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2007

【旅行】萊卡已死,你的眼睛呢?



攝影、文字/布魯夏日

相機的普羅化,讓人們在紀念旅行這件事上,不再殺風景地,四處刻下「到此一遊」以示證明,觀光城市、風景區、古蹟、咖啡館、飲食 店等,取而代之的是充斥著張望、凝視、舉起相機,卡嚓,暗下快門,紓解美景稍縱即逝帶來的焦慮眼神,數位相機更讓旅人們不再透過觀景 窗辨識,影像直接倒映螢幕,「拍照」猶如照鏡子,拍照即是擁有,擁有了看不見的夢境。


工作上的因素,周遭朋友許多為專業攝影師,好處是經常可以交流拍照技巧,壞處是常常質疑自己的相機功能。當他們發現我包包裡的隨身相機,竟然是Lumix(Panasonic + Lieca)皆驚訝不已,在他們眼中數位時代的到來,等於宣布萊卡相機已死,我只好心虛的自嘲:「誰叫我從小崇拜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嘛!」,朋友M回答我:「布列松厭惡自動相機,他說宛如機關槍射殺公雞呢!還好妳的相片完全沒有獵殺(shooting)的血腥,卻有種看不見的東西」。

人人皆是相機人(Camera man)的年代裡,相機工業注入了日異月新科技,製造商為了滿足行色總是匆匆的旅人們,發明了許多輕便、易攜 、多功能、高畫質數位相機,手工老廠牌苦苦追隨著科技腳步,氣喘吁吁,最後只好以打不過他們就加入他們的原則,與電器廠商結合,Lumix 數位相機就是這樣一個例子。

萊卡相機的命運猶如現代巴黎,都是經歷上個世紀人文歷史風光後,走入無所適從的消費科技時代,在幾番財務出現危機搖搖晃晃下,歷 盡滄桑美人理所當然被轉型包裝為時尚最佳代言人,用料持續頂級,價格也金字塔的復古相機,無法親近消費大眾,卻是時髦人士最靚精品配 件,買得起愛馬仕(Hermes)奢華皮包的人,才有能力擁有。

我的Lumix就是在買不起萊卡數位相機的替代品;記得在台灣時接受過幾次電台訪問,許多主持人皆提出一個問題,對於我所使用的相機品牌?其實我用過的相機無數,對於科技產品又容易陷於見獵心喜,自動相機與單眼相機交替使用之外,最重要的還是,要用眼睛拍照片,而不是用相機追逐影像;就像M對未來攝影藝術發展老憂心忡忡的說,「全球部落格興起,旅人們大量張貼影像,照片卻淪為投讀者所好工具,於是散發一股獵殺的血腥味」。

M的論點讓我想到班雅明(Walter Benjamin)在《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中,關於攝影作品無法成為藝術的觀點,便是在於「靈光」的消失,依照班雅明的說法「一旦藝術作品不再具有任何儀式的功能,便只得失去它的靈光」,我對於班雅明「攝影不等於藝術」的看法不甚贊同,但是對於「靈光」消失,卻心有戚戚焉。

如同相機的最新「防手震」科技,某些過往的舊相片,總有一股失焦的朦朧,人們拿起相機為了對焦,瞄準對象物至少停留5秒鐘的崇敬 ,像是早期藝術家為了與神靈交流,在神靈的注目下創作藝術,旅人們以高科技相機快速地擁有了美景,卻失去了一種氛圍,所以對班雅明而 言,藝術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漸已失去魔幻魅力。

按下快門容易上癮癡迷,加上相機科技一日千里,旅人們總難以抵擋拍照的誘惑,蘇珊桑塔在《論攝影》一書中曾諷刺有錢環遊世界的日本人們,來到悠閒渡假旅館,卻還不停拍照,「他們至少有了代替工作的方式,他們可以拍照」;我想到溫德斯的電影《直到世界盡頭》,乾脆把夢境轉成視覺,讓人可以讀夢,然而影像卻像一層層的牢籠,將他們緊緊困住;如同旅人們來到夢幻中的異國,不斷按下快門,以為瞬間 的煞那,可以留住永恆,不斷以相機替代眼睛,卻反被螢幕觀景窗框住了自己。

相機有時會讓人們觀看能力死亡,就像多年前那位拒絕拍我的攝影師情人總說,「最美麗的畫面都在記憶裡,恕不分享」,也像是畫了蛇吞象的小王子說:「最重要的,是眼睛看不見的東西」。
























毛寶部落格駐站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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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oynapa at 樂多Roodo! │09:15 │回應(12)引用(1)旅行文化 | 玫瑰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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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堂是特別邀請《Yilan美食生活玩家》創辦人 葉怡蘭女士,與大家分享她對巧克力的知識及熱情,在精采的兩小時講堂中,Yilan將以生動有趣的方式分享巧克力品味之道、巧克力門道與風尚、
【eggshell講堂_開課】Yilan's 品味巧克力_Free!【Simple Life@Mao Bao】 at March 3,2007 10:45
回應文章
我有五台相機,三台隨身機中,有一台 TC-1
即使 minolta已消失,對我來說卻是精神永在
就跟人的創作一樣,都是無形寶藏
快速消化的數位產品是無法取代

不論什麼經典,永遠都在,只要是值得
至少在攝影方面我是這樣認為
Posted by isaac at March 2,2007 10:03
I STILL BELIEVE IN IT.
Posted by oranger at March 2,2007 11:36
握手!我也是用panasonic lumix leica dmc-LC33
黑白的效果照出來超好的囉~
Posted by Annie at March 2,2007 14:58
真是深邃深刻的影像跟文字,讓人忍不住一讀再讀,吸收你字裡行間的靈光,靈光真的不在相機,在懂得看的眼睛,「最美麗的畫面都在記憶裡,恕不分享」、「最重要的,是眼睛看不見的東西」,多動人的話!好喜歡妳精彩的文章和攝像!:)
Posted by 北歐四季 at March 2,2007 15:46
很精彩的文章, 很好的文筆, 謝謝你的思想
Posted by Kevin Hu at March 3,2007 22:14
在新事物興起的時代,總會有“捍衛傳統“的人說出“(因為新的OO,讓)XX已死“或“OO謀殺了XX“這樣的話。相信在攝影術剛出現的年代,也少不了有人會說“繪畫已死“或“攝影謀殺了繪畫“之類的話

事實上,攝影的精神難道只在器材與媒介上嗎?為什麼部把數位相機視為攝影的演化可能之一?
Posted by bestguy at March 4,2007 21:10
對我來說,攝影是一種分享

我希望我記憶裡美好的東西可以藉由攝影,讓更多人看到那樣的美好。
也許無法讓每個人都理解。(也許是個人成長環境、經驗的不同,也許是我功力還不足)但我只覺得這樣的出發點是好的。

ARBUS說:告訴我一個秘密,而我的秘密就在照片裡面。
Posted by 若望 at March 4,2007 22:14
關於對焦與失焦的論述很有趣。也許將來大家看習慣了精準對焦的作品,又會流行起模糊相片也說不準。

"要用眼睛拍照片,而不是用相機追逐影像",這句話說得很好。

p.s.我用的是Panasonic FZ-20,同樣是和日本人攜手的萊卡鏡頭。
Posted by bwPingu at March 5,2007 13:42
when you do not understand what people are talking your eye will be sharpen beyond words.
Posted by Dusty at March 6,2007 15:26
To isaac
我也擁有過minolta
在柯達還沒買走他以前呢!

To oranger
相信便存在 就像信仰

To Annie
^_^

To 北歐四季
呵呵 很開心聽到妳的稱讚咧~~

To Kevin Hu
謝謝留言 
寫文章的人 讀到這種讚美總是歡喜…^_^

To bestguy
1.攝影從來沒有謀殺過繪畫
它曾影響過繪畫 成為照相寫實派
2.你的問題讓我聯想到朋友們一直在擔憂的
“報紙”快被”網路新聞”給取代了
“實體書籍”快要被”數位書籍”給淘汰了…
3.他當然已是演化的一部分了
比如說 重複曝光 以前只能在暗房作
現在用數位相機 就可以輕鬆取得效果

To 若望
攝影有時可以分享 有時是秘密
就像情書
尤其在Diane Arbus的傳記中更明顯
《FUR: An Imaginary Portrait of Diane Arbus》

To bwPingu
你說對了 我超級喜歡失焦的照片
每次被攝影師丟到垃圾桶的失焦照片
都被我留起來了:P

To Dusty
不用管別人的看法 專心一意用自己銳利的眼睛來拍照
的確是攝影師的重要堅持
Posted by 布魯夏日 at March 6,2007 22:39
leica已死嗎??
這麼說真讓人傷感!!

不是說數位相機不好,也不能說數位相機就不能攝影,更不能說數位相機讓更多人可以拍照了,就說攝影的靈光被數位相機給謀殺了!

雖然我仍然不太使用數位相機(不過我有一台數位的輕便機),但這只是由於現在的我笨拙於攝影,終日汲汲營生,不復當年當學生的自在..所以我耽溺於往日的技術,不願跟上時代的潮流...

人云亦云的罵了幾年數位相機之後,才發覺不是別人錯了,而是我自己錯了!!

不過既然錯了,.我仍然只能帶著很重的leica m6在包包裡,好像如此我就仍然是個攝影者..如此意淫的安慰自己...

ps:tc-1我也有一台!!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March 26,2007 22:22
我有七臺膠卷機,三臺是contax,一臺是萊卡,另有三臺是canon,其中衹有兩臺canon是自動機,但平常要進行拍攝工作時,用的卻是canon的40D,膠卷相機是閑時用來淨化心靈,滿足虛榮的。
Posted by 玩物喪志錢老大 at October 29,2008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