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獨裁統治――全面改寫遊戲規則
國民黨政權能在台灣長期統治的最大因素,在於全面建立為自己量身訂做的遊戲規則。這是透過大屠殺和大逮捕以立威,透過三大非常法制以佈局,透過軍警特務力量以監控,透過媒體和教育以潛移默化。這種遊戲規則,處處反映中國的宮廷政治特色,以及軍閥的思維邏輯。而「反共抗俄」只是包裝它的神話。
這種遊戲規則造成許多世界級怪現象:平民受軍法審判、軍人執行思想言論檢查、特務機關發布的行政命令凌駕法律和憲法之上、平民得不經審判送往勞改、警察得以逕行關人14天、軍人強迫入黨、黨庫通國庫等等。當然還包括半世紀不改選的國會議員,以及終身連任的兩位蔣總統。這些遊戲規則都是用「非常」來取代「正常」,誰敢提出挑戰,誰就是政治犯的候選人。
4.資訊封鎖――打造一個愚民世界
台灣曾有相當長的時間,嚴厲封閉資訊。1947年二二八大舉查封報社和槍決媒體人、1949年嚴禁私設廣播電台、1950年實施報禁並禁止人民出國探親旅遊,以及特務機關的郵電和新聞檢查等,當然還有黑名單。這一切使台灣變成一個鎖國,嚴密過濾特定的人和資訊,不能進來,也不能出去。
資訊封鎖便於推行愚民政策,也便於關起門來打壓異己;被打壓的異己難以獲得被洗腦的社會的關懷,只能在邊緣底層掙扎求生。隔離和疏離正是製造政治犯的最好環境。
5.共犯結構――人權迫害制度化
台灣的人權迫害是制度性的,政治犯「生產規模」之大猶如工業,這得力於龐大的共犯結構,因篇幅有限,以下著重在政治人權方面,並且只做重點和局部描述: | 共犯單位 | 主要共犯情形 |
| 國民黨 | 台灣人權迫害的「主犯」。以下絕大部分迫害人權的情形,該黨都要負責。 |
| 中央政府 |
| 總統 | 兩位蔣總統實施獨裁統治;蔣介石並任政治案件最後審判人。 |
| 總統府 | 政治案件幕後第二層審判單位。 |
| 國家安全局 | 隸屬於國家安全會議,為全國最高特務機關。 |
| 國民大會 | 修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讓總統不斷連任和擴權。 |
| 行政院 | 所轄的保安司令部、警備總部、調查局、國防部保密局逮捕和刑求政治犯;保安司令部和警總軍法處審判政治犯;警總和國防部的監獄囚禁和勞改政治犯;國防部軍法局是政治案件幕後第一層審判單位;新聞局箝制新聞自由,禁書、禁歌、禁演;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執行黑名單作業;教育部配合當局灌輸特定意識型態;外交部情報司蒐集海外黑名單;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對軍隊進行思想統御;內政部警政署和國防部憲兵司令部蒐集情資與配合逮捕。此外,警備總部是全方位的人權迫害執行者,從檢查(思想言論)、查禁(創作與出版)到製造(政治案件)無所不包。 |
| 立法院 | 通過許多惡法,使統治者得以遂行種種迫害人權的政策。 |
| 司法院 | 配合假借司法程序進行的政治迫害。 |
| 監察院 | 對公務人員迫害人權的行為坐視不管,不予糾舉彈劾。 |
| 大法官會議 | 對侵犯人權的違憲法令不予警告和宣告,甚至做出有利於侵犯人權的解釋,如釋字第68號、105號等。 |
| 地方政府˙社會各界 |
| 各級政府 | 配合執行中央交辦的侵犯人權政策。幫助當局作票買票。另各級政府設有人二室,隸屬調查局,對所有員工進行思想監控。軍公教各單位對於政治犯的家屬有明顯的歧視待遇。 |
| 各級警察單位 | 跟監、逮捕、刑求與拘留政治犯,並在政治犯出獄後持續監控和刁難。此外,對許多人依《違警罰法》濫行羈押,或以「流氓」之名不經審判送往勞改。 |
| 各級學校 | 灌輸黨國思想和法西斯意識型態,製造以當權者的價值取向為依歸的學生,導致台灣社會長期漠視人權迫害。強迫學生入黨是家常便飯。 |
| 媒體 | 美化統治當局,醜詆政治異己,傳播欺騙人民的資訊。 |
| 知識界 | 許多知識份子和統治當局呼應,文過飾非,打擊異己;例如提倡「惡法亦法」,或主張政治案件是單純的法律事件等,使公義人權無由伸張。 |
| 社會面 | 主要是無所不在的線民和告密者(見下章)。 |
6.特務橫行――彌天蓋地的恐怖網路
殺人如麻的特務機關系出多門,兇殘程度不亞於明代東、西廠。蔣介石來台後,仍倚賴特務遂行恐怖統治,特務權力空前擴張, 1958年以後的「警總」(軍、警、特三合一怪物)時代達到最高峰(註1)。
這些特務在大陸時代聽命於蔣介石,到了台灣,由蔣經國整頓和統一指揮,以此累積接班的本錢。蔣經國任特務頭子期間,掀起白色恐怖狂潮,是台灣人權史最黑暗的一頁。
在「專職特務」之外,還有許多「兼職特務」(線民)散佈在社會各角落,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情報。此外還有很多告密者,或為了恩怨,或貪圖獎金,或被愚民洗腦,而出賣同志、同事、親友甚至枕邊人。特務製造恐懼,告密製造猜疑和背叛,這是戒嚴體制下的人性風景。
◎台灣戒嚴時代五大特務系統 | 機構 | 起訖年代 | 編制與規模 | 附註 |
| 台灣省警務處 | 1945~1998 | 50個保防組,15,636人(註2) | 屬警察系統(註3),以下四者為秘密警察系統。 |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註4) | 1949~1958 | 75個直屬單位,官兵5000多人 | 1958年改制為警總。 |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 1958~1992 | 編制極為龐大,參見註5 | 現為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
| 國防部保密局(註6) | 1946~1955 | 本部有7處、3室、4組(註7) | 1955年改為國防部情報局。 |
| 調查局(註8) | 1949~ | 本部有7處(註9) | 掌控人二室(註10)(註11)。 |
註1:歷史上的「警總」曾出現兩次:一是在1945~1949年,或稱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或稱台灣全省警備總司令部;一是在1958年以後的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省了「省」字。本書的「警總」除少數例外,都是指後者。
註2:1953年統計,此為與情治工作有關的人數(包括專勤與兼勤),不包括其他單位。
註3:白色恐怖時代,警政首長多以具有軍人或特務背景的人士出任。直到李登輝任內的1989年,才出現首位出身警界的警政署長莊亨岱。
註4:保安司令由省主席兼任,1949~1953年台灣省保安司令為吳國楨,實由副司令彭孟緝主導。該機關常秘密處決囚犯,並設有軍法處,以法律包裝,統一審判所有被控叛亂的人。
註5:被視為「台灣KGB」的警總編制極為龐大,包括10處、2室、1部、4個地區警備司令部、3個地區警備指揮部和龐大的警備部隊等。其中和人權侵犯有關的是警備處、保安處、軍法處、特檢處、電監處、職訓處、特調室、反情報隊、政戰部等。政戰部的政六處以查禁出版品而惡名昭彰。
註6:保密局的前身是國民政府兩大特務系統之一的「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簡稱軍統,成立於1937年,前身是藍衣社),對政治異己採取嚴酷鎮壓,並在重慶發動對政治犯的大屠殺(1949.11)。1950年代台灣的重大政治案件,主要由保密局處理。
註7:此為保密局在大陸時期的編制。
註8:調查局的前身是國民政府兩大特務系統之一的「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簡稱中統,成立於1938年,前身是國民黨中央黨部黨務調查科),全台各地都有調查站。
註9:此為2007年的編制。2007.11.30立法院通過《調查局組織法》,該局人員編制與業務執掌大幅擴充,從7處擴編為15處,增加300多人,可執掌20項業務。在白色恐怖期間,該局與侵犯人權較有關係的是第二處(指揮人二室)和第三處(偵辦叛亂案)。
註10:戒嚴時代的台灣,各級政府機關、每所學校和較具規模的民營企業,都必須設置「人二室」,作為監控員工思想言行的單位。人二室只對調查局負責,1988年光是台灣省所屬機關的人二室,就有1,870人之多。
註11:其他著名特務單位,還包括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成立於1963年,前身為國防部總政治部),於王昇成立劉少康辦公室的時代(1979~1983)權傾一時,在黨政軍媒各界大量擴充政戰勢力;以及1984年涉入江南案的國防部情報局。此外,憲兵因具有軍法與司法警察身分,也對平民進行偵防工作,如調查組、情報組等。
◎蔣經國主掌特務系統過程 | 時間 | 任職 | 說明 |
| 1949.08.20 | 國民黨政治行動委員會 | 特務核心組織,統一所有情報工作,由蔣經國主導。 |
| 1950.03 | 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 | 全國情治體系總召集,由蔣經國主導。 |
| 1950.04 | 國防部政治部 | 主任為蔣經國,推行政工制度(軍隊黨化和特務工作)。1951.05改名為總政治部。 |
| 1951.07.01 | 政工幹部學校 | 培養軍隊和校園的特務系統(政工與教官)幹部。創辦人是蔣經國。 |
| 1952.10.31 | 救國團 | 對高中以上學生進行政治和軍事訓練。蔣經國當了23年主任。 |
| 1955.03.01 | 國家安全局 | 先後隸屬國防會議和國家安全會議,指揮一切特務機構。由國防會議副秘書長蔣經國主導。 |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