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8,2007 20:54

【好文】放生?殺生!

放生?殺生!(立報新聞)

【記者胡慕情專題報導】

養甲蟲是台灣小學校園熱門的「全民運動」,美其名為「觀察」昆蟲生態,但為了捕捉販賣,眾多商人不僅破壞生態捕捉甲蟲,更透過引進外來甲蟲,造成台灣生態拉警報。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理事長朱增宏指出,參觀動物園、抓泥鰍、養甲蟲,這些看似充滿「野趣」的校外活動,以認識動物生態為目的,卻可能創造對生態的錯誤認知。


放生 動物未必得救 

許多被包裝成所謂的生命教育或是鄉土教育的活動,造成的結果經常與目的背道而馳。如自然課要觀察蝦子的生態成長,卻要求孩子去抓蝦,從飼養的概念談「保護動物」,不僅完全沒有動物福利的觀念,更造成錯誤認知。

校園教育如此,成人社會更不遑多讓。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曾公佈「全台宗教團體放生現象調查報告」,指出台灣寺廟每年「放生」的魚類、鳥類、蛙類等動物超過兩億隻,總金額超過兩億元,地點遍佈山林、湖泊、公園或高爾夫球場,嚴重影響生態環境。

許多「放生」雖並非有意牟利,但因對生態認識不足,把動物放生至非原生環境中,經常使動物因適應不了環境而死亡。人們相信放生可積德,卻忽視可能變成殺生。 

朱增宏說,放生的表面意義是佛教不忍殺生,所以希望每一隻動物都能夠救,這確實是動物權的概念;但被放生的魚可能生病,影響到更多動物。朱增宏認為衝突是可以討論的,但必須從教育著手。

教育 建立保育觀念

動物保護法處理的是人類棄養犬貓造成的問題,即便有法律,落實上仍有許多問題。以流浪狗收容留置所來看,雖提供流浪動物遮風避雨,卻普遍缺乏「免於疾病、傷害、恐懼」的概念。 

朱增宏直指,這些問題源於台灣尚未有健全的動物福利概念。他表示,生命教育,應該是引導孩子如何去尊重生命「個體」,將動物視為自然的一部分,才能夠扎根落實環境權與動物權的概念

所謂「動物保護教育」,是以動物權和動物福利等觀念為基礎的教育。在西方社會,動物權與動物福利是不可忽略的「教育素材」。動物福利更已自成一門學科。在目前「環境教育」內涵裡若觸及動物議題,一向只以野生動物保育為「主流」。

目前「九年一貫」教材中,不僅「環境」概念的議題不夠,教材內雖有「愛護動物」的題材,卻往往違背「動物福利」的知識與觀念,遑論「動物權」的哲理。

朱增宏認為,每位 教師在教學現場要面對的問題絕不只教育理論。動物權與環境權、人權之間不是毫無扞格。談「農場動物福利」,教師擔心被家長指責是推廣素食;說保育,山地鄉 的教師就必須面對狩獵問題;而校園流浪狗何去何從,更是都會區教師推行動物保護教育常會碰到的「燙手山芋」。

校園 保護動物前哨

他以流浪狗在校園中飼養為例,有些學校得到校長支持所以能順利推行,但不成功的例子也為數不少。朱增宏說,以流浪貓狗為例,其意義也許是學生家庭維持生計所需「工具」、下課時遊戲、玩弄對象;或是精神與心靈的寄託。

在這樣的「關係」裡,影響動物與人互動是禍是福的關鍵,往往是人對動物的知識:例如,何謂動物福利的五大自由Five Freedom);不當伸手去觸摸陌生的狗,可能會讓狗驚嚇而產生防衛;寵物是同伴,不僅需要食物、飲水,更需要人的關心、陪伴。唯有以這五大需求為條件,動物權才有往前走的機會。

當前流浪貓狗數量 龐大確實是社會問題,朱增宏表示,若教師能藉由面對校園內的各種流浪動物,透過與家長、社區、孩子、教師的協調,以更貼近動物需求的概念,讓願意照顧流浪 動物的孩子照顧這些犬貓,或參與社會團體保護動物的各種行動,相信會是最好的身教教材,動物權與環境權的扞格,也會漸漸減少。

延伸閱讀:

動物福利(維基百科)

動物權與動物福利小百科(博客來)


  • mapuff 發表於樂多回應(1)引用(0)學習‧好文與筆記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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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錯
    教導環保概念才是重點
    放不放生是其次概念吧
    | 檢舉 | Posted by 寶寶玲 at November 15,2007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