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 月份文章 顯示方式:簡文 | 列表

December 20,2008

我被警方「關切」

作者:林保華

十二月十二日,民間司改會、人本基金會等團體在自由廣場聲援陳雲林來台期間遭警方暴力對待的黃怡翎等三位受害人,批警方濫用公權力;三人並於稍後到台北地院出庭自訴前松山分局長黃嘉祿涉嫌妨害自由等案;我有到台北地院旁聽。這是我自願來聲援她們;同時我也來熟悉環境,因為在馬政府「聯共制台」下,說不定哪一天,我也可能在非自願的情況下來這個地方。
可能事情比我想像的還快:十二月十五日,家居所屬派出所警察來找我。家裡沒有人,我太太後來去問,原來要我填寫「大陸人士」的資料;我太太一口回絕,因為我是香港人,根據台灣法律,我是「港僑」,根本不是「大陸人士」。

我在香港生活了廿一年,一九九二年、一九九五年兩次被中國政府沒收「港澳同胞回鄉證」,中國政府不認我是「同胞」。一九九七年離開香港到美國時,我拿的是「英國海外屬土公民」(BNO)護照,來台灣也是用這個護照申請入台證。

九七香港主權轉移以前,我曾求見台灣駐香港的中華旅行社總經理鄭安國先生,領取移居台灣的表格,也是港僑身份。鄭先生回台後升任陸委會副主委,後來是馬英九辦公室主任,兩年前因為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案成為棄車保帥的犧牲品。但是我後來決定移民美國,沒有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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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tammy0306 at 0:19回應(0)引用(0)言論自由/拒絕暴力

December 18,2008

不是事實的事寫在起訴書上/我只剩下憤怒 無奈 …

◎ 陳幸妤



老實說那本厚厚的起訴書我沒有看完,但我不過翻了幾頁,想找我的名字,想知道檢察官認定我貪了多少,想知道我那次問訊講的話,檢察官信幾成,豈知我才翻了幾頁,就看到一行「陳幸妤日常消費的發票係交由母親吳淑珍保管」;我不相信的又看了幾次,真是大白天活見鬼,我什麼時候講過這樣的話,檢察官曾問我「發票有沒有給過陳鎮慧?」我回答「沒有,我的發票有給過我母親,沒給過陳鎮慧。」我實在不相信我這幾句話可以總結成「我日常發票係交由母親保管」,是我國文太差,還是檢察官舉一反三能力太好?我不知道這句話對整個案情重要嗎?但我只覺得很憤怒,非常非常的憤怒,「為什麼我沒說的話,不是事實的事可以白紙黑字的寫在起訴書上。」如果這句話無關緊要,如果我不過是個不重要的證人,如果我講的話都可被扭曲,那我不知道這起訴書其他人講的話又有幾分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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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tammy0306 at 10:02回應(0)引用(0)阿扁總統

一個護理師看到的扁家

一個護理師2008/12/17


我的同事是陽光型資深護理師,於阿扁當總統第三年起,被主管暗中拜託,進官邸參與照顧阿珍。近月來,目睹扁家遭遇,竟出現憂鬱症候群。近日說出,當年,扁的近臣再三極力勸扁聘護士來輪三班照顧珍。但扁仍堅持多年來半夜起床,抱珍如廁二次之習慣而拒絕。但,身為沒經驗的新總統,需日理萬機,經常全台到處瞭解情況,至三更半夜才回府,非常疲憊。後因珍堅持,才聘護理師值夜班。

多年接觸中,我的同事常聽扁說能溫飽就滿足。若能準時回府,則睡前,會在書房看書一到兩小時,常關心報載中弱勢團體及志工消息。 紅衫軍圍府時,珍病情已彌留,兒子回來,亦已不認得。當晚,扁心痛難熬,表示從政乃為蒼生求大善,不料竟使各個家人千瘡百孔。他心中坦蕩,無懼何人,但若珍有不幸,他會崩潰。

那段時間,他們的宗教朋友,特別是基督教朋友,常傳來代禱支持;有信徒甚至常禁食代禱,令扁家感動,表示人間仍有溫暖。並有人應邀常來珍病床旁,唱詩歌、讀經、帶領扁為全家及國家禱告。扁聽從牧師建議,日日用聖經中〔彌迦書〕第六章八節禱告:「世人哪,上帝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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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tammy0306 at 2:05回應(0)引用(0)阿扁總統

台灣e店遭惡徒攻擊

一向關懷本土文化發展的「台灣e」今天早上被發現遭到惡徒的攻擊,惡徒在台灣的店門口、圍牆分別被人用噴漆亂噴並寫下一堆污辱性的言詞,招牌與鐵門也是遭人破壞.
老闆指著被噴漆的招牌無奈的跟我說
,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被不明人士攻擊, 惡意的破壞, 分別是2006年的925, 2007726日紅衫軍期間,
上回只因吳老闆寫了一篇「台灣應該恢復她原有豐富多元的文化」的文章,提到「平埔族」一語,就被亂噴「平埔豬」、「山豬黨」等字眼,還故意留下紅衫軍的標誌,擺明就是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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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tammy0306 at 0:03回應(0)引用(0)言論自由/拒絕暴力

December 16,2008

[心得]我們都市人不要跟菜農計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15/5/1b8gk.html


(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15日電)立法院本週將審查「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編列新台幣1500億元分10年改善農村和漁村風貌,將能復興台灣的農漁村,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作法。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因設置1500億元基金,被在野黨質疑有綁樁之嫌。馬總統晚間出席中華民國農學團體聯合年會餐會致詞時,肯定這項草案對農漁村有正面意義。


馬總統說,農村再生計畫相當重要,編列1500億元分10年改善農村和漁村風貌,確實要有很多配套,而且要從下而上。一年150億元分配到319鄉鎮市,每個鄉鎮市平均可分到好幾千萬元,屆時推動5、6個環境改造計畫並不困難,這是很有意義的作法,能復興農漁村。


馬總統指出,他擔任台北市長時,在推動地區環境改造方面有一些經驗,如果屆時能結合地區里長、村長,以及空間專業者、都市規劃專家、建築師,共同提出地區改造計畫,由縣市政府和農委會審查,這樣一步步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就能產生遍地開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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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tammy0306 at 21:17回應(0)引用(0)"馬上"ooxx

<扁案>逐句剝解起訴書 - 揭露特偵組的「羅織」手腳

「羅織入罪」是常見的套語,但很少像「扁案」起訴書這樣活色生香的例子,絕對可以當「典範」列入教科書。

特偵組全體投入一百二十天,起訴書二、二百頁,用一句話就足以形容,只為了把扁釘上十字架而已。要完成此一「不可能任務」,需要兩個支柱:一個是「四大案」全屬貪污;一個是,扁是「主犯」或是「共謀」。

現在依起訴書來分疏特偵組的羅織之道。要先聲明的是,「國務機要費」有「馬統」「特別費案」為前例,難以成案;「南港展覽館案」與扁無關,連「被告」也列不上;「洗錢案」中的鉅款去哪裡都查不出來,更何況先要證明「不法所得」才證成「洗錢」。只有「龍潭購地案」是扁「力推」,(依〈起訴書〉)可以解碼。

最核心的議題是,龍潭案是否如陳前總統所示屬重要「政績」?如果做成像貓纜的慘狀則確有圖利之嫌。陳總統執政下,竹科已無地可用,廣達的林百里藉政府之力購下龍潭用地,擴展竹科功能,有利台灣電子科技的發展,功在國家。陳總統若藉此「收賄」,應向林百里索賄,事實沒有。

其次,龍潭案的四億,辜仲諒也好、辜成允也好,都說是「仲介佣金」。起訴書〔(四)末句〕明載:「辜仲諒即向辜成允表示:蔡銘哲認為本件仲介佣金市場行情約新台幣四億元,辜成允亦允諾支付」。明明是「四億佣金」,行文到(六)卻從「佣金」突然變成「賄款」:「辜成允……同意支付新台幣四億元給蔡銘哲……行賄」。那麼,「從事土地開發」的蔡銘哲難道白做工?可見特偵組把「佣金」變成「賄款」,又把「賄款」變成「對價」,〔見(七)〕從而把扁珍掛在一起。吳淑珍在「口供」中表示「兩億元是政治獻金」,陳水扁也供稱是「政治獻金」,科管局長李界木承認三千萬是「賄款」,不代表扁珍如此。 ...繼續閱讀

Posted by tammy0306 at 20:58回應(0)引用(0)阿扁總統

秋意:撕髮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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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

    共有十條,法律首先開宗明義地表明「秋意頭上只有一頂假髮,假髮和頭皮同屬一個頭顱,假髮的主權和頭皮完整不容分割」,維護主權完整、促進五官和諧是包括假髮在內的頭皮的共同義務與神聖職責。
    
   該法第三條將假髮問題定義為是「暴力式民主的遺留問題」。
最受矚目的第八條則列明在三種情況下秋意得採取「聲請撕髮保護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假髮主權和頭皮完整」。

from : PTT

Posted by tammy0306 at 1:57回應(0)引用(0)哇哈哈!

真尷尬!邱毅的假髮掉了~


以下畫面可能有點......怕會需要去行天宮找藍衣婆婆!
請自行決定要不要看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邱毅的真面目~



國民黨籍立委邱毅今(15)日上午前往監察院,準備告發日前當庭讓前總統陳水扁無保釋放的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不料卻遭到一名民眾嗆聲,雙方並發生拉扯,混亂中邱毅的假髮被扯掉,露出整個大光頭,讓邱毅十分難堪。

針對周占春讓陳前總統「無保釋放」,邱毅日前批評:「周占春你憑什麼認定卸任總統無逃亡之虞?你是用什麼的理由來認定的?你乾脆承認嘛,你就是陳水扁埋伏在司法界的暗樁嘛?!」邱毅今天上午除再次指周占春是陳前總統的暗樁、樁腳,無視陳前總統逃亡能力勝於常人的事實,還讓陳前總統無保釋放,有「放水、瀆職」之嫌,邱毅還決定前往監察院,對周占春提出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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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tammy0306 at 1:13回應(0)引用(0)哇哈哈!

December 14,2008

悼,劉柏煙先生

今天早上有人悄悄的,在所有媒體都在關注阿扁時,走了。

在自由廣場自焚的劉柏煙先生,已於今日凌晨3:30不幸辭世,非常的難過,不知怎表達這種錯綜複雜的情緒。

台灣民主走了二十年,敗亡竟在短短不到半年間,一條人命這樣去死諫,這下你們都高興了吧,你們這些說風涼話的執政黨立委,你們真以為這世上沒有報應的嗎?馬區長,陳雲林,我不信天道的,但我相信人世間的事,總是有天理酬償,你做了什麼,都有它作用力的,不要以為都不用還的。

願劉先生好走,我們會繼續努力,在各自的崗位上維持這搖搖欲墜的民主自由的,謝謝您的付出,真的謝謝您。我們會繼續接棒走下去的。

ps.這是怎樣的民主社會?連古狗都找不到這新聞。

我姓劉名柏煙,今年80歲,民國39年入國民黨,被國民黨欺侮30年,看不慣就退休下來。最近發生這些事情。不曉得總統有什麼感覺,我看,行人在路上拿著小國旗折斷,我看,很多警察打人都沒有事。聽說,民眾被抓起來16個還要判罪,那麼一千多名帶警棍打民眾的警察是不是要記大功。
陳雲林跟總統見面時,用手指著總統說你、你、你,我看,總統很高興的樣子,我作國民黨員的,看了很慚愧,如果你大陸派更上一級的來,總統不就要跪下來了嗎?
我看,你總統這樣做的很不公道,最好總統來個大赦,把所有的大事小事化無,這樣比較沒事,還可以表現總統的仁慈之心。




Posted by tammy0306 at 21:37回應(1)引用(0)

December 13,2008

[新聞] 嗆馬建中生 遭師當眾訓50分鐘

重點是標紅色的部分~

〔記者林秀姿、林相美/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本月六日以「總統校友」身分參加台北市建國中學一百一十週年校慶時,被高一蘇姓小學弟當面嗆聲「馬英九不要做秀!不要出賣台灣!」蘇同學事後遭校方嚴重關切,導師周麗麗還在十日課堂上公開訓誡長達五十分鐘,並強調「看不出來馬英九有賣台!」引發其他學生與家長不滿,認為白色恐怖入侵校園

課堂斥生 敢嗆就不要遮姓名


蘇姓學生的同班同學和家長昨天聯袂向本報投訴表示,嗆馬就要被導師約談、公開訓誡,根本就是校園白色恐怖!蘇同學的同班同學表示,班導師周麗麗於九日約談嗆聲的蘇姓同學後,十日在第一堂國文課上公開訓誡蘇同學,還當著全班四十三名學生說,「敢嗆聲就不要遮遮掩掩,遮住學號與姓名,很沒有Guts(膽量)。」


學生轉述,周麗麗並訓誡蘇同學「有種就不要怕被記大過」,更說蘇同學的嗆聲行為已經達到記過標準,因為蘇同學在重要集會場合、擅自離隊嗆聲,周麗麗還在課堂上說,「看不出來馬英九有賣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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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tammy0306 at 0:13回應(0)引用(0)言論自由/拒絕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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