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7,2005
公民共識會議相關名詞解釋
一、執行委員會:
1. 職責:
執行委員會為公民會議之最高決策單位,其工作內容包括:界定討論議題的範圍、決定會議之時程與舉辦地點、決定招募與挑選公民小組的方法、確定公民小組名單、決定會議主持人、決定預備會議之課程內容、確定提供給公民小組的可閱讀資料、確定授課講師名單、向公民小組提出出席聽證之專家小組名單、並向社會公佈會議之詳細相關資訊。執行委員會之委員應以客觀、公正和獨立的立場參與會議工作。執行委員會應確保公民會議之過程能促成不同觀點之間進行公開、平衡、有建設性之對話與辯論,同時監督整個公民會議過程之進行,並確保過程的獨立與會議的公信力。
2. 組成成員:
執行委員會成員的挑選必須在「多元、平衡與客觀」的原則之下,考量成員背景及專業之平衡性,儘可能容納不同利益與觀點的代表,以避免讓特定一方的倫理觀點或知識見解支配公民會議議程,造成偏頗。典型的執行委員會成員組成,從身份來說,通常包括來自主辦機構的代表、學者專家、代表公共利益的社會團體、產業界。主辦機構必須透過清楚、透明的程序,來遴選籌備小組的成員,並在遴選過程中,徵詢相關利益團體的意見。
1. 職責:
執行委員會為公民會議之最高決策單位,其工作內容包括:界定討論議題的範圍、決定會議之時程與舉辦地點、決定招募與挑選公民小組的方法、確定公民小組名單、決定會議主持人、決定預備會議之課程內容、確定提供給公民小組的可閱讀資料、確定授課講師名單、向公民小組提出出席聽證之專家小組名單、並向社會公佈會議之詳細相關資訊。執行委員會之委員應以客觀、公正和獨立的立場參與會議工作。執行委員會應確保公民會議之過程能促成不同觀點之間進行公開、平衡、有建設性之對話與辯論,同時監督整個公民會議過程之進行,並確保過程的獨立與會議的公信力。
2. 組成成員:
執行委員會成員的挑選必須在「多元、平衡與客觀」的原則之下,考量成員背景及專業之平衡性,儘可能容納不同利益與觀點的代表,以避免讓特定一方的倫理觀點或知識見解支配公民會議議程,造成偏頗。典型的執行委員會成員組成,從身份來說,通常包括來自主辦機構的代表、學者專家、代表公共利益的社會團體、產業界。主辦機構必須透過清楚、透明的程序,來遴選籌備小組的成員,並在遴選過程中,徵詢相關利益團體的意見。
二、公民小組:
公民小組成員為公民會議的出席者,由志願參與的非專家公民所組成,人數為12-20人。公民小組在充分資訊與追求共善的基礎之上,透過理性思辯與充分討論,針對議題凝聚共識,並提出結論報告。公民小組應以公開方式加以招募,其成員應由執行委員會透過清楚、透明的程序加以挑選。在挑選小組成員時,應盡量在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職業和居住地等人口特徵的構成上呈現異質多元性。
三、預備會議:
預備會議在正式會議之前召開,其目的在於使公民小組對該議題有了一定的瞭解之後,提出他們要在正式會議中討論並詢問專家的問題。預備會議通常利用兩次週末的時間來安排課程,由執行委員會提供授課講師以及與討論議題相關的可閱讀資料。
四、可閱讀資料:
由執行委員會提供,在預備會議中所使用的教材,包括與討論議題相關的背景知識以及文獻資料,以供公民小組成員閱讀和討論。提供可閱讀資料的作用是讓原先不了解議題的民眾,對於議題能有初步的認識,並在此基礎上,針對議題進行理性的辯論與意見交換。因此,過於高深或學術性的文字,皆不適合成為可閱讀資料的一部份。可閱讀資料的篇幅也不宜太長,避免降低公民小組閱讀的興趣。可閱讀資料的平衡性極為重要,不可偏向某個立場,應盡量涵蓋對於討論議題的不同見解與觀點。
五、主持人:
公民會議的主持人由執行委員會挑選,擔任公民會議主持人的適當人選,必須熟悉會議主題,具親和力,能夠領導討論、協助形成結論,但不具強勢立場,主要的任務是維持團體討論、促進成員互動交流、協助小組形成問題。
六、正式會議:
正式會議於預備會議之後舉辦,期程為三到四天。在正式會議之中,先由專家針對公民小組事先擬定的問題作說明,並回答公民小組在會場提出的問題。其次,由公民小組對專家小組進行交叉詢問,讓個別專家進一步闡述他們的觀點,也讓公民小組成員深入探究專家見解出現差異的爭論議題。交叉詢問完畢後,公民小組自行進行討論,並準備撰寫最後的報告。
七、專家小組:
專家小組成員出席正式會議,回答公民小組之提問。執行委員會根據公民小組所要瞭解的問題,協助提出熟悉特定問題的專家小組名單, 但公民小組可對專家小組名單做增刪。專家小組應針對公民小組成員所提出的問題,以一般公眾能懂的語言,準備口頭與書面報告。
八、公民小組報告:
公民小組在正式會議的最後一天提出報告,公民小組應力求對爭議性議題得到一致性的見解,但也應指出他們無法達成共識的部分。在報告正式公佈之前,專家尚有對報告內容澄清誤解和修正事實錯誤的機會,但他們不能影響公民小組所表達的觀點。
公民小組成員為公民會議的出席者,由志願參與的非專家公民所組成,人數為12-20人。公民小組在充分資訊與追求共善的基礎之上,透過理性思辯與充分討論,針對議題凝聚共識,並提出結論報告。公民小組應以公開方式加以招募,其成員應由執行委員會透過清楚、透明的程序加以挑選。在挑選小組成員時,應盡量在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職業和居住地等人口特徵的構成上呈現異質多元性。
三、預備會議:
預備會議在正式會議之前召開,其目的在於使公民小組對該議題有了一定的瞭解之後,提出他們要在正式會議中討論並詢問專家的問題。預備會議通常利用兩次週末的時間來安排課程,由執行委員會提供授課講師以及與討論議題相關的可閱讀資料。
四、可閱讀資料:
由執行委員會提供,在預備會議中所使用的教材,包括與討論議題相關的背景知識以及文獻資料,以供公民小組成員閱讀和討論。提供可閱讀資料的作用是讓原先不了解議題的民眾,對於議題能有初步的認識,並在此基礎上,針對議題進行理性的辯論與意見交換。因此,過於高深或學術性的文字,皆不適合成為可閱讀資料的一部份。可閱讀資料的篇幅也不宜太長,避免降低公民小組閱讀的興趣。可閱讀資料的平衡性極為重要,不可偏向某個立場,應盡量涵蓋對於討論議題的不同見解與觀點。
五、主持人:
公民會議的主持人由執行委員會挑選,擔任公民會議主持人的適當人選,必須熟悉會議主題,具親和力,能夠領導討論、協助形成結論,但不具強勢立場,主要的任務是維持團體討論、促進成員互動交流、協助小組形成問題。
六、正式會議:
正式會議於預備會議之後舉辦,期程為三到四天。在正式會議之中,先由專家針對公民小組事先擬定的問題作說明,並回答公民小組在會場提出的問題。其次,由公民小組對專家小組進行交叉詢問,讓個別專家進一步闡述他們的觀點,也讓公民小組成員深入探究專家見解出現差異的爭論議題。交叉詢問完畢後,公民小組自行進行討論,並準備撰寫最後的報告。
七、專家小組:
專家小組成員出席正式會議,回答公民小組之提問。執行委員會根據公民小組所要瞭解的問題,協助提出熟悉特定問題的專家小組名單, 但公民小組可對專家小組名單做增刪。專家小組應針對公民小組成員所提出的問題,以一般公眾能懂的語言,準備口頭與書面報告。
八、公民小組報告:
公民小組在正式會議的最後一天提出報告,公民小組應力求對爭議性議題得到一致性的見解,但也應指出他們無法達成共識的部分。在報告正式公佈之前,專家尚有對報告內容澄清誤解和修正事實錯誤的機會,但他們不能影響公民小組所表達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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