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7,2009

<活動>1/9 包圍立法院逼退外國籍立委行動



人民力量24HR -管制立法院

公投護台灣聯盟與本土社團日前宣佈,立法院沒有優先處理前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慶安、李明星雙重國籍事件,本土社團將號召數千位民眾,盡到國家主人的力量,管制立法院。

發動時間:19日星期五早上10:00

行動最高原則為:『不撤退、不進入、不破壞、不衝動、不回嘴、不還手』

       
不達目的決不撤退。
       
不進入立法院。
       
不破壞任何東西。
       
不衝動主動挑起任何對立。
       
任何辱罵絕不回嘴。
       
遭受毆打決不還手。

包圍方式:

       
包圍立法院7個出入口, 管制人員車輛出入,車輛只出不入、立法委員與議事文書人員禁止出入,其他人員只出不入。

       
參與人員必須攜帶健保卡、雨衣、禦寒衣物、替換衣物〈被水車噴濕替換用〉。


主辦單位:公投護台灣聯盟
參與社團:台灣教授協會、台灣教師聯盟、台灣國民議會、台灣北社、908台灣國、台灣客社、台灣文化資產搶救協會、民主進步黨台北市黨部、獨立台灣會、愛台愛鄉、228關懷協會、海洋之聲、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火脈大車隊、台灣心、建國聯誼會……社團陸續增加中 2009/01/07

人民是民主國家的主人,政府部門的行政、立法與司法等公務人員都是人民的公僕,經過人民授權,承受人民委託,處理國家之公共事務。因此,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及司法人員都有必須在自律公約下,不能圖利自肥;不能擴權濫權、不能貪贓枉法、不能怠惰職責,所有接受人民委託之政府人員必須為全體國民負責,盡忠職守。

台灣國家之建立,倍覺艱辛。「中國黨」復辟成功之後,行政部門不思經營台灣之經濟民生、朝日表演極盡討好中國統治階級的醜事;司法部門自甘鬥落為政治鬥爭之工具,未能獨立辦案,淪落為打擊異己的幫兇;立法部門則自恃「受人民委託」,卻「置人民生死於度外」,不但未能善盡發揮監督與制衡的角色,連自己內部之自律管理,亦以「一皮無難事」的無賴態度,包庇縱容貪贓枉法之情事,人民已經忍無可忍,必須以「直接民權」行使「人民主權」,導正各項違反人民利益的國家大事。

立法委員之選舉產生、宣誓就職等均訂有自律之法律規定,現在由於立法院已經變成「一黨獨大」的社會怪獸,立法院對於未依法於宣誓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者」遲遲不加以處理,顯然是怠惰職責、貪贓枉法、擴權濫權及圖利自肥。國家主人自然得以行動直接行使「人民主權」,強力要求立法院在國家主人的面前即時完成「解除違法就職委員之職位」。緣此,本次「人民力量行動」就是「直接民權」的行動最直接的行使。

Posted by tammy0306 at 樂多Roodo! │20:41 │回應(0)引用(0)照過來! 照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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