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22日

尋找爸媽的日子

喵爸喵媽:很多貓貓孩子等人領養,呼籲想養貓貓的朋友領養支持:)


流浪貓貓領養日
(歡迎愛貓者及其他有心人轉載)

如果大家喜歡貓貓,想養貓貓,不一定要花錢去買的,何不考慮領養?

給流浪貓貓一個溫暖的家!

詳情:

日期:2006年9月24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一時至六時
地點:跳舞樂園,九龍旺角洗衣街78號(旺角地鐵站E2出口,中旅社側)
內容:屆時會有適合領養的貓貓駐場 (會有小貓、中貓及大貓)與大家來個近距離接觸
聯絡:阿游(9277-8700)

是次活動主要是想幫貓貓物色主人,根據聯絡人阿游稱,大概會有60隻BB喵和小量中喵/ 大喵。
所有喵喵已消毒及打針。當日有心人參加活動時,可以親眼見到喵喵。
如果有心人想領養喵喵,必須登記個人資料,以方便舉辦活動的義工隨後跟進喵喵的情況。
領養喵喵是要象徵式收取100元。因為希望領養者記得養喵喵是一項責任,不是一時三分鐘熱度過後,就將喵喵隨街丟棄,讓牠們又再成為無家可依的喵喵。

至於領養程序,當日不會安排想領養的有心人即時帶走喵喵。有心人需再約定時間,義工會有車輛接載喵喵到主人手上(但不一定送到府上)。

請在領養前三思,確定會為喵喵帶來溫暖的家。喵喵的生命,就是交托在你們手上了!

謝謝支持!

註:有關資料摘自「SPUTNIK IN SPUTNIK」(原文粵語經修訂為書寫語)

參閱網頁:
流浪貓護理之家


Posted by creatorbb at 樂多Roodo! │23:43 │回應(18)引用(0)【資料】喵的呼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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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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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謝謝喵爸協助宣傳喔~~ ^o^
Posted by sidekick at 2006年09月23日 16:01
喵爸:不用客氣,妳也有協助宣傳呢!喵媽想看看貓咪,也許明天我們會到場支持:)
Posted by 喵爸 at 2006年09月23日 17:33
"請在領養前三思,確定會為喵喵帶來溫暖的家"
溫暖是一生一世的, 不是三分鐘的熱度.
我一直支持領養!
Posted by 文地貓 at 2006年09月23日 19:32
謝謝喵爸幫手宣傳~~~
Posted by sputnik at 2006年09月24日 01:52
喵爸:文地貓,的確,人們真的需要反思。為請珍惜生命、愛護動物,舉辦領養活動的「流浪貓護理之家」,在宣傳年曆卡上有這麼一段流浪貓的呼喚:雖然我不是名牌,但我都是一條小生命。
Posted by 喵爸 at 2006年09月24日 18:58
喵爸:sputnik客氣了,今天我們去看了一下,現場反應還真不錯呢!人多貓多,在有限的空間中顯得氣氛挺熱鬧;那些貓兒並沒因人多而驚惶,比我們的囝囡大膽許多。
  這類領養活動絕對值得支持,風氣所及,近日有「良心發現」的連鎖寵物店停止再賣寵物,轉而放置被遺棄動物供市民領養,也算是好事吧:)
Posted by 喵爸 at 2006年09月24日 19:50
我支持領養貓。貓這種動物,可是繁殖能力超強,生存能力超強的動物。沒有人領養的話,會不停的壯大自己的隊伍。
不過遺棄的貓會主動跑去要求領養嗎?我見過很多野貓,它們活得都不錯,悠閑安逸,過的比我自在的多^_^。就是看上去有點髒。
Posted by planemos at 2006年09月25日 00:19
喵爸:小偉晚上好。個人認為,人類應該無權主宰任何動物的生命和生育,如果不是城市環境不斷惡化,貓在戶外自由自在生活是不錯的。
  可惜香港某些環境對貓來說頗為惡劣,污水廢氣病菌衛生惡犬汽車人類等隨時都在威脅貓的生命安全,同時流浪貓中有些失去父母的幼貓及遭人遺棄的家貓,戶外求生覓食能力較低,作為文明社會,我們實在有需要關注流浪貓的生活問題。
  還好現時香港漸多熱心人和團體主動在街頭檢養流浪貓兒,經護理後再安排條件合適的市民領養,讓流浪貓兒有機會有個溫暖安樂的家;而社會也漸較關注動物的生命和權益,開始多人樂於領養貓兒。
  但願人們皆能多些愛心,不喜歡也盡量不要影響貓和其他動物的生活。
Posted by 喵爸 at 2006年09月25日 01:17
搬了新家住起來比以前舒服多了!
但是
依舊不准養寵物!所以要養寵物要再等待,最近男友大白家的狗狗突然過世,大家都很難過,特別是看到剩下一大袋的狗飼料!

之前台灣的虐貓新聞,看了真是令人髮指,不過也意外發現台北的愛喵族還真不少,也很厲害,居然自力救濟揪出虐貓的混蛋!希望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了!
Posted by 靜嫺 at 2006年09月26日 12:31
喵爸:靜嫺有養貓的打算嗎?還是想再養狗?近期接連收到身邊一些愛貓愛犬離世或走失的消息,卻又幫不上忙,頗感無奈。
  偶然也看到些台灣虐貓新聞,發覺台灣跟香港政府對緝捕虐貓兇徒的態度都是毫不積極,而兩地法律對有關刑罰亦同樣判得甚輕,根本無阻嚇力,然而態度年年依舊,法律遲遲不改,予人政府有不重視動物生命的感覺。
Posted by 喵爸 at 2006年09月26日 23:06
Michael 和 Bobo 也是從一個愛猫朋友那裏領回來的,十三年前她家裏已有十多只猫,後來又在街上撿到兩只,於是我就領回家裏,一直到現在!
Posted by Linda at 2006年09月29日 00:16
對虐貓的人應該如何處置呢。我曾見貓怎么虐待老鼠,又該如何處置虐鼠的貓呢。恐怕這樣的法律設置輕重很難拿捏平衡吧?實在的講,我更傾嚮與社會譴責這樣的恥辱性懲戒措施。
貓這樣的動物,對人來說十分可愛,對城市裏的其他動物可是位于食物鏈的頂尖恐怖人物呢。所以,請支持您的城市對流浪貓的領養活動,以期減少這樣的動物的數量。
Posted by planemos at 2006年09月29日 20:45
喵媽:小偉,人向下於己的比較有點那個吧?貓咪不知什麼叫虐待又怎能怪他們呢!正如人們正常不會拿自己跟弱智的比較啊!我們可是不贊成也不會讓自己貓咪欺負弱小動物和昆蟲而不教導的。
Posted by 喵媽 at 2006年09月29日 23:55
喵爸:Linda,說起來我媽有時也會收留街頭的貓兒,再讓想養貓的教友和街坊領養,或讓教友和街坊的貓兒在家裡暫時寄住。

  小偉,最終讓惡者感同身受的處置,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照理虐待和食物鏈不能混為一談,一種是為滿足心理的發洩,一種是為解決生理的生存。近年我也開始少吃葷了,不知有天能否完全吃素。
Posted by 喵爸 at 2006年09月30日 01:29
喵媽&喵爸:純粹素食對身體不一定很好,人算雜食動物,人體對肉食有需求哦。虐待這樣的事情對人來說,要讓社會極大的唾棄,讓施虐者走到哪裏都被人指指點點。對貓來說那隻是鍛煉和運動,我倒覺得如果您的貓在認真的抓食什么蟲或動物,就任由它去做,這是貓的本能。
Posted by planemos at 2006年09月30日 13:22
喵爸:自幼習慣吃葷,要戒甚難,喵媽沒想過戒,我則順其自然。
  在香港,大多數虐待動物的兇徒都沒被警方傳媒捕到,遑論當眾受千夫所指了。加上法例阻嚇性嚴重不足,捉到也判罰甚輕,兇徒又哪會放在心上?
  家裡很少機會接觸其他動物昆蟲,對外來的不明物體,我們的子女本能是驚多於捉:)
Posted by 喵爸 at 2006年10月1日 17:56
我比較貪心,又想養喵又想養狗。>
Posted by 靜嫺 at 2006年10月2日 12:18
喵媽:我也想養貓又養約瑟小狗,不過擔心會弄出血案,尤其子女們都已長大,再養狗也怕他們相處不來。自幼一起養的話,可能較易融洽相處吧^.^
Posted by 喵媽 at 2006年10月2日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