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31,2005
其實我不喜歡你
要是在十年前,或甚至五年前,也許還比較能直接的講出來。不怕傷人也不怕被傷,痊癒能力強,年輕是自以為痛快瀟灑最大的本錢。
不知道如今怕失禮求周全的縮手縮腳究竟為了什麼,年紀老,膽子越來越小,撐不住可能傷害別人或被傷害,不管是指著別人的鼻子或被指,都一樣心驚肉跳。總覺得心臟越來越無力了。
我自己很明白自己對各種人事物的「界線」,通常是在初初打照面時就畫下了。接下來,無論對方如何努力,都很難跨越。
因為,我其實不喜歡你。
這幾個字,就連現在只是打著字,都很想鄉愿地吞回去。我知道我的「不喜歡」,並沒有好壞高低的評價,但我也知道,並不是每個人都能理解這一點。
你可能溫暖體人,可愛活潑,傷春悲秋,理智明晰,願意揀選我作朋友,我很感激。但,我也在揀選你,並不以這些東西評斷,而僅僅是以不能解釋的「感覺」二字。我的「感覺」,可以否定一切,這很殘酷,但是事實。
一個人會不會成為我的「知交」,對我來說,往往是在那靈犀一點的瞬間就決定,而不是努力求來的。至於標準,很抱歉,沒有。
我是很不公平的,同樣的行為,可能因為我喜歡他,便容許,我不喜歡他,便慍怒。你可以抗議,但我不知道在交朋友上這到底要如何公平,我不是在開法院。
你很好,但不是我這個世界的人。我不喜歡你,但我也不想傷害你。
如果你人徹徹底底差勁,我連困擾也不會有,直接冷語打走就是了。我很懊惱我至今學不會怎麼面對一個「不該到達那位置,但他非常想到達」的,好人。對我而言,無論目的是想強求一個朋友,或只是利用性質的在做人際關係網上的拓點,都罪不及死,不到從此恩斷義絕的程度。畢竟這人唯一的錯處只是太不瞭解我。
我會保持我的禮貌,只要你不一再衝撞這道界線,不逼迫我做出並非我自發的關懷,不企圖連我的現實生活一起做出沒有拒絕餘地的擁抱。
其實我懷疑,能看懂我在寫什麼的,大概都已經不是我所寫的人了。
但也很難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