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5,2009
阿扁無罪 ---「霧夜黑牢-落土番薯的答辯書」整理後心得
唯一牽扯阿扁的是蔡銘哲,蔡銘哲說他告訴李界木,夫人有打電話給他,總統有請李界木進去想要瞭解一下龍潭的事情,請李界木進去官邸當面報告。然而,蔡銘哲這個說法卻被當事人李界木否認,李界木說是蔡銘哲通知他,夫人想要瞭解龍潭的案件,所以他才進入官邸向夫人報告。因為是第一次到官邸,所以跟夫人談話都是寒暄及聊天的性質,之後夫人問到龍潭的事,才講到廠商的意向有幾個方案,遭遇到什麼樣的問題。李界木說當天阿扁很慢才回來,他個人認為最得意的事情就是中科的事情,他急著向總統報告中科已經動工了,友達僱請了一萬多個人,一天可以吃好幾萬個便當,對選舉是很好的宣傳。因為總統很晚回來,還沒有吃飯,所以他趕快講完就告辭。至於進總統府報告之事,李界木回答檢察官詰問時也說,總統只是做政策上指示,沒有任何裁定,也沒有就採取第一或第二方案做出指示。由於當初特偵組在偵訊李界木時,沒有提供正確與關鍵性的資料,比如科管局92年12月2日的公文,國科會92年12月15日,行政院92年12月31日的公文等,以致李界木後來在法庭上做了很大幅度的翻供。李界木認為在偵訊期間因為事隔很久,他對事情只知道片面的,不是連結的,後來因為在法庭上看到所有的文件,比如筆錄、各種資料,他才聯想起來,也才能把這個流程寫出來。
第一次起訴的扁案包括四部分,龍潭案、國務機要費案、南港案以及洗錢案。龍潭案在整理完法庭筆錄後,我們堅信阿扁無罪。國務機要費案問題不大,其一、公私混用從兩蔣時代到李登輝時代一直是如此,阿扁時代不過沿用舊習,這是歷史的共業,其二、只要引用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大水庫理論」也可以過關(前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也有類似的看法)。南港案阿扁本來就不是被告,前三案過關了,第四案就不成立。因此,在法律上,阿扁應該是無罪的。
第一次起訴的扁案包括四部分,龍潭案、國務機要費案、南港案以及洗錢案。龍潭案在整理完法庭筆錄後,我們堅信阿扁無罪。國務機要費案問題不大,其一、公私混用從兩蔣時代到李登輝時代一直是如此,阿扁時代不過沿用舊習,這是歷史的共業,其二、只要引用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大水庫理論」也可以過關(前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也有類似的看法)。南港案阿扁本來就不是被告,前三案過關了,第四案就不成立。因此,在法律上,阿扁應該是無罪的。
很多綠營的朋友對扁家將政治獻金的剩餘款匯到海外一直耿耿於懷無法諒解,此舉的動機與思維見仁見智,然而,道德瑕疵與法律過失不能混為一談,阿扁目前承受的是司法的不公與迫害,我們要求的是 (一)在無罪推定的普世原則下,(二)透過符合正義的司法程序,(三)對藍綠所有政治人物採行單一的,公正的審判標準。這些要求難道不合理嗎?台灣人民,包括媒體朋友,尤其是民進黨的政治人物,是否應該進一步對扁案深入了解案情後再來評論是非,如此才比較公正客觀?
(法庭筆錄內容在陳昭姿部落格與鯨魚網站、台灣e新聞網站資料庫中可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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