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4,2005

來,唱個歌來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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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gle貓會跟著喵公的口哨聲唱歌。

她認人的聲音,也認特定音高,《爺爺的大鐘》是她最喜歡的歌,只要吹這首,就算她正在吃飯也會趕緊跑來跟著唱。假如正在上廁所,就會發現她在貓沙盆上急著想跑來唱又跑不了,滿臉焦慮。

發現她有這項特技的時候我們樂得很,天天玩。她也百試百靈,唱也唱不膩。

有回朋友來玩,吃過飯,我想起來,便跟朋友說:「來,表演個東西給你看。」然後叫喵公吹口哨。

Bagle聽見口哨聲,楞了一下,轉頭瞄瞄有生人,竟然完全不肯過來。

怎麼會這樣?


我過去把Bagle抱過來,她聽著口哨聲還是沒有反應,口哨催急了,勉勉強強哼了一聲,表情和動作還是顯然的想逃。我知道逼她也沒有用,就任她溜到床底下去了,一面跟朋友抱歉,心裡想:「這孩子啊。」

這四個字一冒出來,心裡立刻出現更大的震驚。一直熬到朋友回去,喵公在廚房洗碗,我站在旁邊,才跟他說:「我沒想到我居然也會做這樣的事。」

喵公笑笑:「要Bagle表演給客人看的事?」

他一說中的,我沮喪萬分,簡直不能相信我當下毫無自覺。

小時候有客人來,喊「張伯伯好,王阿姨好」的所謂家教,至今我都還不能完全認同,當年的無奈可想而知。最不痛快的,莫過於被大人喚去:「來,彈個鋼琴來聽聽。」

我知道不能說不,說不爸媽會下不了台。可是我根本不想彈,奏鳴曲他們覺得沒意思,真彈了大人們也是聊他們的天。隨便找個段落結束壓個大三和弦,沒彈完也不會有人聽出來,照樣會有場面式的稱讚:「妹妹好棒好棒,再來一個,會不會彈鳳飛飛的歌?」

那對幼年時的我是種屈辱。小孩子嘛,學鋼琴時老師總是拿巴哈莫札特來勉勵,心裡也覺得只有古典的東西才算正統,稱得上音樂。那些偉大的作品你不懂也就算了,居然叫我彈鳳飛飛?

可是聽到好棒好棒,爸媽就樂不可支。

我相信我爸媽不會不知道那些稱讚多半只是出自禮貌,有口無心。但他們在戀愛,對象是孩子,眼裡塞滿了自己的寶貝哪裡還看得見別人的不耐。他們像少女似的把愛人放在嘴上心上,一秀再秀一講再講,嘴皮上磨磨也覺得過癮,無時無刻想展示,抓住每個機會跟每個人說,看,我的孩子多特別,多出色,我證明給你看。來,表演一個。

你都叫孩子出來炫耀了,作客的人身在敵營,無論如何也得撐出一副興味盎然的表情,出了門之後說的是不是「這樣也敢拿出來現,比我家妞妞差多了。」是另一回事,你孩子舉世無匹,我孩子才天下無敵呢。梁實秋在《雅舍小品》寫過一篇〈孩子〉,也說這種場景,分明是演戲:

……曾見一幅漫畫:一個孩子跪在他父親的膝頭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親的頭,父親眯著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麼活潑——多麼可愛!」旁邊坐著一位客人裂著大嘴做傻笑狀,表示他在看著,而且感覺興趣。這幅畫的標題是:「演劇術」。一個客人看著別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覺興趣,這真確實需要良好的「演劇術」,蘭姆顯然是不歡喜這樣的戲。

我也不喜歡這樣的戲。說是戀愛,在那個時候,我根本沒有辦法把叫我表演給客人看的命令跟愛我連在一起。雖然才小學,也已經有了倔強的脾氣和不知從何而來的自尊。我覺得我像一隻馬戲團的猴子,要我倒立我就得倒立,要我撓腮我就不能抓耳朵。馬戲團主人賺的是銀幣,爸媽賺的是虛榮,都是逼猴子做不肯做的事才換來的,我不相信這樣叫做愛那隻猴子。

何況表演出來,馬戲團觀眾鼓的掌至少還是真心,榨出一個客套的稱讚,實在不知道有什麼意義。

幸虧我不會跳舞,否則我會更覺得自己像猴子。後來只要看見許多小朋友被媽媽畫上大濃妝,不情願的跳著顯然是大人設計的超齡舞步,只為了上電視,在取悅父母的比賽裡露臉,我這個「他們不愛猴子」的想法就會再度浮現。天生表演欲強的人另當別論,不幸不是的話,只能記著,滿足父母慾望是大多數孩子責無旁貸的任務,由不得你不肯。

我的叛逆等不及青春期到來,在這時提早成形。要我去彈琴娛客,我就冷臉站在那兒不動,場面僵著,識趣的客人自然會打圓場:「唉唉,妹妹害羞是吧,沒關係沒關係,下次再彈。」送客之後雖然免不了被數落,撐過幾次之後,大人也不敢隨便叫表演了,怕開了口女兒拒不出場反而給自己沒臉。

很快的所有表演令都不再出現,那幾次罵挨得值得。

喵公小時候比我還慘,不只在自家,是父母會硬逼著去大人聚餐場合扮乖小孩,出門前還不忘問:「你小提琴怎麼沒有帶著?」的那種擺明了到處賣藝趕場賺稱讚的童年。但他脾氣沒我壞,沒有革命,罪也就多受了許多,十幾二十年了,現在講起來還是深惡痛絕。

孩子一定都會發誓:「等我將來當父母,絕對不要這樣對待我的小孩。」年紀稍長,看著婆婆媽媽聊孩子經,看似交談,其實彼此都只是在等著對方講完趕緊插話提自己的:「唉呀,我們家這個也是哪,他今天又怎樣怎樣巴拉巴拉…。」也發誓自己絕不變成這樣的女人。但這次事件讓我驚覺,有些力量,超乎想像,不是發了誓就做得到,假如不隨時謹慎檢視,真是摔進陷阱都還不知道要爬出來。

我對自己能不能抵抗這個力量仍然沒有信心,但至少Bagle是絕不會再被我叫出來唱歌了。


Posted by miaochyi at 樂多Roodo! │21:17 │回應(4)引用(0)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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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看了還真想看Bagle唱歌
折衷辦法
把她高歌的情景拍下來
客人來 就給他們看影片就好了

當父母的好像都很難逃掉這種兒女秀
唉 要印在腦袋裡才行
Posted by lilou at September 26,2005 04:06
拍影片?那不還是一樣的意思嗎?

我一直覺得當客人是很可憐的,對主人家的小孩或者各種炫耀物不感興趣,也得敷衍裝一裝。不知道拼命炫耀的主人是不是多半也領會到了這點。(這可是一個暫時逃不了又一定會說出我愛聽的話的好觀眾哪!)

Posted by miao at September 27,2005 08:19
版主您說的也對
不過 我可是真的想看Bagle唱歌 又不想打擾到她的*客人*

主客之道真難拿捏
看著客人坐在家裡
有時不知道該如何接續話題
秀 或是 *介紹* 只能說是個應急之道
不一定是為了炫燿
只是 不知道如何互動
Posted by lilou at October 2,2005 07:20
唉,我知道我自己是另一個極端。

一般來說,我總是預設我的客人會沒有興趣,而非興致盎然。也許是因為看那樣的父母看太多,很厭惡了,十分不願意自己在貓上也變成那種樣子。

我驚懼於那種力量的強大,無論世代,無論年紀,無論教育程度,講起自家孩子就像瞎了。我簡直,唉,怕到不行,怕自己不能逃脫同樣的命運,即使只是對貓。加上當孩子時就不喜歡,這一防,也許便過頭了。

不過我現在也沒有DV,所以你還是沒得看。:P
Posted by miao at October 2,2005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