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8,2005

審議民主簡介:原理與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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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審議民主 (deliberative democracy) 的理念,民主的終極價值是自我治理而非多數統治,所以民主程序的目的在於致力於尋求、整合社群的政治共識,或者至少必須確保決策結果合乎公共理性,是在追求、體現社群的共善而不是部分公民的私利。因此,民主程序應該保證讓所有受決策影響的人,都具有有效的機會來參與政治過程,並且有平等的權利來選擇議題以及控制議程;同時必須讓所有參與者,根據充分資訊和良好理性,來對爭議的利益和必須管制的事務,發展出清晰的理解。此外,公民瞭解公共事務的機會,以及政治意志的形成,則有賴於充分的公共討論。

因此,審議民主理念下的政治決策過程,十分強調秉持公共理性的思辯討論,希望公共論辯不至流於各言己志、各持己見;即便無法形成政治共識,審議民主論者也期許理性的思辯討論,可以促進社群成員間的相互理解與包容。根據審議民主的理念,由公民直接參與的思辯討論至少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環節,可以讓公民從中學習、養成理性思辯的能力與修養。

Posted by mclio at 樂多Roodo! │02:19 │回應(0)引用(1)審議民主:從理論到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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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美國的「審議民主聯盟」(Deliberative Democracy Consortium),在2003年的會議中,經過三十位學院研究者與草根組織家的討論,提出了一份「優先研究議程」
關於推動審議民主的優先課題【InnoNation Reloaded】 at May 13,2005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