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9,2007
James M. Cain,郵差總按兩次鈴
這本書不厚,但很有份量。緊湊的情節,加上男女主角之間微妙而緊張的關係,使我的好奇心和專注力達到最高點。
這個用第一人稱寫成的罪犯「自白」,一直到最末我們才得知他已身陷囹圄,即將受死刑。我本來想用「懺悔」一詞的,因為他是寫給神父看的;可是他似乎沒有懺悔的意思──不是他不知悔改,如檢察官控訴的是隻瘋狗,而是他的態度裡似乎有更多的茫然。在自白中,他並不對自己的心緒作為抽絲剝繭,追溯原由;與情人之間的愛意與猜疑,也都是透過簡短直接的對話,而不是「心理戲」來呈現。他似乎也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
這兩人因慾望的驅使而犯罪,合謀殺人,愛情的產生遲至兩人「同心」想辦法脫罪時,而經歷種種信任危機與考驗後,兩人彷彿才在害怕中恍然大悟彼此之間確是愛情。我看到兩個再普通不過、困在平凡生活裡的人,犯罪並不是因為他們瘋狂沒人性、不是因為錢(他們不知保險金的事),也不是因為他們高貴純潔的愛情或浪漫的激情──他們沒有這樣的愛情和激情。沒有卡繆或卡夫卡的極致荒謬,這個走寫實路線的犯罪故事還是讓我感到了存在的虛無、震懾於沒有出口的荒蕪人生。
詹宏志的導讀肯定這本小說對於罪犯的精采描寫,他引用錢德勒說『犯罪小說』的貢獻是『把謀殺還給有理由做這些事的人,不再只是提供一具屍體』。所謂理由,倒不是法蘭克自己給了一個,而是在他平靜的敘述中,我們驚覺他可是「有需要」去謀殺的啊!
值得一提的是兩人順利脫罪居然是因為保險公司的私相授受,法律、保險制度的陷阱與缺失在此清楚地暴露出來。更諷刺的是,經過千辛萬苦,終於獲釋後的兩人,並沒有因勝利、因愛情修成正果而狂喜,反而開始互相猜忌的日子。
命名也很有意思:Rings Twice暗示的是他們試第二次才成功地謀殺了他的丈夫?還是檢察官試了兩次才將法蘭克入罪?是殺人這檔事有一就有二?還是,冥冥中的那股力量,一定會像細心的郵差一樣,錯過了一定會再回來,反覆確認他是否找到了真相和正義?
詹宏志評論Cain:『人在他的書中是渺小的,犯罪只源於慾望與貪婪的驅使,它的發想不必有深沉的理由,它的終結也非正義的伸張;書中不做心理、社會控訴,單純呈現一個犯罪的愛情故事。』他還指出這本小說是對推理小說傳統之ㄧ『把偵探描寫成理智上的巨人和情感上的侏儒』以及佛洛伊德『以「性」為人類行為趨使力』的回應。小說裡沒有偵探或推理的情節,也不透過「理性」去了解犯罪的因由,於是開了一個新局──『經過六十年的時間考驗,雖然不再像當年那麼驚世駭俗,但仍銳不可當』。真的,身處二十一世紀的我還是看得目不轉睛,因為這個故事「感覺很新,如在當下」(如果我沒記錯,這是朱天文對約瑟芬鐵伊的評語,唐諾曾引用在自己的導讀中)。
其實讀到最後會蠻心痛的。弔詭的是,法蘭克要認的罪是與蔻拉合謀殺害她的丈夫,而不是之後蓄意謀害她。他想『她應該知道我並無害她之心。但可怕的是,我已沾上謀殺的汙水。或許在車子撞擊的那一剎那,她的腦際閃過一個念頭,認為我畢竟還是做了。』多麼悲哀!然後他又想『七號房有個人謀害了他的兄弟。但他說他沒做,是潛意識做的。我問他是什麼意思。他說,人有兩個自我,一個是你認識的,另一個是你不認識的,因為那是潛意識。他的話令我震驚莫名。我會不會真的做了,自己卻不知道?』他是個可憐茫然的人哪!
譯者刻意保存了短句,使法蘭克的簡單心思(內容)和言簡意賅(形式)一致起來。少了自我剖析、耽溺,因而更顯得單純直接的"郵差總按兩次鈴”,給了我意外的感動。
(郵差總按兩次鈴,James M. Cain著,陳秋美譯,詹宏志導讀,遠流出版,謀殺專門店)
這個用第一人稱寫成的罪犯「自白」,一直到最末我們才得知他已身陷囹圄,即將受死刑。我本來想用「懺悔」一詞的,因為他是寫給神父看的;可是他似乎沒有懺悔的意思──不是他不知悔改,如檢察官控訴的是隻瘋狗,而是他的態度裡似乎有更多的茫然。在自白中,他並不對自己的心緒作為抽絲剝繭,追溯原由;與情人之間的愛意與猜疑,也都是透過簡短直接的對話,而不是「心理戲」來呈現。他似乎也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
這兩人因慾望的驅使而犯罪,合謀殺人,愛情的產生遲至兩人「同心」想辦法脫罪時,而經歷種種信任危機與考驗後,兩人彷彿才在害怕中恍然大悟彼此之間確是愛情。我看到兩個再普通不過、困在平凡生活裡的人,犯罪並不是因為他們瘋狂沒人性、不是因為錢(他們不知保險金的事),也不是因為他們高貴純潔的愛情或浪漫的激情──他們沒有這樣的愛情和激情。沒有卡繆或卡夫卡的極致荒謬,這個走寫實路線的犯罪故事還是讓我感到了存在的虛無、震懾於沒有出口的荒蕪人生。
詹宏志的導讀肯定這本小說對於罪犯的精采描寫,他引用錢德勒說『犯罪小說』的貢獻是『把謀殺還給有理由做這些事的人,不再只是提供一具屍體』。所謂理由,倒不是法蘭克自己給了一個,而是在他平靜的敘述中,我們驚覺他可是「有需要」去謀殺的啊!
值得一提的是兩人順利脫罪居然是因為保險公司的私相授受,法律、保險制度的陷阱與缺失在此清楚地暴露出來。更諷刺的是,經過千辛萬苦,終於獲釋後的兩人,並沒有因勝利、因愛情修成正果而狂喜,反而開始互相猜忌的日子。
命名也很有意思:Rings Twice暗示的是他們試第二次才成功地謀殺了他的丈夫?還是檢察官試了兩次才將法蘭克入罪?是殺人這檔事有一就有二?還是,冥冥中的那股力量,一定會像細心的郵差一樣,錯過了一定會再回來,反覆確認他是否找到了真相和正義?
詹宏志評論Cain:『人在他的書中是渺小的,犯罪只源於慾望與貪婪的驅使,它的發想不必有深沉的理由,它的終結也非正義的伸張;書中不做心理、社會控訴,單純呈現一個犯罪的愛情故事。』他還指出這本小說是對推理小說傳統之ㄧ『把偵探描寫成理智上的巨人和情感上的侏儒』以及佛洛伊德『以「性」為人類行為趨使力』的回應。小說裡沒有偵探或推理的情節,也不透過「理性」去了解犯罪的因由,於是開了一個新局──『經過六十年的時間考驗,雖然不再像當年那麼驚世駭俗,但仍銳不可當』。真的,身處二十一世紀的我還是看得目不轉睛,因為這個故事「感覺很新,如在當下」(如果我沒記錯,這是朱天文對約瑟芬鐵伊的評語,唐諾曾引用在自己的導讀中)。
其實讀到最後會蠻心痛的。弔詭的是,法蘭克要認的罪是與蔻拉合謀殺害她的丈夫,而不是之後蓄意謀害她。他想『她應該知道我並無害她之心。但可怕的是,我已沾上謀殺的汙水。或許在車子撞擊的那一剎那,她的腦際閃過一個念頭,認為我畢竟還是做了。』多麼悲哀!然後他又想『七號房有個人謀害了他的兄弟。但他說他沒做,是潛意識做的。我問他是什麼意思。他說,人有兩個自我,一個是你認識的,另一個是你不認識的,因為那是潛意識。他的話令我震驚莫名。我會不會真的做了,自己卻不知道?』他是個可憐茫然的人哪!
譯者刻意保存了短句,使法蘭克的簡單心思(內容)和言簡意賅(形式)一致起來。少了自我剖析、耽溺,因而更顯得單純直接的"郵差總按兩次鈴”,給了我意外的感動。
(郵差總按兩次鈴,James M. Cain著,陳秋美譯,詹宏志導讀,遠流出版,謀殺專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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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如果記得沒錯的話,在臉譜出版的《退稿信》書中,
有寫說這本書叫做郵差總按兩次鈴是為了「紀念」這本書當年被退稿。
而另一個說法是學長在張瀛太老師課堂上聽到的,
據說郵差只按一次鈴,而按兩次是情夫為了暗示屋裡的女性:他來了。
大概是這樣囉。
有寫說這本書叫做郵差總按兩次鈴是為了「紀念」這本書當年被退稿。
而另一個說法是學長在張瀛太老師課堂上聽到的,
據說郵差只按一次鈴,而按兩次是情夫為了暗示屋裡的女性:他來了。
大概是這樣囉。
Posted by 余小芳
at March 11,2007 15:45
謝謝你的補充說明 原來他功成名就之時還念念不忘之前被退稿啊
張瀛太的精妙見解則讓我傻笑起來
張瀛太的精妙見解則讓我傻笑起來
Posted by 阿青
at May 19,2007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