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4,2006

男到女家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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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農民如果沒有生兒子,那女兒長大之後將農地賣掉,遠嫁他方就沒事了。

但是在中國,有兩個和台灣不同的條件,一是土地公有,二是 1954 年實施農業合作社制度之後,全國農村建立非常嚴格的戶籍制度,一個生產小隊裡人數固定,戶口簿就像一本股東名冊,依照此名冊名單配發糧食,計算工分 (就像我們說的拿點數),計算收穫量,可以想像,外來人想加進來此生產小隊 (稱為插隊) 一定會引起既有人的反對,如果硬要,需要非常繁瑣的手續。

倒過來看,生產小隊裡也會有死亡、女孩婚嫁外地的事件發生,造成單身老人、寡婦、無男嗣者的股份無人承接的問題,這些人想要找到繼承人就看生產小隊和自己的條件夠不夠了!

台灣那個案例發生在中國的話,首先這女兒沒有資格賣地,其次她的戶籍在農村裡,除非有王子看上她,否則她想結婚的話身價甚低,最常見的結局是嫁給同樣擁有農村戶口的男性,繼續從事農作。




要解決這個問題,1970 年代末期各地政府就開始推動「男到女家落戶」的政策,鼓勵結婚之後男方戶口遷到女方承繼土地,並享有減免義務役、優先生二胎等、減低各項稅收等優惠政策。

這個政策還有一個背景原因是:1970 年代末正逢 68 年起實施已十年的「知識份子下鄉」政策結束,十年下放農村的城市下鄉青年都準備返回城市,政府害怕城市裡出現閑置人口過多的問題,所以希望這些下鄉青年留在原地落戶。

回想一下,49 年之後中國推動某些政策,例如:全民煉鋼、知識份子下鄉、農業學大寨、五七幹校、深挖洞廣積糧,還有這個男到女家落戶,有些政策的邏輯性讓西方人難以想像,只要把這些政策的背景都加上一項先決條件就是「人力過剩」的話,這些政策的邏輯就不難想像了。

Posted by saberhagen at 樂多Roodo! │22:43 │回應(0)引用(0)計劃生育好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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