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7,2007

也談葉劉淑儀的「道歉」

在《踢爆香港傳媒》網頁上有一篇談及葉劉淑儀為「23條」而道歉的文章標題為<葉劉沒有意義的道歉>,筆者看完之後也想參一腳,談談葉劉淑儀的「道歉」。其實,在電視上看到葉劉淑儀的「道歉」,第一個印象是一個毫無誠意的道歉,更像是為這場重要的立法會補選而戰的「政治秀」。如果不參選的話,她會否說出「道歉」一詞也成疑問。
現在葉劉淑儀真的為「23條」立法而「道歉」了。不過,她的道歉大有問題,她只是對「23條」立法的「推銷手法」錯誤而道歉,而非對「23條」立法本身的問題而道歉。而知道的是,「23條」一條極可能關乎剝奪個人自由的惡法,因為當中可允許警察無須法庭的搜查令便可入屋搜查,侵犯了基本人權及言論自由。葉劉淑儀的道歉說了就等於沒有說。不僅如此,葉劉淑儀的這種只為其「23條」立法的「推銷手法」錯誤而道歉。不但連香港人,特別是反對「23條」立法、當日(2003年7月1日)上街遊行的50萬香港市民的智慧被侮辱,連身為澳門的筆者也遭受嚴重的侮辱。原來葉劉淑儀認為50萬人上街遊行的人只是反對她的「推銷手法」而已!
雖然葉劉淑儀在美國史丹福大學深造幾年(亦即廣東話所說的「浸鹹水」),但依筆者所見,葉劉淑儀在美國的幾年時間根本就是白白的浪費,因為她從美國學成回港後,在各種公開場合的言論及其作風,完全沒有在美國這個民主及自由的角度身上學到了甚麼東西,其意識形態基本上與她當年(2003年)推銷「23條」惡法的立法時完全沒有變過。事實上,她曾經說過無須為「23條」立法而道歉,也強調她的道歉只不過因其「推銷手法」的不當而造成的失言擺了。如果說葉劉淑儀學成歸來而有所改變的,只是她把「掃把頭」的頭髮的形象改變了。
葉劉淑儀自學成歸來後,在香港的政壇已有東山再起之勢,亦有「星級團體」在幕後鼎力支持,只不過是從以前官僚體系的角色轉換為立法會議員的角色擺了。就算在今年12月的立法會補選落選落敗(因為她遇上了陳方安生這個強勁的對手)。在明年(2008年)的立法會選舉也會捲土重來並挑戰立法會主席的寶座。好了,假設葉劉淑儀選上了立法會議員,政治意向(嚴格來說應叫做政治意識形態)影響了各項議題(特別是政治議題)的投票意向,因為「23條」在《基本法》中確實是有規定的,曾蔭權雖然一再說過「23條」立法不是優先的議題,但是很難擔保他或者以後的行政長官不會將「23條」重新包裝,然後再搬上立法會,交由立法會表決,想請問身為立法會議員的她又會如何投票呢?
葉劉淑儀這種為「推銷手法」錯誤的道歉,實在是有欺騙市民之嫌。正如在<葉劉沒有意義的道歉>一文中所說,葉劉淑儀如果真的認為她在當年「23條條」立法的「推銷手法」拙劣,道歉的對象應該是她的主子——當時的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以及中共。真正問題是葉劉淑儀不是「推銷手法」錯誤而冒犯港人,而是「23條」惡法本身冒犯港人的人權及個人自由,這才是關鍵所在。總言之,都是這句話,葉劉淑儀的「道歉」根本是毫無意義的道歉,說了也等於白說,跟沒有道歉幾乎毫無分別,用難聽的話說,她根本是在說廢話,浪費時間。
希望香港人不要被葉劉淑儀的「道歉」而被騙倒。反對「23條」立法、曾經當年上街遊行的人更不要因此而上當。不過,葉劉淑儀的「道歉」也帶來了一個好處,就是重新引起對「23條」的關注。但願在今年12的立法會補選及明年的立法會選舉,讓「23條」立法的議題繼續發酵,成為選舉其中一個重要的試金石。就算不是選舉年,也不要對「23條」立法掉以輕心。
筆者作為澳門人,在此也提醒澳門市民,對於「23條」立法的議題不要裝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筆者發現很多澳門人不太關心這個議題)。因為雖然澳門的「23條」立法,很大程度上要看香港。但是在澳門官場中,好像葉劉淑儀之流的人其實不少,但是澳門官場的透明度遠比香港低,而且缺乏有效的民主所監督,而且澳門的立法會更是一個橡皮圖章,澳門特區政府的作風更是獨斷獨行。如果被澳門特區政府「出其不意」的通過及實施「23條」立法,澳門人到時肯定後悔莫及。因此,澳門人也應該認識及關注「23條」。最後再次強調的是,「23條」可說是一條惡法,因為萬一真的成功立法,對公民權利受到嚴重的損害,而且,它侵犯了人權及言論自由,最重要的就是,「23條」也剝奪了公民的個人自由。



Posted by marinerecon at 樂多Roodo! │17:10 │回應(0)引用(0)軍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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