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5,2006
Lowrence Block,小城
這部小說教我驚駭莫名(而且它是一部厚達六百多頁的小說,我連續驚駭了三個晚上!),直逼OUT主婦殺人事件;赤裸裸的性與暴力舖天蓋地向我襲來,讓我頭暈目眩、難以招架。卜洛克一向是溫柔的,慢慢地深入角色,這一次的他卻是猛烈地、殘酷地對待他們和讀者。即使為這些小角色心痛、悲哀、惋惜,我仍不免錯愕與驚慌。
九一一當然是很難處理的題材,雖然這場災難被小布希無恥地操作成動員全國除去伊斯蘭勢力的召集令,但三千名死者都是(曾經是、也永遠是)某些人的至親摯愛,失去他們的痛就算不必然燒成引燃戰火的烈焰,也一定要找到一個出口的。卜洛克是小說家,他不能像Sontag或Chomsky那樣雄辯,所以他寫了這本小城──一個有八百萬人口(他好愛在作品裡強調這個事實)卻人人命運相繫的小城。人們活下來了,找不到意義,用不同的方式面對,然後,活下去,或死亡。
所以這基本上不是一本推理小說,它的全知觀點早就直接交代兇手的一舉一動和思考過程,而是一本犯罪小說──也許,更好的說法是,療傷小說(像日本的治療系藝人?!),因為與其說它記錄、剖析了一個變態殺人魔的心路歷程與瘋狂程度,其實,退後一步看我們會發現,他只是眾多角色的一個,而每一個角色都在用他/她自己的方式面對九一一,讓自己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和方式。
所以,它的結構才那麼鬆散,如此無心地展現人們的命運是如何相繫,一個簡單的決定如何影響和改變多少人(我就不只一次擔心蘇珊的玩火和法蘭的莽撞行事會為他們招致危險);所以它不厭其煩地展現生活細節,宣示著日子就這麼過下去了,衝擊是衝擊而日子是日子;所以我們才會心痛:當死亡成為一個統計數字,是恐怖份子還是殺人魔比較邪惡?對於一個藉殺人訓練自己不流淚、準備與在恐怖攻擊中失去的家人會面的老人,我們忍心做什麼評斷?!(但,我們是怕他的。)
有幾段剖析他的文字,看得我膽顫心驚。
『報上的新聞,都太誤導了,只看到他毀滅性的一面。他們不知道他拆除,是為了重建;殺人,是為了再生。他們不了解犧牲,不了解他的犧牲與別人的犧牲。』
『「我哪會毀掉我心愛的城市?或許表面上看起來想這樣,其實我在拯救它。」他開始解釋,述說一個複雜而冗長的城市成長歷史,徵兵暴動、警察暴動、幫派火拼、海上船難,過去兩百年這個城市中發生的苦難與災害,紐約的毀滅與重生,在廢墟中,倔強地站起來。犧牲。』
是的,犧牲,貫串全書的主題。卜洛克常把死亡與創造連在一起(比如「死亡與創造之時」的書名),死亡是毀滅也是創造、是「有意義」的犧牲──對生命的不可解,使血手木匠生出如此執迷。這個老人殺人、蘇珊無節制的性愛遊戲和克雷頓的寫作都是創造,都是藉由創造來面對死亡的陰影。凶案將他們連結起來,滲入彼此的生活。
卜洛克的文字如利刃,刀刀見骨,毫不留情地剖析血手木匠和紐約人之餘,也挖出了我們內心的不安和恐懼。
『血手木匠把國事當作自己的私事,這種心態並不難懂。他的家庭因此而破碎,生命屋裡的傢俱,柔腸寸斷,面目全非,一天之間,這個與世無爭、一肚子紐約掌故的怪老頭,變成一個偏執的神經病,一心一意要完成恐怖份子未竟的事業。』
『這個城市別的沒有,就是地標多──摩天大樓、橋、港灣裡的大雕像,每個人都可以列出一張清單。但是,九一一之後,大家才發現,沒有什麼比得上瘋狂的無限可能。如果你讀不透瘋子的心思,列舉可能攻擊目標又有什麼意義?』
『從前,有個很偉大的爵士樂家,只要他不跟別的音樂家一起,不在俱樂部或是音樂廳表演、不進錄音間錄音,他就會跑到威廉斯堡大橋中間演奏,動輒幾個小時。 如果是世界的其他地方,血手木匠想,大概只會有下面兩種反應:跟他說,他在橋中間演奏太危險了;要不就是留在他身邊聽音樂,直到這個傢伙手痠腳軟,放棄,回家為止。 但是,紐約,卻只留他一個人在那裡。』
最後這個quote,是逃亡中殺了人分了屍棄了屍之後,還駕著受害者的遊艇在紐約河岸航行的老人自娛的念頭。這樣一個明明命運相繫,卻又對彼此視若無睹的「小城」…
當然,在殘酷與沉重之外,卜洛克還是給了我們一些可愛的警句,比如『人們殺來殺去,我幫活下來的人辯護』;但這仍是一部非常stirring、甚至disturbing的作品。面對大量的死亡,忽然意識到人肉身的脆弱和生命的無常,世界第一大城在繁華落盡、眾聲寧靜之後,也只是一個很小很小的小城。
九一一當然是很難處理的題材,雖然這場災難被小布希無恥地操作成動員全國除去伊斯蘭勢力的召集令,但三千名死者都是(曾經是、也永遠是)某些人的至親摯愛,失去他們的痛就算不必然燒成引燃戰火的烈焰,也一定要找到一個出口的。卜洛克是小說家,他不能像Sontag或Chomsky那樣雄辯,所以他寫了這本小城──一個有八百萬人口(他好愛在作品裡強調這個事實)卻人人命運相繫的小城。人們活下來了,找不到意義,用不同的方式面對,然後,活下去,或死亡。
所以這基本上不是一本推理小說,它的全知觀點早就直接交代兇手的一舉一動和思考過程,而是一本犯罪小說──也許,更好的說法是,療傷小說(像日本的治療系藝人?!),因為與其說它記錄、剖析了一個變態殺人魔的心路歷程與瘋狂程度,其實,退後一步看我們會發現,他只是眾多角色的一個,而每一個角色都在用他/她自己的方式面對九一一,讓自己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和方式。
所以,它的結構才那麼鬆散,如此無心地展現人們的命運是如何相繫,一個簡單的決定如何影響和改變多少人(我就不只一次擔心蘇珊的玩火和法蘭的莽撞行事會為他們招致危險);所以它不厭其煩地展現生活細節,宣示著日子就這麼過下去了,衝擊是衝擊而日子是日子;所以我們才會心痛:當死亡成為一個統計數字,是恐怖份子還是殺人魔比較邪惡?對於一個藉殺人訓練自己不流淚、準備與在恐怖攻擊中失去的家人會面的老人,我們忍心做什麼評斷?!(但,我們是怕他的。)
有幾段剖析他的文字,看得我膽顫心驚。
『報上的新聞,都太誤導了,只看到他毀滅性的一面。他們不知道他拆除,是為了重建;殺人,是為了再生。他們不了解犧牲,不了解他的犧牲與別人的犧牲。』
『「我哪會毀掉我心愛的城市?或許表面上看起來想這樣,其實我在拯救它。」他開始解釋,述說一個複雜而冗長的城市成長歷史,徵兵暴動、警察暴動、幫派火拼、海上船難,過去兩百年這個城市中發生的苦難與災害,紐約的毀滅與重生,在廢墟中,倔強地站起來。犧牲。』
是的,犧牲,貫串全書的主題。卜洛克常把死亡與創造連在一起(比如「死亡與創造之時」的書名),死亡是毀滅也是創造、是「有意義」的犧牲──對生命的不可解,使血手木匠生出如此執迷。這個老人殺人、蘇珊無節制的性愛遊戲和克雷頓的寫作都是創造,都是藉由創造來面對死亡的陰影。凶案將他們連結起來,滲入彼此的生活。
卜洛克的文字如利刃,刀刀見骨,毫不留情地剖析血手木匠和紐約人之餘,也挖出了我們內心的不安和恐懼。
『血手木匠把國事當作自己的私事,這種心態並不難懂。他的家庭因此而破碎,生命屋裡的傢俱,柔腸寸斷,面目全非,一天之間,這個與世無爭、一肚子紐約掌故的怪老頭,變成一個偏執的神經病,一心一意要完成恐怖份子未竟的事業。』
『這個城市別的沒有,就是地標多──摩天大樓、橋、港灣裡的大雕像,每個人都可以列出一張清單。但是,九一一之後,大家才發現,沒有什麼比得上瘋狂的無限可能。如果你讀不透瘋子的心思,列舉可能攻擊目標又有什麼意義?』
『從前,有個很偉大的爵士樂家,只要他不跟別的音樂家一起,不在俱樂部或是音樂廳表演、不進錄音間錄音,他就會跑到威廉斯堡大橋中間演奏,動輒幾個小時。 如果是世界的其他地方,血手木匠想,大概只會有下面兩種反應:跟他說,他在橋中間演奏太危險了;要不就是留在他身邊聽音樂,直到這個傢伙手痠腳軟,放棄,回家為止。 但是,紐約,卻只留他一個人在那裡。』
最後這個quote,是逃亡中殺了人分了屍棄了屍之後,還駕著受害者的遊艇在紐約河岸航行的老人自娛的念頭。這樣一個明明命運相繫,卻又對彼此視若無睹的「小城」…
當然,在殘酷與沉重之外,卜洛克還是給了我們一些可愛的警句,比如『人們殺來殺去,我幫活下來的人辯護』;但這仍是一部非常stirring、甚至disturbing的作品。面對大量的死亡,忽然意識到人肉身的脆弱和生命的無常,世界第一大城在繁華落盡、眾聲寧靜之後,也只是一個很小很小的小城。
November 18,2006
Dan Brown,達文西密碼 (下)
老實說,我完全忘了要破案,也顧不得「老師」是誰,因為有太多distractions、太多待解決的難題、太多在等待的危險了。我也只能不斷地讚嘆敘事者的聰明,用迷人的方式賣弄知識、合理且充滿感情地講述一部異端史,並且在所有緊張的時刻都不忘幽默感,如『蘭登長年教書的經驗,沒能讓他學得任何面對槍口的相關技巧,但課堂卻教會他如何回答兩難困境的問題』,答案揭曉,是『用沉默』!(這一招我一定要學起來!) 但最精采的莫過於拉賓氣急敗壞地撲向蘭登向上拋出的藏密筒(多麼美的發明!),耳中聽到玻璃碎裂和液體流動的聲音,然後『忍不住啜泣起來』(他畢竟是可愛的),才發現圓柱體已經空了,轉盤上顯示的是APPLE這個『原應在牛頓墓上的球』!
然後,原來聖杯傳奇也是女主角的身世之謎。原來真相無須揭發,真相(女性與男性一樣神聖的事實)已然滲透人間,蘭登正是一個得力的傳播者。我也欣慰這趟冒險旅程,有一個詩意的結束──『滿足我們心靈的,是神秘感和好奇心,而不是聖杯本身』。蘭登在羅浮宮領悟的,使人相信生命的美好,也明白指出了推理的樂趣所在。
我喜歡這部聰明的小說,主要是因為它的氛圍。創造這個氛圍的語言,透過大量史料的運用以及看似中肯的敘事,並由兩個顯然理性、機智又風趣的教授,用複雜、合於邏輯且雄辯的言語提出論述,達文西密碼生動重述了宗教史。它的口氣那麼真(它也宣稱引用的諸多事例都是真的!),讓人想把它當真,也真的有人把它當真,禁絕它、抵制它、駁斥它。這些反應,忽略了敘事本身的弔詭,因此反而像是為它加持:它原是一部小說,「援引事實」提出一種論述,結果卻被當成「事實」來撻伐!這讓我想起張大春的本事一書,口氣之認真、態度之嚴謹,簡直要教人相信他的信口胡謅都是考據而來的。
雖然這是一本暢銷書(我不斷被不同人推薦這本書,知道它有如此廣泛多樣的讀者其實頗教我驚訝),也的確做到雅俗共賞,達文西密碼描述的卻是個高度智識的世界,只是這些難消化的細節巧妙地被故事串起來了。基本上它要解的是個哲學上的謎題(或者說是迷思),它提供廣泛、豐富卻又系統化且完備的說法來「洗腦」我們(這是馮翊綱在「東廠僅一位」裡的發明),愈是相信知識,便愈是被這種知識的呈現方式魅惑──魅惑沒什麼不好,小說就是要魅惑讀者的。我深愛隱藏在整個冒險背後的隱喻:追求人類歷史上的真相,就是一場好推理。(和約瑟芬鐵伊的時間的女兒有異曲同工之妙。)
作者其實沒有要去抹黑甚或評斷天主教會、主業會或錫安會的內涵和思想,故事裡的全知觀點只是透視人物,為之發聲,卻是不做論斷的。一趟達文西之旅讓蘇菲(神聖的女性)了解自己的身世、找回了至親之人,也讓蘭登(護衛女性的騎士)找到了印證自己信念的證物(或者,從某個證物上讀出了自己的信念?!)。Well,男人找到了女人,而女人找到了自己。
身為女性,我當然是喜歡『神聖女性』這個message的。女人是生命、愛、靈感的來源,當然囉。
然後,原來聖杯傳奇也是女主角的身世之謎。原來真相無須揭發,真相(女性與男性一樣神聖的事實)已然滲透人間,蘭登正是一個得力的傳播者。我也欣慰這趟冒險旅程,有一個詩意的結束──『滿足我們心靈的,是神秘感和好奇心,而不是聖杯本身』。蘭登在羅浮宮領悟的,使人相信生命的美好,也明白指出了推理的樂趣所在。
我喜歡這部聰明的小說,主要是因為它的氛圍。創造這個氛圍的語言,透過大量史料的運用以及看似中肯的敘事,並由兩個顯然理性、機智又風趣的教授,用複雜、合於邏輯且雄辯的言語提出論述,達文西密碼生動重述了宗教史。它的口氣那麼真(它也宣稱引用的諸多事例都是真的!),讓人想把它當真,也真的有人把它當真,禁絕它、抵制它、駁斥它。這些反應,忽略了敘事本身的弔詭,因此反而像是為它加持:它原是一部小說,「援引事實」提出一種論述,結果卻被當成「事實」來撻伐!這讓我想起張大春的本事一書,口氣之認真、態度之嚴謹,簡直要教人相信他的信口胡謅都是考據而來的。
雖然這是一本暢銷書(我不斷被不同人推薦這本書,知道它有如此廣泛多樣的讀者其實頗教我驚訝),也的確做到雅俗共賞,達文西密碼描述的卻是個高度智識的世界,只是這些難消化的細節巧妙地被故事串起來了。基本上它要解的是個哲學上的謎題(或者說是迷思),它提供廣泛、豐富卻又系統化且完備的說法來「洗腦」我們(這是馮翊綱在「東廠僅一位」裡的發明),愈是相信知識,便愈是被這種知識的呈現方式魅惑──魅惑沒什麼不好,小說就是要魅惑讀者的。我深愛隱藏在整個冒險背後的隱喻:追求人類歷史上的真相,就是一場好推理。(和約瑟芬鐵伊的時間的女兒有異曲同工之妙。)
作者其實沒有要去抹黑甚或評斷天主教會、主業會或錫安會的內涵和思想,故事裡的全知觀點只是透視人物,為之發聲,卻是不做論斷的。一趟達文西之旅讓蘇菲(神聖的女性)了解自己的身世、找回了至親之人,也讓蘭登(護衛女性的騎士)找到了印證自己信念的證物(或者,從某個證物上讀出了自己的信念?!)。Well,男人找到了女人,而女人找到了自己。
身為女性,我當然是喜歡『神聖女性』這個message的。女人是生命、愛、靈感的來源,當然囉。
November 12,2006
Dan Brown,達文西密碼 (上)
哇,我終於拜讀了「轟動武林,驚動萬教」(至少天主教)的達文西密碼了!厚達五百多頁(但不可思議的,事件的發生僅僅一天,不到二十四小時,卻橫跨美、歐陸、英國)的故事花去我十個小時,中途休息時夢裡牽掛的仍是案情。
我的第一個感想是:我也要進學術界啦!我也要分享那一套符碼、一連串隱喻和典故,和跟自己專研同一領域的人一起高來高去、玩文字遊戲(提賓和蘭登戲稱不知聖杯歷史的人為『聖杯處女』,多麼自得其樂)、比賽誰對某理論的記憶更清晰,或者反駁得更有道理。那真是令人神往的美麗世界,知識在那裡是常識,語言在那裡是藝術。這些人對文學與藝術的熱愛是來自於理解、尊重與憐惜。所以,『蘭登覺得快步走過這麼多傑作卻沒有停下來至少看上一眼,簡直是不敬。』當羅浮宮成了犯罪現場,懂得它的人是不忍的。
我更愛館長賈克索尼耶赫(最先豋場的人物,但很快就英勇犧牲了)初次帶著孫女蘇菲去看蒙娜麗莎的微笑──當然,是動用他的特權──的場面:『去吧,蘇菲。不是很多人都有機會單獨見她的。』他說。多麼憐惜她、崇拜她,使蘇菲『覺得自己好像要去覲見國王似的』。接著,就跟我第一次在羅浮宮見到這位女士一樣,『沒有震撼或詫異,沒有瞬間的驚奇,那張臉就像書上印的一樣』。祖孫兩人繼續討論她的表情,蘇菲說『她看起來好像知道什麼事情…好像學校裡的小孩有秘密的表情。』他祖父笑了,說『這是為什麼她這麼有名的原因之ㄧ。人們喜歡猜她為什麼微笑。』在蘇菲的抗議中(她熱愛真相,只除了她後來目睹的奇怪儀式,她選擇逃避,因為第一次害怕真相;而她選擇解碼作為研究與工作的內容,也是出於此種性格),祖父笑答:『人生充滿了秘密。你不可能一口氣全部弄明白的。』
之所以如此耐心抄錄,除了因為我特別喜愛這個極美(祖孫兩討論迷樣的masterpiece,還不美?!)、及意味深長的對話外,它同時似乎也展現了達文西密碼的書寫者對於「解謎」的態度──必須要慢慢來,要等待,要循序漸進,要在成長中摸索線索,真相也許要用一輩子來追尋。(別忘了,真相是時間的女兒!)
但這樣繁瑣的解謎過程一點也不冗長沉悶。本書的前二分之ㄧ看得我目不轉睛,儘管同樣的過程(困惑思考靈光乍現行動取得下一個指令成功逃脫很快地,追兵又趕到了)重複數次,這個模式因為有適當的variations而不令我生厭。蘭登與蘇菲並非超人,逃跑的過程要動用一些小聰明(例如用達文西岩洞中的聖母一畫當人質)、勞駕一些貴人(例如計程車司機、銀行總裁和精通聖杯史的拉賓爵士),而兩路追兵(以西拉打頭陣的天主教主業會教士和法國警方)緊追在後。丹布朗採取一種跳躍夾雜的敘事方式,讓每一節都不長,緊連的兩節又是同一時間兩組人馬的活動,第二組人馬幾乎是立刻對第一組的行動作出應變。這是通俗手法,但仍經營得不落俗套。
另一項也很教我折服的是敘事中不斷插入的豐富文史藝術宗教的知識──而且還常是在緊要關頭忽然就話鋒一轉。比如明明應該聽蘇菲的話立刻從逃生梯離開羅浮宮,蘭登此時卻偏偏因「神聖比例」而聯想起自己上課的一幕。要命的是,我居然一點也不覺得煩,反而和他回憶裡的學生一樣,覺得這些新知識有趣極了,完全忘了他們敬愛的教授正命在旦夕。這一段課堂軼事也是我最喜歡的幾個段落之ㄧ:藉著幻燈片,蘭登跟學生確認了黃金比例出現的高頻率,『即使在黑暗中,蘭登也看得出他們都很震驚。他心中浮現一股熟悉的暖意,這正是他會教書的原因。』我被打動了。蘭登熱愛知識與真理,樂於追求、傳播和驗證它們,更樂於分享,同時又懂得分寸,所以他才能成為一個無私的領航者和護花使者。
其實拉賓爵士也是極其迷人的,尤其一開始他出場時雖然嘴上說『尋求真理的人不只是朋友,而是兄弟』,卻還是要考蘭登三個問題,問到第三個時,『最後,我必須問一個最嚴肅的問題…上回哈佛划船隊在韓利划船賽中打敗牛津隊是哪一年?』我啞然失笑;『蘭登不知道,但他可以想像他會問這個問題只有一個原因。「這種可笑的事情當然從來沒有發生過。」』在緊急時刻還能如此搞笑的兩個學究可愛斃了。
之後兩人一搭一唱給蘇菲講聖杯故事時也有趣極了,我不斷想像拉賓像Steven Hawking(偉大的物理學家、時間簡史的作者、重度殘障者;不用說,他的書我都有看沒有懂)一樣,是個殘而不廢、生性比一般人樂觀進取、且更有活力的一個人。他甚至還能機智地處理危機救蘭登,也非常幽默能夠自嘲(『我剛剛在你的淑女朋友面前示範,如何利用我不幸的身體狀況而得利。好像每個人都會低估你。』)結果他居人是壞人!而且還是那種兩方都利用、不擇手段的討厭鬼。(我私心認為如果是為追求聖杯真相的熱情所驅使比較能原諒──當然前提是不能草菅人命。)他巧妙地安排自己僕人為內奸以掩飾身分,心機有夠重的。
我完全忘了要理性破案,下次再行補救了。待續。
我的第一個感想是:我也要進學術界啦!我也要分享那一套符碼、一連串隱喻和典故,和跟自己專研同一領域的人一起高來高去、玩文字遊戲(提賓和蘭登戲稱不知聖杯歷史的人為『聖杯處女』,多麼自得其樂)、比賽誰對某理論的記憶更清晰,或者反駁得更有道理。那真是令人神往的美麗世界,知識在那裡是常識,語言在那裡是藝術。這些人對文學與藝術的熱愛是來自於理解、尊重與憐惜。所以,『蘭登覺得快步走過這麼多傑作卻沒有停下來至少看上一眼,簡直是不敬。』當羅浮宮成了犯罪現場,懂得它的人是不忍的。
我更愛館長賈克索尼耶赫(最先豋場的人物,但很快就英勇犧牲了)初次帶著孫女蘇菲去看蒙娜麗莎的微笑──當然,是動用他的特權──的場面:『去吧,蘇菲。不是很多人都有機會單獨見她的。』他說。多麼憐惜她、崇拜她,使蘇菲『覺得自己好像要去覲見國王似的』。接著,就跟我第一次在羅浮宮見到這位女士一樣,『沒有震撼或詫異,沒有瞬間的驚奇,那張臉就像書上印的一樣』。祖孫兩人繼續討論她的表情,蘇菲說『她看起來好像知道什麼事情…好像學校裡的小孩有秘密的表情。』他祖父笑了,說『這是為什麼她這麼有名的原因之ㄧ。人們喜歡猜她為什麼微笑。』在蘇菲的抗議中(她熱愛真相,只除了她後來目睹的奇怪儀式,她選擇逃避,因為第一次害怕真相;而她選擇解碼作為研究與工作的內容,也是出於此種性格),祖父笑答:『人生充滿了秘密。你不可能一口氣全部弄明白的。』
之所以如此耐心抄錄,除了因為我特別喜愛這個極美(祖孫兩討論迷樣的masterpiece,還不美?!)、及意味深長的對話外,它同時似乎也展現了達文西密碼的書寫者對於「解謎」的態度──必須要慢慢來,要等待,要循序漸進,要在成長中摸索線索,真相也許要用一輩子來追尋。(別忘了,真相是時間的女兒!)
但這樣繁瑣的解謎過程一點也不冗長沉悶。本書的前二分之ㄧ看得我目不轉睛,儘管同樣的過程(困惑思考靈光乍現行動取得下一個指令成功逃脫很快地,追兵又趕到了)重複數次,這個模式因為有適當的variations而不令我生厭。蘭登與蘇菲並非超人,逃跑的過程要動用一些小聰明(例如用達文西岩洞中的聖母一畫當人質)、勞駕一些貴人(例如計程車司機、銀行總裁和精通聖杯史的拉賓爵士),而兩路追兵(以西拉打頭陣的天主教主業會教士和法國警方)緊追在後。丹布朗採取一種跳躍夾雜的敘事方式,讓每一節都不長,緊連的兩節又是同一時間兩組人馬的活動,第二組人馬幾乎是立刻對第一組的行動作出應變。這是通俗手法,但仍經營得不落俗套。
另一項也很教我折服的是敘事中不斷插入的豐富文史藝術宗教的知識──而且還常是在緊要關頭忽然就話鋒一轉。比如明明應該聽蘇菲的話立刻從逃生梯離開羅浮宮,蘭登此時卻偏偏因「神聖比例」而聯想起自己上課的一幕。要命的是,我居然一點也不覺得煩,反而和他回憶裡的學生一樣,覺得這些新知識有趣極了,完全忘了他們敬愛的教授正命在旦夕。這一段課堂軼事也是我最喜歡的幾個段落之ㄧ:藉著幻燈片,蘭登跟學生確認了黃金比例出現的高頻率,『即使在黑暗中,蘭登也看得出他們都很震驚。他心中浮現一股熟悉的暖意,這正是他會教書的原因。』我被打動了。蘭登熱愛知識與真理,樂於追求、傳播和驗證它們,更樂於分享,同時又懂得分寸,所以他才能成為一個無私的領航者和護花使者。
其實拉賓爵士也是極其迷人的,尤其一開始他出場時雖然嘴上說『尋求真理的人不只是朋友,而是兄弟』,卻還是要考蘭登三個問題,問到第三個時,『最後,我必須問一個最嚴肅的問題…上回哈佛划船隊在韓利划船賽中打敗牛津隊是哪一年?』我啞然失笑;『蘭登不知道,但他可以想像他會問這個問題只有一個原因。「這種可笑的事情當然從來沒有發生過。」』在緊急時刻還能如此搞笑的兩個學究可愛斃了。
之後兩人一搭一唱給蘇菲講聖杯故事時也有趣極了,我不斷想像拉賓像Steven Hawking(偉大的物理學家、時間簡史的作者、重度殘障者;不用說,他的書我都有看沒有懂)一樣,是個殘而不廢、生性比一般人樂觀進取、且更有活力的一個人。他甚至還能機智地處理危機救蘭登,也非常幽默能夠自嘲(『我剛剛在你的淑女朋友面前示範,如何利用我不幸的身體狀況而得利。好像每個人都會低估你。』)結果他居人是壞人!而且還是那種兩方都利用、不擇手段的討厭鬼。(我私心認為如果是為追求聖杯真相的熱情所驅使比較能原諒──當然前提是不能草菅人命。)他巧妙地安排自己僕人為內奸以掩飾身分,心機有夠重的。
我完全忘了要理性破案,下次再行補救了。待續。
November 4,2006
Jeffery Deaver,第十二張牌
這是我所遇見的第一個黑人偵探、第一個全身癱瘓的偵探,他的銀幕形象正是超帥的丹佐華盛頓(沒錯,就是前半部精采刺激、後半部莫名奇妙的人骨拼圖)!不過其實嚴格說起來,這應該是一個偵探團,而萊姆是他們的領導人。一個以犯罪鑑識專家(更確切地說他也只能「監督」鑑識)為領導人的破案隊伍的確特別(但CSI出現後大家就漸漸習以為常了吧),何況它的成員從老鳥到菜鳥,個個都馬不停蹄、一個人當作多人使用,拼勁十足,例如女主角莎克斯ㄧ下要保護、檢查現場,一下要攻堅(她參加攻堅其實是為了確保現場不受破壞,真夠嚴謹的),一下還要去圖書館、基金會查資料,一下又要地毯式地搜索、訪談…真是累人啊!
這也是我第一次接觸警察小說,是貨真價實地硬碰硬的辦案,有無數瑣碎的細節、嫌犯的側寫、調查紀錄,當然還有科學鑑識、一大堆專業知識和機構名稱。雖然他們鍥而不捨、實事求是的辦案精神令人敬佩,但我還是任性地做了不喜歡警察小說和科學辦案類型的結論。(畢竟我是東野圭吾嘲笑的「假理科人」嘛!)
而且這個案件實在戲劇性得離譜,詭計後的詭計讓我有種見好不收的不良感覺,太過複雜的動機也讓我哭笑不得:先是偽裝成強暴失手殺人未遂,又變成目擊恐怖份子佈置現場,最後才揭露原來是銀行家怕小女孩為祖先伸張正義提出求償官司,所以雇殺手以絕後患。
有那麼嚴重嗎?嚴重到要大費周章還犧牲這麼多人?
我知道自己是出於文化隔閡才這麼不耐煩,就像小女孩吉妮娃本來那樣,我也對黑人奮鬥史興趣缺缺,南北戰爭時代的陳年舊事引不起我的興趣,而哈林街頭的藝術文化或非法活動也一樣。當然我看得出作者是用極大的企圖和抱負來寫作,將黑人文化的各個面向織盡了綿密的案情發展與分析,有許多educational、甚至是preaching的片段。我覺得可惜,非裔美人文學(Afro-American Literature)就不能跳脫那種社會小說形式內容,而以美學形式獲勝嗎?(哇,我簡直像被唐諾附身。)
雖然幾個人物都算典型,都有寓意,但仍是刻畫得相當精采,彼此互動也常有令人感動的時候,比如莎克斯用計使陷入事業危機的資深警探塞比托在危急中重建信心,又比如「『我可沒什麼…我沒有任何家人。』這是萊姆第一次看見那女孩的眼神閃現真正的恐懼,而這並不是因為有一名殺手在追殺她,而是因為她差點脫口說出不標準的文法。」這一段非常傳神地讓不計代價一心向上的黑人小女孩打動了我。
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則展現在莎克斯與萊姆對一個發覺待比對的資料如此之多的菜鳥說的話:「她交代:『只要緩慢地搜尋,並且找尋你認為吻合的一些比對。最關鍵的字是緩慢的。』萊姆說:『在刑事鑑識科學分析中,技術人員因為匆忙所犯的錯,超過任何其他原因。』」
又,警察誤傷彼此的機率也高於被歹徒傷害。
如此冷硬地寫實卻又富於傳奇、戲劇性,簡直是精神分裂的組合啊。
這也是我第一次接觸警察小說,是貨真價實地硬碰硬的辦案,有無數瑣碎的細節、嫌犯的側寫、調查紀錄,當然還有科學鑑識、一大堆專業知識和機構名稱。雖然他們鍥而不捨、實事求是的辦案精神令人敬佩,但我還是任性地做了不喜歡警察小說和科學辦案類型的結論。(畢竟我是東野圭吾嘲笑的「假理科人」嘛!)
而且這個案件實在戲劇性得離譜,詭計後的詭計讓我有種見好不收的不良感覺,太過複雜的動機也讓我哭笑不得:先是偽裝成強暴失手殺人未遂,又變成目擊恐怖份子佈置現場,最後才揭露原來是銀行家怕小女孩為祖先伸張正義提出求償官司,所以雇殺手以絕後患。
有那麼嚴重嗎?嚴重到要大費周章還犧牲這麼多人?
我知道自己是出於文化隔閡才這麼不耐煩,就像小女孩吉妮娃本來那樣,我也對黑人奮鬥史興趣缺缺,南北戰爭時代的陳年舊事引不起我的興趣,而哈林街頭的藝術文化或非法活動也一樣。當然我看得出作者是用極大的企圖和抱負來寫作,將黑人文化的各個面向織盡了綿密的案情發展與分析,有許多educational、甚至是preaching的片段。我覺得可惜,非裔美人文學(Afro-American Literature)就不能跳脫那種社會小說形式內容,而以美學形式獲勝嗎?(哇,我簡直像被唐諾附身。)
雖然幾個人物都算典型,都有寓意,但仍是刻畫得相當精采,彼此互動也常有令人感動的時候,比如莎克斯用計使陷入事業危機的資深警探塞比托在危急中重建信心,又比如「『我可沒什麼…我沒有任何家人。』這是萊姆第一次看見那女孩的眼神閃現真正的恐懼,而這並不是因為有一名殺手在追殺她,而是因為她差點脫口說出不標準的文法。」這一段非常傳神地讓不計代價一心向上的黑人小女孩打動了我。
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則展現在莎克斯與萊姆對一個發覺待比對的資料如此之多的菜鳥說的話:「她交代:『只要緩慢地搜尋,並且找尋你認為吻合的一些比對。最關鍵的字是緩慢的。』萊姆說:『在刑事鑑識科學分析中,技術人員因為匆忙所犯的錯,超過任何其他原因。』」
又,警察誤傷彼此的機率也高於被歹徒傷害。
如此冷硬地寫實卻又富於傳奇、戲劇性,簡直是精神分裂的組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