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3,2008

關於娘味藝人__蘇打綠主唱吳青峰Over And Over by Hot Chip道貌岸然的吳青峰?

日前得知
娘味藝人吳青峰暗指吳克群買榜與扯女歌手欠酬勞一事

對此我對娘味藝人吳青峰的所為感到不齒
吳青峰他可以有他的情緒宣洩
但是他自己本身對這些事是不具有立場提出抱怨的

娘味藝人的稱號是引述蘋果日報的標題
我無意以岐視這個詞來表示對特定團體的貶抑意味




首先我先引述蘋果日報的說法與吳青峰在面對這件事的態度
來將這件事還原
台灣社會與媒體是非價值這幾年已經失去了做為民主社會應有的公義性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導
蘇打綠主唱青峰前日在部落格開罵
譏嘲某唱片公司花錢買榜
還拖欠他為該公司2位女歌手寫歌酬勞
有網友推敲出買榜指的是“種子音樂”吳克群
2名女歌手是許茹芸、王菀之
種子音樂總經理田定豐昨強調絕無買榜及拖欠費用
怒斥:“青峰為何要混淆是非?”
青峰經紀人林暐哲昨未對此事做出回應

蘇打綠主唱青峰前晚在部落格開炮:“記得好多人跟著跳出來支持不買榜……放屁
明明貴公司出版的每一張專輯都買榜……”
也提及去年幫2位在12月發片的女歌手寫歌
其中1位的寫歌酬勞至今仍被拖

  
而中國網友在百度網站據青峰文字中的蛛絲馬跡
認為他指的就是種子音樂,女歌手是王菀之、許茹芸

  
種子音樂駁斥

  
按網友的邏輯
種子音樂目前在各排行榜上的歌手只有吳克群
青峰似有暗指吳克群買榜之嫌
不過田定豐昨否認買榜:“吳克群專輯賣得好,歌有多流行,眾所皆知,不是靠買榜可以達成的。”
至於許茹芸、王菀之的詞曲創作費
田定豐表示由她們製作公司支付
許茹芸已付給青峰,王菀之是香港“東亞”仍未付
與種子音樂無關
而林暐哲昨電話由工作人員代接
表示他正忙演出事宜
稍晚回電
但至截稿為止
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轉引自
http://news.sina.com/oth/kwongwah/502-104-103-124/2008-06-02/01052948426.html

事件經媒體報導後
隨後吳青峰將該篇譏諷網誌設了密碼
原本公開任人點閱的上了鎖
他還發表兩篇對網友不滿的言論
簡直得了大頭症 太過自以為是了
並且牽托他文章什麼名字都沒提到
且暗諷報導此事的記者不專業

網路空間
有個很不同於真實社會的特性
那就是平等的發言權
不同於公眾人物
網友的稱謂意指了不特定的身分
當然IP位址可以找出使用匿稱的人士
但基本上這涉及到網路人權的問題
在此不做討論

吳青峰大表不滿的做法
若是他是一般人
非公眾人物
我想這樣的言詞是不具有報導的新聞價值
基於吳青峰暗諷新聞記者在這件事上不專業的說法
我想吳青峰不是角色錯亂
就是得了大頭症
我所謂的大頭症主要是指~媒體與藝人的關係
媒體與藝人常是相輔相成 魚幫水 水幫魚
就像日前蘇打綠發片時
媒體報導他與他前女友的事(青峰自稱純純的愛)
好炒作新聞
但熟悉媒體娛樂圈大概知道
吳青峰已經算是半出櫃的藝人了
所以這類的新聞說實在的都只是笑話與娛樂
我提出這件事的原因
不是爆料
是要做個對比
若是

吳青峰因為報導對他不利的事就說新聞不專業
報導有利他專輯銷售與曝光量
不但不公開提出質疑
還配合報導 ?




當然你或許會說 藝人不就這樣
實在沒有對這件事加以評論的必要

但我所不齒的是
若是如此道貌岸然這個人還有這個臉去指責別人
事情發生的原由
是由於身為公眾人物的他
公開自己的網誌
譏諷別人
事後卻像得了大頭症一樣
去為自己所為除罪化
並且還將其他人再暗諷了一次


我並沒有去對吳青峰做人身攻擊
但我深深覺得
一位受人歡迎的演藝人員
若是如此道貌岸然
是應該受公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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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 And

Over - Hot Chip



圖片轉引自新浪網



來聽歌吧Hot Chip的Over And Over

Laid back
laid back
laid back, we`ll give you laid back
laid back
laid back
laid back, i`ll give you laid back

over and over and over and over and over
like a monkey with a miniature cymbal
the joy of repetition really is in you
under and under and under and under and under
the smell of repetition really is on you
and when i feel this way i really am with you

laid back
laid back
laid back, i`ll give you laid back

over and over and over and over and over
like a monkey with a miniature cymbal
the joy of repetition really is in you
under and under and under and under and under
the smell of repetition really is on you
and when you look this way i really am with you

started thinking about what i to have to do (tell you)
i got to thinking that i mean just what you do (tell you)
started thinking about what i to have to do (tell you, tell you, tell you, tell you)
k-i-s-s-i-n-g
s-e-x-i-n-g
c-a-s-i-o
p-o-k-e
y-o-u
m-e
i
k-i-s-s-i-n-g
s-e-x-i-n-g
c-a-s-i-o
p-o-k-e
y-o-u
m-e
i


延伸閱讀恐龍軍團攻打紀實


Posted by mi_blue_k at 樂多Roodo! │10:51 │回應(30)引用(0)恐龍軍團攻打紀實
樂多分類:音樂 共同主題:我聽‧我想‧我說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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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6125025
回應文章
看完你的文章之後,覺得你只是單純討厭吳青峰吧?
一個人是不是同性戀,要他自己說了才算,他如果沒說,那就是無解,你的半出櫃說,我不能理解。
吳克群的專輯好,大家都知道,裡面的編曲人員我還認識咧,
當年就覺得這個朋友的作品很棒了(這是題外話)。
你真的那麼確定自己就知道一切內情?
那個執筆的記者真的就知道內情?
為什麼吳青峰沒說的人名你們可以篤定就是誰,除非你就是欠款的人!
當人們說一個人好,我可以輕易相信,
當人們說一個人壞,我必須再三觀察思考,
何以新聞發布的第一時間你就能有這麼慷慨激昂的評論?
難道你不覺得自己太人云亦云了嗎?
今天記者按著別人語焉不詳的網誌,自己斷章取義、玩填填看,
這就是新聞專業嗎?如果你覺得這是新聞專業,那是你有問題,
而不是吳青峰有問題。
他沒有卸責,卸責的是你,整篇文章落洞百出情緒左右,
但你卻還大言不慚自榜公理正義。


Posted by 藍 at June 4,2008 13:59

TO 藍 
首先
如同你說的一個人是不是同性戀
要他說了算 
那麼照你的邏輯
我討厭不討厭吳青峰也要我說了算
你的思緒邏輯讓我不能理解


第二 
吳克群的好~大家~都知道
你所謂的大家可能不包括某位娘味藝人吧
再說專輯的好壞跟音樂銷售排行榜
並不是正比的關係
看你的言詞
似乎很~自以為~自己是具有專業的樂評人員
怎會連這點都不懂
認識些編曲人員有必要在這提出吹噓嗎 ?


第三
你就這麼確定吳青峰不是暗指吳克群 ?
你就這麼確定吳青峰不是因為收不到錢?
而開始發作他那小鼻子小眼睛的個性 ?
這些並不是我要討論的
我從未要去追查出他說的是誰
我的重點不在於去猜測他說的是誰

我也沒必要去猜測
就像我也沒必要去公開他男友是誰


第四
關於新聞專業的問題 
如同我舉的例子
配合報導製造假新聞 
這樣也算新聞專業?
你拿吳青峰的話來做論點
我實在不懂你對新聞專業有什麼瞭解




第五 
啥叫人云亦云?
我也不是在第一時間
寫這篇文章 
我會感到對吳不恥
在於他事後寫的另兩篇
我文章有寫
你連中國字都看不懂
到處拼湊推想
扣別人帽子
你看不懂我寫的
請別亂下定論

事情發生的原由
在於吳青峰以公開網誌的方式
去暗指吳克群買榜與扯女歌手欠酬勞
而成為新聞

當一個人扣人帽子前
我會先三思自己是不是紅衛兵
如果你覺得自己誤解與扣別人帽子的行為是正當的
那麼就是你有問題而不是我寫這篇文章的問題





第六 

我非常同情你的情緒發言
不管你是因為很愛這位娘味藝人
還是有啥目的
但請別誤讀了我所要說的
對你錯誤百出的情緒回覆
甚覺遺憾
別被情緒給左右了
感覺的出你氣急敗壞
有點不太理智
我同情你


~他的性向問題與我無關
我主要針對是他的態度~


Posted by mibluek at June 4,2008 15:11
「 我 絕對 不 是 gay , 只 是 我 的 聲 音 和 性 格 都 比 較 柔 弱 , 外 界 才 會 覺 得我 是 同 志 。 」
http://74.125.153.132/search?q=cache:3M4NyiCcum8J:www.ptt.cc/bbs/Sodagreen/M.1203005369.A.1FD.html+%E5%90%B3%E9%9D%92%E5%B3%B0+%E5%AD%B8%E5%A6%B9&cd=15&hl=zh-TW&ct=clnk&gl=tw

此 地 無 銀 ?

Posted by KW at June 4,2008 15:32
藝人也是人,他也只是自私的想為自己辨解吧!
Posted by COCO at June 4,2008 16:02
唉!就是有無知的歌迷把歌手當神,這件事本來就是青峰不對在先,怎能怪罪媒體報導.愛護一個歌手也要指出他的錯.
Posted by 小黑 at June 4,2008 18:45

TO KW&藍
所謂的公開
我真的不曉得是怎樣的定義
是要開記者會發新聞稿
還是只要在公眾場所有親密行為
還是對兩個人以上坦白就算公開


TO COCO
我想我可以諒解他為自己辯護的行為
但是他自事件發生至今
一點認錯的意思都沒

TO 小黑
歌迷的無知
也不需太苛責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愛的東西
我所要說的只是希望回到事件本身
從事情看事情
我的角度在於
吳青峰為什麼要以公開的形式暗批別人
難道他不知道他BLOG是公開的?
我想這點是他無法說明的
因為他事後又鎖上了該篇日誌
且寫了另外兩篇諷刺記者與大陸網友

整個事件的源頭都指向他
他卻自以為自己是對的
~道貌岸然~
Posted by mibluek at June 4,2008 19:46
蘇打綠以為自己紅,什麼話都可以亂說,敢寫就要敢負責。
Posted by Bill at June 4,2008 22:49

紅 ?是熟透了吧 呵呵
Posted by mibluek at June 5,2008 06:17
娛樂新聞,何必認真 ?
Posted by 小飛兔 at June 5,2008 13:11
青峰批唱片公司 買榜欠寫歌費
說別人道貌岸然
娘娘自己還不是一樣?
女歌手要自掏腰包付錢,你要真有正義感就該拒收啊!
開砲了以後有人問你指的對象是誰又當俗仔不敢回應
分明就是炒新聞!!
Posted by 自打嘴巴 at June 5,2008 13:19

記得前年
我在我的新聞台打了兩篇關於Lindsay Lohan的文章
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看起你這篇評論感覺好像回到了現場

無論如何
文字是自我意識的投射
沒有所謂的對錯
所以想對你說:你沒有做錯什麼,有些話語看看就算了
畢竟評論文本身就會具有一定的爭議
尤其是對人與事的評論
Posted by 艾姆 at June 5,2008 23:01

TO 小 飛兔

我也想把它當娛樂新聞
只是吳青峰的態度真的讓人很不恥




to 自打嘴巴

我也有同感
周杰倫至少敢說敢負責
相對的吳青峰自己小鼻子小眼睛就算了
仗著自己任性的~娘~
就無亂寫 事後又再暗諷別人
我覺得他真的是€~




to 艾姆
謝謝你
我覺得事情就是要還原
我並不針對個人我針對的是事情
有些人看不懂
我也沒法一一解釋
那太累了
Posted by mibluek at June 7,2008 00:02
我覺得他真是讓台灣丟臉,我同學泰國華僑在蘇打綠校園演唱時,問我,在台灣人妖也可以出唱片,當場我兩條線 = =€,他還補了一句,台灣人妖怎長這麼醜又小?我當場不知怎麼說,我本來想解釋青峰不是人妖,但他開始唱歌後再加上他穿的衣服,還有他的動作,我只好尷尬的回說,他是男的啦!希望蘇打綠趕快結束換下個藝人上來,當時我覺得真的不知怎反駁因為我同學說的是事實.最近又發生這樣的事,真的讓我覺得,他真讓台灣丟臉.
Posted by 凡妮莎 at June 7,2008 16:24
我想沒有人會相信青峰不是gay吧,
Posted by 蜂 at June 7,2008 19:33

TO 有藍谷

我不希望你用情緒的語言來回覆





to 凡妮莎
我認同妳說的
如果蘇打綠代表著是台灣獨立樂團的一個重要團體的話
我想那會是台灣的悲哀





TO蜂

吳青鋒的性向問題我不想替他回答
他要推託是他的事
他承不承認他男友是他的事
與我無關
Posted by mibluek at June 8,2008 16:09
有些人以為認識一些人,就一副裝很熟的樣子,什麼叫做吳克群專輯好大家都知道?說的好像自己是專業樂評,你能代表大家嗎?還說認識啥編曲人?有這麼了不起嗎?值得留言吹噓?一副自己才是瞭解內情的人,又不敢留真名,說別人亂寫,自己的留言才是充滿情緒與破洞。
Posted by 吳青瘋 at June 8,2008 20:18
從版主這篇可以看到真的有人對事情真實是如此漠視,一心只想為嘔像說話,是非都不去討論,就可以這樣亂留言,但版主你真的很有勇氣,加油!
Posted by 小米 at June 9,2008 09:04
要不是有新聞價值記者那會去報導?娘味主唱太沒種了,放完砲就躲起來果真是娘到底?
Posted by 丹 at June 9,2008 13:13
聽她唱歌我真的不太舒服
她應該往東南亞發展
比較會有市場
Posted by lun lun at June 9,2008 14:01

我想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權利與自由。
而身為創作型藝人本來就會有些小孩子氣或者不拘小節的部份。我們可以用各式主觀客觀的言詞去評斷那些。但我們都知道那些也只是人的想法,
至於所謂真正的事實, 恐怕不太重要。

不過,請尊重別人的性取向,穿著打扮言行的自由。
即使你們再怎麼覺得那是明顯的錯誤或是令人不滿的舉措,
也沒有人有任何權利去評斷他人吧?
那不就跟你所不滿的那種不負責任的言行,也是很接近的行為嗎?

更何況還有些路人發出不堪的言語想像。

k,
很抱歉我對你的論點不反對也不認同,因為那是你的自由論述。
不過我沒有辦法看著朋友被批評不跳出來為他說話。
他只是個小男孩。
Posted by eL at June 9,2008 14:04

to all



首先
我真的不想回應這些情緒的發言
也不希望大家用這樣的態度去看吳青峰
我對這個人沒有特別意見
我希望大家針對事情來回應
而不是在他的性向上做文章
但我不認為他是孩子
他已經二十好幾歲了
應該對自己說的負責
他依然欠一個道歉
每個人都具有許多面向
El 我相信妳看的並不是娘味藝人全部的面向
有很多事我不想說得太明白
受傷害並不是我
但是我肯定的是
他沒這麼單純
尤其在感情方面
妳做為他音樂上的朋友
是件很幸福的事
至於私領域方面
妳是無法站出來替他辯駁的
我也無權置喙
但我瞭解到的面向
或許是妳不知道的
Posted by mi_blue_k at June 9,2008 17:43
就事論事來說,我也覺得青峰應該出來道歉不是放完炮躲起來<這樣很不負責任>他也不是孩子,問他男友就知道.........
Posted by TOCO at June 11,2008 08:24
為什麼不能評斷做錯事的人?難道我們對所有的事都得漠視嗎?嚴重點如殺人我們是否也要事不關己而不做評斷?很難去瞭解怎會有這麼無知的人?
Posted by morries at June 11,2008 12:15
版主大人.你播的這首Over And Over居然很耐聽~

感覺輕鬆極了~

BUT....

我怎麼覺得好像有首叫牛仔很X的歌曲....


TO 橘夢樂園
這首歌很經典 我不確定周董有無聽過
你可能要問問他
但旋律應該差很多
Posted by 橘夢樂園 at July 2,2008 19:35

我想請問一下版主
這件事的源頭 也就是買榜和積欠酬勞一事
請問是真的還是假的?

如果是真的
請問青峰是否要指名道姓 明確的點說
"種子音樂買榜"
這樣就會覺得他man了 是吧

如果是真的
青峰難道不能寫文章來發洩 來質疑嗎
到不如直接對媒體放話來得比較快
讓媒體大作文章
問題是 他有嗎
以藝人的身份 他可以用明說的方式表達不滿嗎
隔天或許就被告誹謗或是上頭條了吧

如果說把文章鎖起來是敢說不敢當的行為
他從頭到尾都沒指名道姓他在說誰
請問他要"當"什麼??
都沒說誰了
身為藝人 就有必要被逼著"解說"那篇文章是吧
如果這件事是事實 暗諷是給人面子
更不需要講明了 給記者機會寫文章
如果真相還原 買榜之事是屬實
真正的被害人是被買榜的藝人和消費者 又不是吳青峰
他看不平難道不能不爽嗎
不把文章鎖起來 請問是要繼續看一些白癡再猜測再炒作嗎?
我不懂 他到底做錯了什麼需要道歉?
更不懂他為自己辯駁還被說是"除罪化"
何罪之有?更何況除罪化三個字不是拿來這麼用的
挨打不能還手 是傻子嗎

以蘇打綠現在的人氣 用得著用性向話題來炒作嗎
很多人都了解 創作音樂和性向何干
可是往往都是某些白目的媒體不了解 一而再的拿性向放大再放大
所以在台灣 藝人可以選擇公開出櫃嗎?

見縫插針的人真的很可笑
聽信的人 豈不是更可笑
Posted by Moon at July 7,2008 00:50

TO MOON

首先
我已經說了
他的性向跟我無關
我也不想討論
別扣我帽子




其次
你要看看他辨駁什麼
他辯駁的不是對事情的澄清
而是推托之詞
不是嗎 ?





再者
這跟他man不man
娘不娘無關
他娘是他自己承認且引以自豪的
我引述的是蘋果日報對他的稱呼
吳青峰本來就小鼻子小眼睛的
娘是他的特色
妳到底是不是他歌迷
連這都不知道 ?



再說
我文章根本對蘇打綠音樂沒有任何評論
更沒有把吳青峰的性向與音樂作品混在一起談
妳是白癡嗎 ?還是文盲 ?
而且我對吳青峰暗指的對像一點興趣都沒
你這麼想要知道
不會去問他
問我幹麻?
我說的事情是指這件事會成為新聞
不是要去追究娘味藝人到底在任性啥
妳不會自己去留言給他
來我這要真相
妳有毛病



最後
我所要批判的是他的態度
我說過了
我不是在新聞一出來
就寫這篇文章
我是在新聞發生後
吳青峰又在blog回應
你不仔細看
就無知的為他辯解
我可以體會
無知的人
讓我去說它可笑
也太浪費我唇舌了


補充
給moon
我把你的ip抓出來了
你再亂留言我一定刪
少無聊與幼稚了
同一個人
取這麼多暱稱留言
你不曉得樂多可以看到留言的ip嗎
敢的話就留真名
我一定告你
ps~moon這位網友呼朋引伴的攻擊我blog
我已經刪了一些她們不雅的留言



Posted by mi_blue_k at July 7,2008 08:59


原來留言就會被告喔?
為什麼可以告人呢?
這我還是第一次看到,那以後我就不敢留言了啦....- -
無聊跟幼稚嗎?
你要說,留言換不同名字的人就是無聊跟幼稚了?還是說批評別人的文章就是無聊跟幼稚呢?
我對你的文章內容其實沒什麼了解,也沒什麼興趣,我對你對路人的回應倒是比較有興趣.
因為我一向覺得,會寫這種基本上算是評論的文章的人,一定有他個人所堅持的言論自由,那對於別人的言論自由也一定會很尊重才是.所以我會常去看一些像你這種為自己聲音發聲的板主所回覆別人的,不管是正面回應還是負面回應.而你,也是我觀察之一.
通常我會對於好的板主在我的網誌上做些正面的宣傳,但是相對的,對於只希望別人尊重自己的言論但是卻不尊重別人言論的板主,我也是會在我的網誌上讓別人作為參考,以免別人跟他一樣沒有度量.
如果你會刪我的回應,那你就刪吧.只是我沒有亂留什麼,應該不致於被刪掉吧.我只是對你這個人,好奇而已,畢竟這麼有自我見解的人,一定對他自己的所作所為很有原則並且很有道理,對吧?
我會再來看你回應我的留言的.
如果你會以”這篇回應跟我的文章沒有關係”所以不回應我的話,那我會很失望的.而且,這對我來說,也算一個負面的回應.
謝謝你看完這麼冗長的回應,也為了你未來的回應說聲謝謝.辛苦囉!






to 很害怕留言的人

因為我查到他ip發出的位置一樣
我說的無聊與幼稚
是指他轉換多個身份來我這留言
他說的很多我在回應與我文章都強調過了
他硬是要扣我帽子有毀謗之嫌
對於這種網友我不歡迎
當然要告
回他留言很無趣的


謝謝你來留言
我很歡迎別人跟我對話
但要有內容與論點
我不希望一直在解釋與澄清上頭打轉
by mibluek
Posted by 很害怕留言的人 at July 7,2008 22:21

嗯,首先,很謝謝你的回應.
不過,你把他的文章都給刪了,那我們又從何可以知道他就像是你說的,亂扣你的帽子,或是他的回應有多無趣,甚至是他毀謗了你什麼呢?
我想,大家看到的或許就只有板主把別人的發言權給否決掉了吧.
那麼如此,是不是顯得你的包容力相對的就降低很多了呢?
又或者,會想更多的網友會認為是否有更多的留言在你的選擇之下也默默的被刪除...就連自己留言的時候也默默的覺得是不是會成為下一個被刪除的對象.
像我不禁要問,是否有更多的留言,都在自我意識的選擇之下而被丟到垃圾桶了呢?
你給我的回應,我很感謝,只是希望你可以給自己也給別人更多的空間,來檢視你跟別人所寫的內容.
我想,公道自在人心,不用誰說,大家自然都會有評斷.
再次謝謝你又看完我冗長的留言


















Posted by 漸漸不是很怕留言的人 at July 8,2008 00:09

to 漸漸不是很怕留言的人

發言權?
留言暱稱也沒連結
你連名字都沒
我連對像是誰都不知
我為啥要對這樣的人給予發言權 ?
包容力 ?
你們連對別人不一樣的聲音
一點容忍都沒有了
又如何能要求我給予你們 ?
在你們之前
我沒刪過任何一個網友的留言
別用你的臆測與你自己的行為來硬套在別人身上
AND 誰要在你BLOG上被宣傳阿
你以為你是誰阿 ?
真自以為是
你也有大頭症嗎 ?



感覺
我被你們耍了
你意不在此
你們到底想怎樣
我msn在自介
你們
要對話直接來
別偷偷摸摸的
你們密集的留言
這邊我將它刪掉
因為我不想你們的髒字留在我BLOG上
別做鼠輩
也別開新帳號來加我
也別用套論的方式設框給我跳


by mibluek

有膽就上線
直接對話
不要一直留些無聊的話
偷偷摸摸的
我不想跟鼠輩廢話
躲躲藏藏的攻擊別人算什麼


MSN
mibluek@hotmail.com

別費力氣開些新帳號加我
我對假身份
沒興趣
Posted by mi_blue_k at July 8,2008 00:31

我從垃圾筒裡找到幾篇他們的留言
大多過髒的都已經回收掉了
所以不太客觀

姓名 : Moone-mail : URL : IP : 118.161.91.223

留不留真名是我的自由
沒有敢不敢的問題
當然刪不刪也是你的自由
還有 請問你要告我什麼
不同意你的言論
說幼稚無聊是你的自由
我不會為此反駁
但動不動就訴諸法律
動不動就要告
法律真好用
你也真夠閒
你看警方會不會備你的案還有
警方會順便告訴你除罪化三個字是什麼
.....................................................................................
自由 ? 暱名攻擊也算妳自由 ?
我要妳留真名是不希望妳躲在電腦後頭
就以為可以隨便亂留言
這是我blog 我刪不刪本來就是我的權力
不用妳提醒
倒是妳被我刪了還一直找其它篇亂留言
妳精神是不是有問題
說的跟做的不一樣
說啥刪是我自由
妳又為何氣急敗壞 ?
妳本來就無聊與幼稚 當然妳無從反駁

我是要用法律嚇阻妳亂留言
妳不用動不動就心虛成這樣
我想警方看到妳會被嚇到吧
我不想讓警方嚇死
鬼月快到了
by mi_blue_k


姓名 : 藍e-mail : URL : IP : 118.161.91.67
版主你是不是中文不太好啊?道貌岸然不是如此用法好嗎? 你也沒對別人對你的質疑提出辯駁耶~ 再者,你說你跟他man不man,娘不娘無關,但你標題及文章不斷的出現娘味藝人的字眼,雖說是引用蘋果記者對他的稱呼,但你在你自己的文章中一再提及,根本就是有著歧視的意味嘛~還是你想當蘋果記者!?
..........................................................................
你提出的質疑在你第一篇情緒的發言
都被我給一一反駁回去了
你不用在這蓄意的辱罵與諷刺
娘本來就是吳青峰的特色
你可以自己去問吳青峰
至於記者 ? 
我不用去當記者 
基本上我是管記者的 
要跑線叫別人去就好了
我對那種事沒興趣
by mibluek


姓名 : 藍e-mail : URL : IP : 118.161.91.67 (P.S.我不是蘇打迷)
............................................................

那你是他男友嗎 ?
但聽說他男友沒這麼幼稚耶
聽說他男友還蠻man應該不會是人妖
但好像蠻愛`娘味`的


 
by mibluek






姓名 : 藍e-mail : URL : IP : 118.161.91.67 TO"漸漸不是很怕留言的人"~ 你是一個很理智的人,因為我從頭到尾,包括moon的留言,都沒對版主有任何的誹謗之意, 雖然你無緣看到被刪的文章。

姓名 : Moone-mail : URL : IP : 118.161.91.223 謝謝你 漸漸不是很怕留言的人你是一個很理智的人 因為我從頭到尾 都沒對版主有任何的誹謗之意只是希望疑問可以獲得解答因為我仍有疑問但版主有不回應也有刪除我文章的權利這點我給予尊重但在未查真相之前 即斷定我和藍是同一個人 批評我無聊幼稚希望你可以承認這個錯誤而非直接刪文畢竟版主認為的無聊幼稚都和藍沒有關係此外 也不希望版主因這篇文章批評道貌岸然 而對青峰構成誹謗罪(告訴乃論罪也要看青峰會不會提告 不過我想他會認為沒必要)這並非是得所受公評之事 況且整件事連當事人都尚未親自證實事情之真偽就以個人的主觀斷定一個人的人格是否過於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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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明明就認識
唱啥雙簧
你一搭我一搭的

想裝啥公正 ?



偏頗的是你們
容不下別人指責你們喜愛歌手的錯誤
我同情妳們做為歌迷的無知
但是妳們蓄意的在我這留言
我就沒必要理性的對待妳們
我說過妳敢留真名
我一定告妳蓄意騷擾與加重誹謗
別以為去補習班補過習
就這麼囂張
對於你們這種人
我不想理會
妳們的嘴臉已經透露出骯髒的氣息






以上還有很多他們的留言
一些不雅的字
大多都刪掉了








他們互相誇對方
我才發現我被他們耍了
我用了小技巧激他們加我msn
說他們是鼠輩





以下是我刪了他們回應與用了小技巧激他們後
他們的留言
姓名 : blackbe-mail : URL : IP : 118.168.24.235 查IP那麼了不起? 文章已做備份,以校籍、IP、姓等特定人,並以特定名詞指涉人格,可以保留法律追溯權了。 老實說,你的意見弱到不行,不過這我不是很關心,不過既然你那麼愛跟我朋友槓,我可以乾脆在網誌開一個主題給你槓,msn這種私底下筆戰的大家又看不到算什麼。歡迎查我IP,你到我家來戰我都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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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邪派律師終於露出本性了
原來前面那些都只是你的鋪陳
果然是律師 
我根本沒打算理你們這群
我不都刪了嗎
我一點都不想跟你的朋友摃
少在我這騷擾
不是你們一直裝互不認識來攻擊我嗎 ?
少在那裝正義
別以為考上律師就可以對法律做正確的詮釋
在我眼裡
你連乞丐都不如
你的心態與道德 很骯髒
BY MIBLUEK


姓名 : Moone-mail : URL : IP : 118.161.91.223 你有本事把我和我朋友所回應的通通不要刪什麼叫"髒"不屑留在網誌上分明是不敢給其他人看 什麼叫知法玩法不懂你這句話想表達的意思是什麼?從頭到尾都是仁兄你在自己在玩吧人家有陪你玩的空間嗎講法律 你聽得懂嗎沒必要浪費我們的唇舌吧浪費時間而已 我們並沒有什麼目的因為你不值得讓我們有目的沒有人那麼無聊先挑起戰火罵人的人是版主你吧更好笑的是不讓任何人回應你可以刪我們的回應那其他路人呢你連留都不准他們留 把每個人想的那麼黑你心裡只有黑色嗎或只是只有偏激罷了吧 我到底是不是恐龍妹干你什麼事恐龍妹就不能在公開的網路平台說話嗎你在歧視什麼最好是你長得帥到連每個正妹都要聽你說話 你可以再情緒化一點 還有其他可以罵人的話嗎繼續罵沒關係那大家看一個人不斷罵人而且還只有自己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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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說瞎話與騷擾我的不是妳們這群嗎
之前我都刪掉不想回
現在找到幾篇給大家看
妳們一開始說不認識
怎麼現在又認識了?
我說的髒是指妳們的心態
自己去照照鏡子像不像恐龍
我又沒指名道性
少在那發瘋
妳就當我自言自語吧
反正妳又不敢留真名


BY MIBLU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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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他們互裝不認識
後來我才發現他們是相識且刻意留言的
我才開始寫以下諷刺的文字
把他們給氣跑
~你們可以當做幽默
我是善於譏諷的~


那個blackbe就是玩弄法律名詞與前幾篇
以暱稱很害怕留言的人與漸漸不是很怕留言的人
留言給我的
這個人很自以為是 !
還要我去他blog回應跟他槓
說我愛跟他朋友槓 ?
真不懂這是誰的blog
我不回應刪掉還會被罵
這個教書的補習班老師
道德真讓人難以想像
好戰份子的性格
又帶有自以為是
自大又無知
我怎會想去跟他辯 ?
跟這種人辯
浪費我時間




所以
我只好以戰止戰
寫下讓那個moon會自卑與氣憤的文字
好讓他們知難而退
很多解釋他們選擇不看就算了
還強套在我頭上
像那個暱稱藍的 ~道貌岸然是那個娘味藝人文章的標題 ~ 我是套用的 看不懂也不問 很多我都解釋過了 他們笨看不懂我也不想多做解釋
所謂事情我文章從頭到尾加上我所回應的
都是指為啥這件事會成為新聞 及吳青峰事後的態度
而不是要去猜測到底是誰欠娘味藝人錢
這些moon一直看不懂
我回應她也不看
她的智商可能真的有問題
應該要去檢查檢查


下面就是我用來諷刺的文字
當做幽默來看
笑一笑吧
下次如果你blog也遇到這些瘋子
這方法可以參考參考看看
還蠻有效的
不過後來我遭受到其中一人朋友的朋友報復
某個物更在它自己的BLOG大肆的罵我
真不懂是誰找了它朋友
一起來我這blog亂
被我給譏諷回去
惱羞成怒
另外
那個惡女也很可惡
po在百度想利用歌迷來教訓我
說啥是我自找的
這種心態 很讓人鄙視
非常骯髒又惡毒
不過我是不怕的
心態有問題站不住腳的不是我




Mxxx 張小姐
我請我朋友查妳IP了
妳少自以為是了

好好讀妳的世X大學
妳真以為妳是月亮仙子阿?
實際上應該是網路俗稱的恐龍妹吧?
我沒空陪妳玩追星的遊戲
妳喜歡蘇打綠
是妳的事

我並沒有對他們的音樂有任何的想法
也不在我這篇文章討論
妳也二十好幾了
要成熟點





另一個
果然是台X的
都當刑法老師了
還這樣用匿名攻擊別人
空有的學養
真的讓人汗顏
念書念到這樣
我替你父母不值
書讀的好
道德這麼差
學法玩法
讓人不恥
說啥要在你那無名開版
我沒必要跟你這種
連法律精神都不懂的人辯論
你考上律師是你家的事
我沒必要到你無名去幫你衝人氣
曲解法律並不代表你就有法學的素養
法律不是給你用來做為攻擊別人的工具




至於抓不到的那個
少自以為聰明了
還先開個假帳號加我
佩服佩服



不管你們到底有啥目的
在我眼裡
你們就是~髒~
知法玩法的人甚是可惡
別拿你的文字遊戲
來詮釋法律名詞
你不配
當個高x補習班的教師
就這麼了不起 ?
要不寫篇好的論文發表
對學術有貢獻
玩這種小把戲
有何意義 ?





我這所說的
~恐龍~
是網路用語
妳自己長的像不像
要去照照鏡子
我真的沒法幫妳判斷
我打上了問號妳沒看到嗎 ?






我不需要把每隻老鼠都抓出來
抓幾隻出來祭祀就可以了
但沒想到抓到恐龍妹 ?






收穫也太大了

只是我籠子太小了
裝不下 ><
只好放生
放回世x大學裡
別出來嚇人了啦
還化身為鼠輩
攻擊別人blog

鼠輩們橫行
我該養隻貓
喵 喵 ~~~~



恐龍妹抓到了
她開始張牙舞爪的到處攻擊
宛如酷斯拉大肆破壞
好在有動感超人現身
動感光波 發射~~~~~
恐龍妹 快點消失
回到妳的世界啦
不要來嚇人了


我跟吳青峰一樣
沒有指名道姓喔
要自己對號入坐
或者人云亦云
那真可笑
妳這麼想當蘋果日報的記者阿


and
那有人被鼠輩攻擊不還手的呢 ??
我暗諷是給妳面子
從頭到尾都沒指名道姓說出妳的名字
妳該好好謝謝我了









PS
以上套用她的邏輯與言語
可以對照上述她的留言






我不想用吳青峰的方法去暗諷別人
但是不這樣有些人好像真的看不懂
恐龍妹
妳再聽不懂
我真的沒法了
老師有說 妳真的沒有在聽
難怪只能去追星
跟在別人後頭跑
社會上有許多值得關心的事
少無聊到攻擊別人blog
有時候人長得醜
不一定心也要是醜的
養幾隻狗
不代表妳有愛心
別把自己的心都弄醜了
我救不了妳






妳太自以為是了
別把自己喜歡的強加在別人身上
別把自己誤讀的來扣別人帽子
理解力差就算了
還這麼自以為是
我真不曉得
你大學怎考的
不會只有考十八分吧?
別把大學的素質弄得太差
好嗎
下次別說自己是大學生
那真丟人
妳自己
還把學校名稱打這麼大
這樣有損~校譽~
學校看到會提出告訴的






最後
有人說過美醜是天生的
但後天養成的美
對我而言卻很有吸引力
我也會去欣賞

相反的後天養成的醜
我看了會發脾氣



看到妳
我真的會發脾氣
真的
美醜已經是天生決定好了
我這不想評論妳
到底跟恐龍是不是表親
但妳後天還把自己培養的這麼醜
我看了真生氣
人心的醜
在妳身上
我到是感悟了許多
妳的醜彷彿由裡頭散發到外
惡臭的氣味
一字一句
讓人看了就想退避三舍
妳真的氣到我了
因為妳的醜
讓我想發脾氣 
>< 
像是垃圾
堆得發黑
妳吸引著蚊子蒼蠅
妳身上長滿了蛆
腐壞的溢出霉味
我只好放了一把火
燒掉它

不想沾染妳的惡臭
這就是我所謂你們的髒與臭
恐龍當然有發言權
但不應該使用人類的文字
我不鄙視妳的外表
我厭惡的是妳的心態
醜又髒





太過自以為是的人
若是沒有本事
只會是個丑角

太過自以為是的恐龍妹
若是心也醜
只會是個垃圾





妳要當垃圾還是恐龍妹
我真的沒法替妳決定






7/8

請好自為之 
不要給妳臉
妳不要臉
少無聊了
妳是瘋子嗎??
一直騷擾我
真想報警
我已經說的很明白了
請妳別騷擾我
也請妳別對號入坐
妳真以為妳是蘋果日報的記者阿 ?

ps 我又再模仿她語氣






最後聲明
本文與回應內容
並不針對任何人
但是若你刻意攻擊我blog
或是來找碴
我也不會讓你恣意妄為





別以為你夠資格讓我去回應你
我不是什麼人都回應的
至於那些你們對吳青峰熱烈的支持
有機會我會跟他說的
再一次強調
~我對事不對人~
要扣我帽子的
我會不客氣反擊的
這是我BLOG 我的回應已經很清楚了
我明白有些人會被激怒
但別當瘋子好嗎
幼稚的呼朋引伴來
這樣就有論點了嗎 ? 
這樣騷擾別人好玩嗎 ?




我能體諒妳們的情緒
但情緒應該適宜抒發就好
不能造成別人困擾
別讓自己真的成為垃圾


不懂我為啥打這些回應的
請閉嘴
當個旁觀者
她們大多不雅的留言已經被我刪除了
但我無法控制這群恐龍妹的轉貼
像是衝出了侏羅紀公園般
無法掌握




8/4

事後查出
moon是一個體重過重
對自己長相很沒自信的女士
有著長長的厚下巴
有著小小的下月眼
喜愛的角度是上拍正面照
最愛把吳青峰當心理咨詢
有問題是就會跑去他那留言
尋求慰藉
她的問題不在於長相
而是心態
是應該好好醫醫
不是找個偶像當心理寄託就可以的

暱稱藍的性向不明 我猜測應該是人妖
一直跟我說理設框給我跳的是
台x畢業考上律師在高x補習班教法學的胖子
惡女是一個很自戀
拍了一堆讓人做噁自拍照
心態骯髒心理有問題的女性
這四個人
我這裡不歡迎他們
長得醜就算了心眼也這麼醜
上述的諷刺文主要是要把他們給氣跑
moon被我氣到了
我一開始只查到它的無名
現在有它的照片了
想要看它長相的可以mail訊息給我
它無名寫了很多髒字
想看的可以跟我要
你們可以做個公評
然後那個在高x補習班教書的
想看這樣一個道德有問題的老師
也可以私下跟我要
另外那個轉貼我到百度的那惡女
有時間我會公佈她自拍照
很自戀又自以為是的女生
想吐的或想減肥的
看這惡女的照很有用
任何暱名的攻擊我都會毫不猶豫的反擊
更遑論他們刻意呼朋引伴的來
對於他們這種心態
我非常鄙視
暱名躲在電腦後頭不代表你可以不用負法律責任
知法玩法的puma先生
我沒必要跟你辯論法律名詞
你用法律的心態就有問題了
還有這個臉說要在你無名開版跟我辯論
這個台x畢業的目中無人到了一種極限
別利用你的專業來做這些事
真讓人覺得不恥
在補習班教書騙騙學生的錢就算了
無聊到來我這撒野
你真以為台x畢業能代表什麼真理嗎 ?
PS
照恐龍妹的邏輯 
我文章全都沒指名道性
所以我一點都不需要`當`什麼
但恐龍妹卻大言不慚的到處跟她朋友說
我寫的是她
還把我網址放在她blog 
真不懂 
她腦子到底是裝什麼的
而且不理她還會被她罵
這年頭瘋婆子真多





 
8/27

有朋友跟我說moon開始把她照片
po在無名她的blog裡
我看了 
真的很抱歉
我真不該說她是恐龍
我外甥看到嚇哭了
直說巫婆 巫婆
真的很過份
這樣嚇我外甥
我趕緊關掉視窗
這是之後的插曲
對於說她是恐龍也是因為她自己在網誌裡抱怨
但我從不會因為一個人的長相而鄙視她
我鄙視她的是心態
也希望這樣能把她罵醒
沉迷偶像 是小女生少女做的夢
她已經二十好幾了
過幾年就三十了
我到吳青峰那
不時可以看到她留言給他
說的都是一些她在ptt看到又有人說吳青峰壞話
她是怎樣替他抱不平之類的
要不就是說那場簽唱會她沒去到之類的

深深覺得moon真的很可憐
我很同情她的心態
真希望她能夠醒醒

8/28
朋友搞錯了
那個巫婆照
不是原本的那隻恐龍妹
在此我向那個巫婆道歉
恐龍妹應該是我原本看到的那隻



























Posted by mi_blue_k at July 8,2008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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