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30日
終於中招了
馬來西亞的行政效率有口皆呸,我們終於不能免俗地中招了。
上次收件官員告知,若無意外,9月12日即可領取我的居留證,於是我們9月12日高高興興地前往馬六甲移民廳。不料這回承辦官員說了一堆卻沒拿出居留證,外子以馬來文加英文(因為馬來文不好)問了半天,最後告訴我,被她訓了一頓,她指著文件上的日期直說,明明要手續辦理要30天,你們現在來做什麼?儘管外子再三說明當天承辦官員叫我們9/12日來,她依然不為所動。外子只得退一步,詢問可以領領居留證。折衝半天,敲定10月1日,外子原定10月1日上班,這下不得不向老闆延後一天報到。
若10月1日順利拿到居留證倒還罷了,否則我的簽證10月14日到期,難道要飛回台灣嗎?外子建議到新加坡一趟,再辦落地簽回馬來西亞,可以多待一個月。馬六甲去新加坡不麻煩,巴士車程大約三、四個小時。才到家我立刻上網,確定新加坡提供持台灣護照者落地簽。鬆了一口氣。往好一點想,能在馬六甲辦居留,不必往吉隆坡跑,已經很幸運了。
但願10月1日順利,曾於網路看到嫁來大馬的大陸新娘抱怨,她因結婚照不符被退件,官員要求結婚照必須:全身、要看到鞋子、新郎必須穿著白色西裝,希望馬六甲不至於這麼變態。據說大陸新娘容易被刁難,外子還慶幸我來自台灣。台灣的國名爭議始終棘手,若在國外,我們被視為台灣人,中國人專指大陸出身的。
我還沒入境就已經領教了馬來西亞的官員的辦事效率。兩次致電馬來西亞駐台辦事處,詢問馬台通婚及居留相關程序,兩次都被告知各州屬規定不同,他們也不清楚。我親自去駐台辦事處驗證英文結婚證書又問了一次,一樣是各州屬規定不同。我若精通馬來文,何必不厭其煩苦苦追問?網路的資訊雖多,一來真偽難辨,再者各州屬的規定的確不同。一關一關慢慢闖吧。
附:馬來西亞人與台灣人結婚程序
我是台灣人,外子為馬來西亞公民,我們在台灣結婚,婚後定居馬來西亞馬六甲,以下是我們2007年結婚的程序。
一、理單身證明
先到布城國民登記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簡稱JPN)拿單身證明申請表格,至JPN斜對面的法院(二樓)宣誓室宣誓,拿到宣誓書之後再回JPN辦理。大馬卡(馬來西亞身分證)事先印好,單身證明須等7天,除非拿出機票證明確實很趕,才能辦理急件(加錢都不行)。
之後到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單身證明,當天領回,再至台北駐馬經濟文化中心(TECO)複驗,單身證明時效三個月,當天領回。
馬來西亞大眾運輸不發達,吉隆坡JPN、外交部、TECO相距頗遠,若住在北馬或東馬,不妨考慮請人代辦,否則交通和住宿的費用非常可觀。另,最好一大早去辦理,若下午送件外交部和TECO,隔天才能拿到。
二、台灣結婚
到了台灣,單身證明必須到台灣外交部領事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二號三樓)驗證,三天,一份文件台幣四百元。
帶著驗證完的單身證明,至台灣任一地方法院登記註冊,記得中、英文結婚證書都要申請,英文結婚證書台幣四百元,必須附上結婚人、證人英文姓名(與護照相同)、結婚人英文地址。記得持中文結婚證書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亦可選擇一般婚禮。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時,必須繳交外籍配偶的單身證明,另,結婚證書必須自行翻譯成英文。
將英文結婚證書(中文免啦)帶去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三天取件,一份文件四百元,再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複驗(台北市敦化北路 102 號 8 樓),免費,兩天取件。到此台灣的手續就辦完了。
三、馬來西亞補結婚註冊
台灣的文件{英文結婚證書}須半年內回馬來西亞補結婚註冊,期限是由結婚日期始算起) P/S :超過半年回馬來西亞辦理罰款馬幣100元,一年以上每年增加馬幣50元。
記得帶著:1.驗證過的英文結婚證書
2.未驗證中文版結婚證書
3.兩人二吋大頭照×1張
4.兩人護照正本(每一頁都要影印)
5.簽證(綠色)
6.入境表格(白色)
7.大馬卡
8.報生紙,以上文件請自行copy至少二份備用。
先到JPN領取相關表格,填妥,找宣誓官完成宣誓,再至JPN繳回,當天即可領到馬來文結婚證書,完成補結婚註冊。
四、馬來西亞依親居留
記得帶著:1.馬來文結婚證書
2.二吋大頭照×1張
3.兩人護照正本(每一頁都要影印)
4.簽證(綠色)
5.入境表格(白色)
6.大馬卡
7.報生紙,以上文件請自行copy至少二份備用。
到馬六甲移民廳(與JPN同一棟大樓)辦理居留權。
上次收件官員告知,若無意外,9月12日即可領取我的居留證,於是我們9月12日高高興興地前往馬六甲移民廳。不料這回承辦官員說了一堆卻沒拿出居留證,外子以馬來文加英文(因為馬來文不好)問了半天,最後告訴我,被她訓了一頓,她指著文件上的日期直說,明明要手續辦理要30天,你們現在來做什麼?儘管外子再三說明當天承辦官員叫我們9/12日來,她依然不為所動。外子只得退一步,詢問可以領領居留證。折衝半天,敲定10月1日,外子原定10月1日上班,這下不得不向老闆延後一天報到。
若10月1日順利拿到居留證倒還罷了,否則我的簽證10月14日到期,難道要飛回台灣嗎?外子建議到新加坡一趟,再辦落地簽回馬來西亞,可以多待一個月。馬六甲去新加坡不麻煩,巴士車程大約三、四個小時。才到家我立刻上網,確定新加坡提供持台灣護照者落地簽。鬆了一口氣。往好一點想,能在馬六甲辦居留,不必往吉隆坡跑,已經很幸運了。
但願10月1日順利,曾於網路看到嫁來大馬的大陸新娘抱怨,她因結婚照不符被退件,官員要求結婚照必須:全身、要看到鞋子、新郎必須穿著白色西裝,希望馬六甲不至於這麼變態。據說大陸新娘容易被刁難,外子還慶幸我來自台灣。台灣的國名爭議始終棘手,若在國外,我們被視為台灣人,中國人專指大陸出身的。
我還沒入境就已經領教了馬來西亞的官員的辦事效率。兩次致電馬來西亞駐台辦事處,詢問馬台通婚及居留相關程序,兩次都被告知各州屬規定不同,他們也不清楚。我親自去駐台辦事處驗證英文結婚證書又問了一次,一樣是各州屬規定不同。我若精通馬來文,何必不厭其煩苦苦追問?網路的資訊雖多,一來真偽難辨,再者各州屬的規定的確不同。一關一關慢慢闖吧。
附:馬來西亞人與台灣人結婚程序
我是台灣人,外子為馬來西亞公民,我們在台灣結婚,婚後定居馬來西亞馬六甲,以下是我們2007年結婚的程序。
一、理單身證明
先到布城國民登記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簡稱JPN)拿單身證明申請表格,至JPN斜對面的法院(二樓)宣誓室宣誓,拿到宣誓書之後再回JPN辦理。大馬卡(馬來西亞身分證)事先印好,單身證明須等7天,除非拿出機票證明確實很趕,才能辦理急件(加錢都不行)。
之後到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單身證明,當天領回,再至台北駐馬經濟文化中心(TECO)複驗,單身證明時效三個月,當天領回。
馬來西亞大眾運輸不發達,吉隆坡JPN、外交部、TECO相距頗遠,若住在北馬或東馬,不妨考慮請人代辦,否則交通和住宿的費用非常可觀。另,最好一大早去辦理,若下午送件外交部和TECO,隔天才能拿到。
二、台灣結婚
到了台灣,單身證明必須到台灣外交部領事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二號三樓)驗證,三天,一份文件台幣四百元。
帶著驗證完的單身證明,至台灣任一地方法院登記註冊,記得中、英文結婚證書都要申請,英文結婚證書台幣四百元,必須附上結婚人、證人英文姓名(與護照相同)、結婚人英文地址。記得持中文結婚證書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亦可選擇一般婚禮。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時,必須繳交外籍配偶的單身證明,另,結婚證書必須自行翻譯成英文。
將英文結婚證書(中文免啦)帶去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三天取件,一份文件四百元,再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複驗(台北市敦化北路 102 號 8 樓),免費,兩天取件。到此台灣的手續就辦完了。
三、馬來西亞補結婚註冊
台灣的文件{英文結婚證書}須半年內回馬來西亞補結婚註冊,期限是由結婚日期始算起) P/S :超過半年回馬來西亞辦理罰款馬幣100元,一年以上每年增加馬幣50元。
記得帶著:1.驗證過的英文結婚證書
2.未驗證中文版結婚證書
3.兩人二吋大頭照×1張
4.兩人護照正本(每一頁都要影印)
5.簽證(綠色)
6.入境表格(白色)
7.大馬卡
8.報生紙,以上文件請自行copy至少二份備用。
先到JPN領取相關表格,填妥,找宣誓官完成宣誓,再至JPN繳回,當天即可領到馬來文結婚證書,完成補結婚註冊。
四、馬來西亞依親居留
記得帶著:1.馬來文結婚證書
2.二吋大頭照×1張
3.兩人護照正本(每一頁都要影印)
4.簽證(綠色)
5.入境表格(白色)
6.大馬卡
7.報生紙,以上文件請自行copy至少二份備用。
到馬六甲移民廳(與JPN同一棟大樓)辦理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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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哇
好詳細
希望有需要的人可以看到
可以省很多事
光看就覺得好麻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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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就覺得好麻煩喔
Posted by 四月
at 2007年10月9日 10:32

我女友也是台灣人,但她有持南非的護照,請問結婚程序
也一樣嗎?請問從結婚到拿居留證需要多久的時間?
Posted by alex
at 2007年11月17日 21:21
問題沒說清楚,我無法回答。
你打算在那裡結婚?我只在馬六甲補辦結婚註冊,不清楚在馬來西亞結婚的程序,以上文字應該很清楚。
你在那一州?申請居留證馬來西亞各州的規定大同小異,但我不清楚馬六甲與其他州何處小異。這一點我也說的很清楚。
我沒別國護照,所以不知道是否有差別。
建議你去貴州的JPN問清楚,才是最準榷的。
Posted by 怡蘋
at 2007年11月18日 00:18
謝謝妳的回答,
我來自吉隆坡,請問像妳一樣先在台灣結婚註冊,然後在馬來補辦結婚註冊或先在馬來結婚註冊,然後在台灣補辦結婚註冊程序是否大同小異呢或有何分別?
想說如用南非護照申請馬來居留證是否較容易呢,因為持南非護照是免簽證入境的.
Posted by alex
at 2007年11月18日 15:22
只知道外子和我自己辦理過的程序。馬來西亞法令繁瑣,各州規定大同小異,我不敢隨便說說。
建議你去布城JPN問清楚。或者你還想問,布城在那裏?
Posted by 怡蘋
at 2007年11月18日 15:57
妳所辦理過程序的費用大概多少?
Posted by alex
at 2007年11月18日 19:30

真的很麻煩對不對?
我光想到這些步驟就不想去註冊了..
不過,畢竟還是得走到這一步...
我想問, 台灣人的報生紙要去哪裡申請啊???
Posted by 米亞
at 2008年04月22日 21:30
在台灣結婚不必申請報生紙,手續也簡單很多,所以我們在台灣結婚,馬來西亞只是補婚姻註冊而已。
我還是覺得很奇怪,明明林先生有大馬卡和護照,去jpm辦事仍要報生紙。總之,馬來西亞的報生紙不能弄丟,否則麻煩就大了。
Posted by 怡蘋
at 2008年04月23日 11:29

你好喔,剛看到這篇寫的很是詳細,
我可能也要到各州政府國民註冊局辦理手續了,
但和你不同的是--我沒有在台灣先註冊,
要直接在馬來西亞政府部門闖蕩了...
剛打到國民註冊局都沒人回應,
office hour了還是懶洋洋
想請問一下
如果沒有事先在台灣法院準備單身證明
可以在當地註冊局申請咩?
我是台灣人,對方是吉打人
可是我們人都在檳州
有點麻煩唷 XD 嘖嘖
我的msn是kkiwey@hotmail.com
大馬新娘你好!!
Posted by kkiwey
at 2008年05月2日 15:04
很不幸地,若沒準備單身證明,大概只能回台灣一趟了。奇怪,你怎麼沒事先打聽清楚呢?
另,每週五下午是穆斯林重要的祈禱,很多人會穿著禮服到回教堂禱告。總之,將大馬官方視同上班四天半就對了。
Posted by 怡蘋
at 2008年05月2日 16:06
我的經驗如下:我也是來了馬來西亞才結婚的,當初沒準備任何東西,請了台灣的親人把台灣的戶口名簿翻譯成英文,再去法院認證(民間公證),就把翻譯過認證過的文件寄過來,中間我們省略掉擺在公佈欄的程序,直接拿去給州務大臣蓋章(多付一點手續費即可),註冊單位於吉打的移民署那兒,再去吉打州法院宣示(準備兩位公證人),整個結婚就完成.
Posted by winni
at 2008年05月3日 16:26
謝謝分享,希望現在依然用得著。winni 的經驗應該是十年前了,但願兩地的法令都沒改變。
Posted by 怡蘋
at 2008年05月3日 17:53
謝謝你的補充,沒錯,是十年前,法令真的一直在改...^^
Posted by winni
at 2008年05月4日 17:15
已將你的經驗轉給kkiwey ,至少有點參考作用。不過,她好像還沒決定在檳城或吉打結婚,這我們就幫不上忙啦。
Posted by 怡蘋
at 2008年05月4日 17:59
沒錯!~結婚註冊事小,婚姻事大..
Posted by winni
at 2008年05月5日 19:50
其實也還好啦,結不結婚一樣都要過日子,還不是在柴米油鹽打轉,只是結婚之後責任多一點而已。
Posted by 怡蘋
at 2008年05月6日 13:54

改了改了,哪一天我把最新版公佈一下好了!!
Posted by kkiwey
at 2008年06月24日 17:14
歡迎歡迎,請將你的經驗提供需要的人分享,同是外籍新娘,經驗交流是很重要的。
Posted by 怡蘋
at 2008年06月29日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