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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7,2007

James Mongold(導)+Michael Cooney(編),致命ID

第一個詭計是用聽證會深夜運送犯人引出故事,讓我們以為在汽車旅館一景裡被押解而來的犯人,就是那名殘暴而危險的多重人格兇手。第二個詭計是用克莉絲蒂經典作品”一個都不留”的殺人手法,讓困在一起的被害者一個個從十倒數到一死去;但如果有人用心算一下,就會發現其實現場總共有十一個人,包括十個大人和一個「小人」(哈,這個日文詞在此還可以一語雙關呢!)──第十一號,提莫西,從未開口,在一連串兇案中默默消失的小男孩。


他也和”一個都不留”裡的法官一樣,先詐死再殺人。我也一眼就看穿他是唯一有可能犯案,且沒有不在場証明的人──他可以在繼父被車撞之前將帶著號碼牌的鑰匙塞進他口袋(更別說他是故意站出去引繼父衝到車前救他的);他也可以大方一個人走近母親床邊、悶死她、留下鑰匙(甚至回顧一開始便會發覺他是故意誘使自己母親後退到馬路上被車撞的)。小孩的身份和沉默的個性使他可以單獨行動而不引人注意,而且大人總以為其他人會照料他,他一定是跟某個大人在一起(是啦,只是和他獨處的大人都會被掛掉就是)。受限於自己的身形和體力,他一開始犯下的案子都是智取或殺無力還擊之人,這也解釋了第一個遇害的女明星為何只剩下頭顱:因為兇手無力搬運屍體,但又一定得讓大家知道有人死了。殺人的手段如此變態,也反映了凶手的瘋狂與嗜血。


在爆炸案中殺死金妮之後,他藏起所有屍體混淆視聽,讓人忽略他自己的「屍體」不見的事實──這是典型連續殺人兇手的詭計之ㄧ,但是,他一個小孩哪有辦法做到?尤其是前面劇情都一直忠於他身為兇手的限制!於是另一層真相適時揭曉:當艾德發現在場十人均於同一天生日且姓名中皆有地名(強烈暗示是虛擬的名字)時,他開始恍神,陷入幻境中的他在另一個世界中醒來,然後發現──自己只是個幻覺。


這簡直是個令人驚艷的真相:原來在汽車旅館進行的所有殺戮,只是那個一直「只聞樓梯響」的多重人格兇手的心象;他接受心理醫生的指令和暗示,在自己腦中搬演這一切,要除去其中那個最危險的人格!多重人格的治療常是由減少、合併不同人格開始,但把這過程變成驚悚的殺人遊戲可說是別出心裁。兇手心裡的那個小男孩,因為一直沒有出聲,於是也成功地欺騙了真實世界的法官、律師和心理醫生,在角色轉換中,沒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這個真相也使屍體憑空消失的特技變得合理,但有人也許會抱怨這種處理太懶惰吧?


我永遠都忘不了約翰庫薩克的表情,在鏡中發現自己的真實面目竟是剛剛看過的陌生人照片,他才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驚恐:比「死亡」更恐怖的是「不存在」。旅館裡的每一個人都有秘密,都在撒謊,都在掩飾真相;但真相卻是虛幻的,他們只是彼此不坦誠的「虛構」人物,當真實迎面而來,他們的「求生」等級也升到另一層次──只有在這場大屠殺中活下來的人,才能進入真實世界,才能全然擁有一副軀體和心智,才算真真正正的「活下來」。而艾德也在此時做了犧牲自己保全巴黎的決定,這個真相注定沒有兩人相守的結局(除了變成水仙花的Narcissus,還有誰能與自己戀愛?!),難怪女主角在訪談時要抱怨:每天到片場她都很期待地問導演『我今天可以親約翰了嗎?』,導演總會煞風景地答『喔,沒有這個需要,這一段不適合親吻。』喔,她真可憐,雖然中年發福,約翰庫薩克還是很帥的,可能因為他年輕時就蠻chubby的,所以噸位增加還是給人一種親切踏實的感覺。


導演則說庫薩克有一種哲學家的特質,雖然很玄但我贊成。在真相揭曉的這一幕,我看到了他臉上複雜的表情:震驚、恐慌、懷疑、憤懣、沮喪、茫然,然後,還有一種釋懷。發現沉重的生命故事是虛構出來的,不特別想活下去的人生(正如之前他告訴巴黎的,當想跳樓的女子問他『人生有什麼值得活的?』時,他一時竟答不上來)原來是假的,絕望和痛苦都只是另一個人的想像──雖然失望但仍釋懷了。短短的一幕很有莊周夢蝶之感,有什麼好執著的?我們不過是別人的夢境…


回到兇案現場,艾德與假冒的警察羅德(原來他襯衫背後的血漬也是一樁謀殺)同歸於盡,讓飽受驚嚇的巴黎得以保命,替所有人(角色)活下去。其實這已經是第三個被誤認為兇手的人(前兩個分別是被押解的人犯和假冒旅館老闆的賴瑞),但真正的兇手,那個被父親拋棄、母親忽略的受傷小男孩,一直都存在,一直等著,直到兩個世界都clear、都「安全」了,他才悄悄現身,同時進行兩項謀殺:在想像世界裡殺死巴黎,在真實世界裡殺死運送他的心理醫生和警察。


這個心理醫生的死很有警世意味:別真的以為你已全然瞭解人心。該是最專業的心理學專家卻最不設防且惑於表象,我又想起鐵伊筆下的萍小姐(請參考十二月發表的,萍小姐的主意)。


我對多重人格症認識不多,所以不知道這樣的情境是否真能發生在病患的的想像當中,但這部電影能做到「自圓其說」,合理解釋所有細節,畢竟是展現了極大的用心。真實和虛幻世界中的殺人案一樣驚心動魄。能夠同時創造數個有血有肉、有歷史有情感的人物,並讓他們並存於心裡,甚至能互動──多重人格真是神秘的現象啊!

Posted by chinglan128 at 23:15回應(0)引用(0)美式

January 21,2007

土屋隆夫,危險的童話

土屋隆夫仍以他素樸卻機巧的犯罪手法教我佩服,即使是刑警的「直覺」也用得自然毫無做作──正是因為手法太完美、太機關算盡,才教人難以釋懷,兇手不可能是別人了。


我只能盛讚用郵件把凶刀寄走的絕妙手法。雖然我大致想出了自稱是兇手寫的明信片應是江津子叫女兒寄的,出現在公園石牆上的兇刀是假的,但我怎麼樣也想不到原來真正的兇刀是如此明目張膽而又俐落地被處理掉的!


至於第二個受害者世部用吉的指紋為什麼會出現在明信片上,我也想破了頭;最後發現是在電影院被江津子勾引而印上的時,我卻覺得十分糟糕。這根本是故意設計的破綻,此案的敗筆。沒有指紋的明信片也許不能明確地陷害另一個人,卻也足以擾亂偵查,使自己脫罪;為何硬是加入這一環,之後又用匆促而拙劣的伎倆殺他滅口?!用假名請人幫忙打電話給受害者、將酒下毒掉包的手法,比起將須賀俊二殺掉的第一案,實在太粗糙了。當然,第一案可是計畫整整一年,而第二案是忍無可忍臨時起意,自然不能相比。只是我仍覺得完全不要有這個枝節會更好。


而且這個案子的原委也太奇情了吧?!土屋隆夫好像滿愛處理不孕問題的。就這麼巧,江津子的老公偏不能生,又偏要讓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這真的很難吧,她只是感冒昏睡,又不是被人下藥迷昏)被強暴受孕;更糟的是她老公也太沒用了吧,幹嘛連問也不敢問就自己去自殺了(完全沒有勇氣承認自己不孕),還心機很重又很孬種地偽裝成失足墜落山崖,這種男人還愛他幹嘛?死了算啦!另外那個因一時獸慾而毀人一生的傢伙,不管他有多痛苦煎熬也都不值得同情,這種人也是死有餘辜!江津子殺他也算情有可原,但第一章裡卻說”月女抄”這個童話『在某人邪惡思想中復甦』,也太委屈她了吧。


我其實還滿氣的:我可以接受大師早期作品不成熟有缺陷,但書末那個不知所云的小梛治宣卻不斷用拙劣的文字歌功頌德,真教我倒胃!什麼『這一瞬間,讀者們完全被捲入故事的世界當中了,這也令人覺得爽快』?簡直毫無道理,這麼爛的見解和文筆也能附在土屋隆夫作品之後,真是氣人。


雖然這不算土屋多麼好的作品,但關於警察生活的溫馨細節仍是鮮活動人。比如他們找不到兇刀的來源時自嘲:


『「如果是電視裡面的刑警,早就輕而易舉地蒐集到一大堆證據了呢。」
「那是當然的啊,他們得在三十分鐘內破案才行。」』


讓人想起了千草檢察官和野口刑警。


(危險的童話,土屋隆夫著,王華懋譯,商周出版)

Posted by chinglan128 at 0:48回應(3)引用(0)日系

January 13,2007

Patricia Highsmith,聰明的瑞普利先生

電影版”天才雷普利”的男主角是挺不討我喜歡的麥特戴蒙,但他卻意外地適合這個自卑、老是在討好別人、揣摩他人心意、見機說謊和撇清的角色,甚至連不肯誠實面對自己的同志傾向這點也與他氣質相符(好啦,我承認這真的是我個人的偏見)。電影拍得挺好,不喜歡也不認同男主角的我,還是不免為他的大膽犯罪與謊言驚慌擔心,更叫我驚駭的是:原來要教一個人憑空消失並非不可能。


不是說容易,要完全抹除一個人生活的痕跡和人們對他的記憶與感情(這是最麻煩的一部分)絕對不可能容易,而湯姆瑞普利也有多次差點露出破綻──用自己的聲音接聽電話、簽名不夠真…最嚴重的是被一時心血來潮前來拜訪的佛雷迪識破,只好殺了他滅口,也因此引來警方的追索,使他最終必須放棄假冒的身分並鎮日擔心受怕、杯弓蛇影;但他不可思議的好運氣居然讓他得以逃過一切,甚至名正言順地繼承迪奇的遺產。


電影裡處理殺機的部份是讓湯姆不但得不到狄奇的愛、而且還因同性戀的身分被他看輕;小說也是有這些,但更讓我感興趣的是,湯姆對自己在生命裡扮演的角色的不滿:他想成為另一個人,甩掉原來的生活;他去歐洲、接近狄奇都是為了這個理由,而既然得不到這人的認同與感情,理所當然的「附屬」於他,就索性殺了他、取代他、成為他、替他生活吧!


這就是這部小說讓人毛骨悚然的地方。


『湯姆想,模仿別人最重要的一點是,保持那個人的心情與性情,並隨之裝出自然的臉部表情;其他的倒是其次。』不是像”全民大悶鍋”那樣誇張其特色,反而是由內往外,先說服自己正是所扮演的那人,再以此氣氛感染人,理直氣壯地睜眼說瞎話,讓原本神智清楚的旁人懷疑起自己的記性來。


『他的語氣悲傷,他感到悲哀;他並不害怕,但他感覺出面表明自己是湯瑪斯.菲浦斯.瑞普利,將是他這一生做過最令人傷感的事情之ㄧ。』迷戀另一個身份竟可如此走火入魔。而什麼是「自我」?什麼是一個人真正的「身分」?『他喜歡擁有收藏,不必大量,而是挑幾樣永遠帶在身邊。有了收藏品,一個男人便有了尊嚴。這種尊嚴並非由外在的炫耀堆砌而成,而是由一種特質與珍惜這種特質的愛組合而成。收藏品讓他擁有存在的實感,就是這麼簡單。』用外在物品堆積身分、建立自信,這種「戀物」精神二十一世紀人應該都不陌生吧。這些深入剖析犯罪心理的話語使謀殺者的偏執鮮活了起來──他是因為「需要」而殺人,他可是有理由的!


當然他也是一直心驚膽跳,這部小說另一個精采的地方便是仔細呈現他自己的胡思亂想與沙盤推演。他不斷想像會出什麼差錯,如何作應對,詳細得叫人驚訝原來他犯下的案子離天衣無縫還差得遠了。(不過,敘事也沒有天衣無縫:如果湯姆已經把狄奇的護照藏在自己衣櫥裡旅行箱的夾層裡,那警方在美國運通寄物處搜出的那本又是怎麼一回事?!)


總是在補破網、卻又能逢凶化吉的瑞普利居然受歡迎到有一系列四部以他為主角的作品!也許詹宏志在導讀裡的說法可以解釋這一切:


『小說作者和犯罪者在一起,詳細記錄犯罪者的一舉一動,記錄他的內心起伏,記錄他的思考邏輯;它讓讀者不得不和犯罪者站在同一立場,為他心驚肉跳,為他情緒起落,為他快被識破而捏一把冷汗。當你和犯罪者一起度過這些「犯罪歲月」,讀完之後你會感到道德崩潰,懷疑自己出了什麼問題,你害怕起自己內心黑暗的成分,看到自己犯罪的潛力,你開始覺得自己餘夜難安。』


我反應沒那麼激烈,但我深刻體會了海史密斯get you involved的本事。這部傑作深刻真實地呈現了普通可行的犯罪,還有一群正直善良的人不知不覺地成就罪行的可能性。人都是有瘋狂的潛力的──因為不安於現狀。


(聰明的瑞普利先生,派翠西亞.海史密斯著,傅文英譯,詹宏志導讀,遠流出版)

Posted by chinglan128 at 17:29回應(2)引用(0)美式

January 7,2007

約翰勒卡雷,摯友

根據唐諾的指示,讀過葛林之後就該讀勒卡雷(John Le Carre)──他稱之為「間諜小說的第一人」(這個詞同時表明他在此一領域的開創與成就)。木馬為他出的全集系列第一集、成書於二零零三年底(還熱騰騰的呢)的”摯友”,是一部厚達四百多頁的長篇小說,敘述的是一段橫跨三十多年的友情。氣勢磅礡、夾敘夾議的敘事,因豐富的細節(這要感謝作者自己的間諜經歷)和真摯的人物而流暢動人(但不能否認讀起來挺辛苦的)。


不只是為國效忠、冒險犯難而已,間諜的人性世界沒有這麼單純,何況孟迪與沙夏都是雙面諜,他們販售自己的理想、信念、生活與人格,然後在尚未認清自己最終的理念前,被冠以恐怖份子的罪名謀殺…讀到兩人慘死的結局時我既震驚又傷心──他們沒有死在冷戰時期衝突一觸即發的東柏林,而是死在九一一之後所謂「維持世界和平」的一場宣傳戰、死於自己同志之手,卻連申辯的機會都沒有。表面上那麼重視人命的政府,毫不留情地解決掉兩個「無用」之人。


這麼現代、這麼貼近現實的”摯友”力道是很大的,就像卜洛克的”小城”,逼著我們要與新聞面對面、狠狠檢視自己所站的位置和懦弱的後果。在最後一章,勒卡雷借阿諾先生(兩人冷戰時期間諜工作的英國長官)之口,試圖為兩人平反,也直指反恐戰爭的殘暴不仁。雖然就小說書寫技藝的標準看來,這樣毫不修飾、直接的長篇大論實在太明白了,讓作者的憤懣擠滿在字句中而沒有留下任何「言外之意」,但這種對歐美當權者幾乎是連名帶姓的指控,還是讓我忍不住想為這位高齡七十二歲的老先生鼓掌叫好。


勒卡雷要寫的是刻畫人性的好小說;他不給我們英雄或傳奇,反而是茫然的、失敗的人。他是那麼溫柔(卻也直接)地深入孟迪這個角色,一個不曾真的有過什麼政治信仰,只是用直覺去愛、去關心、保護朋友,單純依朋友道義行事的人,漸漸地被間諜生活消耗,直至面目模糊;而沙夏這個充滿熱情的革命青年,則是被自己陳義過高的理想消耗掉,他一廂情願地相信利用他的政客,不甘面對現實的世界局勢,最終只能被delete掉。這兩人的友誼是冷酷無情的間諜世界裡最溫馨的一盞燈,標題”absolute friends”那絕對的、不容置疑的直率正是這段情誼的最佳註解。這單純的友情被冷戰和反恐戰爭雙方充分利用再回收後,終成完全的廢棄物。但至少他們能與摯友共赴黃泉。


南方朔在書末的導讀裡提到這本小說在美國評論界反應兩極。本著知識份子的良心,在九一一之後全美民眾都被催眠似地恐懼和仇恨「邪惡軸心」的氣氛下,勒卡雷仍大著膽子批判政府,揭露反恐戰爭是將『奪取石油的殖民地征服戰爭』『包裝成好像是宣揚西方式生活與自由的十字軍』(引自小說),這樣的坦白等於是在『美國軍事特務的霸權意識形態』(南方朔語)臉上打了一巴掌,會引起爭議是當然的。而從上列引文不難看出勒卡雷犧牲了他作品的美學形式來傳達理念,文評家對此一定也很有意見。我則十分欣賞這樣就是要說個明白的坦然;他當然可以把小說寫得更好、隱藏得更巧妙,但他選擇不要,寧願露出敗筆,因為有比小說書寫技藝更重要的東西要保存下來。


與南方朔『他的間諜小說不像龐德小說系列那麼鮮亮,反而是充滿了破碎、無奈與荒涼』相呼應的,是唐諾的評論:『當他們不再只是個名字、是個職稱或代號,而是個完完整整的正常人時,某種被延遲下來的批判、被延遲下來的忿怒和哀傷蓄滿了的情感的風雷出現了──這個憤怒和哀傷由同情轉換而生,用最普遍素樸的人性支撐起來。』是的,人性,勒卡雷目光的停留處。


(摯友,約翰勒卡雷著,張定綺譯,唐諾、南方朔分別導讀,木馬出版。)

Posted by chinglan128 at 17:48回應(8)引用(0)英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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