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3,2005
●法理情還是情理法
看到這個新聞澳洲求情無效 星洲堅持吊死運毒闖關男子心中只有一個想法"台灣做得到嗎"?所謂的"做得到"可以分成兩個層面來說,其一,就是台灣的百姓在國外遇到這樣的事,我們的外交單位會做到"求情"的程度嗎?另一個就是台灣可以做到外國"極力"關切下,能堅持自己的主張嗎?
第一個問題牽涉到國與國的交涉實屬國際問題,但是台灣在面對外國壓力時特別容易"軟化",像新加坡這樣狀況可能頂多告知家屬。第二個問題就更不用說了,別說到國際層面這麼大,看看國內的狀況就知道。車禍時警察怕麻煩拼命搓湯圓,要雙方和解之後就不了了之。名人、明星、政要出包就先關說,然後又是不了了之。反正只有要人"關切"一下,就不會有問題了。也就是所謂的「有關係就沒關係了」。
民間如此又如何敢期望更高層次的政府可以在外國勢力面前硬起來,為了應付美國鴨霸"超級301條款",台灣還是國際少數幾個把盜版列入"刑法"的國家。這到底是上行下效還是民風使然,還真是令人費盡思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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