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2,2007

給謝志偉局長的謝函─解嚴二十周年紀念



Posted by linshihyu at 樂多Roodo! │23:41 │回應(31)引用(0)部落格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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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在暗夜裡想像, 因果循環的法輪, 在我們俗子已經力盡入眠的時候, 仍然不停地在轉. 惡人的業報, 在他們想像不到的時候, 以他們想像不到的方式, 要他們受報應.

天道無親. 或許讓惡人受報應時, 並不一定會讓受他們欺凌的怨親債主知道, 這算是最讓人遺憾的一點.

常想像, 那些當年或有心或無意做著劊子手的人, 或許很多都已經在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 受著報應的煎熬, 而我們不知道. 除了知道像陳儀被老蔣拖出去槍斃之外, 我們根本還很難知道許多該承擔這些罪的人到哪裡去了. 但我常想像, 老天已經不斷地要他們付出代價了, 終究, 一個也跑不掉.

一條一條人命跟國民黨去算, 現在是我們已經辦不到的事. 這是悲哀, 但或許也是件好事.

在雪恨和復仇的歷史場景中存活的人, 都是些身負血債, 業障深重的人物. 或許只有在持續地極度的寬容之中, 才可能讓良善的人, 充滿了愛的心靈, 成為這世界的主流. 所以佛要割肉餵鷹捨身餵虎, 而耶穌要為人揹十字架.

像我, 做事情容易分心, 什麼都有興趣, 缺乏自制. 自我評估起來, 我是個不入流不夠格的科學工作者. 但在學術的路上, 已經無數次逢凶化吉. 有時, 在無法取得關鍵的突破之際, 忽然翻到數年前影印而從未讀完的文章, 啟發我想出新的方法;有時, 在眾多 deadline 交相煎迫的困境之中, 忽然各種其它的突發狀況發生, 我的壓力一一自己消退, 好像一切都是安排好要來拯救我的. 如今想起來, 我的父親應該沒有做過天理難容的事(我有沒有做過, 當然我自己本來就清楚啦!), 所以老天還能常常原諒我的爛個性.

所以我說, 讓我們盡量懷抱寬容. 或許不是為了現在就立竿見影, 但期望未來的世界, 是越來越多不做惡的人和平地共處的世界.

回過頭來講到和國民黨算白色恐怖的帳的事, 還有些話還是不吐不快(雖然明知那些人是冥頑不靈, 多罵也不會有什麼改變). 就好像中國人(和一些台灣人)老是盯著日本人到底承認在南京殺了多少人一樣, 不管最後實際的數字是什麼, 可以確定的一件事是:不可能去叫被屠殺的人出來申請賠償, 藉以計算受害者有多少. 這種只有白痴才不知道的道理(此話一出, 說不定我會被指責為貶損白痴的能力), 這個楊渡(當然應該是他的主子也要求他這麼說)竟然能夠顛倒黑白來硬辯, 真是....夠了. 我相信, 到現在還執迷不悟, 死不認錯的人, 他們的報應並沒有停下腳步, 正一步一步地, 緩緩地但不會轉向地, 向他們輾過去.
Posted by K. K. Liang at July 13,2007 01:10
Josef Stalin said:
A single death is a tragedy, a million deaths is statistics.

楊渡等人的心態就是這樣。所以才會說他們沒殺那麼多,替國民黨開脫罪嫌。
多少台灣人被殺害,對他們來講,那都只是統計數字。
Posted by YFW at July 13,2007 08:18
世煜兄的說法,深感同意!

只有一些概論式的了解是不夠的,只有統計數字也是不夠的。

細細地調查、了解每個個案,特別是去勾勒出統治者入人於罪的手法和過程中的殘酷,才能讓人清楚知道到底KMT造了什麼孽。

政府要投注資源多做些個案調查研究,把事實挖掘出來,才真能有助於轉型正義的實現。

去弄清楚這些,才能來談寬容原諒,不然根本不知道到底要寬容什麼,原諒什麼。

Liang先生說:>>一條一條人命跟國民黨去算, 現在是我們已經辦不到的事>>
我不能同意。
即使不能全部一一算清楚,能弄清一個個案是一個。
二次大戰中納粹大屠殺的事實,也是在統計數字之外,不斷有受難者訴說故事、有個案被談論,才會成為那麼受重視的歷史事件。
Posted by judie35 at July 13,2007 08:58
大歷史主義者,喜歡比較抽象的數字,不但為自己脫罪,還因「一路哭不如一家哭」的功業而沾沾自喜。
他們不理會個別生命的獨特與珍貴,終致將自己妖魔化,將彼等統治的世界搞成人間地獄
Posted by 林世煜 at July 13,2007 09:39
一個都不能少喔!
Posted by GW at July 13,2007 10:03
Judie 說:
Liang先生說:>>一條一條人命跟國民黨去算, 現在是我們已經辦不到的事>>
我不能同意。
即使不能全部一一算清楚,能弄清一個個案是一個。
二次大戰中納粹大屠殺的事實,也是在統計數字之外,不斷有受難者訴說故事、有個案被談論,才會成為那麼受重視的歷史事件。

嗯,我想我的意思是,實際上是無法算出所有個案的。司法院給的數字,只是有受審的。那沒受審的呢?陳文成博士不就沒算在內了嗎?林義雄先生的家人,不就沒算在內了嗎?還有多少是全家消失,沒有人可以出來訴說、追求平反的呢?

這才是我的話的本意。這是恆久的悲哀,但不是代表放棄。

至於寬容,我還是認為做惡的人被消除了,才會變化為充滿寬容的社會。但是既然我們本來就算不盡所有的惡人,我個人只好去想像,天道是站在我們這邊的,會幫我們把惡人除盡。這樣,我們也好多留下一些心力,去多完成一些其它的事。

高中時候的恩師,在我考上大學之後,騎摩托車載著我去影印店,把他收藏的房龍的書「寬容」印了一本交到我手上。他說:房龍研究了一生的歷史,他的思想精華就在書名這兩個字。老師的話,我一直都在思索。

像我在另一留言裡提到的小故事:對於沒有受過痛的人,像我那個唱高調的小學同學,如果沒有適當的啟發(光說教是沒有效果的),他們不見得會覺得我們在為他們追求永久的正義,有時反而覺得整天提醒他們這些事是在挑起族群衝突、是在模糊問題、覺得我們是青面獠牙的一群。誠然,人沒事的話誰會特別喜歡聽些殘暴不堪的往事和社會黑暗面?大家都去數鈔票唱歌喝酒不好嗎?社會上就是還有很多這樣的一般人。但是他們也是我們追求人權時所想要保衞的一分子。我希望,總會找到什麼好的方式,讓他們能夠平心靜氣地轉化為寬容的力量。我不覺得這和我們在這裡的努力有什麼衝突的。我只希望我們時時有個方向在前頭:當我們在尋求過往的不義被揭發、被糾正的無盡努力之中,我們希望造就的未來是什麼。
Posted by K. K. Liang at July 13,2007 11:32
to Liang,

我覺得要清算的是「惡」而不是「惡人」,找出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些惡行?如何避免這類惡行再現?不是找出些「罪大惡極者」批鬥就夠,而是要分析在這個結構下不同位置者的惡何在?當時有沒有不同的選擇?

白色恐怖的犧牲者,某種程度不僅是那些被不義的政權盯上、入罪的人們,也包括被錯誤觀念引導,或是身不由己參與執行這套遊戲的人們。追求真相與促進和解的過程,不在於找出惡人來懲罰,而在於讓人反省到自己曾經是惡的一部分。

我也極喜歡房龍的《寬容》,經常推介給人看。其實整本書談的都是黑暗、不寬容的歷史事件,但經歷漫長無解痛苦的過程中,有一些亮光出現,有些人先學到寬容的必要、找出達成寬容的方式,慢慢爭取到多數人的認同,而寬容的歷史,就是西方人權意識和民主政治發展的歷史啊。每每想說那台灣也得經歷這麼多血淚嗎?還是可以站在西方已建立的基礎上前進啊?在「寧靜革命」後原本有些樂觀,但現在,我不知道。

握手!
Posted by judie35 at July 13,2007 12:20
Judie 看來是個社會學家。每個人受的訓練不同,描述事情的「基底」也就不同。這是非常有趣的,更是溝通時的樂趣所在。

以我而言,我認為惡本身並不能存在。人是善或惡的載體。像是演化心理學的人很愛用的道金斯用的詞:瀰。在這個術語的引導之下,善或惡這種抽象概念都很容易在個體和集體之間自由轉換。從這個角度去看,Judie 和我講的東西就相去甚少了。

另外,消除惡人至少有兩種方式。一種可能是「物理性」的消滅。另一種可能就是謝局長說的「懺悔」啦!(這真是參加新書發表會最大的收穫,學會用這個詞,真好用)

我也覺得,Judie 所說的分析和避免惡的發生,在懺悔這個方式中才可能達成喔!只是有些惡人如果不用物理性方法把他們消滅,會給我們全體社會的集體懺悔帶來太大的阻礙。這些人....我甚至不想打他們的名字....徒然低了我的格調....

對了,我高中的恩師後來成為台聯競選嘉義巿議員唯一提名的候選人,但一介書生的他沒有競選成功。下回有機會,請有關的人士考慮支持他。他是真正有良知有血性的大好人一個。
Posted by K. K. Liang at July 13,2007 12:47
KTM可以說沒殺哪麼多人?
所以沒有哪麼壞嗎?
這是什麼邏輯?
KTM等著再度被台灣人唾棄吧!
Posted by Proud Wolf at July 13,2007 18:20
No, Judie is a historian not a sociologist. Neventheless, both disciplines are all in School of Humanities.
Posted by Known her at July 13,2007 20:14
請教 大大
祖先被殺,但目前為18趴人,會不會唾棄?
13500元人,會不會唾棄?
  
  
Posted by ziakavaile at July 13,2007 20:57
大部分 6, 7 年級後期的少年家.對白色恐怖或戒嚴時期的印象己很模糊或已不記得當時對於生活上何壓力或不方便. 每次和少年的談到這方面的事.總是沒交集,對方不是應付一下就是不屑再去了解.
現代人生活在自由的環境下.不了解當年多少了前輩為了後代的自由犧牲自己的前途或生命.才能享受到如今自由民主的果實.
這些論逑只是偶而在某些特定的媒體文章或貴 Blog 上才可看到讀到. 但這些都不是一般人常去了解或上網去看的方地方. 尤其藍色族群更不想去看.結果到頭來還是只供特定族群做為心寧上的發洩管道.不能影響到更多人.
有時想想若由新聞局或執政單位, 有計劃且固定在媒體上以登廣告及不要八股方式向社會大眾說明如今得來不易的民主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過程,及國民黨的惡質文化等.在長期解釋後是否可以改變新新人類的觀點?我也沒把握. 但總比沒做好.
我們將老去. 年輕一輩才是要灌輸民主素養的一群. 而不是一天到晚追星,等民主素質被麻痺後.只會任人擺佈,到時台灣香港化就不遠了.二十年來努力追求民主自由的結果將等於做白工.更可怕若因此被終統,那時後悔都來不及.
Posted by Herman 吳 at July 14,2007 10:57
  
  

有些疑問,總要請教——

>當年多少前輩為了後代的自由犧牲自己的前途或生命
 才能享受到如今自由民主的果實
 

類似論調不少,但看了也等於沒看,太過抽象含糊,很難了解。

例如——
A先生,提唱「解嚴」,但被抓去槍斃。
A先生變鬼之後,常去找姓蔣的輸贏。
結果,姓蔣的非常恐慌,無藏身之地。
於是,宣佈「解嚴」。

當然,這只是比擬,世上無鬼,但——
如果說明或論調,是如此清楚,人家就容易了解。
換言之,要說明其「主觀努力」的「具體事實」,進而
解釋其「客觀」具體成果。
一切要具體,人家才能真正了解。
否則,等於自談自聽而已。


另外——
「為了後代的自由」「為了大家的幸福」...
這種論調,以「虛偽」為前提,所以殆無馬力。

應該是——
「為了 自己 的自由」「為了 自己 的幸福」...
如果,個人感覺不到有「為了自己」的強烈需求,
那又何必...妝扮

  
  
Posted by ziakavaile at July 14,2007 15:35
陳芳明於715發表於時報的文章片段:

解嚴才二十年,戒嚴卻長達三十八年。受害那麼久的台灣社會,如果有人對於戒嚴文化表達過於嚴苛的批判與詬罵,應該都可以獲得容忍。多少靈魂的冤屈,多少人格的委曲,被壓抑如許長久之後,這個社會應該提供一些管道讓他們發抒出來。任何悲憤的語言,無論有多強烈,都無法與戒嚴時期的暴力相互比並。解嚴已然到來,戒嚴所造成的傷害至今還是停留在陣痛階段。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我們需要以更長的時間與更寬容的耐心,為受傷的靈魂療傷止痛。

所謂靈魂的受害,並非只是指某些特定政治犯的失去生命與失去自由而已,而是指整個社會都被拘禁在精神的囚牢。當新聞局長謝志偉說,戒嚴時期有二十萬人受害,他指的應該是白色恐怖的政治犯及其家屬。國民黨的發言人竟然說,這是誇大數字,而且是在挑撥群族對立。這樣的發言,不僅沒有誠實面對歷史真相,甚至還在歷史傷口上灑鹽。二十萬人受害的數字其實還是過於簡化,不足以反映整個社會受害的實況。在戒嚴時期即使有那麼多人沒有坐牢的經驗,沒有遭到處決的命運,但是戶口檢查制度與思想檢查制度,對台灣文化生產力的斲喪,至今還是無法估算。

這種文化傷害,絕對沒有族群的區隔,戒嚴體制最公平的地方,就在於它完全無視族群的界線。凡是任何思想不容於當權者,就立即劃入異端的行列。海外有那麼多未曾回歸的遊子,甚至到今天還有人選擇自我放逐,這都是戒嚴時期黑名單制度遺留下來的惡果。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說「只會回顧歷史,沒有出息。」這種說法,萬萬不能同意。面對歷史是需要勇氣,尤其是有志於爭取總統大位者,更需要對於歷史錯誤表現相當的勇氣。
Posted by eggy胡 at July 15,2007 16:29
政府繼承中華民國
所以
政府(有責任)要賠

說「對不起」不能算賠
一定要賠以金錢

如果一句「對不起」就可以療傷
那麼何必養警察
殺人後向警察說一句「對不起」就放人了

但,如果政府不是中華民國
那當然無須負此責任。
Posted by ziakavaile at July 15,2007 18:00
  

有人說
「叫 KMT 賠!」

是嗎?
不無「球技」之嫌...


  
Posted by niyaniya at July 15,2007 19:44
我忽然想到和澤明的一部老電影
「悪いやつほどよく眠る」(越壞的傢伙睡得越安穩)

因為蘇案救援的不成功
有多少台灣的仁人志士憂心忡忡無法入睡
那上百個法官檢警卻怡然無恥的泰然自若
我這種不信鬼神報應的鐵齒只能說
台灣人的品質
真的被國民黨60年統治搞得創下歷史新低了
Posted by haoren at July 17,2007 01:14
和澤明? The Bad Sleep Well by Kurosawa Akira, I suppose.
Posted by Yuko at July 17,2007 01:37
>和澤明
和→黒
黒澤(くろさわ)明(あきら)
Posted by 三田裕次(MITA_Yuji) at July 17,2007 01:43
Someone called you "世煜伯." How could this happen?

http://blog.roodo.com/SoundsandFury/archives/3660081.html#comments
Posted by young man at July 17,2007 05:54
Posted by 林世煜 at July 17,2007 08:00
And you called the beauty Hu "胡阿姨"? Are you out of your mind?
Posted by young man at July 17,2007 08:50
  
  

     台湾是——
      「悪い畜生どもが長生きしている」

     但是——
      「賺錢 無平等 . 破病痛苦 真平等」
  
Posted by 葉雪淳 at July 17,2007 11:53
維摩詰所說經中說:

高原陸地不生蓮華,卑濕淤泥乃生此華。如是。見無為法入正位者;終不復能生於佛法。煩惱泥中,乃有眾生起佛法耳。又如。殖種於空、終不得生。糞壤之地,乃能滋茂。如是。入無為正位者,不生佛法。起於我見,如須彌山。猶能發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生佛法矣。是故。當知一切煩惱為如來種。

有包容一切的力量,才有旺盛的生命力。Yabe 先覺別太擔憂。

同樣在二二八中被害,陳澄波老師的公子也是能用力賺錢,林茂生博士的公子也能名揚國際。台灣人當自強。
Posted by K. K. Liang at July 17,2007 15:05
Eggy 胡 (先生或女士?),不知陳芳明老師那篇文章出處為何?網路上可有這篇文章?還望不吝告知。多謝!
Posted by K. K. Liang at July 17,2007 15:11
中國時報 A19/時論廣場 2007/07/15

解嚴豈可忘記戒嚴

【陳芳明】


  二十年,對歷史來說,誠然是太短的時間。在這麼短暫的時間裡,台灣社會承受過的戒嚴文化,不能也不該輕易淡忘。牢牢記住這段受害的歷史經驗,絕對不是為了記帳報仇,也不是為了某種特定的政治目的。記住它,是為了紀念我們曾有的怯懦,更是為了記取權力曾經為台灣社會創造無可置信的愚蠢。我們過於軟弱,才縱容戒嚴體制存在如此長久。權力過於傲慢,才在歷史上留下如此深刻的傷害。


  解嚴才二十年,戒嚴卻長達三十八年。受害那麼久的台灣社會,如果有人對於戒嚴文化表達過於嚴苛的批判與詬罵,應該都可以獲得容忍。多少靈魂的冤屈,多少人格的委曲,被壓抑如許長久之後,這個社會應該提供一些管道讓他們發抒出來。任何悲憤的語言,無論有多強烈,都無法與戒嚴時期的暴力相互比並。解嚴已然到來,戒嚴所造成的傷害至今還是停留在陣痛階段。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我們需要以更長的時間與更寬容的耐心,為受傷的靈魂療傷止痛。


  所謂靈魂的受害,並非只是指某些特定政治犯的失去生命與失去自由而已,而是指整個社會都被拘禁在精神的囚牢。當新聞局長謝志偉說,戒嚴時期有二十萬人受害,他指的應該是白色恐怖的政治犯及其家屬。國民黨的發言人竟然說,這是誇大數字,而且是在挑撥群族對立。這樣的發言,不僅沒有誠實面對歷史真相,甚至還在歷史傷口上灑鹽。二十萬人受害的數字其實還是過於簡化,不足以反映整個社會受害的實況。在戒嚴時期即使有那麼多人沒有坐牢的經驗,沒有遭到處決的命運,但是戶口檢查制度與思想檢查制度,對台灣文化生產力的斲喪,至今還是無法估算。


  這種文化傷害,絕對沒有族群的區隔,戒嚴體制最公平的地方,就在於它完全無視族群的界線。凡是任何思想不容於當權者,就立即劃入異端的行列。海外有那麼多未曾回歸的遊子,甚至到今天還有人選擇自我放逐,這都是戒嚴時期黑名單制度遺留下來的惡果。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說「只會回顧歷史,沒有出息。」這種說法,萬萬不能同意。面對歷史是需要勇氣,尤其是有志於爭取總統大位者,更需要對於歷史錯誤表現相當的勇氣。


  國民黨建立了戒嚴體制,這是明顯易見的歷史錯誤。只要有一個人在這個不正當的體制下受害,就絕對是不德不義。馬英九應該對這樣的歷史問題採取正面的反省,而不是選擇逃避,更不是刻意扭曲。不敢面對歷史的領導者,對台灣社會將有可能帶來更大的傷害。在解嚴二十周年的今天,國民黨領導階層必須對歷史給個說法,應該思考如何建構正面的歷史論述。大而化之的態度,漠然冷視的身段,將遭致整個社會的批判與審判。


  阿扁總統在接受電視訪談時表示,馬英九永遠站在歷史錯誤的那一邊。這句話的殺傷力是至大且鉅,不能等閒視之,畢竟台灣社會都睜開眼睛,等待國民黨如何對戒嚴歷史做出反省。然而,阿扁說出如此嚴重的語言時,也對綠色執政構成極大的反諷。阿扁確實曾經站在歷史正確的那一邊。從黨外運動時期,他選擇了扮演反對者與批判者的角色,對戒嚴禁區的突破,誠然有過令人信服的奉獻。


  然而,台灣歷史並不因為綠色執政就宣告終止。阿扁政府在這七年的所作所為,並沒有使台灣社會獲得真正解放的感覺。曾經在歷史上選擇正確那一邊的人,並不必然保證從此就不會創造錯誤。事實證明,阿扁選對了歷史正確的那一邊,卻在執政後站在錯誤的那一邊。對於在戒嚴時期付出慘重代價的台灣社會,這樣的執政品質能夠對得起嗎?那麼多的知識分子、政治運動者,以及沒有發言權的眾生百姓,在戒嚴時期犧牲他們的生命與青春,竟無法兌換一個等值的民主政府,綠色執政能夠平撫受害的靈魂嗎?


  受害並不等於正義。要追求正義,除了在克服受害的歷史之外,還必須建立合理、公平的民主政治。一方面紀念戒嚴,一方面製造貪腐,對於被囚禁過的社會,反而帶來更大傷害。馬英九的「沒有出息」論,陳水扁總統的「歷史錯誤」論,都不能彌補歷史傷害於萬一。解嚴已經過去二十年,歷史記憶竟變得如此支離破碎。我們怵然覺悟,精神枷鎖其實還未卸下,民主政治猶待追求。


  (作者為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所長)
Posted by 路人甲 at July 18,2007 13:31
「島嶼愛戀」的勘誤表...做好了。有點心虛,因為常常沒看幾頁就發現,自己又被書中的內容吸引走了,差點忘了還有檢查錯誤的任務。因此,實在不敢估計還漏看了多少。

胡大姐不要生氣,我不是否定您的文字潔癖。

「島」的封面,我好喜歡。以後就算只看到一小半,我也應該可以認得出歐陽文先生這幅大作。從沒想過,「島」和「我喜歡這樣想你」,我會各看了幾乎三遍,一字都沒漏地看。

在「島」書105頁裡,胡鑫麟醫師提到「現在要查以前的種種,不方便講的事,還是有的。」

我不是要借用胡醫師的話來辯些什麼,而是深深地為當事人的無奈感到心傷。我們以為我們這一代的人奮起為他們伸張正義,這的確是在做著一件了不起的工作沒錯,但是我們同時也又掀動著他們的傷痕,那道在他們身上、心中,遠比我們能體會的來得深的傷痕。即使是像胡醫師這樣半生被法西斯毀去的人,在受盡人世最深的痛之後,還會顧忌著某些事情不能說出來,可見得這件不能說的事的背後還會有多麼深的傷痛。

記得大三的時候,在曉園書局門口那位賣著不明來路的書的老伯(不知多少年前起就沒再看到他了,現在的台大學生應該根本不知道我在講什麼人。但胡大姐或許有印象?),拿了一本殷海光著作集的第二集給我。我把它放在床頭的書架上。我爸爸看見了,急得好幾天坐立難安,好像我就要變成林覺民了。就像陳芳明老師所準確描述的:「這種文化傷害,絕對沒有族群的區隔。」

漫無條理地扯了一堆。有點言不及義。總言之,謝局長所提出的白色恐怖受害人數數字的確錯得離譜。那個十字上應該少了一撇。
Posted by K. K. Liang at July 18,2007 23:12
啥人講KMT解嚴a?

侯寬仁:國黨版 刪七關鍵証詞

http://www.wretch.cc/blog/liautiamding&article_id=17789254

民視 (2007-07-20 18:11)

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偵訊光碟曝光後,律師宋耀明質疑檢察官侯寬仁,製作不實筆錄,不過,侯寬仁說,自己重複聽過後發現,從國民黨中央黨部流出來的錄音內容,至少有七個重要証詞被刪除,看得出來,馬英九的律師團,想要製造假象、影響判決。

一張張偵訊錄音的光碟,從國民黨中央黨部流出,內容都是檢察官侯寬仁和市府出納吳麗洳的對話。這樣的內容,讓馬英九的委任律師宋耀明,質疑檢察官製作不實筆錄,但侯寬仁也以新聞稿聲明,偵訊錄音帶重聽多次,雖未能只字不漏,但與受訊問人之真意尚無不合。

侯寬仁也發現,馬英九辦公室所提供的內容,至少有七處重要証詞被刪掉了,包括侯寬仁問月底申請、月初撥款,有預支性質,具領後必須用于因公使用?雖然吳麗洳回答:這我不清楚。但侯寬仁接著問:實際偵訊筆錄內容怎麼用,你當然不清楚,我是說,理論上對嗎?吳麗洳回答:對!對!這部分被刪掉了。

侯寬仁再問:市長事前領、事後領,這個錢總是...,吳麗洳馬上接說:因公使用。這部分也不見了。

還有,侯寬仁說:從推論、理論來講,今天不管是...,侯寬仁話還沒講完,吳麗洳馬上接說:對!你講的沒錯!另外,有關月初尚未發生,先支付費用的情事。以及會計、出納人員在黏貼憑証蓋章,表示市長已經支用的部分,吳麗洳回答:對!沒錯!等等肯定的回答,在媒體拿到的光碟中,也完全聽不到。

侯寬仁說,如此斷章取義,根本是企圖想要影響法官審判,但就算吳麗洳翻供,其實其他証人的証詞,一樣對馬英九不利。至於有人翻舊帳,質疑他過去在周人蔘案的偵訊就有問題,侯寬仁不以為意。侯寬仁表示,偵訊譯文尚未呈給審判長,便向媒體散播,有藐視法庭的問題,希望不要以誤導方式傷害司法公信力。
Posted by liau at July 21,2007 17:06
我相信沒人信司法,也沒人會尊重法官,我小學同學的姑丈是法官,她告訴我她的姑丈在台中當法官(收紅包),賺非常多的錢,我那時小小年紀,就開始覺得人民真的非常可憐,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Posted by c.c.lin at September 6,2007 05:39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衙門正是生閻君、有銀係凶能化吉、無銭冤上又加閻・・・
出典:我所蔵的新竹范家旧蔵『台湾歌』(手稿、大概18世紀中後期)

我在台湾的時候(1980年代)常常打官司(関於不良債権処理)、有些判決有「対方(被告)給法官紅包」的「状況証拠」、但無法度証明。


中華民国裁判制度是三審制、第一審(地方法院)是比較容易(有関人員不多)、但、第二審、第三審全部以紅包解決是比較困難(法官越来越多、書記官也有、通事也有)。所以上述的案子、第二審我方勝訴、被告不上訴(因被告知道第三審最高法院一定敗訴)、判決確定。

這様的可能性有無?
老百姓相信「給法官紅包一定有効、没紅包一定敗訴」、絶対勝訴的案件也付紅包。
Posted by 三田裕次(MITA_Yuji) at September 7,2007 06:17
<蛇足(多余)>
I really hate「紅包文化」。「一毛銭」都無愛。

在台湾的時候、一年一両次招待外事警察一起吃飯(這是世界性文化、特別在亜細亜)一定利用嘉新大楼的餐庁(芷園)・・・因我公司是大楼三楼、非常方便。

有一次、有位外事警察官対日本客人特別親切、我拝託公司台湾職員白天在警察署給他我従日本帯来的東西(不是公司的費用)(Not under-able)。
那位警察官非常歓喜。

我的這種努力雖然很少、表面上而已、但仰望一点児影響「紅包文化」。
Posted by 三田裕次(MITA_Yuji) at September 7,2007 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