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8,2006

草莓季開始囉~~

同事在替家裏促銷當季新鮮草莓,很少在台灣買草莓的我也趁熱買了一箱,除了分了一些給老弟外,我們倆個一下子就克光了整箱,結果結論是美國的草莓還是比較好吃,可能是因為有基因改良吧(雖然很多人反對基因改良和拒絕吃基因改良的食物),美國的草莓又大又香,在盛產的時候,往往在超市的入口就聞到香味了.

大口大口吃草莓,真是過癮啊!!


洗洗吃吃後開始搞怪,配紅酒當然很對味,翻出了冰箱的GODIVA,放在小碟子裏用燒精油的燈座加熱,用融了的巧克力沾來吃,哈哈,感覺更高檔了.

後來,隔天早上,做了French Toast,加上草莓,澆上蜂蜜,只差沒有糖霜,嘿嘿,又是媲美高級大飯店的早餐啊~


Posted by no82_floor5 at 樂多Roodo! │22:43 │回應(0)引用(0)看圖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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