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7,2005
《職場啟示錄》

這是時報出版的書,摘錄一些有意思的內容,記在這裡讓我備忘,也希望對某些人能有一番啟示:
九0年初期,美國管理協會和瓦特公司曾經針對一些認真進行縮減的公司做過研究。美國管理協會發現,不斷的縮減會造成「獲利降低、工人生產力下降」;瓦特公司的研究則發現,「達成降低開銷目標的公司不到一半,獲利增加的不到三分之一,提高生產力的則不到四分之一」。員工的士氣和工作動機在一波波精簡人事中大幅滑落,免於裁撤的員工只是在等著下回裁員的大斧臨身,並沒有因為贏過被裁的員工而歡欣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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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15,2005
草莓族or青貧果
「上班族是三等公民」。
「台灣平均每六人中就有一人從事傳銷」。
報載某家傳銷公司,以誇大的說詞、虛胖的錢景哄騙高中、大學生加入,許多學生為了圓夢,四處跟親朋好友借錢參加,最後無法賣出產品而負債累累,更害了同學朋友,痛苦不堪。
「活該!為什麼不按部就班、腳踏實地一步一步來,錢那麼好賺嗎?」
報載公平會的官員表示:十年來的統計結果顯示,參加傳銷領到佣金或獎金,平均每年是二萬五千元到三萬六千元,他強調:「傳銷不是人人可做,而且所花的力氣遠比當上班族要更多!」
這群人真的是咎由自取?這些事真的不會發生在我們身上嗎? ...繼續閱讀
September 12,2005
許個怎樣的未來?
40年代出生的人,如果有幸待在一家大公司,還能拿到一筆退休金;50年代出生的人,有可能拿到一筆資遣費;60年代以後出生的人,再也不必去爭退休金、資遣費,因為所剩無幾。
有個40年代出生的退休勞工跟我說:台灣最好的年代,70、80年代的錢都被我們這一代賺光、賺飽了,你們現在還有什麼?現在的年輕人別想做到退休,能夠工作的年資頂多15年,超過35、40歲工作就不保,所以這黃金15年就要想盡辦法,撈足後半輩子的退休金,管他合法、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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