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8月20日
你愛自己嗎?

昨天在聊天室裡,意外和朋友相逢,朋友問我收獲如何,我笑著回答我才剛來呢,但是,朋友便開始喃喃自語起來,說還是處子之身的他,因為條件不好,每每被傷得很深,還問起我認不認識另外一位朋友,我當然認識,如此一個才華揚溢的才子,很難不去注意到.朋友說他很喜歡這個才子,問我可以不去追他.
一時之間,我不知如何回答他的問題,於是,我決定把話題岔開,
「你愛你自己嗎?」我問他
「什麼?!」他大概愣住了.
「你覺得你很愛你自己嗎?」又問了一次
「我也不知道耶!」
大部分的情況都是這樣,一個自怨自艾沒人愛的朋友,問到這個問題時的反應,都是這樣的.我決定繼續直搗黃龍
「如果你都不愛你自己,別人又怎麼會愛上你呢?」我問他
「你講這個太深奧了,我聽不懂啦」他開始躲避.
「就沒有對象啊!」
聽不懂?好,我再說一次.
「如果連你都不會愛上你自己」我停頓一下
「別人是絕不可能會愛上你的」
停了一會…
「可是我怎麼愛上我自己?」他終於不再裝傻了.
「很簡單,就把你自己變成連你自己都會愛上的人.」
「...」後來的對話,就容我省去吧.
其實,這個道理是很簡單的,但是當年也沒有人教我,我是自己在痛苦中,突然,頓悟出來的.時間要拉回到七年前..
記得,有一次失戀,才短短三個月的戀情,但是對方卻是我的致命的吸引力,不管他的型,他的個性,他的一切一切,都令我深深迷戀.
他無預警的提出分手之後,我強自撐著,努力讓自己活得好,只是為了不要他心裡難過,其實心裡難過得要死,半夜會一個人抱著肚子痛得糾成一尾熟蝦.足足有三年,我沒辦法走出失去他的陰影.分手的時候,他滿懷慚愧,說他還是合適一個人過,希望我不要打電話給他,他會沒辦法面對我.
再痛,我還是忍著,從來沒有打電話給他,半年後有一天,國外大客戶來訪,一大票同事老闆用力陪笑,而我第一次面對那麼大的陣仗,其實已經為了準備材料,好幾天沒有睡好了.但是,很奇怪的是,那一天的會議是如此的重要,第一次上場打仗的我,竟然,滿腦子都是浮現和他的纏綿不捨的畫面,非常的生香活色,他的眼神,他的鼻息,他的體溫,他的膚觸,半年之後,我仍然可以記得如此清晰,就好像他就在我面前一般.而會議是如此的重要,我卻用力揮也揮不散他的影像,我就快瘋掉了.
整天的會議一結束,四點多,我就忍不住開了戒...
「嘟~~~嘟~~~嘟~~~喂!那位?」我朝思暮想的聲音,再聽到時,還是情緒激動.
「是我」
「你還好嗎?」他很客氣的問.
「不太好,我可以見你嗎?」
半响沒有回應.他顯然有些猶豫
「今天是我三十歲生日,我想見你」我很怕他拒絕我.
「好吧,你上來吧」
掛了電話,跳上第一班國光號就去了台北,連書包都沒有帶.等到五點多,快下班時,部門老闆暗中安排的蛋糕和比薩可樂送到,正準備給壽星一個驚喜時,沒有想到壽星卻給了大家更大的驚奇,壽星不見了.
那個年代,我還沒有使用大哥大,沒有人知道壽星到哪裡去了.
再見面時,兩個人都有些尷尬,於是在火車站附近隨便找了一家牛排館用餐,結果去得太晚,只剩門口一張桌子,一排女服務生就站在很靠近我們桌子的地方,兩個人都只能很客套的說些言不及義的話.
飯後,決定要找個方便說話的地方,兩個人都不想去新公園招搖,於是我們去了當年最熱門的同志聖地,Funky,那是我第一次踏進所謂的同志場所,進去的時候,還沒營業呢?阿婆還在拖地板,拖得差不多的時候,就放我們先進去了.
我們就坐在舞池邊,正好可以面對舞池前的電視螢幕,在十二點前還可以看最棒的業餘歌手唱歌,就好像黑人一樣,不知為何,同志的情歌都可以唱得比專業歌手還專業,但是情歌都是非常灑狗血的,我專心的看著螢幕不敢看他,但第一首開始唱的時候,我的眼淚就開始潰堤了,他一不忍心,一抱我,就像乾柴遇上烈火,熊熊烈火大辣辣地在舞池旁開始開始燃燒,我和他的身體一向頻率相近,一遇上就非常有共鳴,當場我們無視於旁人的目光,纏抱成一團地深吻著,他的眉,他的額,他的鼻,他的唇...所有斷裂的時光都重新接回來了,我們就像是半年前那般熱情如火地燃燒彼此,就在舞台旁,就只差沒有當場演出春官.我猜很多人可能看到眼珠子都掉下來了,但我顧不了這麼多,這是我盼了半年才盼的一天.
曲終究有盡時,午夜時馬車也會變回南瓜,走出Funky我小心翼翼地問他,我們有可能復合嗎?
他抑頭看著星空「我回去寫信告訴你」
再一次緊緊的握著他的手後,我放開了.我也知道回去會看到什麼信.就當這是一晚迴光反照,徹底絕裂前最後一次溫柔了.
「對不起,我又做錯了一次,誤讓你重新再燃起希望,我也以為我可以,但是當我走出Funky,冷冷的晚風吹在臉上,我就醒了,因為情況和半年並沒有什麼不同,對不起....」事隔七年我還記得他寫什麼.
從那天以後,每個星期五,只要到了下午,我就像熱鍋上的螞蟻,一下班就跳上第一班的國光號直奔台北,去到Funky,只為了回味那一晚,我30歲生日的那一晚,最後一次和我的愛人,緊緊相擁的片段.同志的聖地,卻成了我憑弔戀情的古戰場廢墟.每一個星期五...
憑弔久了,門口始終沒有走進那熟悉的身影,我也不敢再奢望什麼,有一天發現有一個大塊頭,穿著乾乾淨淨還打個領帶,在台上唱張宇的歌,看著看著竟痴了,後來,買酒,請酒保送過去給他,他竟也大大方方坐過來,和我說謝謝,聊著聊著,才知道,他有一個很恩愛的對象,在國外,每個月會見一次面,對方會用毛筆字和很好的紙寫情書,愛看京劇...說著說著,我在他眼裡看到熟悉的光芒,那所有幸福的人們眼裡都會有的一種特殊神采,慢慢地我聽不見他在說什麼他愛人如何如何,我只慚愧地發現,我,根本配不上他.
我長得並不醜,甚至有人可能誤把我歸為帥字輩的,但是當那個對話的同時,我好像靈魂出竅地看著自己,飛出的那個我自問自答著...
「如果這個人現在是單身,他有沒有可能會愛上愛我?」
看著那個神情鬱鬱,每次開口畢口只談自己放逐,快死快死的死樣子.
突然很可悲地發現,如果我是對方,我也不會愛上這個人.因為實在是太無趣了,要死不活的,再好的心情都會被他弄糟了.
是的,連我都不會愛我自己.
我又怎麼去奢望別人會愛上我呢?
於是我下了一個決定,我要把自己“變成”一個連自己都會愛上的人.
怎麼變?
好問題,正好那時有一個朋友寫信來問:
「你覺得什麼樣的人最有魅力?」
我想了一個星期,寄給他我的答案
「有嗜好,並熱情投入其中的人最有魅力.」
古有明訓:「無嗜好者,不可與之交.」活了一輩子,竟然連半個嗜好都沒有的人,不是無情,就是無趣.這樣的朋友的確不太值得我們交往.
我一向特別會去欣賞甚至愛上到內斂的朋友,但個性讓他們的話都不多,我也看不到他們的內心世界,他們就像是寄居蟹,愈想讓他出來,他愈縮在自己的世界裡,而他們對嗜好所投注的熱情,正好像一面反射鏡,讓我有機會藉著這面鏡看到枕邊人內心源源不絕的熱情.愛他,就不去驚擾他,有這面反映鏡,夠了.
所以,對於如何變成一個有魅力,連自己都會愛上的人,我有了自己的答案.我開始,去學畫,去上課,去參加活動,很熱情擁抱生命,擁抱朋友,直到有一天,我開始有了一種感覺,真的,我要是遇到一個像我這樣生活得多采多姿的人,我大概也會忍不往愛上我自己.
有趣的是,當我發現自己都會愛上自己的時候,那個對象出不出現好像沒有那麼重要了,因為我一個人也活得很好,很開心,另外一個人的加入,是一個莫大的變數,我一個人活得好好的,還真不想輕易讓人進來擾亂了我生活的和諧和律動呢.
你愛自己嗎?
-------------------------------------------------------------------------
後記:
一直都和分手的愛人保持聯絡,每隔半年一年會打通電話或是約吃飯,彼此關心一下近況如何,上一回和他聯絡的時候,已45歲雙子座的他.竟然跑去學踢踏舞.掛掉電話,對自己笑了笑,他還是一樣沒變,就是那麼的特別.雖然,是別人陪著他,但我知道我會一輩子都愛他,而且希望他健健康康,快快樂樂.
看完這一期的愛情謬論,有沒有什麼感想呢?來留言板上聊聊吧.
原載於報主的愛情謬論電子報第一期 ~ by Leon
延伸閱讀
● 其他的愛情謬論
「就沒有對象啊!」
聽不懂?好,我再說一次.
「如果連你都不會愛上你自己」我停頓一下
「別人是絕不可能會愛上你的」
停了一會…
「可是我怎麼愛上我自己?」他終於不再裝傻了.
「很簡單,就把你自己變成連你自己都會愛上的人.」
「...」後來的對話,就容我省去吧.
其實,這個道理是很簡單的,但是當年也沒有人教我,我是自己在痛苦中,突然,頓悟出來的.時間要拉回到七年前..
記得,有一次失戀,才短短三個月的戀情,但是對方卻是我的致命的吸引力,不管他的型,他的個性,他的一切一切,都令我深深迷戀.
他無預警的提出分手之後,我強自撐著,努力讓自己活得好,只是為了不要他心裡難過,其實心裡難過得要死,半夜會一個人抱著肚子痛得糾成一尾熟蝦.足足有三年,我沒辦法走出失去他的陰影.分手的時候,他滿懷慚愧,說他還是合適一個人過,希望我不要打電話給他,他會沒辦法面對我.
再痛,我還是忍著,從來沒有打電話給他,半年後有一天,國外大客戶來訪,一大票同事老闆用力陪笑,而我第一次面對那麼大的陣仗,其實已經為了準備材料,好幾天沒有睡好了.但是,很奇怪的是,那一天的會議是如此的重要,第一次上場打仗的我,竟然,滿腦子都是浮現和他的纏綿不捨的畫面,非常的生香活色,他的眼神,他的鼻息,他的體溫,他的膚觸,半年之後,我仍然可以記得如此清晰,就好像他就在我面前一般.而會議是如此的重要,我卻用力揮也揮不散他的影像,我就快瘋掉了.
整天的會議一結束,四點多,我就忍不住開了戒...
「嘟~~~嘟~~~嘟~~~喂!那位?」我朝思暮想的聲音,再聽到時,還是情緒激動.
「是我」
「你還好嗎?」他很客氣的問.
「不太好,我可以見你嗎?」
半响沒有回應.他顯然有些猶豫
「今天是我三十歲生日,我想見你」我很怕他拒絕我.
「好吧,你上來吧」
掛了電話,跳上第一班國光號就去了台北,連書包都沒有帶.等到五點多,快下班時,部門老闆暗中安排的蛋糕和比薩可樂送到,正準備給壽星一個驚喜時,沒有想到壽星卻給了大家更大的驚奇,壽星不見了.
那個年代,我還沒有使用大哥大,沒有人知道壽星到哪裡去了.
再見面時,兩個人都有些尷尬,於是在火車站附近隨便找了一家牛排館用餐,結果去得太晚,只剩門口一張桌子,一排女服務生就站在很靠近我們桌子的地方,兩個人都只能很客套的說些言不及義的話.
飯後,決定要找個方便說話的地方,兩個人都不想去新公園招搖,於是我們去了當年最熱門的同志聖地,Funky,那是我第一次踏進所謂的同志場所,進去的時候,還沒營業呢?阿婆還在拖地板,拖得差不多的時候,就放我們先進去了.
我們就坐在舞池邊,正好可以面對舞池前的電視螢幕,在十二點前還可以看最棒的業餘歌手唱歌,就好像黑人一樣,不知為何,同志的情歌都可以唱得比專業歌手還專業,但是情歌都是非常灑狗血的,我專心的看著螢幕不敢看他,但第一首開始唱的時候,我的眼淚就開始潰堤了,他一不忍心,一抱我,就像乾柴遇上烈火,熊熊烈火大辣辣地在舞池旁開始開始燃燒,我和他的身體一向頻率相近,一遇上就非常有共鳴,當場我們無視於旁人的目光,纏抱成一團地深吻著,他的眉,他的額,他的鼻,他的唇...所有斷裂的時光都重新接回來了,我們就像是半年前那般熱情如火地燃燒彼此,就在舞台旁,就只差沒有當場演出春官.我猜很多人可能看到眼珠子都掉下來了,但我顧不了這麼多,這是我盼了半年才盼的一天.
曲終究有盡時,午夜時馬車也會變回南瓜,走出Funky我小心翼翼地問他,我們有可能復合嗎?
他抑頭看著星空「我回去寫信告訴你」
再一次緊緊的握著他的手後,我放開了.我也知道回去會看到什麼信.就當這是一晚迴光反照,徹底絕裂前最後一次溫柔了.
「對不起,我又做錯了一次,誤讓你重新再燃起希望,我也以為我可以,但是當我走出Funky,冷冷的晚風吹在臉上,我就醒了,因為情況和半年並沒有什麼不同,對不起....」事隔七年我還記得他寫什麼.
從那天以後,每個星期五,只要到了下午,我就像熱鍋上的螞蟻,一下班就跳上第一班的國光號直奔台北,去到Funky,只為了回味那一晚,我30歲生日的那一晚,最後一次和我的愛人,緊緊相擁的片段.同志的聖地,卻成了我憑弔戀情的古戰場廢墟.每一個星期五...
憑弔久了,門口始終沒有走進那熟悉的身影,我也不敢再奢望什麼,有一天發現有一個大塊頭,穿著乾乾淨淨還打個領帶,在台上唱張宇的歌,看著看著竟痴了,後來,買酒,請酒保送過去給他,他竟也大大方方坐過來,和我說謝謝,聊著聊著,才知道,他有一個很恩愛的對象,在國外,每個月會見一次面,對方會用毛筆字和很好的紙寫情書,愛看京劇...說著說著,我在他眼裡看到熟悉的光芒,那所有幸福的人們眼裡都會有的一種特殊神采,慢慢地我聽不見他在說什麼他愛人如何如何,我只慚愧地發現,我,根本配不上他.
我長得並不醜,甚至有人可能誤把我歸為帥字輩的,但是當那個對話的同時,我好像靈魂出竅地看著自己,飛出的那個我自問自答著...
「如果這個人現在是單身,他有沒有可能會愛上愛我?」
看著那個神情鬱鬱,每次開口畢口只談自己放逐,快死快死的死樣子.
突然很可悲地發現,如果我是對方,我也不會愛上這個人.因為實在是太無趣了,要死不活的,再好的心情都會被他弄糟了.
是的,連我都不會愛我自己.
我又怎麼去奢望別人會愛上我呢?
於是我下了一個決定,我要把自己“變成”一個連自己都會愛上的人.
怎麼變?
好問題,正好那時有一個朋友寫信來問:
「你覺得什麼樣的人最有魅力?」
我想了一個星期,寄給他我的答案
「有嗜好,並熱情投入其中的人最有魅力.」
古有明訓:「無嗜好者,不可與之交.」活了一輩子,竟然連半個嗜好都沒有的人,不是無情,就是無趣.這樣的朋友的確不太值得我們交往.
我一向特別會去欣賞甚至愛上到內斂的朋友,但個性讓他們的話都不多,我也看不到他們的內心世界,他們就像是寄居蟹,愈想讓他出來,他愈縮在自己的世界裡,而他們對嗜好所投注的熱情,正好像一面反射鏡,讓我有機會藉著這面鏡看到枕邊人內心源源不絕的熱情.愛他,就不去驚擾他,有這面反映鏡,夠了.
所以,對於如何變成一個有魅力,連自己都會愛上的人,我有了自己的答案.我開始,去學畫,去上課,去參加活動,很熱情擁抱生命,擁抱朋友,直到有一天,我開始有了一種感覺,真的,我要是遇到一個像我這樣生活得多采多姿的人,我大概也會忍不往愛上我自己.
有趣的是,當我發現自己都會愛上自己的時候,那個對象出不出現好像沒有那麼重要了,因為我一個人也活得很好,很開心,另外一個人的加入,是一個莫大的變數,我一個人活得好好的,還真不想輕易讓人進來擾亂了我生活的和諧和律動呢.
你愛自己嗎?
-------------------------------------------------------------------------
後記:
一直都和分手的愛人保持聯絡,每隔半年一年會打通電話或是約吃飯,彼此關心一下近況如何,上一回和他聯絡的時候,已45歲雙子座的他.竟然跑去學踢踏舞.掛掉電話,對自己笑了笑,他還是一樣沒變,就是那麼的特別.雖然,是別人陪著他,但我知道我會一輩子都愛他,而且希望他健健康康,快快樂樂.
看完這一期的愛情謬論,有沒有什麼感想呢?來留言板上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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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的愛情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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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要愛別人之前,要先好好愛自己才行
感觸良多,也可由此重新認識自己,愛上自己
感觸良多,也可由此重新認識自己,愛上自己
Posted by Patrick
at 2005年10月31日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