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3,2008

我想知道的是...

我想知道的是
如果買邦交的仲介費要三千萬美元,而且還只是不能公開的賄賂佣金部份(官方說法是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那可能的實際成交金額,也就是這些落後國家檯面上公開跟台灣要多少錢金援?
「據說」當初買拉法葉艦佣金要五億美元,成交價是二十五億美元。
老百姓買車買房,也是要被抽佣金的,只是通常被含在成交金額內。
國家買武器買邦交給佣金合理,給的金額合不合理才是常見的爭議所在,但沒考慮到買賣不成的變數就把三千萬美元的佣金先交出去,則是人謀不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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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原本在星期五看到這則新聞時我的想法,不過星期六下午吳思材跟黃志芳開的記者會,他們所說這筆三千萬美元的用途跟我所想的似乎不同,雖然我懷疑他們的說法,但就把文章屬性改成不公開,今天晚上的新聞報導,似乎也開始傾向這種觀點,以台灣當前處境,拿三千萬美元去談建交實在與過去談判經驗不合,不過我以為這筆錢是給對方國家的官員、國會議員及當地有力人士等的佣金就是了,至於到底真相為何,恐怕即使等到司法程序走完的那一天也不一定能大白了。

另外,我對於外交部長黃志芳其實一直有點好奇,這也是為什麼我會特別注意這個新聞的原因,內閣政務官多是學界、政界或產業界出身,公務員體系出身者不多,比較重要的部會中,大概就是黃志芳、何美玥、蔡堆這幾位是老公務員,但後兩位任部長時都是滿五十歲,服務滿二十五年,可以領月退俸的年齡了(此為俗稱的七五制:公務員滿五十歲以後,年資加年齡滿七十五可申請領月退休金,未滿七十五則需領一次退休金),所以部長職對他們而言我覺得是錦上添花,對他們退休的規劃影響不大。

但黃志芳則跟何美玥、蔡堆不同,任公職的前十年,他從外交部科員升到了外交部科長,任公職的第二個十年,他從外交部科長升到了外交部部長,而他現在還未滿五十歲,這種從最基層爬到最高層的速度,在公務員體系中堪稱絕無僅有,絕不是以前國民黨靠甲等特考或以學界做踏板成為公部門空降部隊的人可以相比,只是這一切的平步青雲,似錦前程,似乎都隨著這次事件而幻滅了,不談他二年多的外交政績是好是壞,我比較希望他能代表的是公務員仕途的典範,而非公務員求官的醜陋。

三育神學院


Posted by morgivan at 樂多Roodo! │05:51 │回應(0)引用(0)生活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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