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5,2009

一一

我又開始了找房子的生活。不同的是,我已知道我以前住的那邊有多不方便。漸漸我就會愈來愈不想去學校,愈來愈跟這個環境沒有關係。愈來愈想回去我本來的地方。其實2年已經夠了。我想回去跟麥秋住。
難怪《一一》裡面說,生命如果可以重來一次,也沒有這個必要。真的沒有這個必要。
我真的恨透了這個學校。為什麼不讓我快點畢業呢。
前天回到宿舍時發現隔壁床的馬來西亞同學已經休學回去了,位子空空的。希望她千萬不要再回來。
然而我們總是希望可以重新開始。總是希望會有什麼不一樣。
一刀的孩子已經長大成貓了。我本來應該到不一樣的地方去體驗什麼樣的生活。但是可能我比較像貓。一輩子在萊爾富外面的空地也沒有關係。只要有水喝有人餵,偶爾可以曬太陽。


Posted by mcautumn at 樂多Roodo! │03:01 │回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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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爾富外面可是小橋流水,雖然也有人家的狗,還是難得的好地方。
Posted by 沙沙 at October 19,2009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