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被老師訓了一頓,又被批評不夠仔細、積極了!念歸念,老師這次提出了一個似乎相當可行的解決方案:她已經認清我一定無法細心的事實,決定採用更具體的方式來要求我執行任務。其實她不太願意和我保持上對下的工作模式,覺得我們現在應該是同事的身分相處,交派我工作對來她說是一件很為難的事,但內心又覺得自己凡事都得認命地攬起責任又太辛苦,所以她今天決定和我採取新的合作模式—她列代辦清單,我去執行任務。
話說,老師被迫得以這樣的方式來配合我勢足以顯示我相當欠缺積極主動的精神,我很努力地反省自己的缺點,但更謝謝老師願意為我調整與我共事的態度,很希望自己能夠再多細心一些,能夠更符合老師對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