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8,2005

一個可能的數位音樂行銷平台?(一) 【IT碎碎唸】

廢話

我的Shuffle終於入手了,不過並不是來自那著名的電子商務網站,而是光華商場。為什麼我會願意另外花時間跑一趟,而不是就靜靜的在家裡等快遞把她送到家呢?主要是因為那著名的電子商務網站的退貨手續方便的讓人讚許,另一個重點是我發現7-11就可以直接買到Shuffle,而且是現貨。

老實說,Shuffle這玩意兒實在是不像坊間的MP3播放器一樣的簡單易用,因為她必須經過比較繁複的手續才可以存放音樂(iTunes),而且有許多功能是她所沒有的。為何蘋果要選擇如此複雜的機制來進行音樂管理呢?(相較於一般播放器而言)我想主要的原因可能還是與數位版權管理(DRM, Digital Restrictions Management or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有關。

音樂愛好者,尤其是數位音樂愛好者應該都會注意到電視上頭有個音樂平台的廣告,號稱有五萬張CD,疊起來可以跟101一樣高。是的,就是KKBOX。數位音樂的管理與行銷一直是娛樂業與科技業的頭號難題,MP3格式造成了音樂快速流通的現象,也因為這樣的特質衍生出許多智慧財產保護(IP)的問題。

如果我們不考慮平台的模式,只要一提到數位音樂應該就會直覺性的想到KURO、ezpeer這一類的P2P平台,也就會直覺的想到「盜版」。嚴格說來這樣的平台應該要被定位在單純的P2P,但是因為其行銷與內容(content)的緣故,使其儼然成為音樂平台的主流。音樂下載平台最著名的莫過於蘋果的iTunes線上音樂商店,可惜目前台灣仍無法使用,不過在台灣也已經出現類似的平台了(www.imusic.com.tw, 艾比茲)。iTunes線上商店與艾比茲都建有DRM管理,並藉此提供受限制的數位音樂,以達到智慧財產保護的目的。

回到KKBOX

KKBOX的服務與iTunes線上商店及艾比茲有點不同,在於其並不提供可下載保存的數位音樂檔案,而是單純的提供線上收聽的服務,也就是說性質比較偏向「訂閱」。這樣模式可以讓使用者不必面對令人反感的DRM,當然缺點就是少了「可攜性」。

KKBOX模式的平台雖然只要有網路與對應軟體就可以使用,然而少了「可攜性」還具有魅力嗎?這點可能要靜待市場來做判斷,然而若不討論可攜性的問題,這樣的平台其實還是有其魅力存在的。首先,KKBOX-like的平台有幾項優點,如存有大量音樂的資料庫、管理與使用的便利性。

相信很多人都曾有尋找稀有或絕版CD的經驗,也常常為硬碟裡幾十GB的MP3感到頭疼。線上資料庫的好處在於可以找到很多有的沒的或是根本找不到的音樂,雖然這家公司根本就沒有我愛的幾個團…。音樂愛好者也喜歡隨著心情變換不同的音樂來陪伴,但幾十GB的MP3要怎麼帶在身上呢?還是要選擇在公司與家裡都各留一份呢?此時,線上音樂庫的魅力格外令人動心…。

我為何要這樣褒獎他們呢?難道他們沒有缺點嗎?我想,可以避開討人厭的DRM是主要的原因之一,另一個重點是我還沒真正開始付錢。

【待續】

星期三, 三月 16, 2005

Posted by microknows at 樂多Roodo! │17:39 │回應(0)引用(0)【IT碎碎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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