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4,2006

番人所要論(12)傳統領域

最近配合灑掃庭園的銅鞋唸了一點資料,剛好又看到 Amo 提供的阿里山 BOT 爭議新聞,於是我那專把無關之事關聯起來的大腦又開始嗡嗡作響.....

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要採 BOT 方式興建纜車,鄒胞反對者多半都以「阿里山是鄒族傳統領域,阿里山的開發應該要有鄒胞的參與」為主要理由。對於這一點,由於我不太明白阿里山森林遊樂區的底細,聽到的一些耳語頗為複雜,再加上長期以來不相信媒體的報導,因此輪不到我來表示意見。看到這則新聞而引發我聯想的,是所謂的「傳統領域」這概念。


最近灑掃銅鞋看的資料剛巧也與「傳統領域」有關。他看的是一本由菲律賓 IBON Foundation Inc. 所出版的書《Globalizing Philippines Mining 》。這本書的主題在於探討礦業全球化的問題對菲律賓的環境、勞工、農人、番人、以及小規模採礦者所造成的影響,而銅鞋負責課堂報告的,正是對番人的衝擊這一部分。(順便說明一下:IBON 表面上看來是個企業組織的研究機構,其實是個帶有明確目標的社運組織。他們的宗旨在於建立菲律賓社運者的論述,以圖擴大影響力,因此選擇研究機構為其組織型態。)

灑掃銅鞋的讀書報告寫道:
Tujan & Guzman 在本章一開頭即指出,在之前各章中所敘述的,是菲律賓社會與環境的各方面在礦業自由化之下所面臨的衝擊,必須特別注意的是:這些承擔了大部分衝擊的人,不論是「邊緣化的工作者、農人、小規模採礦者還是環境管理者,大部分都是原住民」(p.165),因此本章特別將原住民獨立出來,不從農人階級的角度來探討原住民所面臨的困境,而專從「與自由化對立」的原住民土地概念角度為討論的出發點。

根據本書兩位作者的說明,菲律賓番人用以自我界定的特徵當中,最重要的便是「他們跟祖傳土地(ancestral lands)和自給自足的經濟之間有著一種特殊的關係。」(p.169)

灑掃銅鞋寫道:
Tujan & Guzman 指出,原住民認為土地並不為任何人所有,而是諸神的禮物,因此任何人都只能以永續的方式利用自然資源維生,並將依附於土地的自然資源再傳遞給下一代(p.169)。

然後,這一章中談到當代經菲律賓政府許可外國礦業公司在菲律賓採礦,便談及了現代的土地「所有權」概念。書中指出,從菲律賓的歷史來說,番人土地被剝奪的歷史可以上溯至西班牙殖民時期,也就是十七世紀。那時候,西班牙殖民者「以國王之名」宣布征服菲律賓,在「所有土地都屬於西班牙國王陛下」的王室原則之下,開始在菲律賓採礦。米國時代的作法也有異曲同工之妙,是透過立法的方式來剝奪番人土地:首先在 1902 年制定了「土地登記法案」(Land Registration Act),再於 1905 年將未被登記的土地都編定為公有土地,同年的礦業法(Mining Law)則規定,美國與菲律賓公民均可利用公有土地採礦。

當代的菲律賓政府沿續這一套作法,許可外國礦業公司在菲律賓採礦。但同時政府也因為面臨了相當強大的壓力,而對番人有了某程度的「善意回應」。不過,根據灑掃銅鞋的讀書報告,這些「善意回應」的長相是:

(1)菲律賓政府直到 1987 年才在原住民團體的強烈遊說下,在憲法中承認原住民族的祖傳土地權利,但菲律賓國會卻始終未曾通過將憲法條文付諸實行的相關法律(p.171)。

(2)菲律賓政府透過一些行政命令對原住民提供「Certificates of Ancestral Land Claims」以及「Certificates of Ancestral Domain Clams」。此類「certificates」的問題在於,它們只承認原住民擁有 claim over the land,但並不保證 rights of ownership and use of resources。此外這些認證也不能排除其他法律的適用,因此被設定礦權的土地,當然不可能是原住民土地認證的對象(p.171)。

(3)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原住民族權利法案」(Indigenous People's Rights Act)當中。此一法案的立法,是因為礦業法實行之後所導致的環境破壞引發了社會上的激烈抗爭。Tujan & Guzman 指出,.... 該法案中所承認的,是原住民族擁有 right to claim ownership over the land,而非 right to ownership。

因此,番人雖然自認生活在「祖傳土地」之上,但菲律賓政府跟礦業公司並不這麼想,因為他們的立足點跟番人根本就不一樣。簡單的說,就是番人想的是祖傳土地、傳統領域,但政府跟外國公司想的是土地所有權、礦權等等。(現在這兩者是否真的那麼不一樣,其實才是我關心的問題...)

本書作者在這一章中舉了民答那峨島 B'laan 之番的例子來說明這種概念與作為衝突的後果。1996 年,澳洲的西方礦業公司(Western Mining Corporation)到 B'laan 地盤請他們「移駕」,說這裡要開礦了唷。被拒之後約一個月,武裝部隊便出現在當地,爆發了相當的流血死亡事件。死的死、傷的傷、逃的逃之後,西方礦業公司又再度提出要與 B'laan 之番簽署協議,又再度被拒。至於這次被拒的後果,書中則沒有進一步交代。

菲律賓的案例就講到這裡,雖然長了點,不過我認為也不失為一個很好的參照案例。這個菲律賓的例子讓我感覺到,全世界的番人都相當執著於「祖傳土地」和「傳統領域」的概念--在 2004 年與克姊一起關心過的肯亞馬賽人(Maasai)土地問題當中,「祖傳土地」和「傳統領域」問題也是要角--但倒是很少人能夠說清楚今天這兩個名詞到底代表什麼東西。我相信,番人在面對經濟挑戰時所提出的「祖傳土地」概念,其實已經跟以前的概念相當不同了。一般人看到「祖傳土地」(或傳統土地、傳統領域)時,馬上就不會再說話,不知是否出於一種贖罪情感,似乎就此承認了箇中的正當性。不是我要自找番人同情者跟番人的罵挨,但我非常認真的覺得,如果番人的論述是這麼詭異且帶著內部矛盾的話,根本就很難說服任何腦袋清醒的人。(難道現在是應該感謝一些腦袋不清醒的白浪嗎?)="=

我要說的是:番人不是不會變動的一群人;那種「博物館式的番概念」居然也被自己人擁抱,實在是太不像話了!沒錯,我們還是有傳統領域的概念,但請問今天有哪個番人不接受所有權的概念?連我那九十幾歲的老阿公也在日本時代就已經接受了所有權的概念了!今天叫番人放棄所有權概念,有誰願意?老阿公也不會願意的啊!如果肯定這一點的話,難道我們不用回頭去思考一下自己的主張究竟是何內涵?難道就不用修正或補強自己論述的漏洞?

番菁英... 在叫囂「傳統領域」之前,不用先打一下比較細緻的草稿嗎?="=

至於我自己嘛.... 第一,我不是菁英,所以不會拿「傳統領域」當萬用擋箭牌;第二,這問題我還沒想清齒~只是先在這裡點一隻老鼠炮放放而已~ XD

【參考資料】Antonio A. Tujan, Jr. and Ros-B Guzman, Globalizing Philippines Mining, IBON Databank and Research Center, 1998.

【重要聲明】我無意以「祖傳土地」概念的矛盾性格來批評菲律賓的問題(只是剛好看到這資料,因此拿來舉例而已)。礦業問題對菲律賓番人的威脅根本已超出了經濟層面,而是鮮血淋漓的生命威脅。在考量實際情況時,根本不必談什麼論述是否一致的問題--爭取經濟利益或保護法律權利,卻以暴力為手段、人命為代價,這當然是應該受到嚴厲譴責之事!

【自己砥礪】因此而想起一句綁詐之諺...
Pacidalen ko rakat, pafoladen ko faloco'.
(腳步要如太陽,心地要如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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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nakaoeki at 樂多Roodo! │22:20 │引用(0)番聞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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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白浪,所以咧,我也不懂蕃人所謂的「傳統領域」或「祖傳土地」的概念。但是我其實比較願意把這個名詞的範圍擴大:所謂的「祖傳土地」、「傳統領域」,是不是可以是這一代(或所謂資本主義時代、礦業自由化時代...whatever)所承襲自上一代的土地?依此概念而來,不論是白浪蕃人白人黑人灰熊人機器人,就是得思考這土地不是被賦予給這一代人,而是自上一代傳承並且要傳承到下一代的。

好,這是胡思亂想......XD
Posted by Tiat at November 24,2006 23:49
「傳統領域」概念和「所有權」概念應該是不太可能並存的。

像我出生到現在,從沒聽過老一輩向我傳承所謂的祖傳領域觀念。(或許也是因為我年紀太小)不過我倒是聽到他們常討論買地賣地的事情。

既然如此的話,我滿贊同妳說的,不該拿傳統領域這個辭當作擋箭牌。

妳母語真的很厲害!!
Posted by dumas at November 25,2006 10:07
Kaka你說什麼偶看不懂......Orz

Dumas,我還真的滿想搞清楚現在大家說要恢復傳統領域時,到底心裡想的是怎樣的權利內容啊。
Posted by Nakao at November 25,2006 16:15
下次有人再說「恢復傳統領域」的時候
記得跟他說「人怎麼可能擁有土地」試試看 XD

記得這句話也曾經被某些社會工作者愛用過啊
Posted by bigburger at November 26,2006 14:31
社會工作者?你是說環....... XD
Posted by Nakao at November 27,2006 12:20
好像台大地理學所跟人類學所有執行原民會外包關於
"原住民傳統領域調查"的案子說.那錢似乎還不少,一年兩千萬,
要執行八年的樣子.
Posted by ringo at December 2,2006 02:23
原民會的傳統領域調查.... 確實是在各地「轟轟烈烈」的執行啊。說錢不少,其實也不多,以真正要做得精緻深入來講,是不多(說不定還太少呢)。不過原民會的委託案常都是醬子,給一點錢就希望做完大東西。不過... 反正做的人也未必見得都有心做,因此也算是一拍即合?="=
Posted by Nakao at December 2,2006 17:50
「人怎麼可能擁有土地」不是過時很久的詐騙案嗎?
Posted by 鄉民 at December 12,2006 18:58
你是說西雅圖酋長嘞..... XD
問題是,還是有這麼多人抱著這種爛漫的想像咧.....
Posted by Nakao at December 12,2006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