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5,2006

足球場邊的一課

上星期社區這季的足球開踢了,兩個蕃人每星期練三天球,比賽各至少一場,我又開始做公園裡來回的「足球媽媽」。星期六兄弟倆都有第一場比賽,我們一家人又在公園裡曬了大半天的太陽。

胖皮去年連續春秋兩季都編在同一個隊上,跟著同一個教練。這個教練是個在學的大學生,是大學聯隊的校隊隊員。小球員們跟著年輕的大哥哥,踢起球來興高采烈,一整年整個球隊一直有非常好的互動。今年秋季登記的時候,全隊的家長都希望可以原隊重組,再跟著同一個教練踢球。可是編隊的過程中,家長與球聯都連絡不上這個教練,無法得知他是否有再繼續擔任教練的意願,由於球聯必須按時完成編隊,又沒有其他的家長或教練出面組織,只好將這一隊全部打散,分發到別的隊伍裡。開賽當天,我在球場上見到了從前的隊友媽媽,大家對於小朋友們這季不能一起打球都感到非常遺憾。當時出面連絡的代表,更是對前教練與球聯的疏忽和粗率頗有微詞,認為球聯應該提早事先徵詢教練的意見,並在報名時對家長的關於編隊的要求及時做出回應,讓大家能有心理準備,好對孩子們解釋這一季的情況,減少他們不能和熟悉的隊友一起打球的遺憾。開賽前,球聯的主席到場致意,好幾個家長圍上去,我本來想,是不是有好戲可看了,站在一旁等著。沒想到幾分鐘過後,大家交換完意見,打打招呼,各自笑笑走開。熟識的前隊友媽媽走過來跟我們說,球聯已經打算要修改程序,把組隊的方式寫清楚一點,也讓大家有足夠的時間計劃。我所想像的一場好戲,連開場鑼都沒敲響。

下午輪到波波上場。今年升上午五年級的他,去年參加的球隊中他年紀最小個頭也倒數,和五年級與初中一年級生一起踢球。他有幸跑的快踢前鋒,一季每場都進球,意氣風發不可一世,球隊得到當季分組冠軍。今年球隊大重組,他分到的球隊裡,隊員幾乎都是初中一二年生,個子大小最多差一個頭,倒也不是很大。哪知開賽這一場球,一看到對手,從球員到家長都傻眼。對手球隊裡,有三個隊員的個子,波波站在旁邊剛好到他們的胸前球衣號碼的地方。場邊的家長議論紛紛,直搖頭不知這三位比教練高大的隊員是哪裡冒出來的。整場比賽,這三個球員主控球場,波波的隊伍連推進都有困難,比賽一面倒,最後以六比二收場。終場之後,別的家長提供情報,我們才知道,原來今年高中生報名人數不足,很多人都跑去參加此間高中校隊。球聯沒有辦法只好將高中生丟進小五和初中生的隊伍裡。但是這個情況不會在春季發生,因為春季時高中校隊不出賽,大家又會回來社區球聯踢足球,就會有足夠的高中生自己組隊。整場球只助攻一次,沒能進球的波波非常懊惱,一直說這是場不公平的比賽,小五的他要跟個子比他爸爸還大的高二生比賽。一路抱怨、生氣,進門摔釘鞋護具,大鼻子爸爸也生氣了。「你還要不要踢?一個字就好,回答我!」而波波的答案是要。於是大鼻子爸爸說「那對不起,目前球聯這季的情形就是這樣,你要踢就只好忍耐,遵守遊戲規則,沒有別的辦法。不然你可以退出不要踢。」「你有要不要加入的自由,但是既然要加入,就必須接受規則,這樣遊戲才玩的起來。如果你認為遊戲規則不公平,你可以想辦法改它。坐在這裡把釘鞋摔壞是一點用都沒有的啦!」大鼻子爸爸說,「你就趁這機會好好看看,大人是怎麼踢球的吧,可以趁機學一點東西啊!」

原來我也是很心疼波波要面對這樣不公平的競賽,也怕個子大年紀大的球員動作粗,個子小的波波三兩下就被推倒。但是那場比賽,大個子們雖然腳下沒有留情,倒也沒有出現小動作或是利用身體推擠。後來聽到大鼻子爸爸這樣講,就覺得沒錯,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想要繼續踢球,那就只好照這個遊戲規則玩。

踢了六年球,我時常很驚訝,我到現在都沒有看過打架甚至吵架。唯一的一次「事件」,是有家長在場邊抽雪茄,但是球聯有球場周圍不能抽煙的規定,於是裁判請他熄掉或離場。最是讓我不解的是,我從來沒看過有家長在球場不尊重年紀僅是高中生的裁判。有時我總想,要是換到台灣,很多的家長可能都會站出來質疑,「想當年我在踢球時你還不知在哪裡」而不服裁判的判決。我所見到球場上的家長通常把異議留給教練處理,或向球聯反應。就連前肯亞國腳,對兒子遭到罰球門的錯誤判決也不過是搖頭笑笑。我不禁在想好像大家有默契,知道一但有爭執,球賽就不用打了,所以有什麼意見都留到賽完再說。程序與規則都能事後彌補改進,但是如果大家不能同意遵守當前的遊戲規則,那場球,就根本打不下去了。

這些日子,為了在島嶼上發生的事,「法治」又重回焦點,照舊是人人都知道很重要,卻又對其無法落實而感到無奈的老調。上週末足球場邊的這一天,突然讓我有所感觸。參加運動競賽的孩子們,從小就必須學習遵守「遊戲規則」,學習尊重裁判,學習團體合作,學習在隊伍中或防守或攻擊打好自己的位置。「遊戲規則」作為球場上維持競賽正常進行的基準,必須要場內的球員和場外的觀眾共同遵重和遵守,不遵守的人只有選擇離場。而球場以外,「遊戲規則」同時也延伸到這個國家這個社會。要在這個國家這個社會繼續生存,就必須要遵守這個國家社會的「遊戲規則」。

這個社會如此努力推動體育活動,會不會一部分原因就是為了要根植「遊戲規則」的觀念?這個社會的法治教育,會不會就是從球場上的「遊戲規則」開始?

Posted by morninglewis at 樂多Roodo! │12:19 │回應(6)引用(0)太平洋的東邊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192147
回應文章
讓我想起台灣所謂的職業運動,CPBL也好,以前的CBA到現在的SBL也好

出現過「抗議裁判最後罷賽」的記錄實在是「罄竹難書」

球隊的教練和管理階層,似乎並不會察覺到這對球員和球迷來說都是負面的教育

試看米國的NBA,哪支球隊敢因為不滿判決就罷賽?

如果我們的國家還是停留在遊戲規則只是選擇性遵守,那麼我們承受的代價就是無止盡的混亂~
Posted by alann at September 25,2006 13:22
教育果然是百年大計啊!

真不知那些帶著小孩出來倒扁的父母們,未來怎麼教自己的小孩尊重法治。
Posted by 大腸 at September 25,2006 14:28
>教育果然是百年大計啊!
+1

>真不知那些帶著小孩出來倒扁的父母們,未來怎麼教自己的小孩尊重法治。
他們教的是「不尊重法治的方法」... 而且還是實習課呢... ~"~
Posted by Nakao at September 25,2006 18:29
雖然我不知道倒扁和"不尊重法治的方式"之間的關連性
又或者說照著規矩、規則就一定對?
萬一規矩、規則是有疏漏或是錯誤的地方呢?
那是不是要重新討論規則的必要
Posted by dipro at September 25,2006 19:14
規則有錯當然有討論的必要,但是在討論結束之前就是要照著規則進行

不然認為規則有錯的人都可以出來吵鬧一番,還叫哪門子的法治社會?
Posted by alann at September 25,2006 21:55
有問題的法規還沒有修正之前,就仍然適用,這就是法治社會的精神。dipro說規矩規則有錯誤疏漏的地方,需要「重新討論規則」,
那請問現在應該好好修改疏漏錯誤的國會最大黨在幹嘛?
民生法案不好好審過,專心縮短與他們"過去敵人,現今祖國"的交流!倒扁?那請遵照民主法治的規則走!集會遊行受到法律的保障,總統的任免也是,不是一群人在亂就可以讓總統下台。

許財利的事情已經讓我真真切切看到國民黨的雙重標準。只能用大小眼到了極點來形容。馬英九是已經道歉了,但是一個哈佛法學博士瀆法至此,真的是讓人增長不少見聞。
Posted by 小薰 at September 25,2006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