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是犯了「殘害人類罪」,「種族滅絕罪」,「酷刑」等等人權侵害罪行的獨裁者,在普世人權法典的規範之下,不受「追訴期限」、「不溯及既往」等法原則的約束,也超越國家司法管轄權的領域,人人得而在任何國家的法庭對彼等提起訴訟。
表彰昔日的獨裁威權統治者,將其高舉視為國族歷史敘事核心價值的行徑,比起德國新興的納粹光頭黨徒,也相去不遠了。
本文是Peter於2006年發表於中時的文章。左圖是西班牙刑庭法官Baltasar Garzón Real。他於1998年10月10日,對皮諾契特發出全球通緝令。
─林世煜/2009/4/20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