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6,2007

[與媒體對抗] 保留樂生院北市議員連署名單

與媒體對抗 2007.04.26.

賀!台北市議員連署人數過半!以下是議員連署回收最新狀況,目前已連署議員達27人。

雖然如此,還是要請網友,持續遊說尚未簽字的議員,表態簽署,讓台北市捷運局能夠接受保留樂生院區的替代方案。

目前有回應的議員如下:
圖示: ◎同意並簽字,○有條件同意,▼反對且不簽字,▽態度不明確亦未簽字。
沒有記號者,為尚未回應;括孤內為議員回應的狀況。

第一選區(北投、士林)
 陳建銘 臺灣團結聯盟
 莊瑞雄 民主進步黨
 吳碧珠 中國國民黨
 賴素如 中國國民黨  (4/24 助理說議員出差一直還沒回來。)
○潘懷宗 新黨    (4/18下午回收,註一)
▼汪志冰 中國國民黨 (4/18下午回覆:見註二)
◎吳思瑤 民主進步黨 (4/25下午來電表示已簽署,尚未回收。)
▽陳政忠 無黨籍   (4/16回覆:因為政治力介入,所以不方便表示意見。)
◎林瑞圖 無黨籍   (4/24 下午回收,註三)
 陳碧峰 民主進步黨

第二選區(內湖、南港)
◎闕枚莎 中國國民黨 (4/24 助理說已簽署,但找不到連署書,說會再補)
 李彥秀 中國國民黨
◎吳世正 中國國民黨 (4/18下午回收)
◎李建昌 民主進步黨 (4/16回收)
◎黃珊珊 親民黨   (4/18上午回收)
◎陳義洲 中國國民黨 (4/24回收)
◎王孝維 民主進步黨 (4/24回收)

第三選區(松山、信義)
 許淑華 民主進步黨 (4/18上午說下午再來,下午說人不在。4/24議員未看。)
 楊實秋 中國國民黨
 陳孋輝 中國國民黨
◎張茂楠 民主進步黨 (4/18下午回收)
▼王正德 中國國民黨 (4/24 助理冷冷地說:議員不簽)
◎王鴻薇 新黨    (4/19下午回收)
◎陳永德 中國國民黨 (4/18上午回收)
○戴錫欽 中國國民黨 (4/24 下午回收,附但書:見註四)
 洪健益 民主進步黨

第四選區(中山、大同)
 陳玉梅 中國國民黨 (4/26來電,表示想了解替代方案的內容。)
 王 浩 中國國民黨 
◎簡余晏 臺灣團結聯盟(4/18上午回收)
◎李文英 民主進步黨 (4/16回收)
 林晉章 中國國民黨
◎黃向民主進步黨 (4/18上午回收)
◎蔡坤龍 民主進步黨 (4/18上午回收)

第五選區(中正、萬華)
▽吳志剛 中國國民黨 (4/24助理回覆:見註五)
◎李仁人 中國國民黨 (4/24看大家都簽就邊碎碎唸邊簽了)
◎顏聖冠 民主進步黨 (4/16回收)
◎侯冠群 新黨    (4/18上午回收)
◎周威佑 民主進步黨 (4/18下午回收)
 陳嘉銘 民主進步黨 (4/18回覆:要等黨團會議後再做決定。4/24無動靜)
 劉耀仁 民主進步黨 (4/24 助理說議員都在服務處沒來議會)

第六選區(大安、文山)
◎林奕華 中國國民黨 (4/18上午回收)
◎徐佳青 民主進步黨 (4/16回收)
 蔣乃辛 中國國民黨
 歐陽龍 中國國民黨
◎李慶元 新黨    (4/19下午回收)
◎李慶鋒 民主進步黨 (4/18上午回收)
 厲耿桂芳 中國國民黨
○秦儷舫 中國國民黨 (4/16回收,註六)
◎周柏雅 民主進步黨 (4/18下午回收)
▽陳錦祥 中國國民黨 (4/18助理表示,因具副議長身分,不方便表態。)
▼李 新 親民黨   (4/18上午,表明拒絕簽署)

原住民選區
▽李銀來 中國國民黨 (4/24議員說樂生已經做得很好了,簽沒意思。)

註一:潘懷宗議員雖然有簽字,但卻是簽在,自行撰稿的新連署書上。我們視同為有條件的簽署,其內容如下:
『關於樂生療養院因捷運新莊線迴龍機場施工所衍生之問題。本人秉持在不影響公共利益或有限度且可容忍之情形下,盡可能保留具有文化價值之樂生建築物,並深信中華民國行政院之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有能力做出兼顧符合樂生療養院與廣大市民福祉之正確決定。』

註二:跟汪志冰議員的助理溝通時,汪志冰議員走進辦公室,並表示尚未看過連署書內容。助理要求我們四點多再來,我們表示三點多就另有要事,不克前來;該名助理當著汪志冰面,立刻回答:『那就不要算她一份!』

註三:電話詢問林瑞圖辦公室關於連署書之事時,林議員助理小抱怨了一下說:『簽啦,早就簽了,怎麼那麼晚才來收?之前就有跟你們聯絡過結果一直沒來收。』(左按:林議員應該是與樂青聯絡,所以沒有及時去回收。)

註四: 戴錫欽議員的親筆但書為:
『但書:
因保留樂生療養院而致捷運新莊線迴龍機廠工程延宕所衍生之相關賠償,應由中央相關部會負責,不得由台北市政府或捷運局負責賠償金額。
戴錫欽』

註五:吳志剛一名年輕滿姓助理似乎對樂生議題相當友善。在拜訪時,一臉歉意地說「議員看過了,可是… 一切盡在不言中。」之後離開吳議員辦公室之後沒多久,接到滿先生電話,說「可不可以把上次的資料再給我一次?我想較我們議員再看一次,不然我覺得很不好意思」。再把相關資料送達之後,滿先生說他會試著說服議員簽署。

註六:秦儷舫議員的親筆條件為:
『本人同意變更現行方案,以替代方案來保留樂生療養院。但前提應在下列二點之下進行:
1.因變更衍生之工程費用,由行政院完全負責。
2.因變更造成之工程延誤,若因此產生法律責任,或導致賠償等費用,亦應由行政院負完全責任。
總之,工程之變更,不應在未來衍生出對台北市民及台北市政府權益之損失,即可。
秦儷舫』

註七:共33人回應,有27人簽署,3人不簽署,4人不表態。(議員總數52人)

Posted by totororo at 樂多Roodo! │21:27 │回應(0)引用(0)捍衛古蹟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保留樂生院行動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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