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5,2009

卡拉OK和部落格

Warhol_Marilyn_31v.jpg


圖檔:Warhol_Marilyn_v31.jpg
來源:http://www.spaightwoodgalleries.com/Pages/Warhol.html

卡拉OK強烈的顛覆性一向令我驚異。家裡許多位個性靦腆的長輩,簡直像集體吃了麻藥,毫不害臊的上台搶麥克風。麥克風有如魔術仙女棒,拿在手上人立刻變了樣。歐巴桑是美空雲雀,歐吉桑呢,筆直站在那裡,嗯,果然有森進一的味道。

那是八O年代中期台灣的新生事物。差不多同個時候,我也開始使用電腦。真是奇妙的禮物。個人電腦、電子郵件、網路資源、部落格……兩個月前,我還有了facebook的帳號。

寫部落格,有幾分像唱卡拉OK。這也是從它的顛覆性來說的。卡拉OK解放了舞台的門檻,部落格成就了部落客的發表欲。很後現代,很去中心的淋漓痛快。如今,每個人都不止有安迪沃荷允諾的十五分鐘,你可以無限歡唱,可以寫到手抽筋。個人或集體、私密或公開、隱藏或暴露之間,充滿跨界創造的可能性。

如果卡拉OK像cosplay角色扮演,部落格則是虛擬互動。上網查了維基百科的karaoke詞條,有一行深得我心的引文:「thereby providing an entirely new way for people to learn to tolerate each other。」而我,始終不敢在網路世界匿名行事。寫部落格,有如前半生寫媒體專欄,或出版書籍。同樣的戰戰兢兢。

這事也曾經和我家夫人討論過。她說我們的世代對文字充滿敬意,寫字是文以載道的大事,總要敬謹為之不敢造次。我們的世代,公私的分際上也比較矜持。最近風行起來的微網誌,像Twitter、Plurk和facebook,偶而上去見學一番,讀到像是,「要去刷牙上床了」那樣的訊息。哇,假如我受過一點社會學或者心理學的訓練該有多好。人我的界線,在二十一世紀遭遇這樣天翻地覆的解構,可以製造多少本論文哪。

三年了,我還在傷腦筋,到底能不能把身段拉下來,像隨手筆記,想到什麼就寫下來貼上去。我不知道。桌上有一疊便條紙,每張都鬼畫符的紀錄一些突然萌發的念頭。隔若干時日,拿起來瞧瞧,揉一揉扔了。不久又漸漸堆起來。其實,為發表而寫早有三十年的歷史了,部落格雖然像卡拉OK的麥克風那麼平易近人,我還是不敢隨性出場啊。

這只是很個人的問題吧。家裡那些位長輩,不論平日多麼低調斯文,上台搶麥克風的時候從來不扭扭捏捏。令人眼花撩亂的部落格世界不也是這樣?徹底自由化、民主化,一人一舞台的歎為觀止。而我從當中得到數不清的樂趣。就像午後忍不住,搜尋了「卡拉OK社會學」和「卡拉OK心理學」,所看到一篇調查報告,有個finding十分鼓舞人心:「其實,絕大多數人都唱得不錯。」奇怪,再也google不到那個網站!

還在猶豫中。到底要不要把剛看了桌上最新的那一疊紙片之後,暗暗下的決心說出來。要寫還是不要寫,真是哈姆雷特的兩難啊!

先擱著吧,要去刷牙上床假裝讀書了。

By the way,親愛的胡小姐,祝部落格開張三年快樂!

Michael Lin
Jun. 1, 09

Posted by linshihyu at 樂多Roodo! │08:46 │回應(9)引用(0)部落格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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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就照著您心中所想的說與寫
Posted by ciwing at June 5,2009 09:05
林兄

"卡拉OK和部落格"有點意思 譬如說 五音不全的我可能"語無倫次"
可是可能還有些"不同世界"的差異 譬如 我倆沒合唱過"卡拉OK" 我卻看過"妳"們的部落格 雖然沒"看到" 你的許多"神思"

這兩玩意與世界很大的不同處在於不容易與讀者產生"革命感情"
金天寫一條
“We must eat a peck of salt with a friend before we know them.” –Cervantes 另外說法是蘇格蘭諺語--這是Herbert Simon在 Model of Thought (Volume 1) 引言
Posted by HC at June 5,2009 09:07
有了卡拉ok後對我產生些煩惱.
為了輸人不輸陣,也練了一首走遍天涯的歌.
有時到較新的 KTV 店還找不到呢.

最不喜歡的是和晚輩們去KTV.
付帳的是我,
但我點的唯一一首歌.到散場時還沒出現過.
在KTV沒有"敬老"這老玩意. 厚~~~~~
Posted by HM at June 5,2009 09:20
說來慚愧之一:
「部落格雖然像卡拉OK的麥克風那麼平易近人。」
我連卡拉OK的麥克風都不平易近人耶
每一回唱,都把自己當參加星光大道PK賽那麼慎重
這樣很不快樂。
好像某個年紀以上的人開了部落格都有這個症頭。

說來慚愧之二:
看到「親愛的胡小姐」,想說這誰啊?
竟然公然叫得這麼親密?
我頭很昏庸啊。
Posted by 果子離 at June 5,2009 10:14
哈! "卡拉OK和部落格"相提並論。
無遠弗屆的部落格,可以逛上一整晚,仍毫無睡意。

卻最怕遊覽車上唱卡拉OK,
有些人愛唱歌,但五音不全,
對同車乘客是一種精神虐待,
連藉口上廁所的權利都沒有

偶而與三五好友同樂唱唱歌
也是人生一大享受喔!
Posted by may at June 5,2009 12:45
有些部落客能夠暢所欲言、或亂塗亂寫,是因為匿名。
有些部落客大放厥詞、搞鬼搞怪,是為了出名。

兩位原本就有名望又不隱藏身分,所以本格像個文藝沙龍兼政治聊天室。

建議Michael兄隱姓埋名,另創身分,做一個順手塗寫的部落格,當成卡拉OK練歌場,只開放給親朋好友,會有不同的樂趣的。
Posted by judie35 at June 6,2009 09:09
plurk是個好地方,好期待看到Michael和胡大姐 :D
Posted by Fitzwilliam at June 7,2009 03:53
說來慚愧,好像就照著心中想的寫了。
Posted by 林世煜 at June 7,2009 15:06
哪天一起去唱。或是合買一台輪流推到各人家去開唱。
Posted by K. K. Liang at June 7,2009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