卻根本不知道這是一種能對他們起作用，使他們著魔的香水，至今只有我知道它真正的美，只有我，因為是我<u>創造</u>的，而同時我也是<u>唯一</u>不為它著魔的人。<u>只有</u>我，它對我<u>沒有</u>意義。』我有種魔鬼般的念頭──這會不會也是上帝的獨白？！只要把「香水」換成「世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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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我一直抄書，實在是這些文字本身就像咒語、就有念力。”香水”的恐怖感也許在最後男男女女『因為愛』而分食葛奴乙時達到最高點，但絕沒有嘎然而止。那份恐怖感會一直在，在我們讀到不同面目的獨裁者或殺人狂、讀到天安門大屠殺、讀到納粹虐殺猶太人，當察覺我們當中有人對同類懷著難以理解卻很透徹的恨時，那份恐怖感就會回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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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Patrick Süskind著，黃有德譯，譚石導讀，皇冠出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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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stry/archives/278252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stry/archives/2782527.html</guid>
	<category>歐陸</category>
	<pubDate>Wed, 28 Feb 2007 18:40:2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高羅佩，銅鐘奇案</title>
	<description><![CDATA[
			雖然本系列的男主角是唐代名相狄仁傑，卻仍要歸入歐陸類，沒辦法，誰叫作者高羅佩(Robert H.van Gulik)是荷蘭人呢!不蓋你，雖然有些史實有出入(擺明是要騙西方人)，但高羅佩對中國傳統小說技藝十分熟稔，本書每章章首都有對句開場(不過是從英文翻譯過來的啦)，活生生就是本章回小說。還有那靈異的開場:一明朝商人因試戴了狄仁傑的官帽照鏡，而意外地經歷了案情!這樣的一個楔子介紹了說書人出場，接下來便是不斷的「欲知後事，下回分曉」了。


本篇有三個案子。第一個簡單點，是上一任浦陽縣令來不及細查的少女姦殺案，兇手並非其情人，而是路過的匪類，破案的癥結在於現場看起來像是臨時起意而且被害人並不認識兇手，狄公派出臥底找到這廝，在公堂上用計(其實是迷信的思想)使他認罪。第二個案子很龐大，是大寺廟的一干淫僧假意要女性施主留宿求子，其實另設機關出入其廂房，隨意將之姦淫；狄公處理此案非常小心，先是假意收受賄賂，暗中運用這筆錢買了兩名妓女、加以訓練、再將其送入廟中(也是做臥底)誘敵深入，然後一群官兵與見證人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攻堅，將人犯一網打盡；這次處理縝密、明快，甚至之後狄公還撒了個大謊，說有兩間廂房沒有暗門，以安撫之前受孕成功的夫妻，使丈夫不致太疑神疑鬼──如此有魄力地辦完一個大案之後立刻又發揮了人情味，以一個「白色的謊言」化解小老百姓的家庭危機，這個「父母官」做得太精采了!另外，這其實也可能是個得罪朝中權貴和佛教勢力的案子，但狄公不卑不亢，結果它激起的民怨反而使狄公的聲名大噪，朝廷對佛教因而雷厲風行了起來(這算不算一種民粹主義?!)。


先暫停來評論一下狄公辦案的彈性，一切都是自由心證!只要把收賄的銀兩拿來做破案之用，就不算收賄；在百姓、官差、同僚甚至自己得力手下面前還可偶爾假裝一下，以建立威信、混淆視聽。另外，這五個男人──狄公、洪亮、陶干、馬榮、喬泰──各有個性、各有所長(當然也有所短)，卻能在狄公的領導下推心置腹、展現合作無間的的團隊精神和向心力；而狄公雖然是以德智服人，卻也極為嚴厲，也是會板起臉孔教訓屬下的，像他會說:『洪亮，我知你所說的一切皆是出於對我狄某的關心，要不我早就狠狠地斥責你了。聖上派我到此是施行正義公道，並非取悅百姓。』還有陶干因一時好奇也鑽入銅鐘下，與其餘四人一同觀察屍體，結果卻讓林樊有機可乘，一舉將五人壓在銅鐘之下險些悶死；之後五人九死一生逃出生天，靠的也是陶干的敏捷(只有他才能從小縫擠出去)，但他仍是一脫險便雙膝跪下，向狄公請罪。這時狄公反而淡淡地、平靜地處置:『算是個教訓吧!你已親見，如若不領命而行，後果會如何。須知，每項命令各有其道理。』


哇，我也想為這樣的長官賣命!一個既是法官又是偵探、偶爾也身兼檢察官和警長的「父母官」，優雅地穿梭在不同的角色當中。他問案時就事論事、仔細推敲卻又大膽論斷，更深諳「法律不外乎人情」的道理。誰能不為之信服?!


回頭說第三個、也就是把這一行人困在銅鐘之下的案子。此案最為複雜，因為嫌犯林樊不但涉嫌三十年前將梁家幾乎滅門的血案，留下梁老夫人與孫子千里追兇，甚至還殺了後者滅口；更兼賣私鹽圖謀暴利，最後甚至意圖殺害朝廷命官!狄公的處理也是計誘其認罪，使其以為「謀害朝廷命官」不算什麼重罪，反而因此送命。


但真正教人髮指的是，原來梁老夫人不是梁老夫人，而是她女兒假扮，此女正是林樊夫人!為了報丈夫背叛兩人感情之仇(他心儀並姦污自己的嫂子)，她不惜設計他親手殺死自己的兒子(也就是假扮成梁老夫人孫子的那人)，很可怕欸!當然之後她也自殺，兩人終於做了同命鴛鴦了。我在公堂上見到那金鎖和林樊的反應時，心裏就在想:最好是再誇張點啊!好一部親情倫理大悲劇!但真的沒想到連老太太都是冒牌的。有夠離奇啊!


我想到洪蘭在堅強淑女偵探社推薦序裡提到她外公對她「沒有唸過法律系的人怎麼會斷案?」的回答是:『他說天下是逃不脫一個「理」字，讀書人讀了書就是要通理，理通了就懂得邏輯思考，就可以去斷案；同時縣長底下有很多幕僚可以幫忙，他只是在證據收齊之後做判斷而已。』


這就是狄公，就是這樣的「理性」感動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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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本系列的男主角是唐代名相狄仁傑，卻仍要歸入歐陸類，沒辦法，誰叫作者高羅佩(Robert H.van Gulik)是荷蘭人呢!不蓋你，雖然有些史實有出入(擺明是要騙西方人)，但高羅佩對中國傳統小說技藝十分熟稔，本書每章章首都有對句開場(不過是從英文翻譯過來的啦)，活生生就是本章回小說。還有那靈異的開場:一明朝商人因試戴了狄仁傑的官帽照鏡，而意外地經歷了案情!這樣的一個楔子介紹了說書人出場，接下來便是不斷的「欲知後事，下回分曉」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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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有三個案子。第一個簡單點，是上一任浦陽縣令來不及細查的少女姦殺案，兇手並非其情人，而是路過的匪類，破案的癥結在於現場看起來像是臨時起意而且被害人並不認識兇手，狄公派出臥底找到這廝，在公堂上用計(其實是迷信的思想)使他認罪。第二個案子很龐大，是大寺廟的一干淫僧假意要女性施主留宿求子，其實另設機關出入其廂房，隨意將之姦淫；狄公處理此案非常小心，先是假意收受賄賂，暗中運用這筆錢買了兩名妓女、加以訓練、再將其送入廟中(也是做臥底)誘敵深入，然後一群官兵與見證人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攻堅，將人犯一網打盡；這次處理縝密、明快，甚至之後狄公還撒了個大謊，說有兩間廂房沒有暗門，以安撫之前受孕成功的夫妻，使丈夫不致太疑神疑鬼──如此有魄力地辦完一個大案之後立刻又發揮了人情味，以一個「白色的謊言」化解小老百姓的家庭危機，這個「父母官」做得太精采了!另外，這其實也可能是個得罪朝中權貴和佛教勢力的案子，但狄公不卑不亢，結果它激起的民怨反而使狄公的聲名大噪，朝廷對佛教因而雷厲風行了起來(這算不算一種民粹主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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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暫停來評論一下狄公辦案的彈性，一切都是自由心證!只要把收賄的銀兩拿來做破案之用，就不算收賄；在百姓、官差、同僚甚至自己得力手下面前還可偶爾假裝一下，以建立威信、混淆視聽。另外，這五個男人──狄公、洪亮、陶干、馬榮、喬泰──各有個性、各有所長(當然也有所短)，卻能在狄公的領導下推心置腹、展現合作無間的的團隊精神和向心力；而狄公雖然是以德智服人，卻也極為嚴厲，也是會板起臉孔教訓屬下的，像他會說:『洪亮，我知你所說的一切皆是出於對我狄某的關心，要不我早就狠狠地斥責你了。聖上派我到此是施行正義公道，並非取悅百姓。』還有陶干因一時好奇也鑽入銅鐘下，與其餘四人一同觀察屍體，結果卻讓林樊有機可乘，一舉將五人壓在銅鐘之下險些悶死；之後五人九死一生逃出生天，靠的也是陶干的敏捷(只有他才能從小縫擠出去)，但他仍是一脫險便雙膝跪下，向狄公請罪。這時狄公反而淡淡地、平靜地處置:『算是個教訓吧!你已親見，如若不領命而行，後果會如何。須知，每項命令各有其道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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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我也想為這樣的長官賣命!一個既是法官又是偵探、偶爾也身兼檢察官和警長的「父母官」，優雅地穿梭在不同的角色當中。他問案時就事論事、仔細推敲卻又大膽論斷，更深諳「法律不外乎人情」的道理。誰能不為之信服?!<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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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說第三個、也就是把這一行人困在銅鐘之下的案子。此案最為複雜，因為嫌犯林樊不但涉嫌三十年前將梁家幾乎滅門的血案，留下梁老夫人與孫子千里追兇，甚至還殺了後者滅口；更兼賣私鹽圖謀暴利，最後甚至意圖殺害朝廷命官!狄公的處理也是計誘其認罪，使其以為「謀害朝廷命官」不算什麼重罪，反而因此送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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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真正教人髮指的是，原來梁老夫人不是梁老夫人，而是她女兒假扮，此女正是林樊夫人!為了報丈夫背叛兩人感情之仇(他心儀並姦污自己的嫂子)，她不惜設計他親手殺死自己的兒子(也就是假扮成梁老夫人孫子的那人)，很可怕欸!當然之後她也自殺，兩人終於做了同命鴛鴦了。我在公堂上見到那金鎖和林樊的反應時，心裏就在想:最好是再誇張點啊!好一部親情倫理大悲劇!但真的沒想到連老太太都是冒牌的。有夠離奇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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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洪蘭在堅強淑女偵探社推薦序裡提到她外公對她「沒有唸過法律系的人怎麼會斷案?」的回答是:『他說天下是逃不脫一個「理」字，讀書人讀了書就是要通理，理通了就懂得邏輯思考，就可以去斷案；同時縣長底下有很多幕僚可以幫忙，他只是在證據收齊之後做判斷而已。』<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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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狄公，就是這樣的「理性」感動了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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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歐陸</category>
	<pubDate>Sat, 02 Dec 2006 19:46:0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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