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8,2008

台灣需要的是甚麼樣的政治體制?

台灣的總統大選結束,國民黨的馬英九大獲全勝,而早在1月的立法委員選舉,國民黨也取得了超過四分之三的席次。換言之,台灣的行政及立法均操縱在國民黨的手裏,形成一黨獨霸的局面。毫無疑問的,國民黨得不到有力的制衡(Check and Balances),台灣的民主或多或少會退到黎明前的黑暗期。不過,令筆者擔心的是,台灣的政治體制是否需要作適當的變更,以利台灣民主健康的發展。這方面很多台灣人作出不少的討論,但是在港澳的傳媒及評論中甚少著墨。所以,本人以此作簡單的討論。

台灣是混淆式雙首長制
很少人會答出台灣是甚麼樣的政治體制?很多人會答錯!香港人、澳門人甚至是不少台灣人都是如此。台灣現在是實行的是何種政治制度?在第五次修憲(1999年)時,當時國民黨政府委託了一所智庫,對政治體制的改革提供建言,該智庫提供了兩套版本,一是美國式的總統制,另一版本是法國式的雙首長制,兩個版本是各自獨立的,而且各有配套措施。但這兩個版本送給總統府之後,卻被合併為一個版本,將有可能增強總統權力的條文保留下來,然後將所有對總統權力制衡的條文都削弱或予以刪除。例如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而不必經立法院同意,其他行政體系一萬多個職位也是如此。諷刺的是,以民主改革為號召的民進黨,只作了些微的修飾而已。在此種情況下,形成了現今台灣「三不像」的混淆式雙首長制。
這種混淆式雙首長制造成總統權力過大,與行政院院長的職責混淆不清的弊病。民進黨執政8年期間,朝小野大的情況下,總統與行政院院長權責不清更顯突出。現在,國民黨的馬英九勝出總統大選,而國民黨在立法院奪得了超過了四分之三的議席,行政院院長肯定是由馬英九任命的。行政及立法均由國民黨控制,是否使總統權力無限擴大而不受制衡,則成了一個疑問。

「三權分立」的美式總統制才是解決之道
在台灣,不少學者和互聯網的網民曾經為此進行討論,大致來說,主張不過三個最「基本」的民主政治體制:美式總統制、歐陸式內閣制和法國式雙首長制。
內閣制沒有錯是很多國家採用的,包括了亞洲的日本,以「議會之母」英國作為模範。但如果套入台灣則產生了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現在台灣的立法院採用日本式的「單一選區兩票制」下,造成一黨獨大,變成了「民選獨裁」,議會只不過是一個「高談闊論」的場所而已;第二個問題就是既然實行內閣制,總統只會變成虛位元首,請問現在直選總統還有甚麼用!
法式雙首長制沒有錯是比較接近台灣現在的政治體制,因為是有總統及行政院院長的民選的立法院的多數黨組閣,主要掌管內政。另一方面,民選的總統只負責國防及外交方面。但套入台灣仍然是個問題。首先,總統如果跟立法院多數黨是同一個政黨,總統的權力會無限延伸,容易造成濫權,制衡的效果相當有限;雖然如果總統及立法院不同黨能夠做到制衡的效果,總統只能行使國防及外交國防的權力,但是實際大權則落在立法院的多數黨手裏,變成近似內閣制,上面已提及過了,會造成「民選獨裁」。
因此,筆者認為美國「三權分立」式的總統制才是解決現在台灣政治體制弊病之道,總統雖然有行政權,但是實際上只有國防、外交、移民等的權力,直屬總統的行政官員是要經國會同意的。宣戰、稅項及條約也一定要國會批准,對於總統及行政官員提出法案擁有否決權(即使國會大多數是與總統屬同一政黨,也不一定支持總統的政策),而最高法院可對總統及國會的法案宣告違憲,以此達到「三權分立」的相互獨立及制衡,防止任何一方濫權的目的,以保障個人權利及自由。這種「權力制衡」的意識,正是台灣的政客及一般民眾所缺乏的。

當然,「三權分立」的總統制如在台灣實行,勢必撤銷多餘的三個院——監察院、考試院及行政院,行政院的職權歸入總統手中(當然要經立法院同意)。很多政客及民眾基於改變政治體制的繁複而極可能不願接受。可是,「三權分立」式總統制所需要的「權力平衡」才是維護台灣民主健康發展之道。


Posted by marinerecon at 樂多Roodo! │10:40 │回應(0)引用(0)軍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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