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0,2008
誰想分大餅?
這篇控訴民主國家自衛的決心的想像力豐富的文章的內容說到:
在他們的算盤裏,只要趕在今年五月二十日新總統就職前完成採購的正式簽約,將來不管誰當選總統,都被迫必須承認這些合約,否則就必須賠償天價違約金
於馬區長先生決定縮減軍購的現在看來,還真是顯現了民進黨捍衛台灣的決心,以及未雨綢繆的智慧。
不過今天鐽震要復活了,但這次卻不是執政黨的錯,而是「以開會之名影響採購政策」的美國軍火販子的錯:
鐽震復活? 美軍火商想分大餅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9/09 16:10" 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民進黨政府卸任前爆發鐽震軍火公司弊案,設立公司進度雖然中止,美國軍火商垂涎台灣軍火採購大餅,鐽震公司又有復活跡象。9月下旬美台國防工業論壇,邀請國防部長陳肇敏、國防部軍備局官員,與美國軍火商討論鐽震的台灣經驗,以及美國軍火商如何與台灣工業在研發與生產方面的合作。
美台國防工業論壇由美台商業協會主辦,美台商業協會是由軍火商組成的利益團體,專門負責對台遊說軍火採購,主席是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伍佛維茲。
以開會之名影響採購政策
論壇舉辦以來,每年邀請軍火商、國際軍火掮客、台灣國防官員開會,表面上討論雙方國防安全議題,實質上是讓美國廠商接近台灣國防決策官員,影響台灣國防採購政策。
國防部長打破慣例親自出席
美台國防工業論壇將在9月28日起,在美國佛州舉行三天,美國軍火商對美國政界影響力頗大,為了爭取美方支持,國防部長陳肇敏打破慣例,親自出席這項充滿利益色彩的會議。
會議中有項特別議程,討論工業合作與自力生產計畫,美方特別指名要談鐽震公司,以及台灣廠商與美國軍火商合作的機會。這項議程是由軍火商雷神公司高級主管擔任主持人,前國防部長蔡明憲、兩位國防部軍備局資深官員、某軍火掮客一起討論。
國防部今年初宣稱鐽震可受政府監督,不過,美台國防工業論壇所列議程表上載明鐽震公司是私人公司,與軍方說法顯然內外有別。
據了解,民進黨政府籌設鐽震,主要合作對象是法國軍火商,美國軍火商非主要大宗,這次美台國防工業論壇中,美國軍火商仍希望爭取與台灣合作,才會在討論議程中,特別納入鐽震相關議題。
注意了,論壇舉辦以來,每年邀請軍火商、國際軍火掮客、台灣國防官員開會,表面上討論雙方國防安全議題,實質上是讓美國廠商接近台灣國防決策官員,影響台灣國防採購政策。美國的軍火販子多麼唯利是圖阿,以介入他國內政的方式博取利益,真是罪該萬死阿。而執政的國民黨萬不得已為了爭取美方支持,國防部長陳肇敏打破慣例,親自出席這項充滿利益色彩的會議。國民黨為了國家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真是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喔!
在他們的算盤裏,只要趕在今年五月二十日新總統就職前完成採購的正式簽約,將來不管誰當選總統,都被迫必須承認這些合約,否則就必須賠償天價違約金
於馬區長先生決定縮減軍購的現在看來,還真是顯現了民進黨捍衛台灣的決心,以及未雨綢繆的智慧。
不過今天鐽震要復活了,但這次卻不是執政黨的錯,而是「以開會之名影響採購政策」的美國軍火販子的錯:
鐽震復活? 美軍火商想分大餅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9/09 16:10" 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民進黨政府卸任前爆發鐽震軍火公司弊案,設立公司進度雖然中止,美國軍火商垂涎台灣軍火採購大餅,鐽震公司又有復活跡象。9月下旬美台國防工業論壇,邀請國防部長陳肇敏、國防部軍備局官員,與美國軍火商討論鐽震的台灣經驗,以及美國軍火商如何與台灣工業在研發與生產方面的合作。
美台國防工業論壇由美台商業協會主辦,美台商業協會是由軍火商組成的利益團體,專門負責對台遊說軍火採購,主席是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伍佛維茲。
以開會之名影響採購政策
論壇舉辦以來,每年邀請軍火商、國際軍火掮客、台灣國防官員開會,表面上討論雙方國防安全議題,實質上是讓美國廠商接近台灣國防決策官員,影響台灣國防採購政策。
國防部長打破慣例親自出席
美台國防工業論壇將在9月28日起,在美國佛州舉行三天,美國軍火商對美國政界影響力頗大,為了爭取美方支持,國防部長陳肇敏打破慣例,親自出席這項充滿利益色彩的會議。
會議中有項特別議程,討論工業合作與自力生產計畫,美方特別指名要談鐽震公司,以及台灣廠商與美國軍火商合作的機會。這項議程是由軍火商雷神公司高級主管擔任主持人,前國防部長蔡明憲、兩位國防部軍備局資深官員、某軍火掮客一起討論。
國防部今年初宣稱鐽震可受政府監督,不過,美台國防工業論壇所列議程表上載明鐽震公司是私人公司,與軍方說法顯然內外有別。
據了解,民進黨政府籌設鐽震,主要合作對象是法國軍火商,美國軍火商非主要大宗,這次美台國防工業論壇中,美國軍火商仍希望爭取與台灣合作,才會在討論議程中,特別納入鐽震相關議題。
注意了,論壇舉辦以來,每年邀請軍火商、國際軍火掮客、台灣國防官員開會,表面上討論雙方國防安全議題,實質上是讓美國廠商接近台灣國防決策官員,影響台灣國防採購政策。美國的軍火販子多麼唯利是圖阿,以介入他國內政的方式博取利益,真是罪該萬死阿。而執政的國民黨萬不得已為了爭取美方支持,國防部長陳肇敏打破慣例,親自出席這項充滿利益色彩的會議。國民黨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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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又吐血了一次....~"~
令人苦惱的國家.......
Posted by Nakao
at September 10,2008 12:50
Nakao:
我們...........還沒有國家啦Orz
Posted by morning
at September 10,2008 22:29
版主,您這麼說就錯了。
我們有國家啊!(篤定)
這個國家叫做中華民國、領土包含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而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的國家,是「中國」。
這就是國際上的中華民國,我們目前的國家…
卻不是我們想要的國家,一個真正的、獨立的台灣國…
馬囧登基後,台灣更遠了…(嘆)
我們有國家啊!(篤定)
這個國家叫做中華民國、領土包含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而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的國家,是「中國」。
這就是國際上的中華民國,我們目前的國家…
卻不是我們想要的國家,一個真正的、獨立的台灣國…
馬囧登基後,台灣更遠了…(嘆)
Posted by Hohenzollern
at September 10,2008 22:57
Posted by morning
at September 10,2008 23:41
Posted by 羅賴巴
at September 13,2008 08:43
種花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2項:『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但是省這個單位現在等同實質廢置…)
另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全名叫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種花瞑國的領域有臺灣地區,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另外,所謂的自由地區,指的是台澎金馬。
因此,種花瞑國的領土不只有臺灣地區,還有澎金馬等自由地區概念下的地方。
法理一中的根據大抵就是根據這樣來的…
另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全名叫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種花瞑國的領域有臺灣地區,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另外,所謂的自由地區,指的是台澎金馬。
因此,種花瞑國的領土不只有臺灣地區,還有澎金馬等自由地區概念下的地方。
法理一中的根據大抵就是根據這樣來的…
Posted by Hohenzollern
at September 15,2008 21:51
Hohenzollern:
可是當初種花瞑國的憲法就從來沒有包括台灣阿
領土也從來沒有變更過
我不是憲法專精啦
不過那個德國豬對這部所謂的憲法很有興趣
歡迎你去跟他討論唷(德國豬 我在幫你招人客了啦~~~)
Posted by morning
at September 15,2008 23:49
霍亨索倫同協!
種花國並不是區分「台灣地區」跟「大陸地區」,而是「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
當然,你是寫「包括」A跟B,所以,大概不能說你的論證有勿。
不過呢!後面第二次的回應,就會比較有問題了。你的解釋完全從「條文」,這個部分,會有「很大的問題」,單純只有從文義解釋,很快的,就會唸到精神分裂。
至於「憲法一中」,ㄟ諾!這是個很有趣的問題,大概推論都會是從增修條文前言跟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而來,但是,這兩條,從主權概念跟國家法的概念,卻是最大的問題的。因此,「憲法一中」會從增修條文的前言依照文義解釋導出,但是也同樣可以導出「兩國論」(俗稱之特殊國與國關係)。
所以,種花國憲法有相當大的「彈性」!要灰雄的小心阿!!!!
種花國並不是區分「台灣地區」跟「大陸地區」,而是「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
當然,你是寫「包括」A跟B,所以,大概不能說你的論證有勿。
不過呢!後面第二次的回應,就會比較有問題了。你的解釋完全從「條文」,這個部分,會有「很大的問題」,單純只有從文義解釋,很快的,就會唸到精神分裂。
至於「憲法一中」,ㄟ諾!這是個很有趣的問題,大概推論都會是從增修條文前言跟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而來,但是,這兩條,從主權概念跟國家法的概念,卻是最大的問題的。因此,「憲法一中」會從增修條文的前言依照文義解釋導出,但是也同樣可以導出「兩國論」(俗稱之特殊國與國關係)。
所以,種花國憲法有相當大的「彈性」!要灰雄的小心阿!!!!
Posted by 德國豬
at September 16,2008 02:37
感謝德國豬的指教。
的確從憲增條文之前言與第十一條可以推論「憲法一中」與「特殊國與國關係」,但問題在於,這兩者終究是在種花國(中國)的神主牌下鑽桌腳,而台灣就像無主遊魂…
在下認為,種花國憲法以及相關法律,的確是把台灣歸入種花國之領域,但種花國所代表的國家是中國而非台灣,因此台灣並非是我們目前之國家。
是以,種花國憲法問題多多,早點消失會比較好,不過馬囧上台後應該不可能做這事…
另外,能否請教您所言之「很大的問題」為何?還是在下已經精神分裂而不自知(驚)
的確從憲增條文之前言與第十一條可以推論「憲法一中」與「特殊國與國關係」,但問題在於,這兩者終究是在種花國(中國)的神主牌下鑽桌腳,而台灣就像無主遊魂…
在下認為,種花國憲法以及相關法律,的確是把台灣歸入種花國之領域,但種花國所代表的國家是中國而非台灣,因此台灣並非是我們目前之國家。
是以,種花國憲法問題多多,早點消失會比較好,不過馬囧上台後應該不可能做這事…
另外,能否請教您所言之「很大的問題」為何?還是在下已經精神分裂而不自知(驚)
Posted by Hohenzollern
at September 17,2008 01:55

...在下認為,種花國憲法以及相關法律,的確是把台灣歸入種花國之領域,但種花國所代表的國家是中國而非台灣,因此台灣並非是我們目前之國家。
如果你有看過特殊國與國關係的書,ㄟ~~這個,我指的是專業的書,如果你理解他的出發角度,因而知道為什麼導出特殊國與國關係,那麼,可能你就不會寫出上面這一段了。
種花國要分成幾個時段,每個時段,其實都是「不同的主體」,只是披著同一個外衣,或者說招牌,所以,種花國跟台灣的關係,很容易就會使人精神分裂,而為了不精神分裂通常要回到憲法史,但是一回到憲法史,就容易使人心神喪失,真是難兩全阿~~~~。
而我所說的「很大問題」,正是因為他們自相矛盾,所以,A存在就不可能存在B,反之亦然,但是種花國裡面常常AB同時存在。
諸如第十一條,如果大陸人是種花國人,那麼他們當然可以享有種花國憲法的基本權利,以及相關法律,無待說明之自然之理,如果大陸人是外國人,那麼當然得以用其他法律規定,當然在公民權的部分無法享有,基本權利得有較大的限制,這也是自然的道理。那請問,增修條文第十一條這樣規定,是要說明他們是外國人還是說他們是本國人?還是說他們是二等公民?後者,違反平等原則。
Posted by 德國豬
at September 17,2008 02:52
「特殊國與國關係」在下的確不了解,能否請德國豬概略的為在下解說一下?
Posted by Hohenzollern
at September 17,2008 20:45

概略喔~~~~
很難ㄟ~~~
這牽涉到主權理論的發展,也牽涉到兩德互相承認的條約,這郭~只能建議你先看一下許大法官的著作。
Posted by 德國豬
at September 18,2008 04:28
許宗力大法官著作等身啊…
能給點方向嗎?
能給點方向嗎?
Posted by Hohenzollern
at September 18,2008 23:33

他老大的書,也沒幾本,需要方向嗎?青菜翻也翻的到吧?
Posted by 德國豬
at September 19,2008 00:13
也是啦…
他老大兩本《法與國家權力》文集,在下印象中沒什麼討論到這部分。
在下改天去翻翻他的《憲法與法治國行政》瞧瞧…
他老大兩本《法與國家權力》文集,在下印象中沒什麼討論到這部分。
在下改天去翻翻他的《憲法與法治國行政》瞧瞧…
Posted by Hohenzollern
at September 19,2008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