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7日

態度行動

2007年10月7日到10月21日共十五天,馬來西亞正在宣導「態度行動13」。

「態度行動」,顧名思義就是要糾正駕駛人士的態度、教育公眾,「13」表示第十三次。南洋商報以「態度覺醒行動」稱呼,更為切題,但其他華文報紙都用「態度行動」。這項活動已經連續舉辦七年,在重大節慶如農曆春節、開齋節前後實施。總之就是加強臨檢。

這次的「態度行動」有個好玩的創意:請A級公務員當耳目。擁有專業資格的公務員都被歸類為A級公務員,包括內閣成員,各政府部門的工程師、會計師、政府醫院醫生、各源流的中小學校校長。他們可舉報有關違規的道路使用者,警方將根據資料直接發傳票給事主。不過公務員必須寫明本身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及來自哪一部門。理所當然地成效不彰,雪蘭莪交警主任就抱怨A級公務員反應冷淡,呼籲A級公務員積極配合。不過,之後交警似乎死了心,只公佈每天的交通狀況。如此結果並不意外,難道首相阿都拉.巴達威會乖乖在他家門口抓酒後駕車嗎?

前一陣子長途巴士出了幾次重大車禍,這回交警以便衣官員乘搭長途巴士從中觀察,去年只派出身穿制服的官員搭上巴士,看來大馬政府仍有反省改進的能力。

我覺得最有趣的一點,便是全國交警主任韓查高級助理總監在各州宣導,不忘嚴正警告,五項嚴重違反交通條例,包括超速駕駛、闖紅燈、雙線超車、使用緊急車道和插隊,最高罰款300馬幣(約合新台幣3000元),不能求情或要求減價。

大馬留台大學生黃明志,改編國歌「我愛我的國家」因網路暴紅,其中就唱到請警察喝咖啡聯絡感情。若是小違規,行情馬幣50元,一般人大多付錢了事。馬來西亞警察待遇不高,還得養家活口,因此大家不以為意。但既然高層如此三令五申,「態度行動13」這段期間,或許警察的外快反而減少。


Posted by misspym at 樂多Roodo! │22:05 │回應(2)引用(0)哇!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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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請公務人員當耳目?呵呵呵~~~真的很有創意。
全世界的政府官員都很有趣啦!我們都要保持好心情,幽默觀賞之。
Posted by susan at 2007年10月29日 13:32

11/6-11/12又展開「態度行動14」,因為11/8是屠妖節(印度新年)。這是第一次屠妖節展開態度行動,由此可知印度人如何被忽視了。

11/5-11/9巫統召開大會。巫青團副團長凱里(亦為現任首相女婿)公開批評屠妖節報社休刊,以致首相演說隔日無法完整刊出。他說,因為某些人要享受假期。大馬的派報業差不多被印度人壟斷。

唉,這就是巫統高層的發言水準。
Posted by 怡蘋 at 2007年11月13日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