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案十七年─解嚴二十周年紀念
Posted by linshihyu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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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嚴已經二十年,我們還未解放我們那些鄰居親友同窗,我們還未解放這個國家。"
為什麼詐騙集團喜歡利用電話進行詐財;
“這裡是台北地檢署,你有xxxx案子被人提告,
為了你的權益,請儘速打xxxxxx好電話和我們連絡。“
歹徒利用台灣人對司法的茫然與恐懼心裡,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也成了詐騙的最佳工具。
即便是解嚴了,白色恐怖的陰影卻深植人心,
無法得到真正的解放。
記得十多年前家父的土地被人假扣押,
原因是對方在法院拍得隔壁的土地,
逼迫家父一定藥讓出道路供他使用,
居然告訴我們不用到法院去抗告,
理由是他整天在法院打混,
出庭就如同進出洗手間一樣方便。
後來當然在我們堅持的對抗,
終於取得勝訴,
可是卻也浪費了許多年的時間與金錢。
我不相信所謂的遲來的正義,
正義怎麼可以分割?
不正常的國家,當然會有不正常的司法,
似乎我們該先解放人民不正常的心靈吧?
很多我認識的人對白色恐怖的認定仍侷限於:因為抱有特定的政治思想和立場而受到壓迫
殊不知, 其實它是某一 "階級" 對其他人之人權的無差等壓迫
一位小學女同學在搭我便車去開同學會的路上, 仍不停高唱著: "為了讓治安好一點, 寧願犧牲一點不便" 的高調
同學會上, 聽另一位因在巨登集團工作而捲入楊登魁案的女同學, 回憶被抓去土城逼供的經歷之後, 唱高調者閉嘴了
那不是一點不便, 不是必要之惡. 那是扭曲法治的意義, 是人權的悲歌
或許黨外運動(現在不能叫黨外了, 但該怎麼叫?)多年的成果, 還僅限於讓政治主張和政治議題沒了禁忌. 至於廣泛的法治與人權的理念, 還沒有徹底建立.
其實, 前陣子模模糊糊地聽到關於杜克大學處理商學研究所集體做弊事件的事, 我就隱約覺得怪異. 該教授是憑什麼證據斷定學生做弊而能讓校方做出大規模懲處的呢?令我懷疑, 整個世界的法治與人權思想都已經趨向退步.
M大這篇寫得好。
記不記得,才在幾個月前,教育部才敢公告學校老師不得任意蒐查學生書包。緊接著就他媽的一堆教師和校長反彈。
這一兩年中學宣佈解除髮禁,到現在為止還是他媽的一堆學校不鳥你。
戒嚴遺毒之深,早就超過伊波拉病毒。
上個月從別處聯結到這裡
才發現這個很有特色的部落格
佩服兩位這麼多年來仍保有黨外時代的熱情與理想.
向你們致意
我先生以前好像是林先生以前的"同事"(同業?同志?同夥?同路人?)
他叫"lauho"
看到這篇文章,不禁回想起昨天看的電影'刺青',她在柏林映演時,來自不同國家的片商與朋友們,對片中台灣警察抓援交是採'抓援交妹不抓嫖客'的辦案方式感到難以理解,第一,沒有性交易行為,只是錄了到脫衣畫面,怎麼就可以派出大隊人馬抓人了?第二,為何抓人的對象是女孩而不是嫖客?(片中警察們似乎認為那些出賣自己身體影像的女孩們是'萬惡的根源',只要把她們通通抓起來就萬事OK了...)導演向他們解釋說,台灣在辦理援交與性交易相關案件時,的確是採用此種作法!另,映後座談時,現場還有一位老阿媽問:片子裡把我們人民的保母演成那種樣子,呃...這樣...這樣對嗎?(昏~這是什麼問題??)
改變國家社會的未來,解放人民的心靈,都需要'教育'.
而教育~~~'啊~COPY啦!'我最心痛的是,現行教育現場中,還不斷COPY著過去早就應該改變的一切...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滴兒沙貓貓:
請容我用客家話說:
承蒙妳…
原本七月底要與英國歸人訪小小書房
事情有些變化
可能八月中才能去了
彼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