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6,2007
麥.荷瓦兒+派.法勒,大笑的警察
事實上,馬汀貝克並不愛笑,無論他可愛的女兒如何逗他開心,他還是無法由衷地笑出來,甚至連破案時他也沒有如釋重負、自得地笑出來(又一次,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最後讓他笑出來,也給我們驚喜的,是慢了半拍的情報──原來答案(兇手的名字)就在他們殉職同伴的桌墊下,好端端地躺在那兒等著他們去發掘。那個獨自辦案想立奇功的年輕警察,儘管代價慘痛,卻真的如願立了奇功,馬汀貝克於是釋懷一笑。
馬汀貝克不斷讓我想起鐵伊筆下、我鍾愛的葛蘭特探長。生活的質地、辦案的細節、員警的個性,都樸實細膩地展現出來;對於受害者和加害者心理的關心和分析也都合情合理而不陷入執迷。這樣的警察並非轟轟烈烈的英雄,卻是值得敬重的。
幾篇導讀都盛讚這對作家夫婦對社會種種不公義現象的關注與熱情。這只是此一系列我的第一個案子,讓我感覺強烈的是它的聰明──將對特定人物的謀殺,包裝成公車上的無差別大屠殺,以混淆兇手動機與身份(但犧牲那麼多無辜的人實在太殘忍了!一個人願意為財富地位所付出的代價可以是很大的)。另一則是它的真誠──無論是人物描寫、破案過程、敘事方式,都踏實而不瑣碎,在平凡中見真情。對了,還有它的北歐風情,「斯德哥爾摩」對我來說真的很有異國味!
我很喜歡馬汀貝克和他的夥伴們,所以一定會努力看完這一系列的。
(大笑的警察,麥.荷瓦兒、派.法勒著,丁世佳譯,遠流出版)
馬汀貝克不斷讓我想起鐵伊筆下、我鍾愛的葛蘭特探長。生活的質地、辦案的細節、員警的個性,都樸實細膩地展現出來;對於受害者和加害者心理的關心和分析也都合情合理而不陷入執迷。這樣的警察並非轟轟烈烈的英雄,卻是值得敬重的。
幾篇導讀都盛讚這對作家夫婦對社會種種不公義現象的關注與熱情。這只是此一系列我的第一個案子,讓我感覺強烈的是它的聰明──將對特定人物的謀殺,包裝成公車上的無差別大屠殺,以混淆兇手動機與身份(但犧牲那麼多無辜的人實在太殘忍了!一個人願意為財富地位所付出的代價可以是很大的)。另一則是它的真誠──無論是人物描寫、破案過程、敘事方式,都踏實而不瑣碎,在平凡中見真情。對了,還有它的北歐風情,「斯德哥爾摩」對我來說真的很有異國味!
我很喜歡馬汀貝克和他的夥伴們,所以一定會努力看完這一系列的。
(大笑的警察,麥.荷瓦兒、派.法勒著,丁世佳譯,遠流出版)
September 16,2007
卜洛克,一長串的死者
卜洛克真會為自己的小說命名──A Ticket to the Boneyard、A Walk Along the Tombstones,還有這本A Long Line of Dead Men,再加上這一系列最新一集All the Flowers Are Dying,都讓人背脊一陣寒意,卻又不免為那種人事凋零的滄桑感到悵然。這些命名既殘酷又溫柔、既佻達又悲涼、既冷漠又多情──正是馬修史卡德系列的風格。
這個案子真的有「一長串的死者」!故事有一個聳動、引人遐想的開場:一個睿智而迷人的老頭子召集了三十個年輕人欲傳承「三十一俱樂部」,這些人將每年聚會一次,什麼都不做,只是閒聊,然後等著彼此老去、死去,直至最後一人…『這個房間裡的每一個人都從出生後,便花上一生的時間步向死亡,每天都向死亡邁進一步。這是一條難以獨行的路,有好同伴會輕鬆得多。』Creepy, but somehow convincing.很古怪,但也很有一種陰森森的樂趣。畢竟,說到底,人生不就只是累積成就和等待死亡嗎?(或者說得更明確點,在累積成就中等待死亡?!)
只是,萬萬令人想不到的是,這場由上帝/機運(whatever)主導的survival game(遊戲或比賽?!),有人真的以「活到最後」為目標而作弊,trying to outlive everyone else。這些在waiting list上的男人們,只好請馬修史卡德來幫忙保住自己壽終正寢的權利了。
這個另類的連續殺人兇手冷靜又有耐心,可以隔兩三年才製造一樁意外、謀殺或自殺,既不張揚也沒有留下自己的形跡,更沒有兩次殺人是用一樣的手法的。這個案子破碎、沒有頭緒的線索很多,專門就是用來考驗史卡德這種『抬起屁股去辦案』的偵探的。從最小的地方查起,大海撈針式地尋找目擊者,地毯式、碰運氣成分居多地訪談案件相關者(『去問各式各樣的問題,包括蠢問題,你永遠不知道某個人會決定告訴你什麼』)──這些瑣碎的資訊和亦步亦趨的辛勞,才是偵探的現實面,史卡德的人性面。
史卡德甚至沒有敏銳的直覺,就輕易讓犯人從自己面前脫身。他甚至還善良地與之交心,介紹他去戒酒協會,擔任他的支持者和鼓勵者,輕易地允許這個人隨時可以找到自己。其實這部份很讓我感動:想想以前他喝酒喝得多兇,我總是一邊讀小說一邊畫正字符號紀錄他喝了多少杯酒(或代替酒的咖啡);想想他戒酒的過程如何辛苦、如何一犯再犯、如何一下天真一下世故、如何克服自己的世故將自己交給戒酒協會,終於,他願意分享了。
所以這單純真誠的善意也冷不防地打動吉姆,另一個世故的人。他出乎自己意料地多暴露了自己,第一次想與他人發生連結。見到一個和自己一樣沒有世俗成就的人勇敢執著甚至熱情地生活著,他被打動了,甚至願意給史卡德一個找出他真正身分的線索──Rumpelstilskin。
這個線索對我而言簡直是小兒科,畢竟我熟讀(給「小兒」看的)格林童話,Rumpelstilskin這個傻到在森林裡大聲唸出自己名字讓人聽去的傻妖怪,我怎麼可能忘?!所以名字一定是關鍵,他的化名裡就有線索,所有化名的縮寫都是JS,我翻回第一章對照,馬上知道他是以參加越戰名義詐死的吉姆.賽佛倫斯。史卡德雖然沒有熟讀格林童話,但他也聰明地找到藏在名字中的線索,並且比我更酷的是,他親自到華盛頓的越戰紀念碑(又是一長串的死者)去確認。這個紀念碑我也參觀過,壯美肅穆得讓人無言。
JS一直都在體制外,他不屑這些追求世俗成就的人,所以他要以活得比他們都久來擊垮他們。把自己的人生簡化至此,他到底是超脫了、還是陷溺了?!
但是找到他的藏身處也沒有任何可以取巧的方法或捷徑。史卡德也只能像尋常人一樣散發傳單尋人,但終於被他找到了。而最後他們給了他一個「人道」的私刑──終身囚禁他,也給他自殺的工具,但或許他會活得比任何人都久,成為三十一俱樂部的最後一人。這是一群世故的五十多歲歐吉桑的公道與正義。
『我就是這樣定義中年的,當你拿起早上的報紙頭一個事情是翻去看訃聞,那你就進入中年了。』
看著史卡德老去,整個世界也隨他(和卜洛克)老去的感覺很奇妙,過程自然一如我自己的老去。
另外,伊蓮真是個聰慧迷人的女性。希望史卡德不要再劈腿啦!
(一長串的死者,勞倫斯.卜洛克著,林大容譯,唐諾導讀,臉譜出版)
這個案子真的有「一長串的死者」!故事有一個聳動、引人遐想的開場:一個睿智而迷人的老頭子召集了三十個年輕人欲傳承「三十一俱樂部」,這些人將每年聚會一次,什麼都不做,只是閒聊,然後等著彼此老去、死去,直至最後一人…『這個房間裡的每一個人都從出生後,便花上一生的時間步向死亡,每天都向死亡邁進一步。這是一條難以獨行的路,有好同伴會輕鬆得多。』Creepy, but somehow convincing.很古怪,但也很有一種陰森森的樂趣。畢竟,說到底,人生不就只是累積成就和等待死亡嗎?(或者說得更明確點,在累積成就中等待死亡?!)
只是,萬萬令人想不到的是,這場由上帝/機運(whatever)主導的survival game(遊戲或比賽?!),有人真的以「活到最後」為目標而作弊,trying to outlive everyone else。這些在waiting list上的男人們,只好請馬修史卡德來幫忙保住自己壽終正寢的權利了。
這個另類的連續殺人兇手冷靜又有耐心,可以隔兩三年才製造一樁意外、謀殺或自殺,既不張揚也沒有留下自己的形跡,更沒有兩次殺人是用一樣的手法的。這個案子破碎、沒有頭緒的線索很多,專門就是用來考驗史卡德這種『抬起屁股去辦案』的偵探的。從最小的地方查起,大海撈針式地尋找目擊者,地毯式、碰運氣成分居多地訪談案件相關者(『去問各式各樣的問題,包括蠢問題,你永遠不知道某個人會決定告訴你什麼』)──這些瑣碎的資訊和亦步亦趨的辛勞,才是偵探的現實面,史卡德的人性面。
史卡德甚至沒有敏銳的直覺,就輕易讓犯人從自己面前脫身。他甚至還善良地與之交心,介紹他去戒酒協會,擔任他的支持者和鼓勵者,輕易地允許這個人隨時可以找到自己。其實這部份很讓我感動:想想以前他喝酒喝得多兇,我總是一邊讀小說一邊畫正字符號紀錄他喝了多少杯酒(或代替酒的咖啡);想想他戒酒的過程如何辛苦、如何一犯再犯、如何一下天真一下世故、如何克服自己的世故將自己交給戒酒協會,終於,他願意分享了。
所以這單純真誠的善意也冷不防地打動吉姆,另一個世故的人。他出乎自己意料地多暴露了自己,第一次想與他人發生連結。見到一個和自己一樣沒有世俗成就的人勇敢執著甚至熱情地生活著,他被打動了,甚至願意給史卡德一個找出他真正身分的線索──Rumpelstilskin。
這個線索對我而言簡直是小兒科,畢竟我熟讀(給「小兒」看的)格林童話,Rumpelstilskin這個傻到在森林裡大聲唸出自己名字讓人聽去的傻妖怪,我怎麼可能忘?!所以名字一定是關鍵,他的化名裡就有線索,所有化名的縮寫都是JS,我翻回第一章對照,馬上知道他是以參加越戰名義詐死的吉姆.賽佛倫斯。史卡德雖然沒有熟讀格林童話,但他也聰明地找到藏在名字中的線索,並且比我更酷的是,他親自到華盛頓的越戰紀念碑(又是一長串的死者)去確認。這個紀念碑我也參觀過,壯美肅穆得讓人無言。
JS一直都在體制外,他不屑這些追求世俗成就的人,所以他要以活得比他們都久來擊垮他們。把自己的人生簡化至此,他到底是超脫了、還是陷溺了?!
但是找到他的藏身處也沒有任何可以取巧的方法或捷徑。史卡德也只能像尋常人一樣散發傳單尋人,但終於被他找到了。而最後他們給了他一個「人道」的私刑──終身囚禁他,也給他自殺的工具,但或許他會活得比任何人都久,成為三十一俱樂部的最後一人。這是一群世故的五十多歲歐吉桑的公道與正義。
『我就是這樣定義中年的,當你拿起早上的報紙頭一個事情是翻去看訃聞,那你就進入中年了。』
看著史卡德老去,整個世界也隨他(和卜洛克)老去的感覺很奇妙,過程自然一如我自己的老去。
另外,伊蓮真是個聰慧迷人的女性。希望史卡德不要再劈腿啦!
(一長串的死者,勞倫斯.卜洛克著,林大容譯,唐諾導讀,臉譜出版)
September 2,2007
Richard Hull,謀殺我姑媽
雖然詹宏志顯然很推崇這部作品,在再版"謀殺專門店”時還以其打頭陣,但我卻沒有特別滿意。之前我對劇情有一個錯誤的認知,以為男主角在設法殺害姑媽的過程中姑媽卻死於他人之手,所以反過來做偵探澄清自己的清白,(有哪位好心人士告訴我這到底又是哪一部小說的內容?) 但看完他彆腳的種種犯罪嚐試之後,映入眼簾的竟是”姑媽的後記”,我心裡就有底了,這個兇手最後成了受害者啦!想不到庸庸碌碌、婆婆媽媽(這兩個詞也非常適合殺人未遂的男主角愛德華)的姑媽才是真正的狠角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甚至聰明地記得要先拿走愛德華的筆記『以防萬一事蹟敗露保護我自己』。
當然聰明的人知道不可以小看姑媽這類人物。除了篇首引用的She Stoops to Conquer (我記得之前看過翻譯成”屈身求愛”,雖然也沒完全掌握原文中「以退為進」的狡黠,但總比這裡翻成”委屈求全”好) 『天下的姑姨嬸妗都不是好東西』之外,大家再想想克莉絲蒂筆下的珍姑媽瑪波小姐,就知道小看他們可是要付出慘痛代價(包括失去小命)的啊!
我最喜歡的是結尾的部份:
『我現在要給這些筆記加上標題了。或許我該為書名解釋幾句。
嗯,「謀殺我姑媽」這幾個字可以調動一下,不是嗎?
比方說,「姑媽謀殺我」。』
英文The Murder of My Aunt的確可有兩解,一是the case in which my aunt was murdered,另一則是the murder which my aunt committed。雖然聰明又幽默,我還是忍不住打了一個寒顫,可憐的愛德華到死都還以為自己是個高明的罪犯,渾然不覺自己已犯下致命的錯誤──第一不該就是把自己犯罪計畫和過程寫下來。
後來讀了詹宏志的導讀,他引用同性戀文學研究者的觀點,把這本小說歸為『第一本通過同性戀角色的主觀觀點來敘述』的推理小說,所以愛德華犧牲的挺有價值的嘛!我在讀的時候也的確覺得他gay得厲害,而且不斷讓我想起另一個高明也幸運多了的犯罪者”聰明的瑞普利先生”。只是同為犯罪心理小說,後者精采、也深刻多了;我的確會為瑞普利捏一把冷汗,但卻只覺得愛德華可笑復可悲。有一張囉唆且惡毒的嘴的姑媽、有一個沒出息又只想殺了自己的甥兒的確可厭,但因此引發了一件兇殺案?!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把謀殺還給有理由做這些事的人』(錢德勒語)?
(謀殺我姑媽,Richard Hull著,薛絢譯,遠流出版)
當然聰明的人知道不可以小看姑媽這類人物。除了篇首引用的She Stoops to Conquer (我記得之前看過翻譯成”屈身求愛”,雖然也沒完全掌握原文中「以退為進」的狡黠,但總比這裡翻成”委屈求全”好) 『天下的姑姨嬸妗都不是好東西』之外,大家再想想克莉絲蒂筆下的珍姑媽瑪波小姐,就知道小看他們可是要付出慘痛代價(包括失去小命)的啊!
我最喜歡的是結尾的部份:
『我現在要給這些筆記加上標題了。或許我該為書名解釋幾句。
嗯,「謀殺我姑媽」這幾個字可以調動一下,不是嗎?
比方說,「姑媽謀殺我」。』
英文The Murder of My Aunt的確可有兩解,一是the case in which my aunt was murdered,另一則是the murder which my aunt committed。雖然聰明又幽默,我還是忍不住打了一個寒顫,可憐的愛德華到死都還以為自己是個高明的罪犯,渾然不覺自己已犯下致命的錯誤──第一不該就是把自己犯罪計畫和過程寫下來。
後來讀了詹宏志的導讀,他引用同性戀文學研究者的觀點,把這本小說歸為『第一本通過同性戀角色的主觀觀點來敘述』的推理小說,所以愛德華犧牲的挺有價值的嘛!我在讀的時候也的確覺得他gay得厲害,而且不斷讓我想起另一個高明也幸運多了的犯罪者”聰明的瑞普利先生”。只是同為犯罪心理小說,後者精采、也深刻多了;我的確會為瑞普利捏一把冷汗,但卻只覺得愛德華可笑復可悲。有一張囉唆且惡毒的嘴的姑媽、有一個沒出息又只想殺了自己的甥兒的確可厭,但因此引發了一件兇殺案?!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把謀殺還給有理由做這些事的人』(錢德勒語)?
(謀殺我姑媽,Richard Hull著,薛絢譯,遠流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