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5月27日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終結文化創意產業?
今日,立法院召開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的公聽會,許多與會人士無論專家學者,或者業界人士都發表對這部法的意見看法,紛紛抱持著相當大的期待。然而,一個根本性的問題是,文創法是否能承載這些期待,能否完全解決現存的諸般問題?
首先,文創法不是文化基本法,而是一個產業發展法,這樣的立法動機無非是希望複製上個二十年積體電路產業為台灣帶來的榮景,然而,同樣的經濟發展經驗是否能夠在這個二十年重新複製呢?如果按照原本的發展模式,答案可能是相當不樂觀的,這幾乎已經是共識了。這兩種產業有根本性的不同,一個是以代工搶單擴大生產作為利潤基礎,而由於台灣的生活水平逐漸提高,無法持續用如此低利的經濟模式支撐台灣的經濟,轉而追求文創產業,卻是另一種以知識與創意密集的高利潤產業,最重要的是市場區隔,差異化生產。
儘管我們瞭解到應該採取不同的發展策略,緊接著更根本的問題是,所謂「文創產業」是可以歸成同一類的產業嗎?至少對目前文創法來說就是採取這種思考的。看看各個文創法版本納入的產業別,行政院版包括藝術、媒體、設計、數位內容產業,翁金珠版則將媒體拆成電影、出版、流行音樂,另外加上織品設計與工藝設計,余天與周守訓版本則是照抄原本民進黨主政時期的版本,多了視覺藝術、文化展演設施與時尚生活產業。這些產業如何用同一部法律來規範或者說支持?某種程度我們可以說他依然沒有逃力過去的發展模式,由於過去積體電路是經由建立技術、蓋廠房而大量生產的方式,這可以透過技術與租稅來降低生產成本,只要讓技術可以流通,就可以整體適用,讓各個小企業去進行搶單的工作。然而,所謂「文創產業」的性質卻是高度差異的,不同產業的技術、知識或廠房是很難複製而流通的,電影技術與織品設計之間如何相互增進彼此的技術呢?可以想到的也只有過劇服了。如此的差異化不單單只存於消費市場,更在生產端上有相當程度的分隔性。因此想透過技術流通、降低生產成本等等來提升廠商競爭力,似乎搞錯方向了。一旦不再是形成規模經濟,文創產業究竟如何發展呢?甚至是可以擺在一起發展嗎?
2009年05月18日
全球菁英與在地菁英

在日本十五年戰爭期間,許多知識份子在國家的龐大壓力下紛紛轉向了,所有你可以想見誇誇而談的讀書人、左派領袖、留學生、政黨主席,後來都在牢獄之中、在出獄之時,紛紛改口朝向支持國家的行動,這不是簡單地策略性轉變,而是思想上的變革,鶴見俊輔所稱的「轉向」。在鶴見俊輔以許多篇幅討論這些不同類型的知識份子,他們的轉向過程之後,他也提到了相對於轉向的概念,也就是Lillian的「正直感」。對鶴見俊輔來說,在日本十五年戰爭期間仍能在思想上不受國家壓制而轉向,是在鄉村耕種的老人,這是一種扎根於生活、土地、在地社會的一種情感,一種由人生經驗累積而來的信念,一種正直。相對於深受外來思潮影響的那些所謂知識份子,這些思想對他們來說並沒有任何深刻的體驗,相形之下只是某種「政治正確」,當然這必須存在著國家的壓制才得以彰顯。
周婉窈曾經對這本書寫過一篇評論:「鎖國性」與十五年戰爭。文中提到她認為作者試圖在追問「為什 麼日本人即使陷入戰爭的泥沼中,也不會用理性來修正既定的目標?」,然而,我認為這裡面的命題不在於「理性」,而正是根基於自身生活經驗的另一種「鎖國性」無法發揮作用,才招致以天皇為首的軍國主義得以讓戰爭發動與延續的關鍵。 然而,與其說是關於歷史變遷的解釋,我認為鶴見俊輔其實嘗試提出一個關於精神哲學的命題,一種社會大變革時期的行動者分類範疇,亦即追隨思想潮流的信徒與根植生活經驗的行者,全球菁英與在地菁英。
2009年05月17日
身心障礙者免牌照稅
幾個委員提案,財政部也因此提出其修正版本,決定讓3000cc以上的車輛(視為高價車)需加裝設備才能免用牌照稅。不過在協商的時候,我們提出將界線定在2400cc,也獲得在場委員的共識後一讀通過。隔天聯合報以頭版方式,我們名字也在上面,然後電話就被打爆了。許多身心障礙者打電話來抗議,特別是其車子是介在2400-3000cc的區塊,他們更是憤怒。我們花了兩整天的時間接電話安撫情緒,在官方部落格上回應。
這件事情有個根本的疑問是,何以身心障礙者的福利是在「汽車」的面向上,汽車對於一個身心障礙者來說意味著什麼?為什麼要在車子上給予福利,換個角度想也可以在食衣住行育樂上的其他面向上,給予福利。我們可以從一開始的訂定來瞭解,他對於身心障礙人士的想像是「不良於行」的,也因此在增加其「行」的程度,或者說減少其行的障礙。不過,很清楚這是以前針對殘障者--肢體障礙的福利,而現在對於「障礙」者放寬,或者說他跟其他的概念合併,成為身心障礙,這還包括器官障礙(洗腎)、精神障礙(憂鬱症)等等,這些跟行動並不一定有關,也因此蠻多來電抗議的民眾常主張「加裝」是無視於其他身心障礙者,譬如一位必須帶小孩子去看心臟的台中媽媽,主張他每個週末都必須南下高雄,又有三個小孩,所以要有大台車才能夠一起照顧。
前面那個例子雖然顯得缺乏邏輯,何以一次要帶三個小孩是這個政策必須考量的重點,以及關於身心障礙與「行動」兩者之間的概念模糊性與關連性,然而這例子還呈現出一些情緒,無法只是透過合理與否來看待,這也就是我覺得更為關鍵的「利益」問題。
其實這政策是一種無意之後果,沒有人有那麼激烈、強硬的想法,要去「改革」。當然財政部是樂見稅收增多,有人要來做箭靶是樂觀其成。一旦牽扯某項「利益」,就很政治了。其實殘障人士或殘盟基本上是比較偏綠的,也因此有些人的抗議是不去搞18%、馬英九,卻把劍頭指向自己人,是要讓民進黨倒嗎?這種大政治的結構其實可能座落在每項政策背後,但更進一步的關於自身利益,自由主義的民主制度某派觀念即是把大家視為利益團體的競爭,這其實在某些層面上非常中肯。如何化解、協調這些利益(或說利益的衝突),是一個政治人(無論政治家或政客)必須要會的技能。我覺得最好的方式是用一個利益來換取另一個利益,因為利益的衝突也就是利益的變遷,如何讓變遷顯得平緩、順暢,不讓維持現狀者(反動者)反彈,是讓變遷得以可能的關鍵。
讓利益結構得以變遷的方式,除了用利益交換以使利益變小外,也可以用溫水煮青蛙的方式,讓利益不會正面、直接的喪失,迂迴地、暗地失去;另外還有讓情勢比人強,譬如先大量報導高價車的逃漏現象,使得輿論聚焦於逃漏稅者,真實被折射出來的結果創造新的情勢與政治正確。不過說到底,回到這個制度修正的主題,我並不認為用cc數來界定優惠與否是合理的,更麻煩地應該是全面刪除此優惠,而用「真實使用」的專案申請審核,或者只適用肢體障礙人士。然而這讓整體變化更大,更不容易。
我覺得社會就像一塊皺皺的布,很多有志之士會想讓特定區塊變平,由於我們沒有熨斗,所以要讓他變平就是不斷用手拉扯它,然而每次拉總是只能讓一塊區域變平而已,而且也會造成其他區塊變得更皺,永遠沒有平的一天。社會運動或是政治改革就像是不斷想讓布變得平一點,因為我們用理性來考量總覺得「應該」是長成這樣的,「平」意味著我們的價值與應然,或通俗地說「理想」,然而我們永遠無法像極權主義國家那樣發動一場大變動,用熨斗把布整個燙平,其中的災難我們都瞭解了。在整個扯布的過程,如果不那麼用力,慢慢細細地調整,似乎會讓布越來越接近平的狀態,但我們瞭解終究沒有整個平的一天,而這樣的不斷調整的「結局」是我們必須要去選擇,或者試著去接受的「無奈」,但或許也接受了這樣子才有開創另一種結局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