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3,2007
由小看大
這篇是在某個地方回覆別人對六歲的契約一文的回應,由於寫了一些對美國社會的小小觀察和感想,所以也收在自己家存檔一下。
Bugy:
這契約看起來比“直接規定”在表面上『民主些』『理性些』。但教育的意義還蠻需要再想想。這種思惟並未跳脫以後果來限制行為,而所謂的後果仍然是外加的--不可以出去玩阿,不可以吃點心呀........ 我總以為,作為教師,他在讓孩子提出這些『討厭』的行為時,要同時處理,讓孩子了解這些行為之所以不好的真正道理(之所謂“意義世界的啟發”),以及這些行為的自然後果(諸如大家不喜歡跟你玩...),更重要的是『寬容、協助』做出討厭的事的人,而不是順理成章『處罰』或『討厭』做出討厭的事的人。最重要的,這種契約,可不能成為處罰的好依據,『我們上次已經說過了,你忘了嗎,是你沒有自制力沒有遵守』民法之所以規定二十歲為成年,成年能負擔契約責任,就是因為未成年者,需要時間與提攜。我同意這老師是願意花心思的。也就這樣我才提出我的想法想要再想想。
我想先說明一下,這個老師能夠這樣做的背景。
美國一年級的小朋友,都是已經上過一年學制內的幼稚園,這個幼稚園教育,就是在為基礎教育做準備。這一年裡,小朋友學習的重點很大一方面就在於認識自己,自己週遭的環境,以及同理心。簡而言之,便是學習在團體中應當如何自處。之後在一年級的環境裡,學術的學習開始成為相當重要的一部分,於是如何維持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也就成為學校、教師、學生與家長以及社區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目標。
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很認同這位老師的做法。因為這是長大成人以後維持良好社會秩序的雛型。在文中我沒有著墨足夠的部分,就是老師如何將學生從『做出討厭的事的人』的討論內容,引導到『什麼樣的事會影響到大家』的這一轉折,也就是閣下所說,「讓孩子了解這些行為之所以不好的真正道理(之所謂“意義世界的啟發”)」。我想這一個對『秩序』形成共識的過程,以及團體所同意個體破壞大家所同意的秩序時所必須接受的後果,也就是現實中民主社會法律成型的過程,與社會成員所需接受的契約。我贊成這位老師以這個做法將這一美國社會運作的型態教給小朋友。美國的社會就是這樣,簽了字,就得對自己的名字負責,這是完全符合現實的做法。
另一方面,美國的法律,並不因為未成年而免其罰責,而是視其罪行與背景以適用於未成年人的法規處罰。未成年人在青少年法庭接受審判,紀錄永遠不公開。此外,也有些州考量其罪行與年紀等因素,將未成年人視同成年人起訴。所以美國的青少年,很早就被教育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而相對於「『寬容、協助』做出討厭的事的人」,我比較認同這老師的做法,也就是一段時日後再把這些規則拿出來討論成果,嘗試修改。這樣的意義也等同於現實社會中對於不適用的法條增減修改。依美國基礎教育中的主張而言,這位老師嘗試教給學生的,是美國法治社會的運作方式。
走筆至此我多次強調美國,因為我認為這是這位老師的用心處。她是根據現實社會的情形來設計她的教學。美國社會的運作序列乃是「法、理、情」,而大部分的法,成形的依歸正是「同理心」。「同理心」便包含了「人人平等」、「感同身受」的胸懷。司法系統中之所以會有裁輕量刑、心理輔導、社區服務等等不同的「處罰方式」,也就是閣下所說的「『寬容、協助』做出討厭的事的人」這一面向,表現在小學一年級的班級中,則是老師做出裁決時儘量平等,所以要有依據,遇到例外情形有申訴的機會,實行不順利的規定可以檢討,幫助常常犯某規則的小朋友思考原因改變行為模式等等。
我相信教育是形塑一個社會的關鍵;而所形成的社會運作模式又左右教育的哲學。美國的社會之所以會是今天的這個樣貌,我想在教育上可以大致看出雛型。這是一個追求夢想卻又注重「實用」的社會,所以教育的方式也就在盡量符合現實的情境中追求最大可能的想像。而這樣的方式能不能全盤搬到台灣的教育情境理上演,自然就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我之所以寫下這位老師的做法,除了佩服她的用心,最重要的感嘆是,在檢討一綱一本之餘,我們到底確不確定,我們要型塑一個什麼樣的台灣社會?
這契約看起來比“直接規定”在表面上『民主些』『理性些』。但教育的意義還蠻需要再想想。這種思惟並未跳脫以後果來限制行為,而所謂的後果仍然是外加的--不可以出去玩阿,不可以吃點心呀........ 我總以為,作為教師,他在讓孩子提出這些『討厭』的行為時,要同時處理,讓孩子了解這些行為之所以不好的真正道理(之所謂“意義世界的啟發”),以及這些行為的自然後果(諸如大家不喜歡跟你玩...),更重要的是『寬容、協助』做出討厭的事的人,而不是順理成章『處罰』或『討厭』做出討厭的事的人。最重要的,這種契約,可不能成為處罰的好依據,『我們上次已經說過了,你忘了嗎,是你沒有自制力沒有遵守』民法之所以規定二十歲為成年,成年能負擔契約責任,就是因為未成年者,需要時間與提攜。我同意這老師是願意花心思的。也就這樣我才提出我的想法想要再想想。
我想先說明一下,這個老師能夠這樣做的背景。
美國一年級的小朋友,都是已經上過一年學制內的幼稚園,這個幼稚園教育,就是在為基礎教育做準備。這一年裡,小朋友學習的重點很大一方面就在於認識自己,自己週遭的環境,以及同理心。簡而言之,便是學習在團體中應當如何自處。之後在一年級的環境裡,學術的學習開始成為相當重要的一部分,於是如何維持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也就成為學校、教師、學生與家長以及社區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目標。
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很認同這位老師的做法。因為這是長大成人以後維持良好社會秩序的雛型。在文中我沒有著墨足夠的部分,就是老師如何將學生從『做出討厭的事的人』的討論內容,引導到『什麼樣的事會影響到大家』的這一轉折,也就是閣下所說,「讓孩子了解這些行為之所以不好的真正道理(之所謂“意義世界的啟發”)」。我想這一個對『秩序』形成共識的過程,以及團體所同意個體破壞大家所同意的秩序時所必須接受的後果,也就是現實中民主社會法律成型的過程,與社會成員所需接受的契約。我贊成這位老師以這個做法將這一美國社會運作的型態教給小朋友。美國的社會就是這樣,簽了字,就得對自己的名字負責,這是完全符合現實的做法。
另一方面,美國的法律,並不因為未成年而免其罰責,而是視其罪行與背景以適用於未成年人的法規處罰。未成年人在青少年法庭接受審判,紀錄永遠不公開。此外,也有些州考量其罪行與年紀等因素,將未成年人視同成年人起訴。所以美國的青少年,很早就被教育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而相對於「『寬容、協助』做出討厭的事的人」,我比較認同這老師的做法,也就是一段時日後再把這些規則拿出來討論成果,嘗試修改。這樣的意義也等同於現實社會中對於不適用的法條增減修改。依美國基礎教育中的主張而言,這位老師嘗試教給學生的,是美國法治社會的運作方式。
走筆至此我多次強調美國,因為我認為這是這位老師的用心處。她是根據現實社會的情形來設計她的教學。美國社會的運作序列乃是「法、理、情」,而大部分的法,成形的依歸正是「同理心」。「同理心」便包含了「人人平等」、「感同身受」的胸懷。司法系統中之所以會有裁輕量刑、心理輔導、社區服務等等不同的「處罰方式」,也就是閣下所說的「『寬容、協助』做出討厭的事的人」這一面向,表現在小學一年級的班級中,則是老師做出裁決時儘量平等,所以要有依據,遇到例外情形有申訴的機會,實行不順利的規定可以檢討,幫助常常犯某規則的小朋友思考原因改變行為模式等等。
我相信教育是形塑一個社會的關鍵;而所形成的社會運作模式又左右教育的哲學。美國的社會之所以會是今天的這個樣貌,我想在教育上可以大致看出雛型。這是一個追求夢想卻又注重「實用」的社會,所以教育的方式也就在盡量符合現實的情境中追求最大可能的想像。而這樣的方式能不能全盤搬到台灣的教育情境理上演,自然就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我之所以寫下這位老師的做法,除了佩服她的用心,最重要的感嘆是,在檢討一綱一本之餘,我們到底確不確定,我們要型塑一個什麼樣的台灣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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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這裡面引發我想到幾個有趣的問題:
一、這個世界上或有那個文化,其中的規律不是「以後果來限制行為」的嗎?當然,想到這裡,「後果」就必須要定義一下了。「後果」依國語辭典的解釋,指的是「由於某種原因、行為,而產生的最後結果。」也就是說,原因、行為不一定是「已發生」的,換句話說,即使是宗教教條、法律規範、傳統觀念都是以「後果」來限制行為(不管有沒有發生)的。
二、所謂「『寬容、協助』做出討厭的事的人」,能產生什麼樣的效果,讓做出討厭的事的人不在做出討厭的事?怎麼寬容?怎麼協助?
討厭的事與偉大的事(如國父建國),都需要寬容與協助,對吧?那麼討厭的事跟偉大的事又會有什麼不一樣?因為「意義世界被啟發」嗎?這並沒有解決問題,討厭的事跟偉大的事的意義,有什麼不一樣?
因為邏輯上的漏洞,所以會產生奇怪的說法:「不是順理成章『處罰』或『討厭』做出討厭的事的人」照這樣說,討厭的事應該不存在啊,不是嗎?
再來。處罰是錯誤的、惡的嗎?那個文化沒有處罰的觀念?沒有處罰觀念的文化存在嗎?似乎沒有。那麼怎麼去論證處罰是惡的、錯誤的?
一、這個世界上或有那個文化,其中的規律不是「以後果來限制行為」的嗎?當然,想到這裡,「後果」就必須要定義一下了。「後果」依國語辭典的解釋,指的是「由於某種原因、行為,而產生的最後結果。」也就是說,原因、行為不一定是「已發生」的,換句話說,即使是宗教教條、法律規範、傳統觀念都是以「後果」來限制行為(不管有沒有發生)的。
二、所謂「『寬容、協助』做出討厭的事的人」,能產生什麼樣的效果,讓做出討厭的事的人不在做出討厭的事?怎麼寬容?怎麼協助?
討厭的事與偉大的事(如國父建國),都需要寬容與協助,對吧?那麼討厭的事跟偉大的事又會有什麼不一樣?因為「意義世界被啟發」嗎?這並沒有解決問題,討厭的事跟偉大的事的意義,有什麼不一樣?
因為邏輯上的漏洞,所以會產生奇怪的說法:「不是順理成章『處罰』或『討厭』做出討厭的事的人」照這樣說,討厭的事應該不存在啊,不是嗎?
再來。處罰是錯誤的、惡的嗎?那個文化沒有處罰的觀念?沒有處罰觀念的文化存在嗎?似乎沒有。那麼怎麼去論證處罰是惡的、錯誤的?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23,2007 02:34
Bugy:
>更重要的是『寬容、協助』做出討厭的事的人,而不是順理成章『處罰』或『討厭』做出討厭的事的人。
Tiat:
> 再來。處罰是錯誤的、惡的嗎?那個文化沒有處罰的觀念?沒有處罰觀念的文化存在嗎?似乎沒有。那麼怎麼去論證處罰是惡的、錯誤的?
我想Bugy要提出來的是如何讓兒童在當時的環境中,不因為犯錯被處罰而對他們的心理產生負面影響
也就是摸你姐潔在第二段和倒數第二段提到的,米國的社會狀況和兒童教育方式
主要的問題還是:台灣的教育制度應該如何改革?
>更重要的是『寬容、協助』做出討厭的事的人,而不是順理成章『處罰』或『討厭』做出討厭的事的人。
Tiat:
> 再來。處罰是錯誤的、惡的嗎?那個文化沒有處罰的觀念?沒有處罰觀念的文化存在嗎?似乎沒有。那麼怎麼去論證處罰是惡的、錯誤的?
我想Bugy要提出來的是如何讓兒童在當時的環境中,不因為犯錯被處罰而對他們的心理產生負面影響
也就是摸你姐潔在第二段和倒數第二段提到的,米國的社會狀況和兒童教育方式
主要的問題還是:台灣的教育制度應該如何改革?
Posted by alann
at January 23,2007 07:25
>>不因為犯錯被處罰而對他們的心理產生負面影響
做為一個資本主義的走狗,依我們只有利益沒有正義的理念,我們是沒有什麼處罰的概念的,有的只是行為與代價間的關係。
也就是說某人做了某個行為將導致某個結果因此付出某個代價之間的因果關係。
做為一個資本主義的走狗,依我們只有利益沒有正義的理念,我們是沒有什麼處罰的概念的,有的只是行為與代價間的關係。
也就是說某人做了某個行為將導致某個結果因此付出某個代價之間的因果關係。
Posted by 大腸
at January 23,2007 09:46
這就是為什麼大腸哥你是"成功的高級商務人士"
而很多人只是鄉民的原因啊 :p
而很多人只是鄉民的原因啊 :p
Posted by alann
at January 23,2007 14:46
>>因為犯錯被處罰而對他們的心理產生負面影響
我同意行為跟後果間的因果關係必須要被建立,因為這是理解世界(或者說「意義世界的啟發」)的方式。但這裡引發我思考的問題在於:這個後果——如果名之為「處罰」,那麼是否一定是錯誤、一定是惡或一定是負面?
做了一件被其他人討厭的事,其後果「應該」只獲得別人的「寬容」、「協助」?那麼法律有什麼存在空間?道德戒律有什麼存在空間?宗教規範有什麼存在空間?
我同意行為跟後果間的因果關係必須要被建立,因為這是理解世界(或者說「意義世界的啟發」)的方式。但這裡引發我思考的問題在於:這個後果——如果名之為「處罰」,那麼是否一定是錯誤、一定是惡或一定是負面?
做了一件被其他人討厭的事,其後果「應該」只獲得別人的「寬容」、「協助」?那麼法律有什麼存在空間?道德戒律有什麼存在空間?宗教規範有什麼存在空間?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23,2007 21:29
>>這個後果——如果名之為「處罰」,那麼是否一定是錯誤、一定是惡或一定是負面?
沒錯!沒錯,這個後果真的都是負面的嗎?
像我們這種資本主義的走狗,並沒有什麼負面的概念的,有的只是這個後果將可能損及我們多少的利益。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後果也可能只是一種「風險」,若能承擔過程之中所產生的損失,到後來可能就能獲得更多的利益。
這就像愛迪生從小被人當成了白痴,在日常的生活之中承擔了不少損失,但是到他後來的成功,卻也帶來了超越一般人可得的利益。
沒錯!沒錯,這個後果真的都是負面的嗎?
像我們這種資本主義的走狗,並沒有什麼負面的概念的,有的只是這個後果將可能損及我們多少的利益。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後果也可能只是一種「風險」,若能承擔過程之中所產生的損失,到後來可能就能獲得更多的利益。
這就像愛迪生從小被人當成了白痴,在日常的生活之中承擔了不少損失,但是到他後來的成功,卻也帶來了超越一般人可得的利益。
Posted by 大腸
at January 23,2007 21:35
突然想到:
「寬容」、「協助」,這兩種東東需不需要教導?如果小朋友就是學不會或者就是不想會,那「後果」是什麼?老師會不會「寬容」、「協助」學不會或不想會的小朋友?還是「處罰」這些小朋友使之學會?
「寬容」、「協助」,這兩種東東需不需要教導?如果小朋友就是學不會或者就是不想會,那「後果」是什麼?老師會不會「寬容」、「協助」學不會或不想會的小朋友?還是「處罰」這些小朋友使之學會?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23,2007 21:43
知道處罰是什麼?或許就會導致不認錯。
Posted by cstr
at January 27,2007 12:54
該掛慮那瓜嗎?
Posted by kufao
at February 10,2007 23:13
親愛的morning,
最近我和一群朋友發起一個製作228影片的活動,急需大家提供素材,只要是不超過50字的文字,照片、圖片、或是短片都非常歡迎,由於截止日2/20已經逼近,不知道能不能請你幫忙提供素材一則?詳細辦法請參考
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2675391.html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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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2675391.html
感謝。
Posted by 酥餅
at February 12,2007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