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我很想愛他
單單喜歡這首歌的旋律,畢竟對於詞這樣子的東西,與起感同身受我更是偏好去喜愛他的文學氣質以及境界。光光是感同身受一點也無法引起我的共鳴,更何況也不是那樣的感同身受。這首歌,詞寫心情寫得太直接,卻讓我覺得十分膚淺。
於是說曲好了,JJ寫的曲,我一直很愛,其實他的詞我也很愛,從曲和詞當中總是可以感覺到很真的味道,他的抒情歌總是有總雨後的感覺。旋律這樣子的東西,順耳就對了。
Posted by miiya13 at
樂多Roodo!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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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符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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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詞很簡單
也同妳說的很直接
但
每個人內中都有個「我很想愛她(他)」
對吧
所以直接也好
妳感覺的膚淺也好
歌曲讓妳喜歡
這也是「音樂」
或許我還是一直習慣很深入的心情,
更自我的,
而不是表面的故事,
簡單的敘述。
只是,或許更多的人,心都是沒有那麼深的。
不用那麼深的去難過,已經足夠難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