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2,2007
雙普選是體現民主最基本的原則
雖然比較遲了一點,但是還要討論一下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所發表的政制發表綠皮書,而且是以爭取民主的澳門人身份來評論。曾蔭權在綠皮書中說「民意調查中反映過半數市民期望在2012年先行落實普選行政長官」,但旋即又在報告中指出:「在不遲於2017年先行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將有較大機會獲得大多數人接納。」換言之,而且要「先行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立法會普選「隨後」。
雙普選已經是大多數人的共識
對於這份「說了等於沒說」的報告毫不感到意外,因為說穿了最終就是不想雙普選,而堆砌出美好的說詞、做一場戲罷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報告書連小學生最簡單的常識也搞不清楚,即「過半數」及「大多數」。「過半數」及「大多數」其實是同義詞,在選舉制度的角度來看,就是「絕對多數決」,也是說超過50%就可以當選:法國總統候選人只要是超過50%的選票登上總統寶座,而澳洲的候選人超過50%的選票就可以當上一名國會議員了(雖然法國與澳洲的「絕對多數決」不一樣)。
再來看看香港的主流民意怎麼樣?早在11月尾,在香港大學的民意調查中,有超過57%以上支持2012年普選行政長官,更有63%以上支持同年普選立法會,而曾蔭權也表示超過過半數的市民支持2012年達到雙普選。換言之,不用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所訂下的「最低標準」的60%,也已經達到雙普選的資格了,因為「過半數」及「大多數」意思都是一樣,超過50%就可以。只能說,這份報告書毫不尊重民意。
至於香港特區政府對於立法會達至普選的理由更是荒謬,行政長官報告指出:「社會上對立法會普選模式如何處理功能組別議席仍然意見紛紜,未獲共識。 但是,確立普選時間表有助這些問題的最終解決。」如何處理功能組別,就是將功能組別取消,改由一人一票選舉出來。再不懂的話,參考11月23日本人在《不妨考慮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建議。如果怕取消功組別會得罪於既得利益者,有一個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舉行公投,直接訴諸民意罷了。
藉雙普選貫徹民主政治的「三權分立」
「行政長官」與「立法會」分別由普選所產生,除了加強了雙方的認受性之外,其實還有一個最重要以及最受爭論的地方——三權分立。
在此有必要再略述「三權分立」的重要性。「三權分立」是法國政治哲學家孟德斯鳩奠定基礎的。「三權分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公民的自由。他在《論法的精神》中指出:「如若法院與立法、行政不分立,則毫無自由可言。」而有美國「憲法之父」麥迪遜以孟德斯鳩發揮孟德斯鳩的學說更指出:「如若立法權、行政權和法院集於一身,不論是集於一個人、少數人或多數人,也不論是世襲、任命還是選舉產生,均可正確地斷定這是暴政。」換言之,權力集中最終會導致「暴政」。
當然,有人說香港並不適合美國式「三權分立」。其實,香港是有「三權分立」的精神。不過,立法會並非全面直選,而行政長官亦非由民選產生,「三權分立」不夠徹底罷了(本人認為香港的司法體系已經盡力做到維護自己「司法獨立」的本份,法院裁決已做到了不受政治干預,同時有司法覆核,監察行政機關以及立法機關有否濫用權力,已保障公民權益。破壞完整香港「司法獨立」的,是來自北京方面)。雙普選如果得到落實,更容易貫徹「三權分立」,並能互相制衡,以免任何一方濫權而造成獨裁,不僅保障了孟德斯鳩所說的公民自由,更避免麥迪遜所說的權力集中所導致的暴政。
應用各種方式盡快爭取雙普選
這份綠皮書顧名思義只不過是一場戲,實際上不讓香港有普選一天。而立法會的「保皇黨」的議員只會做「應聲蟲」(特別那些是也是民選出來「保皇黨」議員應該感到羞恥)。照目前來看,2012年要達至雙普選難度極高的事情。現在唯一方法就是用各種方式訴諸民意(當然是非暴力方式),讓反對雙普選的立法會議員聽到盡早落實普選的聲音。以及在明年的立法會的選舉,用民主其中一種「天賦權利」——選票這個來「教訓」那些本身是民選出來,卻在高喊反對雙普選的「保皇黨」。
雙普選已經是大多數人的共識
對於這份「說了等於沒說」的報告毫不感到意外,因為說穿了最終就是不想雙普選,而堆砌出美好的說詞、做一場戲罷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報告書連小學生最簡單的常識也搞不清楚,即「過半數」及「大多數」。「過半數」及「大多數」其實是同義詞,在選舉制度的角度來看,就是「絕對多數決」,也是說超過50%就可以當選:法國總統候選人只要是超過50%的選票登上總統寶座,而澳洲的候選人超過50%的選票就可以當上一名國會議員了(雖然法國與澳洲的「絕對多數決」不一樣)。
再來看看香港的主流民意怎麼樣?早在11月尾,在香港大學的民意調查中,有超過57%以上支持2012年普選行政長官,更有63%以上支持同年普選立法會,而曾蔭權也表示超過過半數的市民支持2012年達到雙普選。換言之,不用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所訂下的「最低標準」的60%,也已經達到雙普選的資格了,因為「過半數」及「大多數」意思都是一樣,超過50%就可以。只能說,這份報告書毫不尊重民意。
至於香港特區政府對於立法會達至普選的理由更是荒謬,行政長官報告指出:「社會上對立法會普選模式如何處理功能組別議席仍然意見紛紜,未獲共識。 但是,確立普選時間表有助這些問題的最終解決。」如何處理功能組別,就是將功能組別取消,改由一人一票選舉出來。再不懂的話,參考11月23日本人在《不妨考慮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建議。如果怕取消功組別會得罪於既得利益者,有一個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舉行公投,直接訴諸民意罷了。
藉雙普選貫徹民主政治的「三權分立」
「行政長官」與「立法會」分別由普選所產生,除了加強了雙方的認受性之外,其實還有一個最重要以及最受爭論的地方——三權分立。
在此有必要再略述「三權分立」的重要性。「三權分立」是法國政治哲學家孟德斯鳩奠定基礎的。「三權分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公民的自由。他在《論法的精神》中指出:「如若法院與立法、行政不分立,則毫無自由可言。」而有美國「憲法之父」麥迪遜以孟德斯鳩發揮孟德斯鳩的學說更指出:「如若立法權、行政權和法院集於一身,不論是集於一個人、少數人或多數人,也不論是世襲、任命還是選舉產生,均可正確地斷定這是暴政。」換言之,權力集中最終會導致「暴政」。
當然,有人說香港並不適合美國式「三權分立」。其實,香港是有「三權分立」的精神。不過,立法會並非全面直選,而行政長官亦非由民選產生,「三權分立」不夠徹底罷了(本人認為香港的司法體系已經盡力做到維護自己「司法獨立」的本份,法院裁決已做到了不受政治干預,同時有司法覆核,監察行政機關以及立法機關有否濫用權力,已保障公民權益。破壞完整香港「司法獨立」的,是來自北京方面)。雙普選如果得到落實,更容易貫徹「三權分立」,並能互相制衡,以免任何一方濫權而造成獨裁,不僅保障了孟德斯鳩所說的公民自由,更避免麥迪遜所說的權力集中所導致的暴政。
應用各種方式盡快爭取雙普選
這份綠皮書顧名思義只不過是一場戲,實際上不讓香港有普選一天。而立法會的「保皇黨」的議員只會做「應聲蟲」(特別那些是也是民選出來「保皇黨」議員應該感到羞恥)。照目前來看,2012年要達至雙普選難度極高的事情。現在唯一方法就是用各種方式訴諸民意(當然是非暴力方式),讓反對雙普選的立法會議員聽到盡早落實普選的聲音。以及在明年的立法會的選舉,用民主其中一種「天賦權利」——選票這個來「教訓」那些本身是民選出來,卻在高喊反對雙普選的「保皇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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