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9,2007

撕裂族群之樂青退散【換圖】

公視新聞報導:

『在新店溪旁邊,有一個溪洲部落,這裡住著60多戶的原住民,不過台北縣政府打算把這邊,改建成河濱公園,居民就要被迫搬家,同樣在幫樂生療養院,爭取居住權的青年樂生聯盟,今天也組成後援會,要幫溪洲部落爭取權益。緊鄰著新店溪的溪洲部落,現在住著六十多戶阿美族原住民,....』(公視:溪洲部落不願搬遷 樂生聯盟聲援 ● 12/16/2007)

關於這則新聞,如果屬實的話,那,雖然現在我在趕工中,但還是有話要說.... 好,就簡短的說吧...

樂青....

你們閃遠一點!

要是綁詐同胞又被你們玩死了,你們拿什麼來贖罪啊?


【圖說】一群樂青正快樂的學跳綁詐舞,突然有一人發現,『ㄟ~我們跳得那麼爛,爛到你要上吊嗎?』


你們沒看到有多少學童沒營養午餐吃嗎?

怎麼可以不管營養午餐,跑去管番住屋?

先去管營養午餐吧!!

反正番人不重要,不勞你們大駕!!

慢走,不送,謝謝,麻煩不要再來~


Posted by nakaoeki at 樂多Roodo! │21:56 │回應(118)引用(0)番聞評論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 溪州部落,pangcah/amis, 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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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其實這些拆遷的例子
基本上都是必死
除了樂生地位特殊可以緩死之外

但是蠢左介入的下場
就是不但死 而且臭死
Posted by bigburger at December 19,2007 22:13

我看很難...
這些沒有現實感的人,把別人玩掛掉之後大概只會說:
「啊~這到底是誰?是誰害的?!一定是阿扁的錯!」
Posted by 小薰 at December 19,2007 22:14

對啊
然後來你家迫遷,不破千的時候
還會說
「當初我在XX自救會安怎又安怎....」 XD
Posted by bigburger at December 19,2007 22:16
或是像差一點主委一樣嗆他的資歷?

還是學小霸王說:「當年金恆煒不知道在哪裡?」 XD
Posted by alann at December 19,2007 23:15

有種這張圖以後會常常出現的預感orz
Posted by oahanchi at December 19,2007 23:44

樂生已經被玩掛了,所以樂青在找下一個宿主啊,跟病毒一樣ㄝ。
Posted by Tiat at December 20,2007 01:57

> 有種這張圖以後會常常出現的預感orz
+1....
真有先見之明啊~~~XD

剛突然想知道溪州部落到底是不是違建?
後來在一篇裡面發現:
除了溪洲部落,環河部落、鶯歌鎮北二高橋下與三鶯橋下部落等三處的都市原住民們也面臨相同的命運,他們同樣被政府以「違建」之名,拆掉住所,被要求住進三峽國宅。

http://forum.pts.org.tw/phpBB2/pts/viewtopic.php?t=2024&sid=be129a55992f4cff2bc92fc893a20430
----------
感想:什麼是以”違建”之名?違建就違建。只是違建可以就地合法變成古蹟,還可以拍電影咧。

違建還不只一處,真的很多啊~~~
不過,我絕對支持,綁詐的同胞站起來,向”台北縣政府”敲詐....不,是領取一筆高額的搬遷費啊~~~:>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December 20,2007 11:16

>有種這張圖以後會常常出現的預感orz
+1+1
Posted by 浮雲 at December 20,2007 16:27
那個倒在河邊的人是怎麼回事?!
Posted by 捲 at December 20,2007 16:33

為啥咪換圖了?!
疑雲蟲蟲!疑雲蟲蟲啊!!!囧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December 20,2007 17:21

> 那個倒在河邊的人是怎麼回事?!
不負責亂猜:那個應該是被那幾個學跳綁詐舞的青年給弄死的吧?~~~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December 20,2007 17:28

當然是因為樂青舞跳太爛,把那隻番擠落坡,就醬子摔/淹死了啊.....
Posted by Nakao at December 20,2007 18:19

圖中的樂青看起來還真是充滿了沒現實感的感覺...@.@
Posted by oahanchi at December 20,2007 18:55
這群青年的下一步可能是為被擠落的那位和上吊的這位綁詐向縣府靜坐抗議。。。
Posted by shunling at December 20,2007 22:19

然後被縣府派警驅逐,一切又變成阿扁的錯:P
Posted by 小薰 at December 20,2007 23:00

>>一切又變成阿扁的錯

::不是又變成,這是定理,沒有變過~
Posted by Tiat at December 21,2007 01:36

這就叫樂生出品,保証必死......XD
Posted by 大腸 at December 21,2007 08:53

打錯......是樂青....Orz
Posted by 大腸 at December 21,2007 08:54

「被要求住進三峽國宅」...

為什麼沒有人要給我國宅住...\__________/" 真是個不公不義的社會!
Posted by Taokara at December 21,2007 22:16
好可怕~他們怎麼跟阿告一樣,玩什麼什麼就倒...
Posted by poavosa at December 22,2007 01:27

...玩什麼什麼就倒...

那他們怎麼沒有去聲援蔣光頭紀念堂呢?我很期待ㄟ!
Posted by 德國豬 at December 22,2007 03:39
蔣光頭廟有紅衫軍支援即可,
不必把所有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
會被人看破
Posted by 瘋狂喵喵 at December 22,2007 13:33

> 好可怕~他們怎麼跟阿告一樣,玩什麼什麼就倒...

也許有些人把阿告當作偶像也說不定......
Posted by alann at December 23,2007 00:30
馬英九對溪洲部落的陳情者表示「……我把你當人看,我把你當市民看,要好好的把你教育,要好好提供機會給你,原住民的心態,要從那個地方調整起……」
Posted by Richter at December 25,2007 15:12

在阿公家也看到這個阿告的真情告白,一整個冒煙....
(因為同胞實在沒骨氣.....Orz)
Posted by Nakao at December 25,2007 16:35

真是感謝葉武臺
因為他把溪洲部落的原住民當人看
不用靠樂青惡搞
現在溪洲部落問題的知名度也大大的提高
Posted by bigburger at December 26,2007 10:02

不過,看到一開頭的自救會小組在討論要去哪些地方陳情抗議時,自救會發言人說:”麻煩一個地方,有效一個地方就夠了”後面還有一個阿姆說:”其實我們設定太多了,我們今天是不能再被動,我們是要主動。我們一直在設定的話,我們永遠沒有那個機會,他硬是要拆你還有什麼辦法....”

看到這個會議,實在覺得這個自救會比什麼樂青的,好上太多了啊,至少這些綁詐的同胞看起來比較實事求是啊~~~(先不管他們的立場如何XD,聽到馬英九去新店,就馬上決定要去找他,其實也是很讚的決定~力氣就是要像這樣花在刀口上啊~)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December 26,2007 11:52

喵說得也沒錯...
綁詐本來是很實在的民族...
就連蝸牛都不會放過當食物..
不過,要比樂青還沒現實感,應該也不太容易吧...
-_______-"
Posted by Nakao at December 26,2007 15:14

有啊
最近就有很好的例子
蔣家 XD
Posted by bigburger at December 26,2007 15:37

看樣子回應裡頭對樂青的敵意好像比對阿告還強,坦白說看在我一個路人眼中,真的有點不解。
有個回應裡頭扯到了紅衫軍(「蔣光頭廟有紅衫軍支援即可,不必把所有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會被人看破」),似乎把樂青當成扁政府乃至於本土政權的對立面,我想這大概是誤解,樂青是執政者的對立面,不論藍(台北、桃園縣長)綠(行政院長、總統)都是他們抗議的對象。至於紅衫軍算不算本土政權的對立面,我就不討論了。
至於樂青是不是那麼缺乏現實感,我想得要先問,這邊所謂的「現實感」到底是什麼東西?如果說像賴幸媛那樣在立法院奔走提案、向行政機關施壓叫做比較有現實感的話,那我想這所謂的現實感應該是指「權力」。當我們要向執政者抗辯的時候,賴委員和樂青都是缺一不可的。賴委員有管道、權限向行政單位施壓,可是她沒有時間、精力和社區建立持續的關係;樂青只能向執行單位耍賴、嚎洨,可是卻有能力長期協助社區的發展。樂生院民就地安居的訴求之所以遲遲無法達成,說穿了是建商和高層的利益勾結,樂青可說是非戰之罪。
當初溪洲族人和樂青接觸的時候,我也在現場。雖然當天稍晚的第一次「作戰會議」我並未列席,不過同樣站在執政者的對立面,大家互通有無也是很合理的。並不是樂青聞反必至、唯恐天下不亂地跑去湊熱鬧。您說影片裡溪洲族人開會討論看起來很務實,不知道您又有沒有參加過樂青的會議現場呢?
總而言之,我很懷疑大家對樂青一面倒的敵意和看衰是不必要的。又或者有什麼我該知道而不知道,可以拿來深責樂青的事情,那就要請教各位了。
Posted by PUPA at December 30,2007 01:18

>又或者有什麼我該知道而不知道,可以拿來深責樂青的事情,那就要請教各位了。

有的,很多.... XD
請見:
漢堡的系列文:
樂生感想之一:疑雲重重的樂生效應
樂生感想之二:挺樂生有保庇?
樂生感想之三:不算感想
樂生感想之四:人權這回事
樂生感想之五:別的病患呢?
樂生感想之六:能不能有點現實感
樂生感想之七:意料之中的判決

Kaka Tiat的系列文:
樂生思考(三之一)
樂生思考(三之二)
樂生思考(三之三)
他是這樣子聲援樂生
這款牧者--回應李欣芬教授

我自己的一篇簡單發言:
了無新意

這上面的文裡,連回應一起看比較好。只是... 其中有兩篇回應數超過兩千.... XD

但看過之後,我想何謂樂青沒有現實感,應該是滿清楚的.... ^^
Posted by Nakao at December 30,2007 02:33

>您說影片裡溪洲族人開會討論看起來很務實,不知道您又有沒有參加過樂青的會議現場呢?

忘了回答這句。
我沒參加過。但是,(1)講那句話的人不是我,請再拉上去重看一下那是誰的發言。(2)那位做此發言的留言朋友不正是說他從影片中得來的印象嗎?既然他說的是從影片中看來是如此,他有沒有在場,有關嗎?他沒說他「在場看是如此」吧?
Posted by Nakao at December 30,2007 02:39
剛才在某處看到某個留言,大受啟發..

我想PUPA路人可能是要來挑戰「有某種共同的歷史認識是我們應該企求的」這種思考模式,才會留言說「我很懷疑大家對樂青一面倒的敵意和看衰是不必要的」...
Posted by 捲 at December 30,2007 02:54

唔,小捲銅鞋,現在問題來了....
不是敵意的問題,而是說,我們綁詐是務實的民族,所以沒有實益的事情,很多綁詐可能不太願意做。至於看衰,問題也不在於要不要去看衰人家,而是在於... 他們衰了沒....
Posted by Nakao at December 30,2007 03:01
說敵意言重了,前面諸位頂多是看到相關報導滿肚便意而已....

至於看衰,前面諸位也只有看看而已啦,至於衰了沒有...這也不是旁觀者可以決定的啊~~
Posted by 捲 at December 30,2007 03:12

對啊對啊,衰了沒,這畢竟是他們自己決定的....
他們決定好了,旁觀者才看得吃來.... XD
Posted by Nakao at December 30,2007 03:18
不不不,就算開會決定了,
可是還有建商和高層的利益勾結,
所以最後決定的也不是他們啦。
Posted by 捲 at December 30,2007 03:25

>> 您說影片裡溪洲族人開會討論看起來很務實,不知道您又有沒有參加過樂青的會議現場呢?
啊....歹勢,這是本喵說的....^^

就幾點來分析一下我對樂青會議現場的感覺~
1) 是的,我本喵並沒有親身參與樂青的會議;但是曾有朋友參與過他們的會議。據說他提過幾個自認比較有實現可能的訴求建議,也不知對方有沒有聽進去(沒錯,他就是在抱怨樂青聽不進其他的聲音 XD)....。

2) 就最近這幾次行動的內容來看,現在講到樂青,大家會想到什麼?成大校慶某女生要撲上不成而著地畫面?人家在台上講話樂青在台下嗆聲(難怪被老阿伯打)?這樣無禮且沒有文化的行為,請問還有誰要認同?那請問我可不可以藉由這樣的結果,推論他們的會議結論必然要達到這樣的效果?會開出這樣認同無禮取鬧亂七八糟行動的會議,都是些什麼樣的人在開的?講他們沒現實感,還算客氣了!

3) 院會最後一天的樂生人權法案,為什麼賴幸媛沒簽字連署?為什麼賴委員可以牽拖台聯黨團?這個可不可以派個樂青代表出來解釋一下?該不會這也是樂青開會決議的結果?(不會啦我知道,對應上面講的賴委員的貢獻,我只覺得很可笑而已啦)
----------------------------
基本上抗爭這回事,一定要有一方需要作些退讓,才有可能使你的訴求爭取協調成功。溪洲阿伯阿姆們雖然口口聲聲叫馬總統,不過該有的攻防都還是有的,影片要注意看啊~有不少都是馬英九招架不住的(可看的不只是他那句名言而已)。

如果樂青不知如何才能有效達到效果,那至少也該知道如何防止自己不受傷;如果不知如何不受傷的抗爭,那至少也該記得一句名言:”師父說,歡喜作,甘願受”。如果被警察折腳抬走了還記不得這句名言,還要到底雞雞歪歪的話,那也怪不得別人看你們low了。到底是開了什麼款的會議,會使人low成這種地步啊....?
(歹勢,話講得重了點。)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December 31,2007 12:22

嗯,黑喵有理,黑喵一票~

順便說一下,不是我替綁詐同胞說話哩,他們決定去找阿告,要他幫忙,當然要講好聽的呀,難道要去見阿告,然後大叫謝長廷凍蒜嗎?不可能嘛!有求於人時,見人說人話,見告說告話,也不奇怪.... 就說綁詐是務實的民族咩~ XD

依我看,同胞們若是去找老謝,也叫他謝總統,那就真的非常務實了,擺明了就是誰幫忙誰就有票.... XD 事情就是要這樣搞才叫做有現實感呀,不然找上一個得罪一個,那根本就叫自殺吧....
Posted by Nakao at December 31,2007 16:52

在Nakao提供的諸多連結裡(雖然我還沒有全部看完啦),我覺得Nakao寫的那篇最深得我心了。

希望大家不要誤解我,我在任何意義上都不願意無條件地替任何一種訴求背書(有夠饒舌的句子,不過很完整地表達了我的意思),尤其是文末那段:

「扼殺更多的溝溝與接納更多的人群,其實是社會運動的大忌。而這種威脅該運動災難的形成,其實關鍵在於從事者自我優越的傲慢態度與因標榜而冷遇他種利益甚至污名終究必須共存社群的言行。我們憂心這種危及原本大家都支持的目標,而提出建言,卻被目之為敵對勢力。」

I真的是can't agree more呀!(完全沒有諷刺的意思,這正是我一直以來對社會運動乃至意見團體最深的焦慮)

很抱歉我貿然地將各位對樂青的敵意與其他欠缺反省的泛泛之輩混為一談,各位這種要求反思與對話的態度,才是人類進步的基礎。(媽的聽起來真的很酸但我真的沒有那個意思)

不過話說回來,在下面的回應裡頭(Kohtingay a pusi),我卻又看得一頭霧水了。第一點關於樂青會議的事情,就姑且不論(畢竟我也不知道黑喵那位同學提的務實建議是什麼)。第二點裡頭干涉到「什麼叫做暴力?」的問題,請容後再表。第三點裡頭的敘述,好像黑喵對賴幸媛拒絕簽署的來龍去脈不是很清楚?雖然不知道黑喵是不是故意留一手,不過我還是不揣鄙陋地做個簡單的報告好了:

賴幸媛之所以拒絕簽署,是因為政黨協商當中,要求把「禁止強制拆遷」的條文移送表決。而賴幸媛認為,一旦在共識決的政黨協商當中鬆手,將該條文付諸多數決,就等於是送羊入虎口(難道真的有人覺得各政黨是為了要在接下來的院會追認表決通過,才把該條文特別挑出來移送表決的嗎?),把樂生條款變成單純的賠償、道歉條款。這樣一來,原本要藉由立法程序替院民爭取就地安居權利的立意,非但蕩然無存,甚至還等於用樂生條款替強制拆遷背書(國家對你們的義務都寫在這裡面了呀,清清楚楚,你還奢求什麼就地安居?)。有鑒於此,賴幸媛才堅持不簽署這一份政黨協商。甚至於因此面對來自內部的反對聲浪。至於反對的聲音是什麼?苦勞網上卞中佩的文章大家應該都有看過,我就不贅述了。

不知道這樣的報告有清楚嗎?我這邊不對賴幸源或者樂生院民的對立做評論,單純解釋一下事情始末,同時也有點訝異為什麼黑喵會一方面好像知之甚詳(甚至提到台聯黨團),卻又選擇這樣的提問方式。

至於「暴力」,等等再說好了。
Posted by PUPA at January 1,2008 11:35

在Nakao提供的諸多連結裡(雖然我還沒有全部看完啦),我覺得Nakao寫的那篇最深得我心了。

希望大家不要誤解我,我在任何意義上都不願意無條件地替任何一種訴求背書(有夠饒舌的句子,不過很完整地表達了我的意思),尤其是文末那段:

「扼殺更多的溝溝與接納更多的人群,其實是社會運動的大忌。而這種威脅該運動災難的形成,其實關鍵在於從事者自我優越的傲慢態度與因標榜而冷遇他種利益甚至污名終究必須共存社群的言行。我們憂心這種危及原本大家都支持的目標,而提出建言,卻被目之為敵對勢力。」

I真的是can't agree more呀!(完全沒有諷刺的意思,這正是我一直以來對社會運動乃至意見團體最深的焦慮)

很抱歉我貿然地將各位對樂青的敵意與其他欠缺反省的泛泛之輩混為一談,各位這種要求反思與對話的態度,才是人類進步的基礎。(媽的聽起來真的很酸但我真的沒有那個意思)

不過話說回來,在下面的回應裡頭(Kohtingay a pusi),我卻又看得一頭霧水了。第一點關於樂青會議的事情,就姑且不論(畢竟我也不知道黑喵那位同學提的務實建議是什麼)。第二點裡頭干涉到「什麼叫做暴力?」的問題,請容後再表。第三點裡頭的敘述,好像黑喵對賴幸媛拒絕簽署的來龍去脈不是很清楚?雖然不知道黑喵是不是故意留一手,不過我還是不揣鄙陋地做個簡單的報告好了:

賴幸媛之所以拒絕簽署,是因為政黨協商當中,要求把「禁止強制拆遷」的條文移送表決。而賴幸媛認為,一旦在共識決的政黨協商當中鬆手,將該條文付諸多數決,就等於是送羊入虎口(難道真的有人覺得各政黨是為了要在接下來的院會追認表決通過,才把該條文特別挑出來移送表決的嗎?),把樂生條款變成單純的賠償、道歉條款。這樣一來,原本要藉由立法程序替院民爭取就地安居權利的立意,非但蕩然無存,甚至還等於用樂生條款替強制拆遷背書(國家對你們的義務都寫在這裡面了呀,清清楚楚,你還奢求什麼就地安居?)。有鑒於此,賴幸媛才堅持不簽署這一份政黨協商。甚至於因此面對來自內部的反對聲浪。至於反對的聲音是什麼?苦勞網上卞中佩的文章大家應該都有看過,我就不贅述了。

不知道這樣的報告有清楚嗎?我這邊不對賴幸源或者樂生院民的對立做評論,單純解釋一下事情始末,同時也有點訝異為什麼黑喵會一方面好像知之甚詳(甚至提到台聯黨團),卻又選擇這樣的提問方式。

至於「暴力」,等等再說好了。
Posted by PUPA at January 1,2008 11:45

PUPA
Sorry,正忙得焦頭爛額,晚點再來。
不過先說一下,你特別同意的那段不是我寫的... XD
那是德國三人組之一的小梟~
Posted by Nakao at January 1,2008 15:40

回到暴力。

在常識當中,我們都很清楚某些不文明的肢體動作已經是當代社會所共同厭惡、畏懼,甚至憎恨的了。這也就是為什麼當初公車老伯的影片在YOUTUBE上大傳特傳,裡頭暴露出我們面對一種跡近原始暴力的面對面衝突時,心中的惶恐以及義憤;小霸王的巴掌會令支持者在為之辯護的同時,心頭也難免惴惴不安:要是被打的是我怎麼辦?我們會害怕倒垃圾的時候在路邊踢踹別人垃圾袋的狂徒,一如我們害怕橫眉豎目逼近的野獸一般。那是種脫序的暴力。

可是常識比較不常提到的,是那種從結構中派生出來,一切都合乎程序的暴力。先不提樂生,就提立院修改選罷法,提高政黨參政門檻的事好了。當立法院的滾滾諸公在逐條表決,同意將有效得票門檻設在5%(當選一席需要3%)、將分區提名人數定為提名不分區的條件(並且提高)、將參選保證金再調高一倍的時候,他們難道不是在對台灣的民主體制施暴?不是在對有心參政的公民代表施暴?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曾經出入過幾個抗議的場子。外頭的群眾用非常「不文明」、「粗暴」的方式提出訴求(還不一定要丟這丟那,光是高分貝的口號就足以讓路人鄙夷了)。裡頭的官員則是在重重警力的護衛之下,西裝筆挺、好整以暇地露個面,答非所問、潦草敷衍(你們提個書面報告再說吧),然後揚長而去。因為他知道這些人充其量在報紙上博得了版面,可是他一非民選、二有官僚體制層層維護,所以他根本不用多做理會。就算在面對面的座談當中被長官推出來當成炮灰挨罵,自己在情、理、法都辯不過人家只能含糊其辭,回去之後還是大功一件,沒有人會責備他,也不會有人叫他引咎下台,因為他在某種意義上的確「克盡職守」。於是群眾的陳情通通變成嚎洨,再怎麼群情激憤也動彈不了警隊人牆後面的官僚體制。

請問一下,在這種狀況下,到底誰是施暴的那一方呢?上面的這些狀況,通通都是我親眼所見(傲慢、來去匆匆的處長。一問三不知、百口莫辯的文官。)他們在形式上都是溫文儒雅呀,可是仔細一想,那種翩翩君子的風度分明就是狐假虎威,反正官官相護沒人動得了他,他何必跟這些群眾「一般見識」呢?

可是在黑喵對樂青的第二點描述中,我看不到黑喵對於這種合乎程序的暴力有任何反省,反而是站在常識層面斥指嗆聲的作為是沒教養、「不文明」。當整個程序都壟斷在政府手中的時候(比方說何時開公聽會、找誰開公聽會,以及最重要的:公聽會上的意見怎麼處理),我們的公民卻還在為了異議團體的舉止沒文化而唾棄他們,我個人覺得這點值得商榷。我並不是要聲稱一切破壞規矩的舉動都是基進的政治作為,我只希望當我們看到有人「破壞規矩」的時候,能夠用至少相等的篇幅去檢討那種合乎程序的暴力。

最後回到黑喵那位同學的務實意見。雖然我至今還是不知道他到底提了什麼務實意見,不過在Nakao提供的那些文章的反覆辯駁當中,會看到這樣的對話:

有人說:「那為什麼不......?」
對方答:「其實有考慮過要......,可是......,所以......。」

我完全可以設想那位「有人」一定認為自己的意見比對方的更好、更務實,甚至認定對方一定沒有考慮過這個想法,只有一廂情願地要堅持這、堅持那。可是事實可能不然,他們沒接受意見不代表他們不接受意見,犯不著為此覺得滿腹委屈、懷才不遇。我上面那句話說得有點重了,可是我覺得像你們這樣思想活絡、詞彙豐富的優秀人才,尤其不該陷入那種黨同伐異,把別人都當笨蛋的精英情緒裡頭。

再強調一次,我無意為樂青無條件的背書,我對他們也有我的一套批判說詞。只是就回應中覺得值得討論的幾個點跟大家分享,不請自來多所冒犯。

p.s.有個語意學問題,簡單回應一下:
Nakao針對我「您說影片裡溪洲族人開會討論看起來很務實,不知道您又有沒有參加過樂青的會議現場呢?」這段句子做了回覆:
「那位做此發言的留言朋友不正是說他從影片中得來的印象嗎?既然他說的是從影片中看來是如此,他有沒有在場,有關嗎?他沒說他「在場看是如此」吧?」

不知道如果我當初說「您說影片裡溪洲族人開會討論看起來很務實,不知道您又有沒有看過樂青的會議影片呢?」或者是會不會免掉這段誤會,不過我相信在我這樣重說之後,應該也不必多作解釋了。
Posted by PUPA at January 1,2008 15:54

對了,我很喜歡版頭的那個阿拉萊耶,真的是不刊之論。該怎麼說呢,人類因為愚蠢而終於死掉的話,也是求仁得仁吧XD
Posted by PUPA at January 1,2008 16:05

> 同時也有點訝異為什麼黑喵會一方面好像知之甚詳(甚至提到台聯黨團),卻又選擇這樣的提問方式。
To Pupa,
你想表達的很多,為免模糊重點,我儘可能的一次只講一件事就好。

真歹勢,因為我正是覺得賴幸媛足以作為極無現實感的典範人物之一,即便他已做到立委。

我問一個簡單的問題就好:
以你上面所列舉的賴委員的考量,因為通過了人權法案而可能使得替強制拆遷背書;我沒有誤會你的意思吧?

可是,不通過人權法案,誰說最後就會放棄強制拆遷?這其中哪有什麼背不背書的問題?如果最後演變到如此,那豈不是雙輸的局面?既無法原地續住,也拿不到該有的補償,更慘的是,原訂要拆的部分也拆了。這也是當日去靜坐的台權會眾人所不能理解賴委員想法之處:難道人權法案通過了,就不能再進一步協商古蹟問題嗎?甚至是續住問題嗎?

賴委員究竟貢獻了什麼?對啦,或許他的貢獻跟樂青一樣多吧!對樂生的恩澤,是如山高如海深哪~~~(真有現實感的話,就讓我們看看結果啊?不過,我想等立委選過了以後,樂生問題大概就等著被丟到垃圾堆裡面去了吧?有機會像之前那樣再協商吧?很難了吧?)
----------------------------
至於樂青會議的問題,我想現在也不是多麼重要的事了(好吧,大概是我懶得再關心了)。不過如果你真的很在意本喵批評樂青的會議,在意得不得了的話,那或許我可以央請一下那位去樂青會議的朋友,來說說他到底是提了什麼建議,以及他的感想好了....(不過,他也可能有封口的壓力,沒辦法,情感的折磨啊~~~kukukukukuku~~~)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January 1,2008 17:48
PUPA對於暴力的那一段
個人實在是覺得,白寫的!大家都知道,暴力有很多種,因此,提及立委的選舉門檻那一段,真的是白寫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從頭到尾只寫說,「這難道不是對公民的參政施暴」,幫幫忙,也沒有寫「為什麼」是對公民的參政施暴,而所認為不妥之處於何,等等。
百分之五的政黨席次分配門檻,可能不一定會有問題,但是,我們制度設計確有可能造成第一票跟第二票之間的「票票不等值」,而造成有違反平等原則的問題,這個問題,等我想到再寫吧!
Posted by 德國豬 at January 1,2008 18:34
烏喵姨,

那就來說有什麼情感的折磨吧...XD,你一定沒有封口的壓力的!!


德國豬銅鞋,

不要忘記寫喔~~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1,2008 19:41

>> 那就來說有什麼情感的折磨吧...XD,你一定沒有封口的壓力的!!
小捲伯:
答案的主角,其實就藏匿在本主題裡一堆連結的那一堆回應裡面啊啊啊啊啊~~~~~
那真的很折磨,折磨到連偶只是個旁觀的路人,替他講出來都覺得粉為難,粉折磨的啊啊啊啊啊~~~~~
XD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January 1,2008 20:55

> 可是在黑喵對樂青的第二點描述中,我看不到黑喵對於這種合乎程序的暴力有任何反省,反而是站在常識層面斥指嗆聲的作為是沒教養、「不文明」。當整個程序都壟斷在政府手中的時候(比方說何時開公聽會、找誰開公聽會,以及最重要的:公聽會上的意見怎麼處理),我們的公民卻還在為了異議團體的舉止沒文化而唾棄他們,我個人覺得這點值得商榷。我並不是要聲稱一切破壞規矩的舉動都是基進的政治作為,我只希望當我們看到有人「破壞規矩」的時候,能夠用至少相等的篇幅去檢討那種合乎程序的暴力。

我對這段的看法是:問題不在合乎程序的暴力,或者制度下的暴力。這叫做,你搞不清楚所謂文明,需要做的是哪些事。某些人大概還還活在獨裁政府下,認為制度只需要衝撞,卻非好好維護的思考。

每個人對制度都必然有不同的期待。一個民主國家裡面,制度哪裡不好,必然要可以改,可是,也必然不是少數人說了算。民主國家本來就是多數暴力,難道要崇拜那種少數人說了算的獨裁國家?為什麼有些人可以期待一個聖主出來說:好,你們可以原地續住,建築都不拆,捷運再另找地方....為什麼他們可以天真的以為不經協調別人都必須認同他們的訴求,不然他們就不要維護制度?

你絕對有權力對政府單位的何時開公聽會、找誰開公聽會,公聽會上的意見怎麼處理有意見,你也絕對可以指出他們哪裡有瑕疵。但若說他們必須要找你們認可指定的專家,否則就不是合法的公聽會,這就有點強人所難了。除非你們能指出他們找的專家哪裡資格不符,哪裡有問題?但若這點都做不太到,只侈論政府行使制度的暴力,這....我可以視為這只是你意圖想要破壞制度的舉動嗎?

公平雖然很難達成,我當然也想追求。但是我更在意的是,我們明明已經期待成為一個民主國家了,卻為何連協調及達成共識的能力都很貧弱?制度,該是最低限度的一個共識。當我們不滿某個制度時,我們應該去跟對的人指出現有制度的盲點(如立委,如修法)。如果我們還記得的話,即將進行的立委單一選區兩票制,開最後一次國大會議前,是誰促成這修法的?其中之一的壓力就是林義雄。(當然此法利弊有待商確,單純舉例)我希望你可以思考看看,在今天的時空下,林義雄如何不衝撞制度就能文明地改變制度,是怎樣的作法?

制度一旦被破壞,就是戰國時期了;到時也無所謂文不文明的問題。就像那老阿伯被惹火了,他才不在乎被不被關,也要來揍你一拳,到時則是比拳頭大小的問題了。老阿伯對於犯法的事,他是有覺悟的。要衝撞體制的人們,你們有覺悟嗎?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January 1,2008 21:40
烏喵咦說得難道是她和他??!!!





好吧...其實我什麼都不知道....希望那個人不要再折磨、再為難了啊~~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1,2008 21:48

> 好吧...其實我什麼都不知道....希望那個人不要再折磨、再為難了啊~~
本喵也好為難啊~~~
為什麼我有預感,這一頁會迫遷....不,破千啊?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January 1,2008 21:53
因為有烏喵姨在啊...

只要烏喵姨也說出自己的為難與折磨,
這一頁破千可望啊!!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1,2008 22:04

嗚,我自認措詞都算委婉了,也不知道為什麼大家殺氣騰騰的。裡頭最嚴厲的指控,大概算是那句「白寫了」吧XD

剛看的時候雖然情感上有點難以接受,可是看完所有回應之後,我也是覺得自己白寫了耶。嘴巴上說「大家都知道,暴力有很多種」,對呀有肢體暴力、情緒暴力、體制暴力......BLAHBLAH,可是如果真的把我寫的看進去的話,大概不會允許自己對於現行體制只用「這個問題,等我想到再寫吧」來打發,卻又口口聲聲要我舉出現行體制「為什麼是對公民的參政施暴,而所認為不妥之處於何」。

我承認,我因為只是把這個當成例子,所以沒有詳細說明「我認為」我們的選制有什麼問題,可是讓我(又一次)感到訝異的,是我對現行體制的不以為然居然會招致那麼鮮明的鄙夷,甚至於讓黑喵認為我是「搞不清楚何謂文明」、「還活在獨裁政府下,認為制度只需要衝撞,卻非好好維護」。(即使我已經「此地無銀三百兩」地強調我「並不是要聲稱一切破壞規矩的舉動都是基進的政治作為」)

所以接下來,我首先會補充說明為什麼我認為選罷法的修正是種暴行(雖然我原本以為那不是重點,我只是舉例來說明姦汙人民的暴行也可以從程序上完全正義的會議裡派生出來),其次討論一下為什麼我認為自己不值得各位給我戴的那頂「極端改革基進派」帽子(雖然我很懷疑自已又會被批是白講了XD)。

5%的門檻干涉到的有兩個問題:席次分配、政黨補助款。前面一個問題其實相當顯而易見,既然得票只要不到3%(1/34)就可以配得一個不分區席次,為什麼得要5%的得票率才能算做有效政黨,並且開始分配席次?如果政黨得票率4%,那不分給這些民意任何一席立委代表的正當性在哪?其次是政黨補助款,一樣是從5%開始算,4.9%也一樣是無效、NOㄙㄨ。我們當然可以想像到有人會說這是為了避免浮濫參選、行政資源的無謂浪費,可是我們應該也要注意到,這不足以成為取消公民參與體制內改革機會的理由(既然各位都那麼強調事情要走體制內的方式來做),更何況參選本身也需要投資,應該要讓有心參選的政黨或者個人盈虧自負才對(還是大家要跟我說那些都是人民納稅的血汗錢,我當然歡迎各種討論包括政黨補助款的分配、監督、運用方式,現行的政黨補助款甚至政黨運作方式坦白說我還挺不滿意的)。

以上還只是5%門檻對公民參政的無端阻撓(拒絕配給席次、金援)而已,至於調高保證金、把分區提名人數跟不分區提名權綁在一起(這屆是得要提名十席分區才能提名不分區,修法調成二十席。當然,前次選舉得票率過5%的不受此限,不過who cares?),總而言之就是要把政黨參選的經濟門檻調高。請問正當性又在哪裡?對於那些平日都有工作,只能在公餘或是犧牲工作來參與政黨的老百姓,這種限制不是暴行嗎?我完全可以想見各位可能覺得政治是種專業,可事實是,這種門檻只是假專業之名行壟斷之實,拒絕將體制向更多人敞開而已。

從以上的發言當中,各位可以注意到我用了很多問句,都是集中在質問現行體制的正當性何在?我個人是將這樣的提問視為切入點,試著調整一下對「體制」的態度。當人們總是要「異議份子」提出他們的理據,來說服大眾新的方案可以解決更多的不公、生產較少的不義,要求改變的一方總是在舉證上負擔了較多的責任。我無意聲稱提出異議的人沒有責任提出論據,所以我剛剛已經寫了洋洋灑灑的一大堆可能終究是「白寫了」的說詞(還是各位要我把我的版本的參選門檻給字斟句酌的寫出來?我懷疑那不是討論的重點吧)。但我也要強調,當衝突產生的時候,站在體制那一邊的人至少也要和提倡改變的人分擔相等的舉證責任,而不是把體制當成是整個社會架構的預設值,然後把對體制的質疑都視為狼子野心,滿懷熱情地對其字斟句酌、檢驗再三,卻對檢驗官方說法顯得意興闌珊。

講得坦白一點,如果各位「反樂生派」派(放心,我知道「反樂生派」不等於「反樂生」,就像反陳水扁、反民進黨不等於反台灣、不愛台灣)真的像自己所聲稱的那麼理性,只是客觀地批評樂生派的作為有什麼不妥當的話。為什麼卻鮮少看見各位用批判樂生派的熱情去挑剔政府(中央地方都一樣,當然我知道如果我把這件事全都推給阿告大家在情感上會比較舒適)所提供的官方說法、作法?別說等量,連一半都沒有。這實在很難不讓我懷疑,「反樂生派」派也許還不習慣那種把體制、官方說法同時視為檢驗對象的思考方式。

當然,我並不是要鼓吹那種「黨產交回來再來罵民進黨貪腐」的邏輯,而是我以為監督政府、檢驗官方說法本來就是公民的責任。可是我們的社會卻很弔詭地,有人克盡前述的責任,並且對既有體制、作為不滿,成為異議份子的時候,會有大批人開始嚴格檢驗反抗聲浪,卻選擇在監督政府的脈絡裡噤聲。我不是鼓勵大家對所有異議份子的所有作為都概括承受,可是這樣一面倒的維護現狀,實在讓人很難理解。(是的,我不同意體制只需要衝撞,可是我也懷疑人們對體制的敬意普遍高得過頭了)

以上,是我試著替自己開脫「極端改革基進派」這頂帽子的一點辯白,坦白說,當得起這頂帽子的大有其人,至少我是受不起的。其他還有幾個小問題點,比方說「民主國家本來就是多數暴力」(這真是我們國家民主素養的最佳寫照,可我還是要說這是錯的)、「難道人權法案通過了,就不能再進一步協商古蹟問題嗎?甚至是續住問題嗎?」(坦白說我對這種「天真」(我可說是缺乏現實感嗎?樂生派很多人也這樣說唷)的說詞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這件事本來就是行政院、縣政府應作為而不作為,被民意代表「立法干涉行政」地攬回來做,現在你說要把發球權丟回行政權,然後問題會有轉圜的機會?),我都還有一大堆話想講,不過我想大概沒什麼人有興趣聽吧,所以「姑且」打住吧。
Posted by PUPA at January 2,2008 17:32

還是沒空回....
一眼瞄過去只看到三個東西
那就先回一下這三個不痛不癢的.... XD

(1)殺氣很重...
這裡... 殺氣... 我看是還好啊,辯論不就是醬咩。像有一位笨篤神父,他『慈悲為懷』,但他寫了某一書評,開頭第一句就說:『書名不清不楚,內容也沒有好到哪裡去...』這也不代表神父殺氣重啊(至多就只是機車而已)....XD

(2)>「這個問題,等我想到再寫吧」來打發
PUPA,因為小豬很忙啊,他要寫種花民國憲法讀本,要應付難纏的老闆,要吃香腸、喝啤酒... 真的很忙....

(3)「反樂生派」
不對不對,我反的是樂青......XD

P.S.善意的提醒:真的有殺氣的是每次都裝得很口愛的那一個.... XD
Posted by Nakao at January 2,2008 19:33
寫得真地很長啊...待會再看...

可是一定要大力贊同那瓜銅鞋這句話:
「真的有殺氣的是每次都裝得很口愛的那一個」

這簡直是對漢堡叔最確切的描述啊~~

所以等以後他出現了再擔心吧...XD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2,2008 20:57

↑裝口愛..... 真會裝....
Posted by Nakao at January 2,2008 21:20
對啊...到底是誰的肚子裡裝的是可愛啊...XD

(我們就不要對這點窮追猛打了~XD)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2,2008 21:52

大概看了一下...
說真的,PUPA,你跳躍得太誇張了....

光就這一篇及大家的回應來看,我倒沒覺得誰在一面倒的維護現狀。請注意一下這篇的主題,是我叫樂青離綁詐同胞遠一點,免得就像當初樂生院的問題一樣,愈幫愈忙,各方得罪不起,卻到處開罪於人。

你覺得這裡沒人罵政府?那當然啊,這篇本來就是在罵樂青呀。你要看罵政府的,那很多呀,但你要去有寫的地方看呀。這就好像說,你跑到辛巴威問說這裡怎麼沒賣企鵝公仔一樣,不是很爆笑?

還有,理性中道、各打五十大板這種事,我這草屋裡出入友人大體上都是不幹的。別人我就不講了啦,我是比較務實一點,不會泛論一大堆。比方說,本篇我就只是要叫樂青離溪洲同胞遠一點,免得早上醒來聽到不利的鳥鳴(鳥占不利),一跨出家門就被鐵鉤鉤倒(出師必敗)...等等。

要是你覺得這樣就是只罵了一邊,不妨看看我罵自己同胞是怎麼罵的,那可比這兇狠一百倍。自己同胞都可批評,難道批評政府還會有顧慮嗎...

啊問題就是不在本篇範圍內咩~
Posted by Nakao at January 2,2008 21:55

漏了一句:
以上會有諸多言語差池,不用說,一定是阿扁的錯~
Posted by Nakao at January 2,2008 21:59

>當然我知道如果我把這件事全都推給阿告大家在情感上會比較舒適

你為何知道?為何當然知道? ~"~

唔,與幹譙阿告有關的不在這一篇....
我在番之馬前卒譙了誰呢?第一,阿告(這還不是明著譙哩)。第二,番人電視台。第三,番人委員會的咦主委(我很酸他呀,還寫信去酸他呢)。

你這種指控不是在跟我開玩笑嘛....~"~
我可是能譙番人就盡量譙番人的番人咧....

偶要企睏了.....~"~
Posted by Nakao at January 2,2008 22:11

「5%的門檻干涉到的有兩個問題:席次分配、政黨補助款。前面一個問題其實相當顯而易見,既然得票只要不到3%(1/34)就可以配得一個不分區席次,為什麼得要5%的得票率才能算做有效政黨,並且開始分配席次?如果政黨得票率4%,那不分給這些民意任何一席立委代表的正當性在哪?其次是政黨補助款,一樣是從5%開始算,4.9%也一樣是無效、NOㄙㄨ。我們當然可以想像到有人會說這是為了避免浮濫參選、行政資源的無謂浪費,可是我們應該也要注意到,這不足以成為取消公民參與體制內改革機會的理由(既然各位都那麼強調事情要走體制內的方式來做),更何況參選本身也需要投資,應該要讓有心參選的政黨或者個人盈虧自負才對(還是大家要跟我說那些都是人民納稅的血汗錢,我當然歡迎各種討論包括政黨補助款的分配、監督、運用方式,現行的政黨補助款甚至政黨運作方式坦白說我還挺不滿意的)。」

大哥!你把很多東西「混在一起講」了吧!百分之五的門檻不是「涉及」兩個問題,是剛剛好,在憲法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裡面分別規定了「政黨席次分配」跟「政黨補助」的部分,都恰好規定為百分之五。至於不分區的政黨分配,ㄟ,理由大概不是你寫的這一大段,翻遍教科書大概可以告訴你「有鑑於威瑪共和之不穩定的多黨政府」,這句話是說,「偶棉是從香腸啤酒國抄來」,所以,要問為什麼是百分之五,要先去看香腸啤酒國的「立法理由」。你的上面這段理由,恕個人還沒有看過。
至於百分之五的政黨補助,這個部分是比較有問題的,有可能違反民主原則,原因在於對政黨的補助不是對該次的競選經費,而是比較像是「常態」的補助,如果這樣,是否有可能會「助長」大黨,而對「小黨」的發展不力,是有疑問的,如果「政黨」的功能是在於「由下而上」傳遞「人民」的意見,那麼,在這樣的狀況下,是否會阻礙,才是一個問題。也因此,香腸啤酒國對於政黨的補助門檻是百分之「零點五」。另外也有可能違反「政黨平等」的原則,因為只對A而不對B的補助,本身就需要有比較強的正當化基礎。
這些上面都「不是重點」,因為「最大的重點是」,啥米叫做「政黨」?台灣是什麼制度?總統制?內閣制?第一個,台灣沒有政黨法,只有對「政治團體」的規範,所以,目前沒有對「政黨」的特別規範,更沒有定義。第二,為什麼又要提到台灣是什麼制度呢?跟總統制內閣制有什麼關係呢?!當然有關係,如果台灣不是「內閣制」,那麼我們才要去討論,那個百分之五的門檻,為了維護「不要小黨林立」而值基的百分之五門檻,是否有必要存在。
而我上面說的那個第一票根第二票可能會有票票不等值的問題,在於,台灣的設計方法過於陽春,可能會造成非常僵硬的結果,因此有可能,第一票的直接選舉,A黨的人很多,可是A黨在第二票的地方低於百分之五的選票,在這種狀況下,會有票票不等值以及對小黨的不利的現象,因為等於上由下而上的意見傳輸在第一票根第二票是不同的,而且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台灣的設計,在這個地方會有問題。
結論,我實在不知道,這個東西跟「樂青」有啥米關係,個人還是覺得PUPA舉的例子,灰雄失敗。
簡單這樣寫。
Posted by 德國豬 at January 2,2008 22:32

...(2)>「這個問題,等我想到再寫吧」來打發
PUPA,因為小豬很忙啊,他要寫種花民國憲法讀本,要應付難纏的老闆,要吃香腸、喝啤酒... 真的很忙

我承認,我很沒誠意!
Posted by 德國豬 at January 2,2008 22:38

又要迫遷,喔不,破千了嗎?
口弗口弗口弗口弗口弗~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3,2008 00:09

>啊問題就是不在本篇範圍內咩~

那瓜說的一點也沒錯,我多慮了。耽誤大家時間不好意思,我閃了。
Posted by PUPA at January 3,2008 00:16

喔喔,好期待啊~~

真的要迫遷,喔不,破千了嗎?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00:29

閃了,那不是破不到千了嗎?....Orz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00:30

你們這些人果然太機車了,把人都趕跑了,怎麼迫遷,喔不,破千啊!!

2008第一發,就這樣沒了....Orz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00:32

我還沒開始啊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3,2008 00:33
為了將功贖罪,你們兩個努力迫遷...啊破千...吧~~

目標:2009....你們有一年的時間啊~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00:55

掃了兩位的興真抱歉,我只是把之前貼的文串都看完之後,判斷自己沒有柿子那樣的好修養和能耐。所以不奉陪了。

最後跟大家分享我一個朋友看完tiat文章的感想:「前面看起來都很講理,看到後面才發現他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而已」。

這樣有沒有幫大家坐實各位對樂青派的指控?這樣也能把人家抹綠,白紙黑字歷歷在目呀。
Posted by PUPA at January 3,2008 01:50

To Pupa,
其實這還真的是蠻有趣的喔。我其實比較有興趣的是,你為何會有這些觀念?哪裡來的?不過我專業不是法,沒辦法像這些旅德同胞那樣字字珠磯,針針見血。不過我惹來的問題,還是負責任一下~

>>「民主國家本來就是多數暴力」(這真是我們國家民主素養的最佳寫照,可我還是要說這是錯的)
為什麼?哪裡錯?
好吧,或許是"暴力"兩個字難聽吧。那不然改個詞?"數大便是美"嗎?喵哈哈~

或許你比較聰明,你來告訴本喵你的看法,如何能決定一件事,在僵持不下的狀態下,不用多數決的方式來決定?擱置它嗎?一切都樂青會議說了算就好了嗎?

>>「難道人權法案通過了,就不能再進一步協商古蹟問題嗎?甚至是續住問題嗎?」(坦白說我對這種「天真」(我可說是缺乏現實感嗎?樂生派很多人也這樣說唷)

是啊,知道我說的這是"天真的","無現實感的"句子就好。不過,我懷疑你不能理解,或故意忽略我的另一個重點:"樂生居民的人權",與"古蹟認定",甚至"原地續住",是可以分開來探討的。不如你來告訴我,為什麼有些人他們必須要把它們綁在一起來討論?目的何在?他們難道不知道,全部爭取到並不容易,但全部輸掉卻是輕而易舉的嗎?

不過我倒是不否認,這種無現實感到接近於騙子常用的句子,偶爾我也會對一些無現實感的人使用的~尤其是勸他們別再執迷不悟,非得要往死路走去之時。不曉得有沒有人對賴委員這樣子說呢?


>> 這件事本來就是行政院、縣政府應作為而不作為,被民意代表「立法干涉行政」地攬回來做,現在你說要把發球權丟回行政權,然後問題會有轉圜的機會?)

請問我在哪一段,講過這句話?
發球權?行政權?你在講什麼?

雖然我沒講過什麼發球權丟回行政權的話,不過我試著理解一下你的問題好了。我應該說的是,當行政機關的決議有人不滿時,不滿者可以去抗議,他們若真的哪裡有瑕疪或獨斷的地方,就依程序指出來。而非採取直接破壞制度的手段,作不合理的要求。

走立法途徑,是很對的途徑。尤其行政單位一切都是依法行事時,樂生可以拿來斡旋的好牌本來就不多。而好不容易(不管是:他們好可憐~你們為何不幫他們....牌,或者是其他的誘因牌,如立委選舉),終於有個機會可以立個法案,是可以追溯過去,使受過苦的病患們有機會得到補償........這些跟什麼行政機關都無涉。在快要成功之際,最後卻放棄了(樂生的阿公阿嬤,能怪誰呢?)。

另,我也沒有表明我是完全維護制度的啊。喔,是啦,或許是我的用詞太模擬兩可了,導致誤會了吧。我一直有強調:制度,是要可以改的啊。我不能接受的是,破壞原有"可以修改制度"的制度,明明已經有方法可以修正制度了,卻採取胡鬧的方式,自以為那是"衝撞制度",甚至協調結果不滿意還指控別人"以多數暴力壓制少數聲音",別不知言行後果然後自以為義吧。其實那樣子啥都不能衝撞,只會讓人覺得很煩然後也讓人很不文明地直接巴下去而已。

歹勢,我算是個粗喵,講不出什麼大道理的話來。我為我自己沒辦法像大捲伯那樣裝可愛,以及沒辦法像大捲伯,德國豬,那瓜,及來不及的漢堡鍋他們法條能朗朗上口,據理分析,只能就自己的觀察來講事情,歹勢。XD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January 3,2008 01:59

>>賴幸媛之所以拒絕簽署,是因為政黨協商當中,要求把「禁止強制拆遷」的條文移送表決。而賴幸媛認為,一旦在共識決的政黨協商當中鬆手,將該條文付諸多數決,就等於是送羊入虎口(難道真的有人覺得各政黨是為了要在接下來的院會追認表決通過,才把該條文特別挑出來移送表決的嗎?),把樂生條款變成單純的賠償、道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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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賴幸媛蠢的地方。
沒有現成法源,而需要創造出一個超例外法源的法案,本來就很難獲得支持。
樂生法案,本來就只該是單純的賠償或補償。至於道歉的部分阿扁早就道歉過了,再來一次意義也不會太大。
因為樂青眾和賴幸媛之流的蠢左幫院民豎立起「居住權」這樣的虛幻大旗,結果反而讓實際可得而且應得的補償或賠償無法實現,說這些蠢左是在玩死別人的人權,誰曰不宜?
雖然那些什麼居住權的奇怪主張,連樂生律師團都放棄了(請參見拙著之七),而蠢左們就是無法接受院民其實沒有任何實體法上權利,也沒關係;照你在小捲家的留言,社會和其相應的規範,難道不該是逐漸細部修正的嗎?這次會期通過補償或賠償,下次會期通過居住權的特別保障,難道不可以嗎?

其他的部分,我得說,你不僅跳躍,而且有無視現實的傾向,或者說,被媒體輿論誤導的現象,這個嘛,有空再說 XD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3,2008 02:04

>> 只要烏喵姨也說出自己的為難與折磨,這一頁破千可望啊!!

那我看,我趕快"不為難也不折磨"的離開,不要迫牽....不,不要破千,還是比較好的~XD

(可是,每次都嘴巴說不要,身體卻又很誠實的來進行迫牽....破千之旅了說@@這感覺似曾相識~~~)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January 3,2008 02:07

>>最後跟大家分享我一個朋友看完tiat文章的感想:「前面看起來都很講理,看到後面才發現他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而已」。

::真是好感想。不過,你不是要閃人?看樣子還是留下來好後?對啦,這樣才對,這樣才有迫遷,喔不,破千的機會啊啊啊啊~~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02:13

>>最後跟大家分享我一個朋友看完tiat文章的感想:「前面看起來都很講理,看到後面才發現他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而已」。

是啊
所以前面看起來很講理的部分都可以不用管了?
就像拆樂生院只是為了砂石利益和官商勾結而已對吧?

唉呀~我也好想回到那樣用動機論決定一切的清純無知童年啊~~~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3,2008 02:27

漢堡,你這樣太直接了啦,應該要說,「前面看起來很講理」這一句,是沒有意義的,只是要讓講這個感想的人看起來很講理而已。

後面那一句「他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而已」的跳躍性思考才是這個感想的重點啊啊啊啊~~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02:30

恩?
那個叫跳躍性思考嗎?
要叫跳躍性思考
至少得先有思考吧?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3,2008 02:38
鐵伯早就被貼滿了謝奴謝迷的標籤啊...再怎麼否認也沒用的啊啊啊啊~~

「清純無知童年」...漢堡叔你有過這種東西嗎??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02:38

有的
雖然我已經進入憂鬱叛逆的少年期
但是不能否認曾經擁有啊~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3,2008 02:40
現在曾經憂鬱叛逆,也不能推出以前就清純無知啊...

少年期...是用神木的年紀來計算的嗎??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02:43
...掃了兩位的興真抱歉,我只是把之前貼的文串都看完之後,判斷自己沒有柿子那樣的好修養和能耐。所以不奉陪了。

PUPA應該沒有看到差一點主委寫的吧?!如果你看過,你應該會說,機車團怎麼有這麼好的修養繼續跟他打轉,還沒有把討論區封起來。

...最後跟大家分享我一個朋友看完tiat文章的感想:「前面看起來都很講理,看到後面才發現他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而已」。

你是鸚鵡喔!別人的意見拿出來貼幹什麼?而且,如果是針對鐵伯,不會去鐵伯家貼喔!貼在這裡有問題吧!

還有!上面寫了落落長,都不回應,是在莊孝維嗎?!這樣要跟人家討論,還說別的版「不能批評民進黨」,這種討論態度,會讓人懷疑,你是不是真的要來討論的。
Posted by 德國豬 at January 3,2008 03:18
這個問題實在太難了...選舉制度怎麼那麼複雜啊...

喔,不,是香腸啤酒國的選舉制度怎麼那麼複雜啊....Orz....


ps. 德國豬銅鞋要有耐心啊...現在台灣大半夜了...應該是去睡覺了啦...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04:24

還真是一覺醒來人事已非啊!好好的一個迫遷....喔,不!是破千,就這樣玩完了。

不是說要講道理嗎?怎麼人就閃了呢?要知道,所謂的民主制度可是相當鎖碎煩人的啊,這種程度就受不了了是要改變那個世界啊~~~XD

就靠衝撞嗎?XD
Posted by 大腸 at January 3,2008 10:03

靠"愛"、"底力"、"友情"~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3,2008 11:12

我聽到最好笑的就是說,kaka Tiat只是不喜歡見人批評民進黨。他又不是民進黨黨主席,幹嘛討厭人批評民進黨?他批民進黨的... 阿就說過了,要去他有寫的地方看呀~

而且,一個人有沒有批評民進黨,到底能夠代表什麼呢?PUPA到底想在批評民進黨的言論裡找什麼安慰?以我個人立場來看,我與其花時間去批民進黨,還不如花時間在台灣基礎文史工作,畢竟文獻是一種英雄的事業(語出大川鼠叔)。青菜蘿蔔,各有所好,沒批民進黨又代表啥米?啊就沒代表啥米吧!
Posted by Nakao at January 3,2008 12:20

大腸,你不知道嗎?當然是要改變這個被不公不義的右派資本主義貪腐政權所宰制而異化的剩餘生產價值被資本家階級吃乾抹淨的M型貧富差距只拼意識型態不顧弱勢團體之社會啊啊啊啊~~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15:43

safa,一個人有沒有批評民進黨,當然是代表這個人不想要改變這個被不公不義的右派資本主義貪腐政權所宰制而異化的剩餘生產價值被資本家階級吃乾抹淨的M型貧富差距只拼意識型態不顧弱勢團體之社會啊啊啊啊~~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15:46

漢堡,靠"愛"、"底力"、"友情",可以改變這個被不公不義的右派資本主義貪腐政權所宰制而異化的剩餘生產價值被資本家階級吃乾抹淨的M型貧富差距只拼意識型態不顧弱勢團體之社會嗎?

又,什麼是「底力」?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15:48
鐵伯今天很high唷...不要以為這樣就可以掩飾你作為貪腐統治集團領導之一的事實!!

又,什麼是「底力」?+1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17:26

小捲,你不知道嗎?我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而已啊,所以看到有人批評民進黨,我當然會high起來啊~~^Q^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17:38
鐵伯,不要再用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欺瞞世人了,早就有人(那素隨啊?)真脂灼賤,發現你其實就是貪腐的統治集團的首腦....老蟹啊啊啊啊啊啊!!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17:45

小捲,你錯了啊,再怎麼老蟹,也是漢堡比較老啊!被發現是老蟹的,其實是漢堡啊!

再說一次,我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而已啊!!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17:48
M原來是我弄錯了,抱歉...不過誰叫你兩個那麼容易令人搞混~~XD

好嘛好嘛...那麼任性,可是我就偏要批評民進黨!!

批評民進黨批評民進黨批評民進黨批評民進黨批評民進黨批評民進黨批評民進黨批評民進黨批評民進黨批評民進黨批評民進黨批評民進黨...





啊...你怎麼那麼幼稚啊......XD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17:54
為什麼多了個M....這是老天告訴我們:留言也有M型社會嗎!?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17:56

小捲,我才不跟你一般見識,我雖然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可是我前面看起來很講理啊:

很講理很講理很講理很講理很講理很講理很講理很講理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18:08
你要傾聽一般小民的心聲啊,怎麼可以用不「一般見識」這種高高在上的姿態呢?!


....雖然我沒有三百萬可以打廣告,但我願意繼續在這個部落格戰下去....XD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18:19

沒有辦法迫遷,不破千,來個破百吧!誰會踩到一百勒?
Posted by 德國豬 at January 3,2008 18:47
不要只為了破百而破百啊....


這應該是九十八吧?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18:53

99

小捲
為什麼不能為了破百而破百?
難道不能為了樂生而樂生嗎?
你這個貪腐的統治集團的一份子!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18:56

所以踩到100的是隨呢?
Posted by 大腸 at January 3,2008 18:58
如果為了破百而破百、為了樂生而樂生,
那就太侷限,太沒有開放的眼光了!

要知道,現在是要跟國際接軌的時候啊~~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19:01

看起來好像是大腸哥踩到了
大腸哥請客!!

ps: 話說阿豬通知我來迫擺..結果我忙著看機車團爆走就忘記了 XD
Posted by alann at January 3,2008 19:03

小捲,你這是幫大家坐實大家對樂青派的指控嗎?這樣也能把人家抹綠,白紙黑字歷歷在目呀。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19:05
這就叫做「天外飛來一腸」嗎??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19:05
鐵伯從哪裡的文字看到我在對誰抹綠?
這是一種斷章取義、不實的扭曲!!



把大家抹綠的明明就是那瓜~~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19:08

我只看到大腸要請客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3,2008 21:59

KUSOOOOOOOOOOOOOOOO~~~~~~~~~~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January 3,2008 22:51
啊那「底力」到底是什麼啊??


ps 我也有看到大腸叔要請客~~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3,2008 23:19

我也有看到大腸要請客~~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23:26
goa ma khoann tioh ahhhhhhhhhhhhh~

toa-tng ai tsiann
Posted by Amo at January 3,2008 23:49

「底力」:隨著HP減少,命中、閃避、裝甲、會心一擊率提昇,LV越高加成越多。
「底力」通常是駕駛超級系的機器人時所必需的能力。像蓋特的弁慶,鐵金鋼之類的駕駛員,都有具備。
(機戰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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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若命中跟會心一擊率都增高了,怎麼沒看到有打中啥咪咧?本喵認為侵略者只是放放ひらめき而已吧?囧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January 4,2008 15:08

因為原本趨近於零
再怎麼提高也有限啊

換成人工智能改或許都更好些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4,2008 19:23

這就是人工智能與工人智能互為主體所導致的命中率跟會心一擊率的異化嗎?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5,2008 12:04

是,在機戰時代,人工智能進入遊戲,長時間的進行戰鬥,人工智能開始和會心一擊疏離,會心一擊的斷裂成為異化的首部曲,在進入遊戲後,在零碎的機體分工下,人們開始和氣合疏離,氣合的消失成為異化的二部曲,當人們疏離會心一擊與氣合的意義消失,必中和集中的漂泊成為異化的終曲。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5,2008 13:22

原來是這樣,但不知,這三部曲的進行,跟星際大戰三部曲的關係,是如何產生權力結構上的意義?以及,如何與馬克斯的階級鬥爭最後階段將使無產階級專政的關係又是如何有辯證上的關係?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5,2008 13:27

施主
這個問題要問你自己~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5,2008 13:32

原來...不想回答的話只要抓出一個人然後說

"...最後跟大家分享我一個朋友看完XXX文章的感想:「前面看起來都很講理,看到後面才發現他只是不喜歡人家批評民進黨而已」。"

最近這種人好像越來越多了...
問題是...德國豬這麼認真的回答,卻變成跟牆壁說話
要浪費別人時間也不是這樣的吧?
Posted by 小薰 at January 5,2008 14:43

自從發現格主是陳雲林來台期間的受害者之一,我就陷入深深的焦慮。
自由廣場上常常看到樂青的身影,請問各位,現在對樂青的態度還是一樣嗎?
Posted by PUPA at December 5,2008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