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8,2006
不要再有愛殺
張君玫 刊登於2006.04.08 中國時報
前幾天「阿嬤殺孫」並自殺未遂的事件一直在我的心裡迴盪。究竟生命的價值是什麼,可以抵付多少的卡債與不幸?
前幾天「阿嬤殺孫」並自殺未遂的事件一直在我的心裡迴盪。究竟生命的價值是什麼,可以抵付多少的卡債與不幸?
有人說不要再說可憐的阿嬤「殺」孫了,真正殺死他們的是社會。這件事同時聚集了
諸多重大的社會問題:棄養兩老的壯年兒子、離婚對兩個兒子不聞不問的父母、疾病纏身還要養孫兒的兩老、因為醫藥費而累積的一百多萬卡債、社會救助的系統不足。
但是,把「殺」這個沉重的字加以轉移,並不能否定奪取生命的事實。奪取生命,竟是因為愛,正因為「愛孫如命」,所以在那太辛苦的旅途中也不忍拋棄,一起走成了最後的選擇。就像當天的新聞片段播出,級任老師對悲傷的同學說:「阿嬤其實是因為太愛他們了 …」,這樣的話讓我備感沉重,比聽到阿嬤殺孫的不幸事件更沉重,因為,正是這種愛的邏輯殺了孩子。
「攜子自殺」的詞語誤用充份傳達了這種愛殺的迷思,就像心理分析所說的人我界線混淆:我活不下去,你是我的一部份,你不能離開我,所以我必須殺了你。如果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獨一無二的價值,我們就應該清清楚楚區分「殺人」和「自殺」這兩種作為,否則不免陷入另一種姑息愛殺的錯誤意識當中。
「自殺」和「殺人」都是對生命的奪取,德國哲學家康德在反對自殺時說,倘若一個人選擇自殺來逃避痛苦的處境,那就等於把一個人(自己)只當成了一個勉強忍受生存條件的工具。你可能會覺得康德不知民間疾苦。或許是的,但他道出了一個真實境況:阿嬤的處境一定是把她逼到了那種成為無情生命本身的卑微工具的困境中,以致那種活不下去的疲累感深深奪取了她,以致她終於奪取了兩個愛孫的生命。
一個人不應該「太愛」自己的孩子或孫子,或任何他者,因為那代表過度的「太」造成了人我界線的崩解,彼此深愛的同歸於盡和那種愛不到你殺死你的單戀邏輯,就像是光明與陰暗的兩極,都是一種生命倫理的破產。倫理,就是對「他者」的態度。常聽親人或好朋友在相處時會說「可是我又不是『別人』」,在那個脈絡或許成立。但在生命倫理的領域中,不是「我」就是「別人」,承認孩子和自己所愛的人也是「別人」,不是為了排除他,而是為了尊重他。
誠如佛洛姆在《愛的藝術》所言,愛是「照顧、責任、尊重、理解」,當照顧與責任變得無法承受時,愛孩子的大人至少可以給孩子身為人的尊重與理解,讓他有機會去面對身為人所有的選擇與可能性,不管那將是痛苦或喜樂的體驗,那就是生命。而我們能做的,不是在文字或情緒上為同是弱勢受害者的阿嬤開脫,而是確實去思考如何改善整個社會的支援系統,以及慎防愛殺的錯誤信念。
諸多重大的社會問題:棄養兩老的壯年兒子、離婚對兩個兒子不聞不問的父母、疾病纏身還要養孫兒的兩老、因為醫藥費而累積的一百多萬卡債、社會救助的系統不足。
但是,把「殺」這個沉重的字加以轉移,並不能否定奪取生命的事實。奪取生命,竟是因為愛,正因為「愛孫如命」,所以在那太辛苦的旅途中也不忍拋棄,一起走成了最後的選擇。就像當天的新聞片段播出,級任老師對悲傷的同學說:「阿嬤其實是因為太愛他們了 …」,這樣的話讓我備感沉重,比聽到阿嬤殺孫的不幸事件更沉重,因為,正是這種愛的邏輯殺了孩子。
「攜子自殺」的詞語誤用充份傳達了這種愛殺的迷思,就像心理分析所說的人我界線混淆:我活不下去,你是我的一部份,你不能離開我,所以我必須殺了你。如果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獨一無二的價值,我們就應該清清楚楚區分「殺人」和「自殺」這兩種作為,否則不免陷入另一種姑息愛殺的錯誤意識當中。
「自殺」和「殺人」都是對生命的奪取,德國哲學家康德在反對自殺時說,倘若一個人選擇自殺來逃避痛苦的處境,那就等於把一個人(自己)只當成了一個勉強忍受生存條件的工具。你可能會覺得康德不知民間疾苦。或許是的,但他道出了一個真實境況:阿嬤的處境一定是把她逼到了那種成為無情生命本身的卑微工具的困境中,以致那種活不下去的疲累感深深奪取了她,以致她終於奪取了兩個愛孫的生命。
一個人不應該「太愛」自己的孩子或孫子,或任何他者,因為那代表過度的「太」造成了人我界線的崩解,彼此深愛的同歸於盡和那種愛不到你殺死你的單戀邏輯,就像是光明與陰暗的兩極,都是一種生命倫理的破產。倫理,就是對「他者」的態度。常聽親人或好朋友在相處時會說「可是我又不是『別人』」,在那個脈絡或許成立。但在生命倫理的領域中,不是「我」就是「別人」,承認孩子和自己所愛的人也是「別人」,不是為了排除他,而是為了尊重他。
誠如佛洛姆在《愛的藝術》所言,愛是「照顧、責任、尊重、理解」,當照顧與責任變得無法承受時,愛孩子的大人至少可以給孩子身為人的尊重與理解,讓他有機會去面對身為人所有的選擇與可能性,不管那將是痛苦或喜樂的體驗,那就是生命。而我們能做的,不是在文字或情緒上為同是弱勢受害者的阿嬤開脫,而是確實去思考如何改善整個社會的支援系統,以及慎防愛殺的錯誤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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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昨天上社會變遷
有一組同學指出
大部份的卡奴並不值得同情
有百分之六十都是非必要消費
確實
我們必須區分"卡奴"和"貧窮"問題
兩者有所重疊,但不能混為一談
而貧窮,以及對弱勢人群的忽略
才是這個社會真正的問題
有一組同學指出
大部份的卡奴並不值得同情
有百分之六十都是非必要消費
確實
我們必須區分"卡奴"和"貧窮"問題
兩者有所重疊,但不能混為一談
而貧窮,以及對弱勢人群的忽略
才是這個社會真正的問題
Posted by Island
at April 11,2006 09:57
「太」與「適當」的拉扯拿捏是倫理學的精髓也是眾矢之的。
Posted by chaochuangliu
at April 11,2006 22:04
適度與過度之間是流動的
內攝與投射的交織與互動
深刻的情愛
永遠都在懸崖邊緣
因此並不存在一個靜態固著
可以被打到的眾矢之"的"
內攝與投射的交織與互動
深刻的情愛
永遠都在懸崖邊緣
因此並不存在一個靜態固著
可以被打到的眾矢之"的"
Posted by Island
at April 11,2006 22:47
大部分的卡奴
的確是不值得同情啦
只是有些卡奴
可能因為有憂鬱症
必須用大量消費來發洩....
面對這樣的重要她人
通常粉難處理滴
不給買也不是
給買也不是
的確是不值得同情啦
只是有些卡奴
可能因為有憂鬱症
必須用大量消費來發洩....
面對這樣的重要她人
通常粉難處理滴
不給買也不是
給買也不是
Posted by 馬桶冰
at April 11,2006 23:21
的確...很多時候,其實是必需建立良好的社會福利制度,由政府的公權力來做一些在道德上無法二全的事.例如,老人的安養問題,很多時候,孝順的子女,也許他們的能力只能負擔起一家人的基本開支,但是一個老人的安養並非我們所想的(不過是多一個吃飯的簡單)許多時候,是有醫療上的壓力,並非單有一顆孝心就能解決,這也是為什麼政府存在的原因,但是許多時候,在面臨如此的問題時,卻更有富者為先的可悲,貧窮的人只能等死,這是什麼樣的社會? 但是最可悲的是,這些政府官員也跟我們一樣"旁觀他人之痛苦",然後關掉電視,過自己的日子,這才是最可悲的!別一味控訴媒體,對我而言,媒體的存在是訓練自我判斷的好工具,如果100個政客有人因而覺醒,那麼也許會出現一點希望,我們也只能這樣去期望了,這不是悲觀,而是實在的樂觀呀!!!
Posted by whocare
at April 12,2006 19:36
不好意思沒有把意思表達清楚。
適度和過度本身是流動的,
適度和過度的議題卻不得已被固定。
也許是因為如此,又見愛殺...
http://www.tol.com.tw/CT_NS/CTContent.aspx?nsrc=B&ndate=20060412&nfno=N0060.001&nsno=1&nkeyword=%bd%b2%b4%40%ab%c9&SearchArgs=Keyword%3d%bd%b2%b4%40%ab%c9%26Attr%3d%26Src%3d7%26DateFrom%3d20060314%26DateTo%3d20060412%26ShowStyle%3d2%26PageNo%3d1%26ItemsPerPage%3d10&App=NS
適度和過度本身是流動的,
適度和過度的議題卻不得已被固定。
也許是因為如此,又見愛殺...
http://www.tol.com.tw/CT_NS/CTContent.aspx?nsrc=B&ndate=20060412&nfno=N0060.001&nsno=1&nkeyword=%bd%b2%b4%40%ab%c9&SearchArgs=Keyword%3d%bd%b2%b4%40%ab%c9%26Attr%3d%26Src%3d7%26DateFrom%3d20060314%26DateTo%3d20060412%26ShowStyle%3d2%26PageNo%3d1%26ItemsPerPage%3d10&App=NS
Posted by chaochuangliu
at April 13,2006 20:33
你貼的網址是搜尋器
不過我猜你說的應該是
媽媽帶兩個女兒開瓦斯自殺的事
可以肯定的是
"殺子-自殺"的層出不窮
早已超越卡奴議題之外
而關乎
一個倫理主體的養成與崩解
不過我猜你說的應該是
媽媽帶兩個女兒開瓦斯自殺的事
可以肯定的是
"殺子-自殺"的層出不窮
早已超越卡奴議題之外
而關乎
一個倫理主體的養成與崩解
Posted by Island
at April 15,2006 16:01
「一個倫理主體的養成與崩解」
讓我深深感受到
"墮胎"、"加工自殺罪"、"安樂死"...等
其人道性與合法性的界線
該如何劃下去?!
讓我深深感受到
"墮胎"、"加工自殺罪"、"安樂死"...等
其人道性與合法性的界線
該如何劃下去?!
Posted by stacy
at April 15,2006 19:55
就像Kristeva所言:
倫理無法被宣告
只能不斷地實踐
直到迷失為止
而就在那
終將遭遇的迷失之際
理論的陳述心甘情願
讓位給脈絡化的檢視
倫理無法被宣告
只能不斷地實踐
直到迷失為止
而就在那
終將遭遇的迷失之際
理論的陳述心甘情願
讓位給脈絡化的檢視
Posted by Island
at April 16,2006 1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