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11日

豬玀男手記-48:貪腐者下台!

親愛的:

  我該如何和你分享這一天呢?

  今天早上我帶著龍應台的"請用文明來說服我"去醫院做復健...

File0001

2

File0003

File0004

Posted by momix_tw at 樂多Roodo! │02:13 │回應(4)引用(0)豬玀男手記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百萬人倒扁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130373
回應文章
司法已死!

送賄的法辦,收賄的沒事,

說測謊沒過要去死的黃芳彥沒事,

說收過禮卷就下台的總統還賴在位子上.

只查了了十分之一就簽結,剩下的十分之九,就分案處理,一拖就不了了之.

曾益盛檢察官,只敢拍蒼蠅不敢打老虎,可恥!
Posted by Leon at 2006年10月3日 00:26
反貪腐,很好!
請問妳:馬英九將特別費私吞入私人帳戶又拿去申報財產,不該反馬的貪腐呢?
建議妳不妨看看這文章吧!
============================
一套劇本,兩組演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7/today-f2.htm
國民黨主席、台北市長馬英九所涉市長特別費案、陳水扁總統所涉國務機要費案,兩案「劇情」愈來愈像了,簡直就如「一套劇本、兩組演員」分別演出!

假發票、人頭報假帳、一堆人幫忙收集發票、辦公室人員涉案等等,兩案都同樣發生;市長特別費報帳發票中,也發現有購買女鞋等支出,情節與國務機要費案更雷同。

再看陳水扁與馬英九自辯之辭竟然也不謀而合,陳說,我沒有「一毛錢」進入自己口袋;馬說,我沒有「半毛錢」進入自己口袋。這廂說「一毛」,那廂說「半毛」,各自撇清,結論都是不辭職。

兩案目前的進度,國務機要費案已偵結,以貪瀆及偽造文書罪嫌,起訴總統夫人吳淑珍及總統府官員,陳總統並被視為「正犯」,將在卸任後訴究;市長特別費案尚在偵查階段,檢方日前傳訊馬英九,市府承辦員余文在傳訊後列為貪瀆、偽造文書案被告,案情將向上發展,傳訊市長辦公室高層官員。

兩案關鍵都在於事先「知情」或「不知情」,陳總統對國務機要費案坦承「知情」,是他指示將國務機要費移作秘密外交之用,因此被檢方視為正犯。

馬市長則對特別費案推說不知情,不過,員工集體收集發票供報假帳,事情就發生在市長腳下的「市長辦公室」,特別費是市長才能動支,市長辦公室主任鄭安國也為此案請辭獲准,而馬市長竟會不知情?未免太匪夷所思!

國務機要費風暴中,陳總統定下「一審判決有罪就辭職」大限;市長特別費風暴中,馬市長羞愧、認錯、道歉,聲稱要負政治責任,卻自認「不需辭職」,所謂負起政治責任根本就是推卸責任的空話!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2006年11月17日 05:59
國務機要費是審計部錯誤指示才衍生出今日之非,請見:
<審計部之恥 「湊發票」錯誤指示 衍生今日紛爭>
http://bbs.epochtimes.com.tw/forums/26308/ShowPost.aspx
===============
今天的:
<審計部的窘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7/today-f1.htm

阿扁的國務機要費與馬英九的特別費先後遭到調查,凸顯此一問題乃是一個普遍現象,因此有人憂心如果真正徹查到底,全國六千五百多位首長,恐怕沒有幾個能夠逃過此劫。

所以,藍綠雙方不應見獵心喜,看到對方出事,就像中了樂透頭獎,一旦輪到自己中鏢,就如喪考妣,大罵司法不公。應該理性溝通,進行制度革新,才能解決問題。

其實,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則是,審計部原該客觀超然,卻顯然預設黨派立場,對阿扁的國務機要費一口咬定有問題,卻多次對外保證馬英九的特別費沒有問題。藍營媒體、名嘴與政客口沫橫飛,對審計長蘇振平極盡歌功頌德、塗脂抹粉之能事,對其是否違法領取專業加給與佔用官舍,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前一陣子簡直是以北市府發言人的角色在發言,在被詢及馬英九特別費的疑點時,還大發脾氣怒斥民進黨「一天到晚要挑這種毛病,真是莫名其妙」,儼然成了泛藍心目中勇於對抗執政黨的英雄。現在馬英九出事了,王永興就擺出一副「被騙失身」的可憐相,大呼「若有人蓄意欺騙,很難查證憑證真偽」。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審計部如今窘態畢露,主事者應該向全民道歉,改正偏差心態,並且思考補救的方法,才能彌補先前所造成的錯誤,得到人民的原諒。

建議妳看另外一篇南方快報的:
無卵馬英九沒有擔當的斷尾求生
http://www.southnews.com.tw/polit/ma_in_9/00/00169.htm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2006年11月17日 06:04
謝謝你的回應,

任何執政者是貪腐的,就該反,不分藍綠.

馬英九的行政瑕疵還等著被檢驗實際情況是如何,有沒有涉及貪瀆.全民都會等著看.

但是,第一夫人收了萬海的鑽錶,用收來的禮卷補差額去換鑽戒,還用去報國務機要費卻是貪污的鐵證.

人在做,天在看,讓證據說話,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司法加油!
Posted by Leon at 2006年11月18日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