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6,2009

荒謬的澳門

在寫這篇文章之前,給大家心理準備,因為會大量使用被認為粗言「膠」字(Plastic)。「膠」是香港一個潮語,文雅的解釋,是比較接近「荒謬」的意思。在外國,特別是在美國,已經有人用「膠」(Plastic)形容為蠢貨(可是澳門人不少仍不知道「膠」的意思)。為何在本文中使用那麼多「膠」字?筆者是有其用意的。而且事實上在澳門,膠人膠事在澳門實在太多,比香港更嚴重。澳門人耍小聰明的沒有錯不乏有一大堆,不過大智慧的卻是幾乎欠奉,更不要說公開大聲批評中共了。單是以澳門特區政府為《維護國家安全法》(即「23條」)進行立法已經可以看出,澳門已經看不出任何希望之餘,「膠」的程度已經近乎到達無藥可救的地步。

澳門人對「23條」的態度
筆者雖然有文章講述有關澳門「23條」立法,不過還是要重新提及「23條」是甚麼?「23條」是一條非常苛刻的條文:「澳門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澳門「23條」立法當中,單是「預備行為」和「洩露國家機密」的定義已經是魔鬼性的字眼。在2003年的時候,董建華也曾經企圖在香港具體實施「23條」,結果引發50萬人上街示威遊行,立法被迫擱置。可是,同樣是面對「23條」的澳門人,到底在幹甚麼?「23條」已經能夠輕易在澳門立法會(其實應稱為「垃圾會」)一般性審議通過了(澳門絕大部分立法議員都是膠的,通過是意料中事)。
連香港民主派的立法議員在出席澳門各種有關「23條」論壇也說過,如要阻止「23條」惡法通過,還是靠澳門人自己。但是,澳門人對「23條」態度,同樣身為澳門人的筆者感到非常失望,也屢次說現在的澳門看不出甚麼希望的原因。亦猛然的發現了,澳門膠實在太多,上至澳門特區政府的高官、立法議會,下至一般澳門市民(包括年輕人)。一般澳門人的膠,從澳門推行「23條」立法已表露無遺。總括來說已經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澳門膠是經常阿諛奉承,喜歡和澳門擦鞋和拍馬屁的大大小小的「愛國愛澳」的奴才,這類膠不單出現在澳門立法會的絕大部分議員身上,而且經常在各種「諮詢會」中出現,雖然是少數,但勢力卻不得不忽視;第二類澳門膠,是佔澳門多數的,亦即屬於敢怒不敢言的人,他們充其量在互聯網上發洩不滿和反對的聲音而已。例如在Facebook的平台上,反對「23條」倒是不少。可是提到或真正參與實際行動的,則是寥寥無幾,甚至是退避三舍(這是經常事,是澳門的「特色」);第三類膠在澳門也是佔澳門多數的,就是冷漠和不問不聞的態度,亦即掩著耳朵就以為不存在。第二和第三類膠其實也是很可恥的,因為亦是出賣澳門的自由,協助澳門特區政府推行白色恐怖的幫凶!
至於澳門特區政府,從民生、管治、政制方面,以及現在推行「23條」等,由始至終都是發揮「超級澳門膠」這個「就是與別不同」的「特色」。澳門特區政府民生政策等方面,卻比蝸牛還要慢,民主政制更不用說了,毫無寸進。但是破壞言論和個人自由的「23條」立法卻是如箭般迅速。除了說澳門特區政府是「超級澳門膠」之外,還有可以有更貼切的名詞嗎?

《內部保安綱要法》應稱《內部保安亂來法》
「23條」在澳門還未在澳門正式實施,可是「23條」一早已經執行了。筆者所說的就是《內部保安綱要法》。《內部保安綱要法》已經不止一次被筆者強調有「23條」身影了。表面上,《內部保安綱要法》只針對跨境犯罪和國際恐怖主義活動,但實際上已淪為打壓異見和反對聲音的工具。所以說,《內部保安綱要法》是一條名符其實的膠法。
去年12月20日由新澳門學社發起「反貪腐、爭民主、保民生」為口號的回歸大遊行,包括9名香港立法會議員和20多名民運人士有意參加遊行。但澳門當局卻以根據《內部保安綱要法》拒絕他們入境澳門。在上星期(1月10日)習近平訪問澳門期間(這只不過「太子」與一大堆奴才間上演的一幕幕鬧劇而已),想向習近平請願的香港雷曼苦主,以及三位民主派(社民連)立法會議員也被拒絕入境,澳門保安當局也是根據《內部保安綱要法》為由。事實上,被所謂《內部保安綱要法》禁止入境澳門的人士,根本沒有任何證據會危害澳門的穩定,進而被限制公民權利。來澳門的目的幾乎都是和平表達訴求的,可是卻遭澳門當局以「恐怖分子」看待。澳門特區政府這樣亂來,等於向世人告知「23條」早已執行。《內部保安綱要法》這條膠法,其實應稱為《內部保安亂來法》或《內部亂來綱要法》。

有人說,澳門正式實施「23條」之時,就是澳門完蛋之日。不過筆者認為,澳門早已經完蛋,「一國兩制」早已名存實亡,甚至從來沒有「一國兩制」的存在。「一國兩制」只不過是中共騙騙澳門(或香港)的把戲而已。現在不論是紅底學校還是教會學校,已經毫無分別,都是一樣的膠,同樣灌輸洗腦教育之物。學校的訓導主任、老師早已塔利班化,「培育」的學生不少澳門膠和憤青。因此,澳門上上下下都是一大堆澳門膠和憤青,豈不是很悲哀嗎?
還是以18世紀政治哲學家柏克(Edmund Burke)所說的最為正確,形容現在的澳門最為恰當:「邪惡勝利的必要條件,就是好人袖手旁觀」(All that is necessary for the triumph of evil is that good men do nothing),看看現在一大堆澳門膠、澳門塔利班、澳門憤青的出現,現在的澳門不就是正如柏克先生所說的嗎?這樣的澳門,確實難給予希望,以及不得不為澳門的前景感到憂心。


Posted by marinerecon at 樂多Roodo! │04:57 │回應(3)引用(0)軍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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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是"獸記"的,必荒謬. 港澳都膠,程度不同,邪氣入侵早晚久暫之別,及英國葡萄牙不同之故.
任何人若沒有獸記,這獸政權必不讓你買賣貨物或買賣服務,即不給你生計. 在它勢力內,做和尚要有獸記暗印,做雞鴨也要有它批文. 何況特首?

"他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
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做買賣。
在這裡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計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他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
(啓示錄13:16-18)

敝注: 額指思想,手是行為. 簡體字是黨泡製強制,非出於自然演變,故其筆劃數目是人為的. 這黨姓華名共產. 用它的字寫它的名,可見分曉.
Posted by 捕首 at January 16,2009 10:16

下期《新澳門》可否轉載?
Posted by whhalbert at January 16,2009 20:44

澳門人為何「膠」呢? 是中央的影響力太大呢?

澳門香港是沒有普選,「一國兩際」也可以說是名存實亡。但起碼,澳門香港是比較民主,有資格民主自治。但就正如文中所指,特別是澳門,第二及第三類膠就是阻撓民主發展一國兩制的最大弱點。是我們自己放棄了民主的進度。

反之,香港沒有這麼多膠,香港的一國兩制實存嗎? 是否中央的影響力太大呢?
Posted by 淺行 at January 18,2009 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