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2007

Parasites

那位地質學家說過,從地質學的尺度來看,將時間拉長了來看,所謂的『適者生存』,其實與『幸者生存』是同樣的意思。當然,這位地質學家談論的是整個生物圈的狀況,但這樣的看法若是只放在人類社會裡來考慮,倒也頗為貼切合適。

這個社會上有許多所謂的『正常的人』或『健康的人』。是這些人能力比較強、比別人優越,所以才被這個社會認為『正常』或『健康』?或者,只不過是因為這些人比較幸運?John Nash是個天才數學家,大概沒人有意見。而他之為精神分裂症所苦,顯然也不是因為他自己不努力、自己放棄人生,卻只不過是因為他倒楣而已。依我看,Nash可以活到這麼大的年紀,本身就是一種超凡的能力。這世界上有多少『正常』或『健康』的人,可以忍受Nash忍受的一切?

有時候我覺得,這世界上那些『正常』或『健康』的人,往往不能理解與他們不同的人生。他們可能會覺得,那些有著精神疾病或有著問題人生的人,是自己本身不努力或自暴自棄所致。甚至於還有一些人,會認為那些陷在問題人生中無法跳脫的人,只是喜歡玩一個問題人生的遊戲,玩得樂此不疲『而已』。

說到這個,就讓我想到美國知名的漢學家Robert Oxnam。我曾在論文裡引用過他的著作,因此,當我知道他是DID病人(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解離型人格障礙,也就是一般俗稱的多重人格,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真的頗感吃驚,因為我很難想像一個DID病人還能像他那樣,有被社會上多數人所肯定甚至欣羨的成就。他在《A Fractured Mind: My Life with 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中譯本為《十一個我與城堡》)中敘述他與DID奮鬥一生的故事,再加上他的醫生在書中所做的敘述,使讀者可以清楚地知道,Oxnam不是因為自己在鬼混,人生才變得那般悲慘。問題的根源很簡單,只不過是因為他很倒楣,童年受虐而導致人格分裂罷了。

許多有著精神疾病的人,頗安於一個『不正常』的人生(例如有人精神分裂,反倒善加利用而去當乩童──這真的不是我唬爛,而是真人實事),也能夠接受和擁抱一個『不正常』的人生。對於這些人的選擇,我們的社會當然應該接受,畢竟,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人有隨意處置自己人生的權利。此外,還有更多有著精神疾病的人,比所謂的『正常人』付出了加倍甚至數倍的努力,想要去維持一個『正常』的生活,想要擺脫因為所謂的『不正常』而帶來的痛苦。(當然,正常或不正常,單純只是相對的分類而已。進一步說,正常與不正常,不過是相互界定的概念,就跟『自我』與『他者』之相互界定一樣。)

對於這些尋求協助、想要擺脫『不正常』的人,我們反倒就能說他的『不正常』是他自找的、是他玩遊戲玩得樂此不疲嗎?說這種話的『正常人』有沒有想過,換了自己去過那種人生,可能早就自殺身亡、根本活不到別人去尋求協助的年紀呢?那些『正常人』有沒有想過──也許正因為自己『很正常』、無從真正體會什麼叫作『不正常』,反而導致自己的理解力和體悟力比那些『不正常』的人低?反而使自己對於不同人生的接受度和包容力變得比較低、使自己沒有足夠寬廣的心胸去看待『不正常』的人生?此外,可能還使自己對於正常或不正常,根本上就抱著過度的偏執或信念呢?

簡單地說,如果不是因為一個社會裡有人被定義成『不正常』,那個社會裡,也就不會有誰是『正常人』。『正常』的意思,就是將不合己意和違反社會集體情感的人,邊緣化成『不正常』。那些被邊緣化成『不正常』的人,鮮少有對那些『正常人』品頭論足的,那是出於自己不正常而自卑、不敢批評嗎?我想,很多時候,只不過是因為『不正常』的人,更能體會這世界上有多少種不同的人生、人生裡又有多少種不同的價值和觀點、不同的人生多麼應該彼此尊重,而已。

任何一個有點自省力、批判力的『正常人』,都不會因為自己的正常而覺得高人一等。因為,『正常』本質上就是『不正常』的寄生蟲,哪裡高人一等?哪裡比較優越?如果沒有『不正常的人』充當這些『正常人』的犧牲品,那些正常人… 活得下去嗎?他們身為正常人的自我肯定感,要依付在哪裡?

若在某個社會裡,殺人不違犯道德,那麼,這個社會倒是有可能將用筷子吃飯或男人剪短髮,當成違反道德(甚至法律)的行為。犯罪是人類社會的常態,不是變態。不正常也是人類社會的常態,不是變態。因為人如果不把某些人打成異己,就不太可能獲致正常乃至成功的自我肯定感。

任何一個自我認定為『正常』的人,實在應該想想,這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價值或路徑,這不僅在人類歷史上已被反覆驗證過,在地球的歷史上也被反覆驗證過。此外,自我認定為『正常』的人也應該想想,自己是不是該感謝那些被他們認定為『不正常』的人?因為,正常人的正常人生,是建立在否定他人人生的基礎上啊。

光是這一點,我們這個社會的『正常』人,至少也欠所有『不正常』的人一句『謝謝你成全我的人生』吧?因為,在某些其他的社會裡,像John Nash或Robert Oxnam或其他精神病患者,可是被當成聖哲或先知或天才,那些我們這個社會所謂的正常人,反而是被視為無才能者、無用者、失敗者的啊!

誰該反省?誰該自我批判?我看是『正常人』吧。因為正常人不過就是:一,幸運,沒有遺傳性疾病或沒有遇到重大倒楣事;二、自私,將他人邊緣化成不正常者之後,還沾沾自喜,大言不慚。如此而已。

相關閱讀:精神病的社會文摘

Posted by nakaoeki at 樂多Roodo! │09:35 │回應(17)引用(0)番書小報告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精神病, 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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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完全同意你的結論啊!

跟伙伴及家屬相處的經驗裡,我發現其實會不會發病只有上帝的骰子能夠控制,換句話說,誰也抓不準。現在的精神醫學成果已經發現許多相關的生理、心理因素,跟精神疾病有關係,可是問題在於,即使一個人擁有這些因素,也不代表他一定會發病;而一個人不擁有這些因素,也不代表他一定不會發病。所以關於正常與不正常,真的只是幸運不幸運而已。

至於第二點則根本就是無時無刻不在發生的事,即使已經經過了幾個世紀的監禁、反省,但現在社會上仍然在進行著把鄰居關進精神病院,然後自己就可以安慰自己是正常的這種事。事實上,從許多方面來看,所謂的「正常」者往往也是相當「不正常」的。譬如說,因為一個人站出來講了幾句話,就相信他,不但捐了他一百塊,還每天去幫他風吹日曬雨淋的靜坐,這種人「正常」嗎?
Posted by Tiat at July 2,2007 11:53
我不能接受用 不正常/正常 來區別

我比較喜歡用 不可愛/可愛/超可愛 做標準耶...

當然
自從前陣子看多某機車團的表現後
不機車/機車/重型機車 也自然而然地成為分類選項...
Posted by 捲 at July 2,2007 21:24
[常]的相對論?長~~咳!抱歉。

其實只要將[正常]和[不正常]視為一個短暫期間的行為存續狀態,兩者的差異就會模糊。即時如此,所謂的正常和不正常的分別,得歸功現在的心理家發展出一大堆的心理量表,這可以用量化的分數分別出來,而且有嚴謹統計考驗的背書!

不過這些分數,沒有什麼營養。

回說,[正常]和[不正常]視為一個短暫期間的行為存續狀態。每個人一生中都會有正常和不正常的時期,要變臉,其實是很快的!不相信的話,馬上去買個強力膠吸吸看。
所謂的一個人正常是怎麼說?一輩子都是正常嗎?符合這個要件的,大概是最不正常的!
天天過年?當然沒這回事。

當然說道[常],佛說[無常]!所以應該先認定有[常],之後才有反義的[無常],不然會是[無無常]嗎?這這這怎麼招攬信徒。

再擴大一點,將一輩子視為一個短暫期間的行為存續狀態。[常]的相對論?長~~咳!抱歉。其實應該是不存在的。

嗯~~寫的還可以吧?決定了,二版要拿去馬小九那裡發表。
Posted by ESIR at July 3,2007 02:22
>>我比較喜歡用 不可愛/可愛/超可愛 做標準耶...

捲還真是名符其實的可愛教主啊.....=.=
Posted by 大腸 at July 3,2007 08:29
小捲銅鞋不要囉哩八唆... 不管什麼事情都要扯到口愛不口愛上面 ="=

大腸,真正論呀!

ESIR,關於那些心理量表,我也同意沒啥米營養,所謂有統計學在後背書,其實也值得再行檢驗。畢竟非科學家常常不真的了解統計意義,只是用一種統計套裝在做他們的量化研究,到底這當中... 唷,這應該拿去就教於統計學家。XD

Kaka,同意你說的嚕。至於那些捐一百元還去給風吹雨打的人... ㄜ,當然不太正常啊~ XD
Posted by Nakao at July 3,2007 08:44
感謝大腸叔及那瓜銅鞋的肯定
然而
可愛是我不經意流露的氣質
教主卻是我難以承受的謬讚~~


不過,說真的
用 可愛/不可愛 來分類
應該比用 正常/不正常 來
還要令人信服而且有意義吧?!
Posted by 捲 at July 3,2007 18:39
>教主卻是我難以承受的謬讚~~

唷,是你生命中不可承受之口愛嗎?XD
Posted by Nakao at July 3,2007 18:51
嗯,語言真的是很奇妙的,會給于人們一種特定的感覺......

譬如說:可愛的重機車......聽起來是不是很怪?一般來說,可愛的好像是小綿羊,重機車好像是威猛。不過要形容小捲,按照小捲的意願,好像只能用可愛的重機車吧。XD
Posted by Tiat at July 4,2007 13:47
>要形容小捲,按照小捲的意願,好像只能用可愛的重機車吧。
+1 XD
Posted by Nakao at July 4,2007 20:30
不不不

要說是「重機車裡的可愛」
就跟蓮花「出污泥而不染」的意思是一樣的~~
Posted by 捲 at July 5,2007 02:16
小捲銅鞋... 是淤泥,不是污泥... ^^y
Posted by Nakao at July 5,2007 07:45
哦...原來重機車團是淤泥,不是污泥啊...(恍然大悟)
Posted by 捲 at July 5,2007 19:12
小捲銅鞋看清齒.... 我是寫說

>小捲銅鞋... 是淤泥

..........XD XD XD
Posted by Nakao at July 5,2007 20:18
原來...捲叔是...可愛的淤泥?
Posted by 小薰 at July 5,2007 23:56
看了上面兩則留言,
就知道,
其實我是誤闖機車林的小白兔...
Posted by 捲 at July 6,2007 20:23
原來捲叔是...

可愛的淤泥小白兔?
Posted by 小薰 at July 7,2007 05:13
應該是... 淤泥中機車的小白兔....... XD
Posted by Nakao at July 7,2007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